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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部分

当幸福来敲门-第12部分

小说: 当幸福来敲门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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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迈尔·戴维斯这样的爵士大师,那天在亨利舅舅家头一次听到他曼妙的音乐,我就从此不能自拔,就暗下决心,一心想向着这个伟大目标努力。

  当妈妈奈不住我一次次地央求,终于买来了一把二手小号,而且给我提了这样那样的要求,我也只好一切都照单全收,乖乖地让干什么就干什么。有些活找我帮忙倒是没什么,比如到街边的杂货铺花几元钱买点这个那个之类。一般这类活计都是从妈妈这样张口喊我的名字开始的:“克里斯,去贝碧家取个包包回来。”

  虽然妈妈什么都没讲,但我明白我们这又是要拆东墙补西墙了。大家都心照不宣,仿佛说家里手头紧是见不得人的事情。等我到了贝碧家,她也是只字不提包里装的是什么,只是交给我一个折好的小纸包让我带走,当然我也清楚地知道里面包着的是两三个美元。做这种差事,我自然不会偷窥纸包里到底装了多少钱,不过这种事情让我对妈妈用心良苦维系一个家庭的生计而备受感动,有的时候我们几乎是靠这点钱才能解决当天的晚饭问题。

  所有这些和钱相关的话题都让我颇费心思,因为没有父亲作为我的经济支柱,我不得不学会精打细算,省吃俭用,把自己打零工挣得那点钱节省下来,甚至后来我曾一度以自力更生买辆自己的车子作为目标。与此同时,这些差事让我对一系列金融原则有了基本的认识,诸如资本和负债、借贷和利息,怎么通过更少的钱带来更大的价值之类,这些都离不开这时候的经历。

  除了沙伊犹太店和其他一些小店,我还常光顾本叔叔的店,他家的店开在第九大道万利捷大街,本叔叔是黑人,他开的是肉铺,妈妈常让我从他那买一块钱的熟食回来,一半意大利香肠一半奶酪,这就是一家7口人的晚饭了,包括妈妈、弗莱迪、我、沙仑、金牡,还有姐姐奥菲丽娅的女儿德沙娜,那是她在少年管教所生的孩子。

  虽然我饥肠辘辘,但还是不愿碰那些本叔叔肉铺里的食物。倒不是店主本人有什么问题,只是看到他家的猫总在店里吃肉让我接受不了,总是觉得从卫生角度这事情有点不可取。那时的我不过12岁,根本谈不上是什么专业人士,只是觉得猫咪刚在窝里刨来刨去,又过来动我们要吃的意大利香肠,实在有些说不过去。不过,这个秘密我没有说出去。

  还有个差事让我头痛,就是需要大家都聚齐的时候,让我出马,把德沙娜接回家来。当时,德沙娜还寄养在福利院,只有姐姐奥菲丽娅找到工作后,才可以把她带回家来和大家生活在一起。我的工作就是把小家伙从10个街区以外的福利院带回家来,然后再把她送回去。
德沙娜不认识我,对自己的生母奥菲丽娅也不熟,一看到我来,就会又哭又闹让大家谁都不好受。连福利院的阿姨拿她都毫无办法,小家伙又喊又叫,又哭又闹,在地上打滚,连踢带打,这阵势让福利院的阿姨都抹眼泪,对我怒目而视,仿佛这些都是我造成的。再下来,我自己都要掉眼泪了,我冤枉啊,这又不是我的孩子,我不过是履行职责罢了,不过是个跑腿的,这和我有何干系啊。

  当我们终于能迈出大门,准备带她回家时,她就干脆躺在地上大哭大叫,我只好扶她起来,抱着她走。每次她号哭的动静似乎都更大几分,体重似乎也增重几分。后来,我只好放她下来,连哄带骗让她自己走。她心里不满,就继续大哭,不愿意拉我的手,这些都是小孩子惯用的一套。我只能去拉她的手,结果她就又哭,使劲要挣脱开来。路人都停下来,侧目观瞧,虽然嘴上没说什么,但分明是觉得:这人对孩子干了些什么?孩子有什么错?

  回程似乎稍好些,德沙娜见过自己的妈妈,两人逐步建立感情,这个小外甥女好像情绪也平稳一些。可是下次再去接她,场面依旧混乱。当社会福利机构终于让她们母女团聚,可以把孩子接回家和我们生活时,大家终于皆大欢喜。不过,姐姐怎么会身怀有孕,家里人对此只字不提,也没有人问及,这是我们的传统。但一想到德沙娜的处境,想到她生命中不会有父亲的身影,又让我触动。我暗下决心,当自己的孩子来到世上后,我决不会离开他们。

  * * *

  “克里斯”,那天有三个人齐声喊着我的名字,就像唱诗班的排练一般。先是妈妈说:“去帮我买些高洁丝回来。”奥菲丽娅和表妹琳达也说要高洁丝,我最恼火的就是这种差事。她们就不能合用一包么?妈妈说要红色包装,奥菲丽娅要天蓝色,琳达要紫色。一个牌子的卫生巾怎么搞出这么多花样呢?泰瑞表哥见多识广,这种事情没少遇到过,可每当三个姐姐要他去买这些东西时,他就一脸坏笑地说:“让克里斯去吧。”

  至少奥菲丽娅还替我着想,把要买的东西写在纸上,还给我拿上个牛皮纸袋,但这已经无济于事。我怀里抱了三大包高洁丝,因为商店给的袋子里根本放不下,然后我听到自己身后有人冲我指指点点,“瞧,这个娘娘腔!”

  我该怎么办呢?把卫生巾往地上一扔,去踢那人的屁股,还是假装没听见,而放任这种事在学校和邻里间迅速传开?我眼前仿佛能看到邮差和弗莱迪两人泡在鲁克的快乐屋酒吧(人们都管邮差叫大轮儿先生,我对他还真有几分敬畏),他们和周围人大肆宣扬“娘娘腔”就是那个没爹的野种,那我还怎么在这儿过下去?

  最后,我还是忍着没发作,咬着牙回到家,谁让家里这些女性的生理周期都赶在了同一时间,我也一点没想过自己这种对于女性的敏感,有朝一日也许会成为一笔财富。虽然遭此奚落,但我和其他孩子相处的原则还是尽可能少发生冲突。因为家里已经充满火药味了,我希望在学校和街坊四邻还是尽量用外交手段解决问题。

  但由于我的个子一天天长高,比周围的孩子高出一头甚至都不止,一旦发生争吵,动手可能就在所难免。因为街上就是这规矩。其他的孩子可能会先冲我动手,因为只要我这大个子被制服了,我那些朋友就自然不在话下。有时候我实在有些烦了,甚至觉得该换些大一点儿的朋友一起玩了。但不久之后,我就学会了要利用自己的身高和强势,用凌厉的眼神或是言语,来避免正面冲突的发生。只有真是迫不得已的情况下,我才会动手。

  我有个朋友叫诺曼,见识了这种所谓迫不得已的正面冲突。那是在一天下午,当我们一群人正沿着第十大道右街往回走,边走边玩。
诺曼听说过一个星期之前, 妈妈为躲避弗莱迪的毒打逃到一家商店的事情,弗莱迪拎着枪在后面穷追不舍。当时我倒是没有亲眼看见,但是也听人讲弗莱迪如何闯进商店,用枪口指着大家,问妈妈藏在哪里,把所有人都惊得面如死灰,魂飞魄散。妈妈偷偷溜出来,上了辆出租车想逃离这是非之地,可是听任妈妈怎么苦苦哀求,司机就是不为所动,车子压根就没动地方。听到这些让我火冒三丈。

  更让我受不了的是,弗莱迪冲了出来,把妈妈从出租车里拽了出来,就在大街上大打出手,而周围都是跑出来看热闹的人群,大家却听之任之,一言不发。无论是这种肆意的伤害还是恶毒的侮辱,没有人出来主持公道。无论是警察还是街坊四邻,大家都是袖手旁观。甚至连我的舅舅们都没有插手管管这事情。倒不是因为什么害怕,其实弗莱迪根本不是我舅舅的对手,而是大家不愿意插手妈妈的家事。我也从没往这方面想过。在当时,很多社区已经不再对家庭暴力不闻不问了,但我对此却一无所知,即便是有这样那样的求助渠道,我们也根本没有听说过。我看到的只是人们的袖手旁观和若无其事。

  我已经不需要更多的刺激就能坚定除掉弗莱迪的决心,但是当诺曼学妈妈在街上狼狈逃跑的样子时,我顿时就血往上涌,忍无可忍。

  “克里斯,你看呀!”诺曼边走边说,学着妈妈躲躲藏藏的样子,“还记得吗?”接着他又模仿弗莱迪端着枪的样子,假模假式地说,“‘她人藏在哪?在哪?’你还记得吗?”

  我仿佛是火山一样,瞬间爆发了,连我自己都被吓了一跳,我一下子扑了过去,拳头雨点般的落在他身上,一脚接着一脚把他一路踢了回去,把所有对弗莱迪的积怨都发泄在诺曼的身上。

  从那以后,没人再敢和我提妈妈的事情。但唯一的例外是弗莱迪的一个亲戚,他当时已经二十多岁了,而且还常来我家,对妈妈颐指气使,根本谈不上丝毫的尊敬。在我十几岁的时候,有一次,妈妈让他别闹腾了,他就破口大骂:“你怎么敢这么和我说话,小心我把你的脑袋打烂。”

  我当时恨得牙根痒痒,几乎就按耐不住又要大打出手,但我还是忍住了,咬牙坐在一旁,一声不吭。但我心里默默记住了这一切。虽然他并未屡屡如此,但我在很多年后仍无法释怀。大约40年后,有个亲戚邀请他来到我在芝加哥的家中参加感恩节晚宴,那是在我自己的家中,所有的食物都是我买来的,可我却根本吃不下。有他在场,我根本就没法坐下安心吃饭,因为我担心自己会忍不住对近在咫尺的他大打出手。他过得很惨,一个肾脏被摘除,已经是弱不禁风,只要我当腰给他一拳,他就可能命丧黄泉。他当年对待妈妈的方式根本让我无法忘却,更无法宽恕,他已经把我深深激怒。

  但是在其他一些场合下,我那些朋友拿我开玩笑,我却可以一笑而过,毫不在乎。我的宗旨就是希望人们能喜欢我,不一定要包括老师校长在内的每个人都要喜欢我,但是我至少要有自己的特点,有自己的身份。这才够酷。 
为此,五年级的时候,我脑袋里突然蹦出一个想法,要是把弗莱迪姐姐的玻璃假眼拿到课堂上来做介绍与展示,那一定酷到极点。后来,一次次的实践证明,只要我有个什么想法出来,就一定会一心一意琢磨这事,这种能力是把双刃剑,让我以后受益无穷,也给我带来了不少麻烦。是什么让我缠着弗莱迪的姐姐希斯,借她的假眼拿到学校展示,我也说不大清楚,但我就是不达目的不罢休。

  希斯姑妈50出头,头发花白,总穿一件家常外罩,一个兜里装一小瓶威士忌,另一个兜里揣一包好彩牌香烟 。即便是在屋子外面,她也很少换件衣服,我更没见过她穿裙子的样子。在1965年的密尔沃基东北部,女人们都喜欢穿家常外罩,不管里面穿什么,外面都要套上这么件外罩,仿佛穿的是貂皮大衣一样,招摇过市。家里还有个远亲阿尔伯塔小姐,是个大个子的胖女人,她就习惯在这种外罩里穿上五层衣服,这就是我们当初幸福时光的一个有趣景观。希斯姑妈的穿着和这位远亲也有一比。

  我每次央求姑妈的时候,得到的答复基本是一样的,“希斯姑妈,我把玻璃眼球带到课堂做展示行吗?”

  每次她都是先一仰脖喝上一口威士忌,然后说:“小混蛋,拿走我的假眼,你想都别想! 不可能!”

  最后我只好“曲线救国”,换了一套行动方案。我知道她夜里睡觉时,会把假眼放在一个盛着液体的小罐子里,保持假眼湿润。我计划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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