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链条终结论-第17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鳎岢鱿质裁囱那榭瞿兀课遥魑桓銮罟恚氡涑梢桓鲎时炯遥庵纸准兜奶且桓觥拔藜邸钡奶Ц痘蛘呤杖《嗌偾际遣荒艹晒Φ模俏腋迷跹浒。康蔽疑碛邪敫鍪澜绲淖什保墒俏夷源镒暗幕故乔罟淼南敕ǎ俏沂亲时炯遥故乔罟恚课易魑桓鲎时炯遥氡涑梢桓銮罟恚庵纸准兜奶彩且桓觥拔藜邸钡奶Ц痘蛘呤杖《嗌偾际遣荒艹晒Φ模俏矣指迷趺幢浒。康蔽乙晃匏械氖焙颍源镒暗幕故亲时炯夷切┳亩鳎俏沂乔罟恚故亲时炯遥�
阶级的跳动,如果用“无价”来解决,应该就是把人脑袋里的东西彻底清洗一遍,应该别无他法了——清洗人的头脑,那就意味着战争,信仰的抹杀,生存方式的改变,生存目标的限制,暴力手段就会层出不穷。不这么干,阶级、制度、传统等等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永远都不会有任何的改变——奴隶主不能变成地主,奴隶不能变成佃户;地主不能变成资本家,佃户不能变成工人……所有阶级的兴衰都不可能出现。
当我们回看历史的时候,阶级、制度、传统等等的变化,都是依靠物质资本流动的变化为基础的,大家却无视物质资本的“有价”,而是依靠“无价”进行激烈而血腥的战争。书包 网 。 想看书来
1。2。2 货币发行量的控制
读者肯定注意到了,节里面的包含很多关于控制货币发行量的东西,我再在这里重复这个问题,是不是有些多余啊?请大家注意,前面我虽然提到了很多相关的东西,但是没有系统化。例如,货币的数量为何会一直增加下去,一种货币的寿命甚至可以达到几百年,几千年,虽然这些货币的占据的位置有所波动,但是它们的功用一直没有从人类社会中消失。
在这个地方我将要论述,如何将一种货币推行开来,如何保持一种货币的长久不衰,又该如何淘汰掉一种货币,在论述的过程中,因为货币发行量的变化而产生的剥削会一直贯穿其中。
人们控制货币发行量的时候,最主要控制的不是货币的种类,而是货币的数量,这个数量的控制,要根据市场上商品的总价值量与交易的次数,每次交易涉及到的货币量,交易继续时间等因素,来确定增加或者减少。
人们控制货币发行量一般都是有个经济学公式的,只要把市场上的统计信息套进去,就能知道是该增加发行量还是该减少发行量了。这个公式科学性得到了很多人的认同,我也是其中之一(我只有点关于这个公式的印象,所以就不能引用啦),但是这个公式并不是一直都存在于人类社会中的,在这个公式出现之前,人类社会又是采用什么方法来判断该使用哪一种控制手段呢?我想来想去,觉得在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这个方法应该就是剥削,*裸地剥削。那么货币刚刚出生的原始社会,人们采用的方法又是什么呢?我思考的结果,很可能是依靠原始的平均分配。只要货币能满足平均分配,就刚好合适,如果不能满足就需要调整。还没有使用这个公式的资本主义社会又用的是什么方法呢?我思考的结果有点可笑——用的应该是类似的公式吧!
我既然在控制货币发行量中找着剥削,找着不合理的地方,那么我设想的,并推崇的方法又是什么呢?我希望读者留神,因为这个方法还没有进行过实践,对错与否,还是留待后人评判吧——它就是,按需分配法,即一次交易需要多少货币就瞬间发行多少货币,交易完成之后,货币全部回收。
下面就进入第一个方法,使用原始平均分配法,来判断货币发行量是否该进行控制的时间段。
1。2。2。1 原始平均分配法
原始平均分配法,顾名思义,就是每个人手上持有的货币数量,在当时的度量误差范围内基本上相等。
关于原始平均分配法,我们先假设甲乙丙三个代号,可以是一个部族里面的三个人,而且这个部族只有这么三个人,也可以代表三个部族,而且整个交换关系都只是在这三个部族间进行。
现在,我先试着分析一下甲乙丙代表三个人的情况。当甲乙丙三个人手中拥有了货币黄金(泛指所有的货币),不去管这些黄金刚开始是否含有价值量,按照原始平均分配原则,那么得到的黄金肯定要平均分成三份。
根据原始平均分配原则,加上我假设的基础条件,这个时候,经过推论,可以确定甲乙丙三个人的初始状态,他们之间拥有的商品、货币的数量与种类,以及代表的价值量都是相等的。在这样的情况下,会不会发生交换呢?我敢肯定,绝对会出现的,因为人与人的性格、爱好等等的东西是不同的,所以对某种商品的需求量应该也是不同的,商品的交换就不得不发生,含有货币功能的商品黄金,早晚会成为三个人之间的货币。因为是按原始平均分配法分配所有商品的,甲乙丙三人之间只能进行等价值量的交换,否则就会破坏这个分配法。
假设甲乙丙三个人共同劳动生产并平均分配了四种商品,使每个人都拥有1克黄金、1头羊、3只鸡、3只鸭,并且它们的价值量关系刚好相等,即1克黄金=1头羊=3只鸡=3只鸭。
当甲乙丙三人进行交换的时候,有三种情况需要分析。
第一种,三个人的商品供需刚好平衡。
假设:甲要把羊换成鸭,乙要把鸡换成羊,丙要把鸭换成鸡,黄金可有可无。我们先不管甲乙丙怎么完成交易,不管黄金含有货币的功能出现了多少,我们可以肯定的是,甲乙丙三个人无论采用什么样的交易渠道,都能达到自己的交易目标。在这四种商品中肯定有商品发挥了一定的货币功能——无论这些货币在交易完成后,是以货币的状态存在,还是以商品的状态存在,都因为三个人交换的商品价值量刚好相等,所以三个人持有的货币数量应该还是一样,不用进行发行量控制。
例如,(甲)鸡→(丙)鸭;(甲)羊→(乙)鸡。这个交换中对于甲乙丙三人而言,交易目标都达到,有货币作用的商品为羊、鸡、鸭,两个交易完成后,甲手中有3只鸡和6只鸭,乙手中有2只羊和3只鸭,丙手中6只鸡和一头羊,这些商品作为货币而言,三个人手中持有的货币数量都为3克黄金,都作为商品而言,持有的货币就为0克黄金,是“平均的”,不需要控制。
在这里,还有很多种分析方法,肯定符合要钻牛角尖的人需要,得到的结果是:必须进行货币量控制。例如实施货币“绝对平均分配”(商品不能这样,否则就不能进行交换了),三种商品就该是三种货币,那么每种货币都应该进行平均分配,所以说,交换完成后,利用原始平均分配法判断三种货币的状况,得到的结果是“不平均”,理应进行控制——如果,真有人往这里想的话,那么这个控制将是毫无作用的,因为按照这个方法,甲乙丙手中所持有的三种商品,必须都是交换前的两倍,或者都变成零(这相当于自杀,不能采用),或者把进行的交换逆向进行一次(也就是说,甲乙丙三个人再也不能进行交换,那么还不如一开始就不用交换了——没有交换,就没有货币,也不能采用)。唯一能选择的方法,就是立刻投入3头羊、9只鸡、9只鸭,加上甲乙丙已有货币,再次平均分配下去,或者说,为了达到平均,用这些增加发行的货币补齐甲乙丙手中还差的货币种类,这样才算平均。可是,甲乙丙三个人进行交换所达到的目标,被这个货币发行量的控制给强行破坏了,甲乙丙因为手中羊、鸡、鸭蛋数量没有达到自己的要求,所以还会进行交换,再次交换的结果,利用原始平均分配法进行状况判断,结果又是“不平均”……最糟的状况是,商品数量一直翻倍下去,差额也翻倍下去,永远都没完没了。如果加上生产力发展的限制,要完成这个控制的话,那么甲乙丙生产的效率再高也完不成,不断的1倍货币投入……就是把地球塞满了羊、鸡、鸭也满足不了需要,甲乙丙不是被货币吃掉,就是被货币压进土里。
第二种情况,某一种商品供大于求。
假设:甲要把羊换成鸭,乙要把鸭换成鸡,丙要把鸡换成鸭,黄金还是可有可无。在这个条件下,羊的供应量就供大于求了,甲手中的羊,无论作为货币或者商品,在三个人手中都是多余的。如果把羊当成货币(商品),那么这种货币(商品)的数量是过多了?还是过少了?按照原始平均分配法的判断,人手一羊,无论从是货币还是商品而言,都是“平均”的。反过来,如果鸭作为货币,那是不是说鸭的发行量不够了呢?当然如果把鸭子当成货币,那么鸡也就变成货币了。初始状态下,人手一鸭,还是“平均”的,乙丙进行交换后,甲乙丙都持有价值量为2克黄金的货币(鸡与鸭代表的价值量),还是“平均”的。
作为商品,想要变成货币,那么就得进入交换过程,哪怕是一次,如果自始至终都不能进入交换,那就不可能成为货币了。如果把羊作为货币,如果甲没有把羊交换出去,因为所有的羊,都没有进入交换,所以就不成为货币。因为鸡、鸭在乙丙两个人的交换中出现过,所以鸡、鸭是货币——接下来,我就可以说,甲想要卖掉商品,也就是羊,可怎么也卖不出去,那么是不是说货币发行量少了?但是三个人持有的鸡鸭作为货币而言,在价值量与数量上都是“平均”的。或者说已经出现生产相对过剩了?按照原始平均分配法来说,就是有再多的商品,也不可能存在着无法分配的现象,因此不可能出现,再生产受到商品生产相对过剩阻碍的现象。但是对于甲一个人而言,却不是这样了,羊,的确是生产相对过剩了,但是鸭却供小于求了。也就是说按照原始平均分配法,来判断货币是否应当进行发行量控制,存在着漏洞。
如果甲把羊交换出去了,那么这头羊肯定被乙或者丙所持有,在这里,因为乙丙都不需要羊,所以羊绝对是货币,但是没有人再需要羊这种货币了,因为甲乙丙三人手中持有的三种货币都是“平均”的,所以,不存在着回收货币。但是,持有这头羊的人,始终不能用其买到想要的商品,对于这个人而言,那么羊这种货币肯定是发行量过多了,需要进行控制,所以,使用原始平均分配法来判断货币发行量,又多出个漏洞。
如果采用“绝对平均法”呢?还是得阻止交换的发生,不能使用。
第三种情况,一种商品供小于求。
可以使用第二种情况的假设,鸭的供应量就供小于求了。如果把鸭作为货币,但是鸡与鸭一起作为商品进入了交易,成为了货币,所以三个人货币持有量是“平均”的;仅仅作为商品,可是这个商品每个人的持有量,在初始状态的时候都是一样的,按照原始平均分配法,完全不存在供小于求的现象——这里的需求量并不是市场对这种商品的需求量,而是商品的数量能不能满足原始平均分配。这个世界有什么东西不能进行分割?第三种情况跟第二种情况可以说只是同一个问题的两个不同的称呼而已,不用多谈。
三种情况之下,我是不是可以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