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话常说,人言不过七十五天。骑着自行车向瞳一郎家去的路上,大志大声地叹着气这样想。当想平用这句话鼓励自己的时候,大志也跟着"恩恩,是这样没错"地点着头。可回过头来一想,这不就是说七十五天内流言根本不会消失的意思吗,对事情发生不到两周的大志来说,根本一点也起不到安慰的作用,反而是又往心上刺了一刀。大志愤愤然地踏着脚蹬子,任冬天的冷风割在脸上。都是校报惹的祸,现在大志的声誉已经跌落到地底下去了。到附近去搭讪,没有一个女孩子肯理他,如今保持着关系的女孩子们不是骂"跟你这个同性恋免谈!"就是"你居然有这种兴趣?差劲!"全体都对大志下了绝交宣言。这些都是瞳一郎和雾峰的罪过,因为某些原因和瞳一郎结下了同性恋关系,这的确是自己的问题,但瞳一郎居然特地把这些暴露给雾峰,那个拜金主义的恶魔!而雾峰又把这些登在校报上,那个腐烂的邪魔外道!...
作者:九霄 第一章 前世 “你能不能不去?”看着男人整装待发,女子站在阴暗的角落里,神情恍惚阴情不定,语气幽怨的问道。“平时也就算了,今天是我的生日呀!” “对不起!真的有急事。”明明是温柔的语气却让人觉得根本没有感情起伏,反而透着一种无情地冷漠。也许是真的感到抱歉,本来沉默寡言的人也难得多说了几个字。“蛋糕我订好了,你最喜欢的那家,别忘了去取。” 女子低着头走上前,伸出一直背在背后的手在男人头发上一抚。 “就算为了我,这次你不去不行吗?” “很抱歉,真的不行……” “你根本不爱我,对不对?”颤抖的声音压抑不住无声的低泣。“你根本就不懂什么感情,对不对?如果不是爸爸的要求,你根本就不会和我在一起……对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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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不受*安怀————yangshiheng(世恒) 上[懒鱼一条 发表于 2007-1-11 17:18:00]第一次看见那个人的时候,是在尸横遍野的战场上。从遥远的异国跑来的强盗将他们的军队打的落花流水,整块大地都被鲜红的血染红了。俘虏们被聚集在一起,他们中间大部分是战士,也有从附近抓来的妇女,儿童,和老人,阿拉里克也在其中,当时他还很小,只有6岁。所有人都跪在地上,恐惧的等待着死亡的来临....................................然后,他来了,他来的时候并没有人看见他的真实面目,因为他是坐着马车来的,金色的车厢像个棺材一样将他紧紧关在里面,就像一个即将献身于神灵的祭品,安静,冷漠。阿拉里克曾经见过这辆马车,它本来是从罗马人手中抢过来的,车里铺满贵重的黑天鹅绒,地毯也是从波斯买来的精致手工,很温暖,也很舒适,可是现在它却落到别人的手里。...
作者:银红狱 变成尸体 我醒来的时候是正午时分,阳光从狭小的窗口照到我身旁的地上,隐约的汽车鸣叫声,听起来很不真切。睁开眼,世界是横的。这里好象是一个大仓库,杂乱不堪,尘土飞扬,看来已经是长期没有被使用。而我正躺在一滩已经发黑的血迹之上。 我为什么在这里? 仔细的思索起来,记忆中的部分。 下班时候,我的女朋友打电话来让我给她买Benefit牌的化妆品,我去了专卖店。在回来的路上,啊!就是这里,当我路过这个仓库,听到“咚!”的一声,好奇心驱使下我走进了这里。猛的睁大双眼,记忆中我看到了一具分尸的尸体。全身黑衣的男人站在旁边,右手手背上是发着银光的武器手抓钩,左手提着一把刀,血顺着刀刃流下。我下意识的倒退,腿不听使唤的哆嗦,想喊救命。脖子突然一紧,随之而来的是强烈的巨痛,世界开始倾斜,我抽抽,痉挛着把血洒的满身都是。记忆的最后是那人深黑的眸子。我不想死...
他是大烈皇朝的摄政王。他是他“儿子”。但是——他的出生,是对他的侮辱。他出生就注定了死亡。“父王——”“炎儿——”一声声的呼唤下,是男人间不顾伦常的爱情。十六年的教养下,隐藏的是阴谋。这究竟是为什么?难道十六年的爱抚,为的只是洗去当年的耻辱。“只要你说我是,我就是你的炎儿。”泪水和屈辱,洗不掉撕心裂肺。你欺骗了我十六年,为什么这个时候不继续欺骗我了呢。为了成就你的大业,就可以轻易的把我送到大漠风沙里么?“就算是地狱,我也会和你一起下!”男人是为了尊严和权利而活的生物。爱情,能占几分重量呢?所以,抢走了他的一切的时候——我要赌——第一章大烈王朝,一个神秘大陆上的强大王朝。大烈北方,强悍的草原游牧王国──图兰,与之共同称霸于这个大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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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究没有回国出席父亲的婚礼。二十四岁了,总有一些场面不再适合远在英伦的陈皓燃。那天华人报娱乐版面上也有关於陈锦雷婚礼的报道,据说是非常风光的,自然,他知道老爸一直是最要面子的商界鬼才,同时又是个老式家长,要荣誉,讲信用,对子女要求相当严格。陈家里突然插进个“外人”,老二陈皓毅稍有些茫然,大姐陈皓琳更是紧张得不得了。不过插一句,陈家在大家族中算是和睦的,他们三姐弟相处愉快,将来大抵也不会为争夺遗产大打出手。陈氏实业已有身价,家庭成员都讲究文明冷静,多多少少都懂得自持自重,陈锦雷也有个优点,就是对小辈一向比较公平,不会特别厚此薄彼。今年六月修完硕士课程,在几个星期前,大姐皓琳已经通过越洋电话对宝贝兄弟下了数道“催命符” :“好回来了,再优哉优哉,你可以不必姓陈了。”...
01.下定决心花开堪折直须折,莫待花无空折枝。附庸风雅般,我手举着酒杯,对着天上明月暗自感叹。虽然看上去我像是悠闲的样子,但实际上,我正在为自己的不受宠苦恼啊。想起两个月前,我司情正值青春年少的十七岁,在外到处闯祸,却被老爹一封紧急家信唤了回去,然后,就落入了魔爪。老爹居然要把自己的儿子送进天宫当男宠………………这,这有没有天理啊!更何况我上有一个哥哥,下有两个弟弟,为什么偏偏是我!老头子的回答更是让我吐血…………只会吃白饭的家伙为家里做点牺牲也是应该的。听听,这话多么没良心啊。我自然是宁死不屈啦,但我的反抗是那么微乎其微,家里的商行出了大纰漏,老爹已经收了天宫的钱,哪敢出尔反尔。要知道,那可是人人闻之色变的天宫啊,无论在朝廷或是江湖上,都是无人能及的强大势力,就算是皇帝也要卖上几分面子,我家不过是个小小的商家,没权没势,哪招惹得起他们啊。...
他的人生被割裂前后不同的两个部分。前一部分他是锦衣玉食的公子,后一部分他是王府粗使的小厮。他本来可以淡泊悠然的度过这一生,然而命运又把他重新推向漩涡的中心。狗尾伏风慕天高,凄风楚雨任飘摇。待到野火化魂去,焉知不与齐云霄。可笑豪堂富贵花,自比落地凤凰毛。假做人间真名士,不过厅前尽折腰。第三部 75隆隆的雷声从远处响起,前方墨云翻滚,漆黑的苍穹如一个巨大的墨斗倒扣在头顶,空气中也弥漫着淡淡的腥气,紫色的闪电不时从天地交接的地方闪耀着撕裂开云幕,好像夜叉的利爪,在人间伸缩不定。想来不久就会有一场豪雨降下。 我骑在马上不断前行,此时回过头望去,只能瞧见身后扬起的滚滚黄尘,那墨瓦白墙的维岳古城惟有在记忆中慢慢勾画。我暗叹,这一去不知何时才能再相见,忽然想起那句“夜阑忽还乡,纵使相逢应不识,尘满面鬓如霜”。...
作者:天下一剑 楔子 残雪未消,西风犹烈,却已掩不住春意悄然来临。 汴梁城外,一处小庭院内,干竿修篁围拥着一幢精舍,周围均是一两丈高的细竹,妙态娟娟,时发清吹,一片绿云,被四外宫灯明光一照,碧色如黛,别具清丽之致。 那精舍不甚高,通体不见砖瓦,从顶到底俱是大小竹筒竹干所制,颜色仍作青绿,如有生意,雕镂精绝,巧夺天工。 香案陈列,青烟缭绕,几般果品,数丛鲜花,祭奠着早逝的魂灵。 青帝枫林一身淡青色冰缁雾谷,默默注视着灵位,恍惚地回想着枫叶天真纯洁的笑容。 十年了,难以想象,唯一的弟弟已离开她十年。尽管姐弟间有诸多的争执,可是,他们仍然是血脉相连,一胞同生…… 就像现在,只有她这个姐姐还记得今天是弟弟的死忌,而其它的人,都已忘却了吧?...
拜托你,被我骗吧! BY:由比正雪 午休的时候,走廊中充满了学生们的喧闹声。 毕竟这里是聚集了正值发育期、胃袋好像宇宙一样没边没沿的男孩子们的高中。有人正跑向购买部,有人正冲向餐厅,还有人正在教室里把筷子伸向今天的第二个便当。 教学楼里充斥着好象一百万只蜜蜂同时飞舞一般吵死人的音波。 但他却与这种喧器无缘。中庭里的他,身边是一片宁静。 这是个秋末的晴朗午后。 他坐着的那张长椅周围,有着一种平稳静谧的气氛,似乎只有那里的时间流动变缓了一样。 立领制服整整齐齐地直扣到下巴下面,即使如此,他仍惬意地以视线追逐着书本上的铅字。好想看看他那粗黑框眼镜后面的眼睛啊,千幸想。 真是不可思议。 虽然他看起来一点也不出众,和至今为止交往过的人是完全不同的类型,但千幸就是对他着了迷。看到他的时候就对他心折,希望多知道他的事情,也希望他能回头看着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