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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部分

芙蓉-2004年第6期-第23部分

小说: 芙蓉-2004年第6期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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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学了。我下决心不学了。学籍管理处说学籍可以保留两年,两年之内随时可以继续。这个说法于己于人都可以作托辞,我就更心安了。 
  有人误会我不上学开始写作是告别平凡人生向艺术致敬什么的,其实完全不是。我一点也不觉得做个工薪族或者中产阶级有什么不好,对90%的艺术家素无好感,只是有点怕无聊,又怕死,几十年如一日的生活似乎离死更近一些。 
  我觉得搞艺术的人总有一种倾向,觉得别人是白痴,做出(写出)东西来又希望得到大家的喝彩,大家不喝彩说大家是白痴,大家喝彩了也打心眼里觉得大家是白痴,说来只是为了证明自己是个艺术家,比大家站得高,看得远,创造着最虚无最高妙的东西,无论口号是崇高还是崇低。 
  我之所以能有以上这么点看法,全赖我写了四年小说。沾了点艺术的边,胆子壮了起来,觉得自己有了发言权。我想这是我这四年最大的心得。四年对于我似乎是一个时段,总得回顾过去,展望未来一下。人有一个最不可救药的地方,就是手脚闲了,脑子就忙了,今年我几乎什么都没做,也没觉得自己有多闲。有好心的朋友劝我,要写啊,断了就找不到感觉了。我恰恰觉得以前写得太多了。 
  我似乎擅长给自己制定短期目标,过了考虑辍学的那个阶段人就空虚了下来。我还住着学校的宿舍,整天在学校里晃,这就成了另一种无聊。为了改变这种无聊我背着电脑到图书馆写所谓的小说,也开始大量上网。 
  写作这件事本来是一个人猫在小黑屋里做的,可网络改变了一切。鱼找鱼,虾找虾,在网络上各色人等都找到了组织,写东西的人越来越多。当我跟一个以前认识的朋友承认我在写小说,他吃惊地盯着我说,不会吧,现在是个人都写小说。 
  我写小说不爱构思。开始阶段,写完了也不回头看,不改。后来知道改了,改的也很少,只是养成了分析自己小说的毛病。这个毛病是慢慢养成的,到写完长篇以后达到了顶峰。我反复考虑我为什么会这样写,我到底想说什么,是什么念头在作祟。我也考虑哪些主题是我反复涉及的,那些是显性主题,哪些是隐性主题,哪些是暗度陈仓,哪些是借尸还魂,哪些是隔岸观火。在这四年里我的想法有了哪些变化。补充一点,我不搞对自己精神分析那套,那是摧残别人的把戏。要分析自己只要诚实足矣,虽然对自己说实话比对别人说还难。这是个挺痛苦的过程,但是非常有帮助。而且我发现我之所以这样做,是因为我关心的事物有了根本性的变化。 
  但比起这些,我更关心的是过去四年我过的是一种什么样的生活。一般来说写作的人过的是一种文学生活,写的字是文学的,接触的书是文学的,周围的人是文学的或者艺术的,讨论的轶事是有关文学艺术的,即使是小道消息也是文人艺术家的吃喝拉撒睡,可能因为文人艺术家的吃喝拉撒睡来得格外有趣味,因为相互认识,就有了点娱乐新闻的效应,让文人无法遏制的想象力有了驰骋的空间。 
  文学圈的人不承认文学有圈子。这里不是说什么帮派之类的小圈子,而是一种文学化的思维方式,不管这种思维方式是以回归日常还是先锋之类的面目出现,站在圈子外看,没有人能分得清那些轮番的口号,只知道文人雅士又性起了,只知道这个有看头那个没看头。原先我能感到我离那个圈子还蛮远的,对那个圈子有着好奇心,后来我就觉得不对了,常在河边走不免沾了一脚湿。 
  圈子这个东西相当可疑,多一个人圈子的成分就浑浊一分。圈子的构造是金字塔形的,有层层下达的权力机构,为了谋求个人利益的最大化其成员必定同心协力。今天看了个新闻说布什的弟媳准备揭布什家族的丑。她之所以敢站出来是因为无论如何她也分不到布什家族的一杯羹,她被她的丈夫也就是布什的弟弟抛弃了,而且整个家族没有人站出来为她说话。她要揭露的就是为了整个家族的利益,所有成员都在言不由衷。 
  圈子的好处是温暖,让人觉得人间自有温情在。据说手放在《圣经》上宣誓,就算是撒谎,发出来的也是上帝的声音。 
  有人给我介绍过一位文学圈的社交明星,称他为“不写字的作家”。这个名称相当气壮山河。中国人受传统文化的熏陶,对无招胜有招这类邪事格外佩服。当初王小波就以“文坛外的高手”而享誉全国,据说这个提法来自于某媒体的记者,之所以连我都知道这个,是因为他对此文案格外得意,同业中人也对此钦佩不已。这个命名撬开了“沉默的大多数”(自然是文坛外的)的嘴巴。王小波是我尊敬的作家,我无意拿王小波说事儿,在此举例只为说明在国人眼里,不什么的什么什么,什么什么之外的什么,专业不对口是多么的有蛊惑力。 
  我不反对一个不写字的人过一种文学生活,就像我不反对作家站柜台或坐台,可尝了几天新鲜就拿了五一劳动奖章显然是不合理的。顺着这个话题说,我倒是很希望作家能出现在其他劳动场面里,比如开开出租车,推销推销保险,做做奸商,不在于体验生活的考虑,而在于我实在看不得一个作家躺在文学的浴缸里洗完泡泡浴,出门也不知道擦干净身子,还到处跟人说自己家里还有个会冒泡的浴缸。 
  有人说兰波封笔去倒腾军火是一种堕落,有人说他平庸了,有人猜测是源于绝望,似乎上帝递给他一只手,而他不知好歹把上帝的手甩了。这是“作家”才有的逻辑。我知道人生之为人,没听说过人生之为作家的。一个真正的人对生活永远有好奇心。喜欢写的人可以写一辈子,厌烦了也大可随时甩手不写。军火商过形而下的生活,不见得不比作家缺乏形而上的考虑。不管怎样,生活永远大于写作。经历孤独、贫穷不是天才诗人离开了诗歌的必然结果,而这个结果比众星捧月、富贵来得可悲是庸俗者的看法,尽管前者谁也不想,可这不说明后者就值得炫耀。 
  文学跟生活到底有没有距离呢。我觉得是有的,而且很大。把文学和生活搅和在一起,无异于把玻璃碴子跟米饭做成一锅粥,这锅粥一般人喝不下去,喝下去有胃穿孔的危险。 
  文学的逻辑很值得警惕,我希望自己的生活离文学远一点,正如我希望自己的小说跟“现实主义”保持距离——真事可以往假里说,假戏也可以真做,但是把“现实主义”当成宝贝显然是把玻璃碴子当成了钻石,还以为自己捡到了便宜——把个瓶子往水泥地上掼,一准能找到好几粒五十克拉的玻璃碴子。 
  我不知道别人说的现实主义是哪门子现实主义,一涉及主义,还是说说清楚的好,要不然整天有人以把水搅浑为乐,用一个主义打压完张三打压李四,而张三和李四没准不光不是一个阵营里的,还谁都瞧不上谁。 
  我说的现实主义者是不管吃的黄瓜还是白菜,总希望拉出来的还是那根完美的黄瓜、还是整棵碧玉般的白菜,于是照着幻想做一根蜡黄瓜整棵蜡白菜,把它们放进塑料袋,扎上一根红丝带。 
  其实这相当超现实,硬要把这个当作现实主义的人是伪现实主义。 
  伪现实主义的好处是看着亲切,闻着香(香是相对的,逐臭的人自然闻着臭也觉得香),对视觉嗅觉过分依赖的人喜欢伪现实主义,因为伪现实主义让你觉得自己的眼睛没毛病觉得自己的胃口最好。殊不知此种人是不食人间烟火的,最怕的就是食物进口,进了口顺着食道滑下去,又经过胃啊肠啊的暗箱操作,出来的就不是伪现实主义者喜闻乐见的东西了。 
  说到这儿有人要欢呼了,因为我做了个不雅的比喻。以前讲崇高,现在改朝换代讲崇低了,风水轮流转,各领风骚好几年。一讲到这要紧处,原教旨主义崇低者便亮出革命的号角呜呜吹上一气,以昭示四方,声明崇低者的队伍又壮大了。原教旨主义崇低者的毛病在于抱着字典不放,带点味儿的词都要抠下来,贴在脑门上。又教条得可爱,爱屋及乌,只要摊上排泄物都当成亲娘喜欢。不远万里策马奔到那要命的地方凑上去痴痴地等,你用一千瓦的大灯泡对着他照,他也不会眨一下眼。 
  我说经过肠胃的暗箱操作,最后折腾出来的不是伪现实主义者喜闻乐见的东西,是说什么东西经过感官这一道,别管是眼睛鼻子还是肠子肚子,你就别指望那还是原来的物件,与审美无关。 
  有对“现实”格外执着的伪现实主义者不如事先把“现实”照张相,压在枕头底下趁没人的时候拿出来摩挲感怀,绝对可以成为电影中动人的一幕。可棱要把照片当真,拿抱枕当活人,就有点伪过头了。 
  拉着西伯利亚虎皮作大旗跟拉着孟加拉虎皮做大旗是一回事,崇高转向崇低说明不了时代的日新月异。它们的区别只在于黄瓜白菜是装礼品袋还是垃圾袋,袋口扎了红丝带还是裤腰带。 
  随笔中的“现实”是大家默认的。你用第一人称说话大家都当真事儿看。二十年前三毛迷倒了中国的半壁河山。后来马中欣站了出来,亲自去三毛学习生活战斗过的地方明查暗访,拿出铁证来指责三毛撒谎。最近看了一篇文章,勾起了陈年记忆。作者讲在某酒吧邂逅马中欣,马神情恍惚,举止落寞,一个劲儿地喝闷酒,这让为三毛鸣不平的作者心中十分宽慰。 
  还有一类人跟上面的作者相反。过了迷恋三毛的阶段便悔青了肠子,觉得自己受骗了。幸好三毛自杀了,要不然肯定被骂臭。而另一个标杆式的文学人物汪国真就没这么好运,似乎人人皆可骂之,越是当年狂迷他的文学青年骂起来越是狠。人跟自己决裂可以,那是你自己的事,谁都管不着,可说翻脸就翻脸老子今天骑在你头上是因为当初老子小,个子刚到你膝盖弯,老子现在长大了,也要把你按到我胯下,不亚于当年红卫兵的做法。 
  三毛事件中前者的逻辑大概是既然打倒偶像的人落魄了,必然说明偶像光荣正确伟大,偶像光荣正确伟大了,必然说明自己的青春年华并不是在无情的流水上漂着的一朵落花。 
  而后面那种踩着别人往上爬以求第二春只有发了毒誓把自己往神坛上推的人才干得出来。 
  文学看似五光十色,就像现在我这院子里的篱笆,其实也没什么,不过是道篱笆——幸好不是墙,是篱笆。篱笆围起了人们彼此的生活,让我们意识到彼此隔膜而不隔绝。篱笆的存在是为了人类生活得更愉快,而在篱笆之上扯着嗓子喊口号再造樊篱,是纯粹的形式主义。 
  文学这道篱笆跟庭院的篱笆一样,高度都很有讲究,相当于成年男子的平均身高,且疏密有致,看邻居的院子影影绰绰,那边有人出来这边肯定知道,可以装没看见,也可以互相打招呼,要是聊高兴了,踮着脚尖还能看见彼此的脸。可是,毕竟有道篱笆在那,要串门得绕过篱笆才行。 
  说谎者悖论为:本句为假(A),那么可以得出:如果A是假的,那么A就是真的;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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