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昌济:西洋伦理学史-第4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裰馓褰缃岷弦郧肮檀嬖谟诠勰罱纾丛诮匆嘟咽堑任镏手岷希构橛诖看庵刺N从胛镏式岷弦郧拔崛酥窆谭侨缃袢罩煌耆从谖蠢粗镏式缬挚芍寥缢刮奕钡阒刺9饰崛嗽诖耸谰霾豢晌馓逯笥遥豢晌橛ィ豢刹蝗煌殉鍪堑戎浚宋崛酥艘晕康恼咭病0乩贾舅枷耄缟纤觥J视弥诘赖律纤焐缦轮崧郏崛说蔽裨谟谌讶馓褰缰浚看夤勰钪睿鞘蹈呱兄硐搿9赌艽镏豢刹晃轿粮咧腋!K淙唬壬嬗谙质到纾讶馓逯叵的瞬豢赡苤隆H辉蛉绾味Υ巳馓褰绾酰坑谑前乩几邢率鲋枷胙桑荷浦勰钍迪忠延诖讼窒蠼缰室缘骱椭味郑骱驼呱浦勰钪执玻说骱拖侄崛怂浦拢蚋鞲鋈酥疃诠抑沃露坏骱停谑嵌质抵颇丝傻枚涎伞9视芯堪乩贾担豢刹恢硕杂诘轮得饔攵杂诠抑得鳌6笔霰酥侣塾牍衣壑龋诒酥话阊担杏锌勺⒁庵恪�
吾人之精神中善之观念如何而发展乎?从柏拉图之思想,则吾人之心于认识观念不可不经某种感觉之形式,而感觉之形式最能使吾人想及善之观念者为美之形式,即现完全之调和之形式也,吾人自美之感觉形式得到达善之观念。盖善美合体,本希腊人特有之思想,柏拉图不过加此国民之特有思想以哲学之意义而已。希腊为尚美之国,而柏拉图以美为与善之观念一致,可谓能发挥其国粹者也。吾人自美之感觉形式之刺激(即自有完全之调和感觉形式之刺激)。至想起观念界。虽然,迄于认知最后之善之观念其间自有发展之次序。始爱下等之美,继爱高等之美,最后乃至爱善之自身焉。最初爱个个特殊美丽之事物,进而爱一切美事物共通之性。质(即所以成为美之普泛之形式)此虽未能超出于感觉形式之外,然因含普泛之性质已大有进步。更进则不独爱形体之美,且爱精神之美,道德之美焉。于此之时,亦仅爱一一精神之美与各个人之道德美而已。更进乃脱是等个人之境涯,且脱感觉之境涯,而进于超感觉之观念界。至爱美自身之观念,再进遂至爱最后之观念(即善自身)焉。约而言之,爱美之心先自容貌之美起,渐进为精神之美,遂至爱美之观念自身,终至爱善之观念自身,此其发展之次序也。
柏拉图之伦理说,自善之观念导出。实现善者吾人之目的也,此于现实社会则现而为德。德者于吾人精神中之诸要素间调和成立之谓也。今略述柏拉图关于德之思想。德与智识固为不可离者,可以之教人者也。精神自三要素成立理性心意及欲念是也。应此三要素乃有三德焉。理性之德为睿知,心意之德为勇气,欲念之德为节制。此三德决非分别存在者,是三德以正比例相结合则有正义,为第四之德焉。理性之德(即睿知)统御其他之要素。指挥心意者理性之力也,心意之德(即勇气)乃助理性之活动者。此德与真正之智识合同抵抗快乐之诱惑,与精神以不畏苦痛之力,使畏其真可畏而不畏其不必畏,因得为正当之判断,不畏死者此德所使然也。感性之欲望(即情欲)固为精神之一要素,要必受理性之指挥,得适宜之满足,节制之德始得成焉。是等诸要素必如斯互相关系而得调和于其间,德始可得而有也。是等诸要素成就完全之调和,统一之为一全体,于是正义之德乃可得而成也。正义乃使他之诸德得所统一者也。吾人能超个人生活之范围而成一大调和于社会生活之上,实赖此正义之德。故正义之德一面成精神上之调和,同时又为出现道德于社会生活上之原动力,而现此正义之德于社会生活上之时即成所谓国家。人类生活之完全调和惟于国家之形之下可得求之。吾人必于国家之中借国家之作用始能成就吾人各自理想之道德性也。
吾人之行为愈受指导于真智识愈能实现善,而善之实现于孤立之生活决不能为之,必以多教之个人结合为一全体,于其调和之生活之上各自之德始可得而成就焉。人类互相调和之结合体即国家是也,必于国家成完全之形之时真善始得现于此经验世界。柏拉图认为个人精神之组织为小规模之国家,人类之精神自三部分成立,必三要素得适当之配合,为一全体,善之精神始可得而成立焉。国家亦与之同。自三部分成立,与精神作用之三部分(即智识勇气欲念)相当,盖家固以三阶级组成之者也。第一为统治者之阶级,与精神作用中之智识相当。运用政治,掌管法律,以教育国民为事。第二为军人之阶级,以防外敌之侵击使国家安全为其职分,与精神作用中勇气之德相当。第三之阶级则为从事农工商诸职业者,与生活必要之物有直接之关系,此与精神作用中与保存生活有直接之关系之欲念相当。而其道德上之价值比他之两阶级较低,人之精神作用中智识指挥他,二要素之时始为理想之状态。国家亦然。必国民各尽其职分于统治者指挥之下,全体为有机之组织,始为理想之国家。必于如斯理想之国家至高之善始,得实现焉,而正义之行始可得而见也。然则组成国家之个人不可不从属国家明矣。个人者为国家而存在者也。专为己之利益己之快乐而擅为处置,乃不法之甚者也。一切个人之目的自利之意志不可不为社会之目的集合之意志而弃之。盖必消灭个人之意志而普汛之目的始可得而达也。真德真幸福自消灭自利心而始得达。真德惟赖国家之组织而始得实现,各个人之幸福惟赖国家而始得实现。柏拉图之政治主义乃极端之国家主义也,国民一切之业务皆不可不于国家监督之下行之。彼以为国家对于结婚之事宜定关于年龄身体健康等之细规则,而国民不可不遵守之。其他如音乐绘画数学,何事宜学,亦宜一一指定之。要之国家者对于个人之一大教育机关也。
柏拉图伦理说之可注意者,在于以个人之目的道德之目的为从属于普泛之目的,政治之目的。柏拉图以国家施行之教育为成就各个人之德所不可缺者。由此言之,似乎以国家为成就个人之目的道德之目的之方便。然彼谓国家于其作用于其必要实在个人以上,何则,德之完全调和惟于国家始可得达,决非仅由个人可以达之也。
以上所述乃柏拉图伦理说之大要。尚有一事可注意者,则彼关于幸福之思想也。彼以精神调和之状态为所以成德者,而此调和之状态即谓精神之健全,于此有一种之快乐相伴而生。故以精神之和调为目的,不得不说快乐之贵重。然柏拉图非如基列内派以快乐为唯一之目的,彼以为快乐必被调节于智识统御之下,始为可尊。不独此也,生于调和之上之快乐实善之观念之现代也。彼于一方反对极端之快乐主义,于他方又反对极端之非快乐主义,以得中庸之性情为最可尚之精神状态。其他如谓结婚宜守纯洁,奴隶宜宽以待之,实践上之意见可注意者亦复不少,但于此处可不论之。要之柏拉图以超绝观念为基础而立道德之意义,其结果不免陷于神秘。反之以现实人类生活之基础而立伦理说者,则雅里斯多德其人也。
第四章 雅里斯多德
柏拉图与其弟子雅里斯多德于形而上学之见解有甚著之差异。柏拉图以为经验世界以外别有超绝之观念世界,雅里斯多德反之,以为为事物根本原理之观念实内含于经验世界之事物中。柏拉图以超感觉之实在观念世界为本而立彼之伦理说,雅里斯多德则以现实世界为本而立说。雅里斯多德非必不认观念之实在,但不认此观念可全与物质分离而存在。盖观念与物质乃不可分离者,观念常存在于感觉之事物中,道德之观念非如柏拉图所言关系于超感觉之实在而存在者,乃关系于感觉之事物而存在者也。为观念之善为何,在超感觉之世界之善如何,非雅里斯多德之所问。彼之所问者乃在此经验之世界于实际之事情之下,吾人人类所以为善者果为何物也。彼之伦理学乃事实之学问,与彼之所谓物理学有甚近之关系,此乃彼与其师大异之处也。柏拉图非纳入善之观念不能论在此人类社会之道德,雅里斯多德则全反之,以为善之观念(即观念界之善之智识)于决定此现实之生活中实践之善之为何物不有何等之助,在伦理学所当研究者非观念界之善,乃此现实之人世中之道德也。
既以人类生活之事实为基础而立伦理说,则先不可不研究人类身体及精神,察其如何构成。雅里斯多德决不离事实不离经验而立论。彼以为适当发达人类生来之本性,于是乎有德。人类非能为孤独之生活者,多人为共同之生活,始得各自全其生存。人类者政治之动物也,彼以如斯之思想为本而说明德与国家焉。
彼与梭格拉第及柏拉图同,以德为可教人者。虽然,彼以德非如梭格拉第所言仅赖智识可得达者,惟由反复之实行始克养之。惟知之而已,尚未为足,必自意志之练习反复实行善事,德始可得而成也。雅里斯多德不以梭格拉第智识即德之言为然,而以德为善行之习惯,常自修练,使自然之倾向及冲动向于善之一方面,习善而远恶,乃所以实现其德也。德非仅智识而已,欲为有德者非徒须有智识,又不可无欲为有德者意志之活动。不但知之而已,不可无行之之意志。人不可无如何为善如何为恶之智识固无论已。虽然,又不可不加之以为善去恶之意志,久久实行之,以养成其习惯。
欲求有德,先不可不基于人类自然之性情,又不可不养成其习惯,又不可不以理性之力统御之,即不可不赖性向习惯理性三者之力,赖此三者之力而为人类行为最后之目的之最高善乃可得而达焉。照雅里斯多德之思想,如斯之至高善乃与幸福一致合体者。达至高善,同时即可得大满足。然则所谓幸福者果为如何之状态乎?欲研究此事,先不可不知人类与他种物之所以异,即不可不知人类特有自然之性情。仅自肉体之满足而来之快乐绝非人类所特有者,其他劣等之动物皆有如斯之满足。与他动物异人类独有自然之性质实理性也,故人类之真满足不可不为自理性之动作而生之满足。而如斯之满足乃由适当活动人类自然之性情而生之结果,生活之完全作用即在于生此满足。完全之活动即伴至高善之幸福也。而如斯完全之活动乃人依理性而适用其自然之官能所生之结果。
吾人为理性之活动,德以成立。德者道德之行为之习惯也,依练习而得之性质也。然则德究为如何者乎?雅里斯多德以为德乃在两极端之中间者。吾人之行为或过或不及,皆为不完全。过犹不及,惟中庸乃为德。人生于斯世,与种种之事情相关系而存在,应此关系之事情而为种种之活动,于一一之关系皆有中庸之德焉。人类生活之关系其数甚多,德之数亦与之相应。例如关系苦痛之事则有勇气之德,关系快乐之事则有节制之德,关系社会之生活则有正义之德,其他更不遑枚举也。雅里斯多德与柏拉图之意见于其根柢全异。然亦有相同处。彼以个人孤立决不能实现最高之善,惟赖为调和之共同生活之国家始可得达。彼以人类为政治之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