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昌济:西洋伦理学史-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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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达哥拉斯非能立有一定之组织之伦理说,乃以道德及宗教之目的而组织一社之人也。其社中实行之主义,在于道德上智识上及身体上之完成。于道德之方面,以重节制、养勇气、尚忠实、重法律、常自省己而不敢为非为主。欲入此社者先不可不经五年间严格之试验。此五年之间,不可不常守沈默。平常之人多于此严格试验之中失望而终变其志。失望而变志之人,终不适于求真正之智识,遂拒绝其入社。能守沈默者,乃许入社。入社之后,又选其能养克己之精神不为嗜欲之所左右者。毕达哥拉斯又亲对于此中考察其果有世俗之精神与否,果可从事于探究真理神圣事业与否。而后始为真弟子。为真弟子者皆不为生活而生活,但为真智识而生活。如斯遂至得闻超乎物质永久之真理。毕达哥拉斯为此目的之故,于诸弟子所修之学科先课数学,因数学不带物质也。毕达哥拉斯之弟子敬其师如神明。其弟子多为贵族之子弟,于社会有大势力,因而此社之势力于政治之上有大影响。若毕达哥拉斯有政治之野心,则不难为一王朝之始祖也。
就于毕达哥拉斯之道义可注意之点,为彼尊重妇人之一事。传闻妇人亦多入彼之社中焉。关于彼之伦理说特不可不注意者。则灵魂轮回之思想是也。照彼之所思,则灵魂决不与肉体共死。其灵魂移于他之形体而续其作用。肉体者灵魂之狱舍也,人不可不常保纯粹之道德,使灵魂不至为肉体所污。若其德不纯,则其灵魂或至宿于劣等动物之身体,亦未可知,故不可不勉修德义,养高尚之思想。不可不绝世俗之欲,取严肃主义,使己之灵魂至宿于高尚之形体中。盖人之精神其根本在于神。故不可不修德而清其精神,使如神然。毕达哥拉斯及此派之学者应用数之理法以说明宇宙,不仅说明宇宙间物质之现象而已,且以之说一切之事。即道德之行为,亦以数之理法解释之。如云正义之德之本质,为平方数即其一例。此乃报十以十对五以五均等报酬之意也。又毕达哥拉斯之教门人恒取独断豫言之态度。此亦可注意者也。
次约说海拉克来托斯(Heraldeitos)之伦理思想则如次。彼之伦理主义,可视为后起斯多噶派之先驱。照斯多噶派之思想,宇宙之中有一贯之至上法则,吾人宜从此法则而行。海拉克来托斯亦有相同之思想。彼谓宇宙有神之至上法则。一切人类宜从之法则,皆以此为其根原。吾人宜从此神之法则。又世有正义,此虽天地亦不能违,吾人不可不服从正义以制其行。又谓吾人人类皆有理性。此普及于人人者也。吾人宜从此理性以制其行。又谓多数之人为五感所惑,以满足劣等之肉欲为求真正快乐之道,此皆感觉之奴隶也。吾人宜脱是等之诱惑而从理性之所命。要之吾人宜依理性之力适自然之法则以制其行。
集合此等思想,皆可代表后起斯多噶派之伦理说。斯多噶派之学者,认有普泛之客观法则,谓人宜从之。而此法则自其一面观之,为理性之法则;自其他面观之,为自然之法则;又自其第三面观之,为神之法则。如此普泛之法则,乃吾人可据之标准也。又海拉克来托斯认此世界全体为善良而完全,而立乐天之世界观,亦与斯多噶派之学说一致。彼之哲学以变化流转为宇宙之真相。无时不有矛盾,无时不有竞争,而转变为生一切事物之根源。一切事物生于如斯变化之上,一切之现象生于如斯矛盾与竞争之上,其全体成一大调和。此大调和即一切现象之总和,与神之观念一致者也。穷极之调和成立于此冲突之上。宇宙虽常有变化与竞争其全体实善理且正。吾人观其外貌,虽见为不善不正,然自神观之,则善而且正。此明与斯多噶派之学者以世界为完全之思想相类。
次略述兑莫克利托斯(Democritus)之伦理思想则如次。海拉克来托斯之思想为斯多噶派之先驱。兑莫克利托斯之伦理说,则可视为伊壁鸠鲁派快乐主义之先驱。兑莫克利托斯明以快乐为最高之善,彼实为唱快乐主义最初之哲学者。彼于此点与伊壁鸠鲁派之伦理主义相似。又谓吾人宜善为思虑分别,勿为现在之快乐致招将来之大苦痛,宜自加节制以期得终局之最大快乐。此亦与伊壁鸠鲁派之说一致。又谓精神之快乐优于肉体之快乐,吾人决不可为肉体上之苦痛快乐所左右。又谓依智识之力以除畏死之心,尤为要事。此皆于伊壁鸠鲁派之伦理说中可得见之思想也。
诡辩学者(The Sophists)
梭格拉第以前之哲学,专用力于宇宙之说明,而不置重于伦理学上之解释。有组织之伦理说殆可云绝无之。有组织之伦理说,于梭格拉第以后始得见之。对于从来之传说与习惯生疑惑之念,不欲全不思索而漫然从之。见常识所认为德义之中含有多数之矛盾,欲于常识之道义以外求以定之标准。于是始可得见有组织之伦理主义。故依历史之次第,有组织之伦理说发生以前,不可无怀疑批评破坏之时代。而如斯批评从来传说之思想,怀疑破坏,为有组织之新思想开辟道路者,实为诡辩学者。从来之希腊哲学者,专用心解释外界之世界,至诡辩学者始用心于全异之方面,引入从来不注意之新原理于哲学之中。从来以智识之根源为有客观之存在。诡辩学者则全反之,以为全存在于主观。据彼等之所说,吾人日常所遭遇天壤间之事物,皆自各人之主观而观察之。离吾人之主观,决不能有普泛客观之存在,故不能离主观而有客观之真理。如斯不置重于客观而置重于主观,乃从来哲学所不见之新见解也。吾人既不认有普泛客观之真理,则于道德上亦不能认有普泛客观之原理。其存在者惟各瞬间现于各个人者而已。吾人可据之标准,存于各自主观之意见,无论用如何之方法,苟能证明自己之意见为真实,即可认为最后之真理。
诡辩学者取如斯主观之原理个人之原理。于其基础之上破坏从来以客观说明之思想,于道德之方面于理论之方面遂不认有普泛之真理。主观之意见较国家之法律与社会之公论尤尊,遂破坏传说习惯,虽宗教之信仰亦谓当以主观律之。
诡辩学者无所谓爱国心。彼等破坏国家之法律与一般之习惯,毫不以为意。其无爱国心也,抑自有其原因。彼等以学术与口辩游历种种之国,卖学鬻辩以为生活,非固著一定之国者。此其无爱国心之原因也。
诡辩学者既以各人各瞬间主观之意见为判断一切穷极之标准,各自之主观所认为正与善者,苟能证明其为正为善,则无论何者皆为正善。故其结论于道德之方面遂至采极端之自利主义。各个人各瞬间所认为有利于己者,即善也,彼等所谓善者既因人而不同,即在同一之人亦因时而不同。其立论如此,其行事亦如此。此决非可以持主社会之学说,不过破坏旧有之传说,为组织新学说之预备而已。而组织新学说者,则梭格拉第其人也。
第二章 梭格拉第及梭格拉张派之伦理
诡辩学者可取之处在于与主观以大威权,但彼等所谓主观不过为有限之主观经验之主观自利之主观。以如此主观任意之判断为最后之标准,可云大误。梭格拉第则不置重于个人之主观,而求贯观一切人类普泛之精神。欲于此寻求绝对之主观理想之主观,而以之为根本之标准。诡辩学者所持者为个人主义,梭格拉第所持者则为普泛主义。彼谓有通人类全体普泛之思想焉。如斯普泛之思想,乃直理也。吾人不可不以共通之为真理理论及实践之说明,决不可仅以个人纵欲之意见与个人之快乐为标准。有理性之人类所共有者即真正之心,真正之主观也。无论何人皆有如斯真正之主观。故一人之真正之主观,同时与普泛之主观相符合。己认为真正之善,真正之正真,正之美者,则其他无论何人亦必认为如此,故所谓正者善者同时有客观性。诡辩学者普罗达哥拉斯曰:“人者万物之标准也”。梭格拉第亦主张之。但梭格拉第之所谓人,乃谓普泛之人合理之人。与普罗达哥拉斯之所谓人有个人之意义者决非同物,盖指贯通一切人类之普泛性而言也。梭格拉第所研究之事项以人类为中心,彼以为天文物理之研究犹为末务,此与诡辩学者之态度相同。
梭格拉第穷极之目的,在于发见一切人类共通之真理。而其追求真理也,常用对话法。依此法以交换多人之思想,而于其间寻出其共通之处。普泛之真理既为人人所共有。则以对话法为探究真理必要之方法,决非偶然。诡辩学者则惟主张个人之意见,故以修辞为唯一之方法,不顾与他人相合与否,惟主张一家之意见而已。梭格拉第所求者为共通之智识,决非专求发表一家之私见。诡辩学者亦常言正义节制勇气之可贵,而不言正义节制勇气之真为何物,以其所言适用之于种种之情事,常见其议论之互相矛盾。梭格拉第追穷彼等。明示彼等议论之不合理,使不得不自白其对于是等事项虽巧为论说实毫无所知。彼谓必就种种之人,种种之事情比较正所谓节制所谓有勇气之行为,自其间寻出一致之点而概括之。始能真知正义节制勇气之为何物,即不可不用归纳之方法以求真正之定义。
义话法有二方面,一为消极之方面,谓之嘲笑法。先承认对话者之所论,使述完其得意之说,然后徐追穷对话者之说,示其中有大矛盾,使不得不自白其无识彼。谓人必先自觉其无识,乃生求真正智识之心也。
对话法积极之方面,则自对话而求出真理是也。彼以为真理决非一人所能求出,真理之所以为真理,以有普泛性也,故有与多人交接而研钻之之必要。梭格拉第常用对话法以产出真理,彼名此方法为产婆术之方法。谓彼非能与人以智识,不过以对话引出人之真正智识而已。梭格拉第之母本为产婆,此术盖得之于其母云。梭格拉第之哲学有一特色,盖彼之哲学即是伦理学也。彼以为智识即德,真知正义之为何,节制之为何,未有不行之者也。德不能存在于智识以外,惟有智识之人始能为真有勇气真有正义真有节制之人。求得真正之智识乃人生最高之事业。有智识则德随之,不德皆自无识而生。假如有人不能节制,是由其人不能明认现在之快乐与自此而生未来之苦痛比较之价值使然。若彼之智识知欲免未来之苦痛在于不贪现在之快乐,彼必不陷于不节制之弊。要由于无识别之之智识,故遂陷于不德。人皆有求善避恶之情,是自然之势也。苟知其为恶,决无为之之理。人之为恶,全由无识而使然。故梭格拉第主张德智同一说,即可谓其主张知行合一说。梭格拉第又谓人无有知其为恶而仍为之者。假令有之,犹胜于不知而为善者。盖既知之,即是己有智识,其德亦不过一时晦昧而已,彼之重智识如此。
真正之善无论何人皆以为善。故真正之智识,可以教人。而此善又与利益一致,为德则必获幸福,故智识为吾人幸福之根柢。真正之智识既为人人所具者,德亦然,吾人有德斯有真正之幸福。人皆欲得幸福,故人人皆有为有德者之倾向。若彼不欲为有德者,此非由其性恶,适足证其无智识而已。
德即为智识,故无智识不能有善行为。纵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