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鸟电子书 > 耽美同人电子书 > 阿澜的日记 >

第3部分

阿澜的日记-第3部分

小说: 阿澜的日记 字数: 每页40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他和我沉默地对视了半秒。我默然把目光从新转向书本。 
他对那传话的同学说他今晚很忙,请告诉那北航的女生,就说没找到他。 
过了一周。同样一个在新馆自习的晚上。那同学又来,并且告诉她北航的女生就等在图书馆门外。 
这次我的目光始终停留在书本上。 但我知道他离去前也曾转头看着我。 
自习馆的灯光非常明亮。坐在对面的两个女生交头接耳。她们用手指转笔的技术远不及我。 
那夜他没有回来自习。我把书包送去他寝室的时候,也没有见到他。 
从那以后,他便时常来和我打声招呼,叫我不要等他上自习。再后来,因为每晚如此,打招呼的形式也省略了。 
伟是专科生。他本不需要如此平凡地自习。 
于是我和他不常见面了。每次见到,他也总是行色匆匆。于是我也加快脚步,装出一付心急火燎赶路的样子。我们彼此微笑并挥手,有时还简短地寒暄,内容空洞而毫无意义。 
我们没有时间多聊,因为我们都在心急火燎地赶路。 
周末他也不再同我一起回家。 
我突然发现骑车回家很辛苦,于是改乘公共汽车。 
于是我发现他周末会去北航。 
我的印象里,有很多次,隔着三七五路公共汽车的车窗玻璃,我看见他飞车拐进北航的大门。但我知道我的印象是不可靠的。因为印象里他穿着那件深蓝色的羽绒服。可是上大学后他就改穿一件黑色的皮衣,那件羽绒服早就嫌小了。 
更何况,在我的印象里,看见他的时候,我的四周很安静,空空荡荡的。这也是不可能的,周五下午开往西直门的三七五路汽车永远都象是塞得满满的沙丁鱼罐头。 
终于,从同学口中,我听说他和那北航女生谈恋爱了。那女生叫做于佳慧,是上海人,和我同岁,却高我一级。 
也许我应该感谢于佳慧,因为她,我突然间拥有了很多时间。我用这些时间和同班同学打成一片;我用这些时间通过系学生会为自己公饱私囊;我还用这些时间准备英语六级和托福。 
我却对于佳慧毫无好感。其实我那时和她还未曾谋面,不过印象里却顽固地停留着电视剧《封神榜》中妲姬的样貌。她如狐狸般妖艳。 
我对那年冬天的寒冷印象颇深。每晚自习过后,骑车从某教回宿舍,迎面的北风时常令我无法呼吸。我坚信清华园里的冬天比北京城里更寒冷些。 
其实,那并非我在清华园里度过的第一个冬天。而第一个冬天却没有给我留下寒冷的印象。我越发地不信任我的记忆了。 
冬天过了以后,我就相信我已经不在乎了。我又开始在周末骑车回家。我换了一辆车,以前的二六永久在清华南门的车棚里被人偷走了。 
可见没什么是永久的。 
而且,我几乎把澜的日记也遗忘了。 
我的生活非常平静,直到那年暑假。暑假里我发现,父亲和我的一个远房表妹关系密切。父亲叫她小莲。 
我有数不清的远房表哥或表妹,大多在北京做民工或保姆。 
我的发现令我感到耻辱。我深刻地意识到了自己的自私,可丝毫不准备战胜它。 
我想在那个暑假,我对待小莲的态度是刻薄的。我坚持认为我第一次见到小莲时,她梳着两条长长的辫子,穿一件大红色的西服。我以此证明她的土气。对此小莲始终不承认。她哭着说她从小到大从来没有留过长发。 
或是我的印象,或是小莲,有一个在撒谎。我虽然不信任我的印象,但更加不信任小莲。 
父亲对我很是失望。不过他不再有打我的机会。因为我不再爬上凉台的护栏,我个子太高,爬上去也无法站直,况且,我也不能确定年久失修的护栏是否承受得了。 
我不信任小莲,但看到她满眼的泪水,仍然会感到内疚。于是我提早回到学校。 
然后我就在楼道里遇到了伟和佳慧。 
早晨八点,我看到他俩手挽手从他寝食里走出来。他们睡眼惺忪,衣发不整。 
她远不及电视里的妲姬美丽。 
伟的目光遇到我。他有些震惊,不自然地把她的手甩开了。 
我蔑视佳慧而憎恶伟。我把目光移向一侧,漠然从他们身边走过,形同陌路。我原本以为自己是不在乎的。不在乎自然也不应该如此憎恶。 
对伟的憎恶转而变作对自己的憎恶然后又扩大到对周围一切的憎恶。我努力寻求改变。 
我于是联系到了美国一所大学的半奖。转学读本科是很难取得全奖的。即使是得到半奖的转学生,也是屈指可数的。 
我得到了一位远房舅舅的经济担保。我有时怀疑我和他是否真有血缘关系,因为连母亲的消息,我也是很久不曾听到过的了。这位舅舅的地址还是我从母亲遗留下来的一本厚厚的通讯录里找到的。 
不过这个问题并不重要,因为我从来没有见到过他。 
我轻而易举地得到了美国签证,其过程之顺利远远超出我的预想。我的代价仅仅是提前两小时起床和旷掉两节马克思主义哲学课。我的记忆更把这个过程简化了,我似乎跳下出租车便直接走入美国使馆。理智告诉我这是不可能的,我一定也曾排了很长时间的队。 
我离开清华的那天,心里还是有些留恋的。我毕竟在这里生活了两年多。 
我和每一位同学告别。几个多年不见的高中同学也参加了我的告别聚会。他们问我为什么没有看见伟,他们本以为在这个场合遇到他是理所当然的。 
我在伟的宿舍门前站立良久,最终没有推门进去。楼道里传来黑豹的歌声。他们唱着 Don't break my 
                  heart。 我想我仍旧是憎恶他的,而出远门的人是不需要和所憎恶的人道别的。 
那天晚上,我坐在父亲身边,和他聊了很久。自从暑假,我们有几个月没有交谈过了。很多年以后,我曾努力试图回忆起那次谈话的内容,却丝毫没有印象了。随着年龄的递增,我惊讶地发现,记忆竟然毫不留情地过滤掉了很多珍贵的东西。 
我于是真的有些痛恨我的记忆了。 
和父亲谈完话,应该已是非常晚的时候了。我最后一次来到凉台上,眼前已经多了不少高楼,古观象台和徐徐开动的列车都已不见。我转而再看近处的景物,二环路上车水马龙。更近一些,护城河两岸平整地砌满方砖,以往的野草荆棘都已了无踪影。 
然后我就看见了伟。他站在路灯下,仰头向我凝视。 
我的视线有些模糊了。 
我们对视了很久,他冲我挥挥手,果断地转身走远了。 
我的鼻腔完全不通畅了。 
我回到屋里,从被褥下翻出澜的日记放在旅行箱里。 
在我的记忆里,我们的确对视了很久。不过我的记忆是不可靠的。因为我还顽固地记得,路灯下他的头发湿漉漉地贴在额头上,分明是淋着雨的样子。可我同时又清晰地记得,那夜空中悬挂的一轮明月。 
况且北京的冬天是不常落雨的。 
我想我把当时的情景和阿澜日记里的情景搞混了。以至于若干年后有段时间,我开始怀疑那晚是否真的见到过伟。 
不过第二天,我的确把澜的日记带到了美国。这是千真万确的。 


阿澜的日记(4) 

 

作者:小杰 
                  (原作者:xiaojie) 

我来到安。阿伯的时候四处白雪皑皑。 
台湾人称这座城市摪材缺。肉麻兮兮的。 
因为我读本科,而本科学生是拿不到全奖的。连半奖也很少见。所以我最早认识的同学都来自台湾,香港或是新加坡。后来,我在一个华人教授的实验室里做RA(RESEARCH 
                  ASSISTANT; 科研助理) ,他来自台湾,所以他的研究生大都为台湾人。 
我那时只是个本科生,却有些虎落平阳的感觉了。 
我顽固地称这座城市为安。阿伯,因为在大陆版的美国地图上是这样翻译的。幸亏我到的不是旧金山,因为大陆版的地图称之为〃圣弗朗西斯科〃。 
多亏密西根大学中国学生会的帮助,我第一个落脚的地方是个独身白人老头的地下室。 
一下飞机便可以住在地下室里的确是很幸运的。我确实听说过有个中国学生,下了飞机见到负责接他的人,那人问他身上有没有现金,他说有五百元,于是就被直接送进一家汽车旅馆,一晚上就要六十美元。 
我刚到美国的时候身上只有两百元,所以说我很幸运。 
地下室里有一床,一桌,一椅,一个带淋浴的厕所,和一个整日嗡嗡作响的锅炉。室顶很低,悬挂着纵横交错的管道。 
地下室里一片漆黑,不论白天或是黑夜。住在我头顶的老人时常在屋里散步,拐杖的声音惊天动地,同样是不分白天或黑夜。 
老人很瘦,背很陀。我一直搞不懂,这样瘦弱的人如何通过拐杖发出如此惊天动地的声音来。我不准备经常同他交谈,他说话似乎很是吃力,口齿也不清,我的英语尚且不如何流利。 
但除了我,我不知道他还和谁交谈。 
到美国的第二天,我把一百五十美元月租交给他,他随即叽哩咕噜讲了几句话。我不知所云,也没有耐心搞明白,虽然窗外阳光明媚,可我却昏昏欲睡。我于是随意应付几句,不但词不达意,想必也全然没有逻辑。 
老人居然指出了我的逻辑错误。以他如此苍老的身体,竟拥有这等敏锐的听力,我惊讶得目瞪口呆,只好放弃立即下楼睡觉的打算,仔细把老人的话搞明白。现在回想起来,他一定使用了助听器。 
原来他想向我展示他家的电视机。他居然怀疑我以前从未见到过这种东西。他还要求我为他做寿斯,原来他不知道中国和日本有什么区别。 
我强烈地意识到了身处异乡,身为异类的感觉。我有些思念北京了。 
我下楼后睡意却有些淡了。我决定趁机把时差倒过来。 
我于是拿出澜的日记。记忆于是又和我开了一个玩笑。因为记忆里我是在烛光下阅读的,可我知道,地下室里虽然漆黑得宛如停电的夜晚,但我并没有蜡烛,只有一盏简陋的台灯。 
很久以后我才发现,那天竟然是一九九六年的元旦。 
密西根大学每年分春夏秋冬四个学期。秋季学期是每个学年的第一个学期,从九月一直到圣诞节前。新年后冬季学期便开始了。秋冬两个学期各四个月,是修课的主要时机,而春夏两个学期各只有两个月,绝大多数学生只在春季象征性地修一点课或者干脆两个学期都不修课,这样计算暑假就长达四个月之久了。 
而我是转学来的,一九九六年的冬季学期便成了我的第一个学期。 
开学后我更加努力避免和房东老人过多纠缠。因为每天上课时,对教授的话我同样不之所云。我想我还是更有必要把教授的意图先搞清楚。于是就带了便携式录音机到教室。出国前我就对自己的英语能力很有自知之明,所以有备而来。 
不过那台录音机我只使用过一次,把它公然放在课桌上是件令人难堪的事。 
那盘录音带我从未完整地听过一遍。我发现了它更有价值的功能催眠,而且屡屡奏效,从未失手。 
我的生活日渐繁忙,除了每天上课,还要在一间叫做〃中国楼〃的粤菜餐馆打工,以便挣出生活费。学校是可以走去的,但餐馆太远。我不会开车,公车稀少而且昂贵。我只好用三十美元从房东老人那里收购了一辆年久失修的自行车。车是英国制造的,我不记得是什么牌子了。 
那辆英国车绝对没有我丢失掉的二六永久舒适轻快。 
这个城市的道路没有给自行车留出专门的通道,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