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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9部分

祖师爷的儿媳妇-第49部分

小说: 祖师爷的儿媳妇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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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九九三年九月,丁惜四岁生日的时候,我终于和丁建业签订了离婚协议。在那个狭窄的街道办事处里,两张椅子,两支笔,那个女人象征性地劝我们慎重考虑之后,笔落协议成,就像当初签订结婚书一样轻巧。一本红皮书一本绿皮书,就是女人的一辈子。走出门口,和丁建业分道扬镳。我照旧沿着街道漫无目的地游荡,在一家音像店门口看到一个衣衫褴褛的乞者,给了他五十块钱。在一个陈旧的小杂货店门口,帮店主把被路人不小心碰翻的糖果整理好,她和我说了几句话。沿途是一排长长的相思树,花已落尽,结着小颗小颗的果实,有些落到地上,形成斑斑点点的污迹。阳光姣好,晒在身上暖洋洋。我在蛋糕店买了一个草莓蛋糕,返回家中。
  丁惜的生日宴加上我的饯别宴,在丁家算难得一见的隆重,也算好聚好散吧。毓敏秀掌厨,我帮忙打下手。当她熟练地切好牛肉、生火、上锅的时候,我想起她刚到戏班的那一年。那时候她还是一个什么都不懂的台北城市姑娘,虽然丁建国生意失败,曾经有过餐不果腹的苦日子,却她从来没过过还要生火做饭的原始生活。她一到戏班就信誓旦旦地说要承担众人的伙食。那时候王玉桂全心全意扑在丁永昌的病危上,没有多做考虑就答应她了,但是第一天大家差点就饿着肚子排练了。她看到黑漆漆的灶台,足足有一米宽的锅,长半米的铲子以及有大半个人高的米缸就完全愣住了。她痴愣愣地对我说这种东西只在古装片里才看得到,根本不知道在民国竟然还有人会生火做饭。最后是班里心灵手巧的女人收拾了烂摊子,但不服输的她又不能完全置之不理,搞到整张脸像花猫一样只剩下一双灵气闪烁的眼睛了。被我笑了之后又恼羞成怒,追着我非要把我的脸也弄花才善罢甘休。那时候,天总是很蓝,日子总过得很轻快,仰起头就能感受到风,风中带着浓浓的花香。从她一九八二年回戏班至今,将近十二年了。她从一个什么都不懂的台北都市姑娘,变成一个柴米油盐和演戏做戏的老查某,已经过去十四年了。这十四年,是一个女人一生中最美好的时光。我依稀记得当年初见她那一眼,穿着蓝色连衣裙、细高跟凉鞋、披着长长的波浪卷发的她,只那一眼,换了我的一辈子。只那一眼,我便溺在那眼眸里再也醒不过来了。
  “时间过得真快啊,一转眼我们已经认识第十五个年头了。”我说。
  她背对着我,手上一顿,片刻之后才应道,“是吗?没想到已经这么久了。”
  “是啊,一九七九年盛夏,我第一次见你,现在已经是一九九三年深秋了。”
  沉默。她熟练地翻炒着锅里的苦瓜牛肉。
  “我还记得那个夏天与以往都不一样,虽然天还是一样的闷热,屋外的虫鸣仍在没玩没了地叫嚣着,但有些东西确实是不一样了。我还记得我躺在那小小的板床上,觉得连天上的星光都变得更加灿烂了,每一次心跳都更加强劲有力,就连呼吸都带着花香。那时候我就知道,我这辈子,除了爱你,大概什么都做不好了。可是最后,我才发现我竟然连爱你都做不好了。”
  还是沉默。锅里的牛肉散发出烧焦的味道。我提醒她,她翻转了两下,显得那么心不在焉。
  “我从来没想过要打扰你,所以你不必紧张,也不用担忧。我已经打算离开这里了,只是这么多年,我心里藏着这么多话,总觉得憋着慌,在走之前,想全都说出来罢了。就是那么抑制不住的。”我的声音有些哽咽,“我想,如果放手是我能为你做的最后一件事,我一定会成全你。”
  她静静地听着,但她越静,我越是什么都说不出来了。久久,她又信手翻炒着苦瓜牛肉,随着锅铲发出沙沙的撞击声,她的声音传了过来。
  “你要到哪里去?”
  这也是我要问自己的问题。我已经三十一岁了,我离开我的母亲已经十六年了。我的母亲大概已经想不起来她曾经有过这样一个孩子了吧。我追随了一辈子的爱情,我以为的归宿,将我拒之门外。天下之大,好像竟无我一人容身之处。我耸了耸肩,这或多或少都有点凄凉吧。
  “不知道,大概随便走走吧。世界这么大,总会有落脚的地方的。”
  接着又是一阵长长的沉默。她用碟子把苦瓜牛肉装好,可是因为多次停炒,已经炒焦,她看了看,走到屋角,倒进了潲水桶里。
  “若实在无处可去,就留下来吧。”她轻轻地说。
  “我的意思是,戏班需要你。如果你走了,小旦就没人演了,你也知道,底下那些二线三线小旦,还欠缺火候。你要是走了,戏班可能会受到很大的影响。秋菊,你知道她怀孕了,顶替不了你的位置。还有石兰,你知道,她和一个医生恋爱了,可能要去做医生娘了。其他那些小旦,你都知道,也没有特别出色的了。就算有一个好苗子,也还需要磨练好几年才能独当一面。所以,戏班真的很需要你。”
  她似乎突然打开了话匣子,喋喋不休起来。等她终于停下来了,我才问:“你呢?”
  “啊?”
  “戏班需要我,那你需要我吗?”
  那双迷蒙的闪亮的杏仁眼,怔愣、迷惘、闪烁、回避。她低下了头。
  最后她说:“先吃饭吧。”
  我终究没有等来一句肯定的话。若是以前,我定然会认为这就是肯定的回答了,只要她肯迈出一小步,甚至只要有一点点走向我的倾向,我就算跪着走一百步一千步,我也会跪着走完。但如今,我看着遍体鳞伤的自己,看着我已经溃烂发脓的膝盖,我再也走不动任何一步了。
  晚饭之后,丁建业借口买烟出去了,大概是刻意腾出时间让我们母女最后独处,往后再见是不知人事几番新了。丁惜安静地窝在我的怀里,黄金档在播《包青天》。开封有个包青天,铁面无私辨忠奸,江湖豪杰来相助,王朝马汉在身边。当陈世美假装授意将秦香莲接回驸马府,并用两个孩子的性命要挟秦香莲签下休书时,丁惜跟着两个孩子哭了起来。在她只有四岁的认知里,所有的东西都是有生命的,所有的人都有相同的喜怒哀乐。她曾经不小心踢到桌脚上,蹲下来却不是检查自己是否受伤,而是问桌子伤了没有,还诚挚地向桌子道歉。这个纯洁如白纸善良如佛陀的孩子,她没有责备桌子挡出了她的去路,没有责怪桌子踢伤她的脚,恰恰相反,她充满悲悯地关心那个伤害她的事物。老话说三岁看大,八岁看老,我想着她长大以后必然不会自怨自艾自暴自弃,大概就是我最大的福祉了。
  我哄着她,接着电话出其不意地响了起来。毓敏秀走去接听,平静过后是她强制压抑却仍然颤抖的声音。
  “出了点事,我要去处理一下。阿凤你跟我去。阿母,你看着静男和静贤。我们今晚可能会很晚才回来。”她快速安排了所有事情。
  “出什么事了?”王玉桂问。
  “一点小事。”
  但我们都知道这绝对不会是小事,从她紧张的神情和再三的催促可知,只可能是一件非常重大的事。她跟着我进房,才在我身边轻声说丁建业出事了,情况不太客观,叫我把丁惜带上。秋夜凉爽,一片幽静,耳畔呼呼啸叫的风,似乎在回应这晚不同寻常的故事。

☆、第 62 章

  死亡到底是什么呢?
  从王玉桂抱着丁永昌痛哭失声的时候,我就一直在考虑这个问题。漫漫洪荒,时间长河,人作为一种最长只能存活百余年的生物存在,实在是沧海一粟。每一个人从出生到死亡,都遵循这可耻的时间流,最后临了临了,还要留下一具腐烂的躯壳。这个躯壳的主人,无论生前如何高贵或者低贱,如论如何受人推崇或者遭人遗弃,死了都只是一副躯壳,一样会长出蛆虫,一样会面目全非,一样会成为空空髅骷。这是失去,也是存在。所以死亡,既是失去,也是存在。死亡最大的幸福大概就在于对人世的痛苦再也无知无觉,尊崇也好,耻辱也罢,就算最后躯壳被人拖着脑袋撞到门槛上,就算下'身失禁躺在一堆秽物中也都无所谓了,甚至还因为人们冷眼旁观所激发出来的悲悯,使死亡更富有了感情和高尚,因而也就具有了尊严。反正,死亡的尊严是留给别人看的,从来都与自己无关。
  
  林佳喜哭得跟个泪人似的,眼睛肿得像一个桃子,那个跟丁惜一般年纪的女孩子在她旁边。她在医院门口等着我们,一见我们就开始喋喋不休。
  “他们说他肋骨断了。他们说要马上手术。他们说要家属签字。他们不让我进去。他们已经进去很久了。我完全不知道该怎么办。”
  她说着说着又开始哭起来。她的小女儿笨拙地帮她擦眼泪。毓敏秀安慰她。她一直说着没事没事的,就像在源源不断地往那身体注入勇气和信念似的。丁惜完全懵了,大眼睛只盯着那小女儿怀里的两个一模一样的木雕。那是用一块薄木板连接一个小女孩和一个小房子,中间部分用链条连接的玩具。扭动链条就会发出悦耳的音乐。
  “我爸爸说要送一个木雕给我做生日礼物。”她像自言自语又像对那小女孩说。小女孩下意识地将手上的木雕藏到身后,保护好。丁惜就被这个小小的动作伤害到了。她过骄傲地扬起她的头颅,即使从来没拥有也装得底气十足,“比你这个更大,更好,更漂亮。”
  小女孩躲到林佳喜身后,她似乎没有心情应付丁惜的嫉妒。没有人说话。角落里站着一个桀骜的查甫郎,二十出头的年纪,烦躁不安地走来走去。接着,手术室的灯灭了,医生们陆续走出来。一个医生道歉说他们已经尽力了,只是送来的时候已经太晚了。他的肺部被一根折断的肋骨刺穿了,他的呼吸几乎已经停止了。他的肋骨还断了好几根。总之,是回天乏术了。林佳喜悲恸的哭声一下子响彻了整个过道,抑扬顿挫的,就像歌仔戏里面的苦旦。毓敏秀抱着她。丁建业盖着白床单的身子躺在床上,从我们中间推过去了。那医生挤过我们,也离开了,没有什么表情。我想大多数医生都是披着救死扶伤的外衣,藏着一颗冷漠无情的心。他说要家属签字。我下意识地跟了上去。我已经完全忘了就在白天,在那个小小的房间里,我们已经签下了离婚协议。我三笔两笔签下自己的名字,没走两步,又被那护士叫住了。那是一个小个子护士,站在护士站后面垫着脚尖才略微探出点身子。
  “你们到底谁才是死者的家属啊?怎么两个名字不一样?”
  她递给我两张纸,一张病危通知书,签字的是林佳喜;一张死亡通知书,是我刚刚签下的。我一时语结,只支支吾吾着“我……”,那护士以为我说的是我才是丁建业的家属,又问:“那这个林佳喜又是谁啊?不是家属怎么可以冒签病危通知书呢?这是要追究她责任的。她人呢?”说着从我手上夺过通知书,嘴上不耐烦地啧啧两声,就要走出护士站。
  我忙拦住她,“她才是死者的家属,是我签错了。”我实在找不到更合理的理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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