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的恩宠内容简介:他们说,他是涉王陛下的「王妃」。呸!这怎么可能呢?纵使他丧失记忆,忘记过往的种种,连自己是谁都不知道,可是堂堂男子汉大丈夫的他,怎会是另一个男人珍爱的妻子?再说,身为一个王的妻子,该做哪些「工作」,他根本不懂!什么?得帮大王刷背、陪大王睡据说这叫伺寝!啥?还有!他们说能被宠幸是他的福气。错,对他来说,这是大大的不幸!楔子 「驾、驾!」脸色苍白的黑袍青年,挥舞着短鞭,催促着胯下骏马没日没夜地全力奔驰。 快、快、快!我得赶回去! 折柬所写的事,一定是场玩笑!一定是有人误报,是传错了! 途中一匹马儿若是气竭腿软,他便换匹快马,继续赶路。披星戴月、连夜赶路,一双眼睛甚至没合过,因为高涨在他胸口的忧心,早已驱走所有的睡意。...
1 如果你恰好来到了一八七三年的夏天;如果你恰好在风景绝佳的特林斯山脉下维歌小镇开了一家诊所;如果你还恰好年轻、高大、英俊、并且还有着令人尊敬的职业和与其职业相符的良好风度……那么,你一定会很满足而快乐。 喀尔先生就是这样一个人。他对生活充满热情、很时髦地喜爱着自然科学、后花园里种着许多藤蔓植物、门后放着优质的钓鱼杆、壁炉里总是像地中海的春天一样温暖、冰箱里随时为客人们准备着清凉可口的法国香槟……当然,你也可以选择最正宗的、热气腾腾的巴西咖啡,无论它是否刚刚才从南美开来的巨轮上运来,还未在主人的收藏柜中站稳脚跟。 小镇的人口并不多。在喀尔先生的那个时代,人们热衷于精神上的享受更甚于在物质上无休止的索取,优雅而平淡的生活比美食与暴力更乐于为大众接受,因此当今社会为了得到种种欲望而产生的诸如疯牛、爱滋、非典等疾病也还没有成为时尚。...
第 一 回 风 月 无 情 “越女采莲秋水畔,窄袖轻罗,暗露双金钏。照影摘花花似面,芳心只共丝争乱。 鸡尺溪头风浪晚,雾重烟轻,不见来时伴。隐隐歌声归棹远,离愁引着江南岸。” 一阵轻柔婉转的歌声,飘在烟水蒙蒙的湖面上。歌声发自一艘小船之中,船里五个少女和歌嘻笑,荡舟采莲。她们唱的曲子是北宋大词人欧阳修所作的“蝶恋花”词,写的正是越女采莲的情景,虽只寥寥六十字,但季节、时辰、所在、景物以及越女的容貌、衣着、首饰、心情,无一不描绘得历历如见,下半阕更是写景中有叙事,叙事中夹抒情,自近而远,余意不尽。欧阳修在江南为官日久,吴山越水,柔情密意,尽皆融入长短句中。宋人不论达官贵人,或里巷小民,无不以唱词为乐,是以柳永新词一出,有井水处皆歌,而江南春岸折柳,秋湖采莲,随伴的往往便是欧词。...
铁蹄翻腾伴随滚滚黄尘,犹如一条黄龙般呼啸而来。烟消弥漫中隐约可见一辆篷车急奔而来。篷车一般为长途跋涉之用,如此急驰狂奔并非常见之事。 篷车来到一家名曰悦来客栈前,这客栈是四川梅镇上唯一的客栈,平常商贾旅客会在此小歇。待酒足饭饱后,便会折向东北五十多里处的眉州城,所以客栈的规模不算太大。只容的下四五十人而已。但是对于只有两百多户的小镇而言,这客栈算是挺大的了。 篷车的布幔因风沙吹拂成黄土色,四个轮子上一块块泥巴干硬黏在上面,不知增加篷车多少重量。赶车之人是个五十多岁的老婆婆,她见客栈前马桩前二三十匹的马匹,心下不悦却也无可奈何,于是将篷车停在客栈附近的空地上。 悦来客栈的掌柜的听见篷车驰到,不禁眉头皱了起来。这些天来日日都有很多江湖人士前来住宿,厢房早已不足。尤其那些人时常一语不合,使的店内损失惨重.客栈内修修补补的桌椅,高兴的是镇上的木匠,陶匠,生意真...
天会老?地会荒? 花会残?月会缺? 海会枯?石会烂? 每三个字以后,全是一个问号?但下面不同了,八个字以后,竟是一个惊叹号! “致爱纯情不会磨灭!” 这是什么?这是一方墓碑!———方形如令箭、高才尺许的小小墓碑———方矗立在一座小巧玲戏、杯土二尺的小坟头前的墓碑。 坟前、坟后、坟左、坟右——也就是除了这方墓碑以外的小坟周围,栽着七株蔷薇花,是从哪里觅来的奇异品种?七株七彩,人世罕闻,色呈红、黄、蓝、白、青、橙、紫。 坟头大小,其中埋的是人?不是!埋的是兽?也不是。只是半朵花——半朵嵌在石匣之中、精工巧手所雕凿的“紫玉蔷薇”。 休看轻这一座蔷薇坟,它的声名,几乎远盖当世武林的八大门派。 蔷薇坟地在岷山金玉谷底,据传说,凡属武林儿女,只要彼此真诚相爱,环境却加阻隔,难圆夙愿,便可设法双双同到蔷薇坟前,献上两朵蔷薇鲜花,低声诵念坟前碑文,即能获得...
第一节 来自费沙的信“说起现状——费沙如今正准备全面进行城市的规划和改建,我正在负责建筑部分……美,你能过来吗?……当然,你也可以先过来看看,如果感兴趣的话就留下,否则我也不会强求。“我在这里很好!认识了很多有意思的人,如果你来的话我可以一一为你介绍——对了,这里的首席执政官莱恩大人非常英俊哪!!!我想起来都忍不住要尖叫……“总之,过来吧!11月11日是费沙的国庆日,我应该有7天的假期——快过来吧!!”“来或者不来、希望在接信后立刻给我答复,我将在费沙等你的回音。“——你的查。“费沙历002年10月15日。”傍晚。坐在奥丁皇后大道旁的人行道上,她看完了最后一行字。小心地折好信笺,展平,夹入随身携带的速写本里,然后继续就着凉开水啃那个吃到一半的三明治。然而,机械性地咀嚼着食物,思维却仍然停留在刚刚看完的信上……...
“啾啾啾!” 几只小鸟,弹落了枝头上的积雪,一片片的飘落。 一栋埋藏在厚雪下的木屋,开了扇门,一个十六七岁的少年,伸出头向外探看之後,用铁锹铲去门前之积雪,然後悄悄溜出门外。 他脚下穿著厚厚的乌拉,这是“东北三宝”之一,厚厚的皮毛上衣,敞开著领口,露著结实的肌肉,他手里提著木桶,及一把生锈的大柴刀。 “阿雄,不要走远了。” 就在他离开木屋时,屋里有一个女人声音喊著。“阿雄。” 这是一个很普通的名字。 无论姓赵、姓钱、姓孙,姓周、姓吴、姓郑、姓王—….无论在山东、山西、湖南、湖北、甚至是在香港、台湾。 肯定的说一句,一定有人叫阿雄! 在许许多多的阿雄里,有人默默地、平凡的渡过一生。 但也有不少的阿雄,他们一生中充满了传奇色彩,别人一辈子连做梦都碰不到的事,他可能在一年中遇上好几次。...
一、陈年旧事齐上心头这个故事,和以前我记述过的一个故事中的一个人有关连,那个人的名字是郑保云。大家还记得这个人吗?如果是一直以来都在看我记述各种怪异的故事的朋友,而又有不错的记忆力,一定可以记得他。对了,他就是那个故事的主角,那个题为"尸变"的故事不是很长,也不算曲折离奇,但是却在着极度的悬疑:郑保云这个人,极有可能是一个外星男性和一个地球女性的"混血儿"。我说"极可能",是由于虽然多方面的证据,都指出他的父亲是一个外星人,但到了最后关头,他接触到了他父亲留下来的秘密,他却毁去了那秘密,接着,他成了疯子,据疯人院的医生说,像他那种情形的疯子,是最没有希望的疯子。这一切,全都记述在"尸变"这个故事之中,各位朋友如果有兴趣,可以找来看看,在这里,自然不再复述。我只是补充一下,虽然事隔多年,但当时事情发生之后的情形,我还记得很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