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 者:林语堂内容简介:在下面的文章里,我要表现中国人的观点,因为我没有办法不这样做。我只想表现一种为中国最优越最睿智的哲人们所知道,并且在他们的民间智慧和文学里表现出来的人生观和事物观。我知道这是一种在与现代不同的时代里发展出来的,从闲适的生活中产生出来的闲适哲学。可是,我终究觉得这种人生观根本是真实的;我们的心性既然是相同的,那么在一个国家里感动人心的东西,自然也会感动一切的人类。我得表现中国诗人和学者用他们的常识,他们的现实主义,与他们的诗的情绪所估定的一种人生观。我打算显示一些异教徒的世界之美,一个民族所看到的人生的悲哀、美丽、恐怖和喜剧;这一个民族对于我们生命的有限发生强烈的感觉,然而不知何故却保持着一点人生庄严之感。...
---书名:重生之被主角勾引的日子(天下第一毒)作者:独沐清歌文案第一部:三好青年(颜好腰好菊花好)方涵在娱乐圈爬摸滚打了十年却依旧是一枚屹立不倒的龙套,与此同时和他几乎同年出道但已火透半边天的魏子骁居然为了拍一部修!仙!Y!Y!电!视!剧而低(yin)声(mou)下(man)气(man)的请他出来吃个拉面,方涵腆着大脸接了通告后居然在杀青戏的最后一场血溅当场,然后莫名其妙地穿越到了某宗派的毒池子里……秉承着所有的重生都是金手指的原则,方涵从毒池里带着拖油瓶逃出后立刻艳遇了一把,不但遇到了森林霸王魔猿,也遇到了前世那诡异的修仙电视剧里的极品男主萧墨。于是方涵抱大腿(其实是被勾引去抱大腿?)的路途从此开始……第二部:方涵在流封城偶遇前世死对头魏子骁,却不料这等人人喊打的纨绔子弟居然高深莫测到主角都拿他没办法。离开流封城当夜不甘心的方涵果断去偷袭魏子骁,却发现这个纨绔子弟竟然就是前世...
一生要做的一件事许多人常感叹:其实我这一生中最想做什么什么事。或者说,我很想去做一件一直想做的事。 一生想做的事是常说的“理想”。我的“理想”一直在交替:因小学二年级时画的一幅画得了老师的表扬,立志将来要当画家,上初中时羡慕兴趣小组的实验和爱迪生的发明,想当发明家,后来又有了摄影家、集邮家、作家等等的“理想”。几十年过去了,这些理想都没实现,没有萌发时认为的那么容易。 一直很想去做的那件事也应该叫“理想”。这件事可能非常容易做到,但往往是一直没有决心去做、去实现,便许多年都一直没做成。 我刚搬进现在居住的这个小区时,留意到两幢高层楼房之间的空地上移栽来很多的树,才三年多时间就形成了一片小树林。树下是架空的小区室内停车场,我总感觉树是悬空的,生不了根。有一次又从这“空中树林”走过时,我终于忍不住把这种感觉告诉了老婆。她回答:所有的业主可能只有你才发这个异想。...
童年里孩子的把戏(一)记得小时候写作文,经常用:记忆是一条长河,而童年的回忆,就是长河里沉淀下来的美丽鹅卵石。 那时候的自己,并没有对童年有太多的感触,只是在日益繁重的课业里,感伤着“井底之蛙”的故事。我们坐井观天,在巴掌大的天地里,渴望着生出一双翅膀,或者变成一只小鸟,一支蒲公英的种子,飞出这个牢笼。每天都想着快快长大,快快长大,长大后我们就不再弱小,有能力对抗一切不满。 可能是享受过童年的无拘无束,所以对自由才那么渴望,虽然那个时候并不明白所谓的生存能力,只是隐隐地知道自己离不开现处的环境,唯一的出路就是读书,从小学读到初中,从初中读到高中,从高中里蹦出去,上到大学,就算解放了。 在童年的时候还没有人告诉我们中考,高考,分数线之类,每天只想着玩乐,在玩乐方面我们有着独到的天赋。跳皮筋,抓子,打的罗,跳绳,丢沙包,荡秋千,跳房子,攻城,地雷爆炸……最爱的...
你喝的是“鸡的洗澡水”还是鸡汤?(1)“哈哈,童秘书长,在我这里,鸡汤你尽管放心喝。我内人炖的鸡汤,是真正的鸡汤,哈哈,绝不是鸡的洗澡水!……”渝江师管区的李参谋长,壮健、快乐,说话急促、响亮,他在江津以爱吃闻名,谈起吃来,头头是道。他用大勺给童霜威舀了一碗鸡汤,又撕了一条鸡腿放在童霜威面前的蓝花碟子里,说:“我内人炖鸡汤,杀鸡时将母鸡颈部以上的皮连同鸡冠、鸡眼、鸡嘴全部刨去,鸡屁股连同尾巴尖统统不要,毛固然要拔净,煮汤之前,先要给鸡好好洗个澡。”童霜威喝着鸡汤,听到这里,忍不住诧异,问:“洗澡?”灯光下,他瞅瞅蓝花碟子里的鸡腿,鸡腿油光光、亮灿灿。 “是呀!”李参谋长又哈哈笑了,说:“煮一锅沸水对人葱姜黄酒,把鸡放入,用丝瓜筋擦洗。这一洗,鸡骚味固然消除,鸡身上的陈年老垢也就不再存在。这锅鸡的洗澡水要倒掉,再换上清水熬煮出来的鸡汤,就香气扑鼻、鲜美无比了。馆子店...
毛姆一 ①迪埃戈·罗德里盖斯·德·西尔瓦·委拉斯凯兹(1599—1660),西班牙画家。 ②埃尔·格列柯(1541—1614?),西班牙画家,生于克里特岛。 ①《一位当代画家,对查理斯·思特里克兰德绘画的评论》,爱尔兰皇家学院会员爱德华·雷加特着,1917年马丁·塞克尔出版。(作者注) 莫利斯·胥瑞在他那篇驰名的文章里简单地勾画了查理斯·思特里克兰德的生平;作者有意这样吊一下读者的胃口。他对艺术的热情毫不搀杂个人的好恶,他这篇文章的真正目的是唤起那些有头脑的人对一个极为独特的天才画家的注意力。但是胥瑞是一个善于写文章的老手,他不会不知道,只有引起读者“兴味” 的文章才更容易达到目的。后来那些在思特里克兰德生前曾和他有过接触的人——有些人是在伦敦就认识他的作家,有些是在蒙特玛特尔咖啡座上和他会过面的画家 ——极其吃惊地发现,他们当初看作是个失败的画家,一个同无数落魄艺术...
一001 很多句子简短,看似真理,也实用,却令人疑惑。永恒的真理并不存在,这是绝对的。永恒的绝对也不存在。变化是永恒的,不变是暂时的。如此说来,什么也不用说,什么也不用做。这也不对。那么死亡是绝对的吗?毫无疑问,这是绝对的,然而,这也得看死亡的定义。从物质的概念看,根本没有什么死亡。这也不对。应该是从物质和能量和其他什么看,存在是永远的,永恒的,只是已知的或未知的各种形态的转变。如此说来,只有不断变化的存在是永恒的,是不死的。既然这样定义,存在的对立面又是什么呢?为什么会有“存在”这个定义?它的对立面无疑是“不存在”。什么不存在?有能够感知的不存在吗?既然不能被感知,那它到底存在或不存在?没有“不存在”就不可能有“存在”。既然没有能够被感知的“不存在”,那么“存在”也是荒诞的。然而,能够被感知的存在无处不在,物质的、精神的,无数都能被感知,为什么就没有能够被感知的...
公元前四○一年,公元前四○一年,在淮河流域的涂山以北,有一个二万多人的小国叫望,面积只有十几平方 公里,大约相当于今天的一个小镇,因为远离周朝天子,交通不便,经济文化都落后于北方 诸侯国。以致在这里保留许多夏朝的风俗习惯,祭图腾敬鬼神,还有一些乱婚的现象,不分 男女老少,整个社会面貌极不协调,内在的结构也是非常松散,国不象国,经济上是原始经 济和奴隶制经济并存,组织上是部落逐渐向藩国转型,望国的国君由于继承父位时,其父就 很少向周朝天子叙职,再加上路途遥远,已不知道该向天子叙职一事了,只记得老国君常说 “丑太子。我的儿,一定不要忘了这是周朝的天下,这些土地也是周朝的,当年丑太祖把国 君禅让给我,我即姓丑,现在你也姓丑,不日鬼神将带我走,我希望你能记住,丑侯是天子 所封,虽远离天子,但天子一直都在我的心中,这正是国人所不知道的事了。我死后,天子 就应该在你心中,有机会一定去...
从上海到温哥华的气味(1)在浦东机场登机的时候,上海正是七月。他只要一离开空调的地方,T恤衫立刻就粘在了后背上,湿溻溻地像印了一片地图。好在登机前等候在放足了空调的机场里面。 机场是崭新的,新得还很生涩,还可以嗅到新的建筑材料的气味,但比起一般火车站、长途汽车站的刺鼻的尿臊气和人流拥挤的汗酸臭,实在是清新多了。然而,这一刻忽然有种奇怪的感觉,许多年在上海花花世界里的一切突然被过滤被沉淀了,全部集中到鼻子里去了。尽管在上海也常常出入各色所谓高级的或可称为上流的场所,有衣香鬓影,美酒咖啡,光鲜芬芳……可是上海,实在而亲切地留在嗅觉里的却是:浑浊而暖洋洋的弄堂气味,黄梅雨季节里的霉味夹杂着油煎臭豆腐的香味,雨过天晴地面上蒸发出来的湿热气,还有黄浦江上飘来的淡淡的腥气……...
作者:秦涩楔子 楔子 宫少华只听到一声枪响,便失去了意识。醒过来的时候,自己已经变成灵魂在天地间四处飘荡。他看见了自己娘亲的痛不欲生,他看见了温仪的悲痛欲绝,看见红玉毅然决然的离开,看着香浩宇从风华正茂到垂垂老矣却始终是孤身一人。到后来的国家动荡,战火四起。而香家和宫家就在这战火纷飞中衰败,终至烟消云散…… 然后他看见世事变迁,新中华的成立。看见时代的飞速发展,能飞上天的大型器械,高耸入云的建筑,日益开放的风气。大家上穿的愈来愈少的少男少女们,还有……各种各样的香——不过唯一让他自得的是,虽然后期的香有很多,甚至有几种是远超‘国色天香’的艳冠群芳,但是自己炼制的用来保存雨宁尸身的香却是冠绝天下。他有些得意的想着,看见了吗,雨宁,我有些地方还是比香浩宇强一些的。你,有些后悔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