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末世降临】【大言情http://.dayanqing. 我的随身书包】惨白的阳光无力照在落满枯黄叶子的街上,一阵阵寒烈的北风呼啸着吹的地上的枯叶到处乱飞。=金==榜=啪!一根枯枝打在沾满血污的垃圾桶上,“呜!呜!呜!”一只穿着异常破烂衣服丧尸停止吃地上的尸体,抬起头来愤怒的吼叫着来表达打断它吃早餐的不满。“胖子,外面怎么样了?”一个戴着金边眼镜年轻男人匆匆赶过来,一不小心被绊了一下,险些没摔倒。他这一下子吓得对面的胖子和一个肌肉男嘴一下子就成了“o”字型。[搜索最新更新尽在bsp;“嘘!小声点,李治,还有多少粮食?”站在窗户边的胖子见李治没弄出声音来,才把悬着的心放回原处,刚才他差点把眼珠子瞪出来。此刻他转头望向办公室外面,仔细的打量着外面的丧尸。...
===============================================================【文案】十八岁的赵水光遇见二十八岁的谈书墨,他说:“我大你九岁又怎样,这有什么不好的呢?所有的快乐我与你分享,所有的苦痛我比你先尝。”于是这个极品男人步步进攻,从高中到大学一路相守。她说:“遇上他谈书墨是她赵水光一生最大的福气,以后,不再有”青涩的女生一路成长,迸发出动人的花朵。正因为是十八岁的赵水光时遇上了二十八岁的谈书墨,没有早一步,没有晚一步,在对的时间遇见对的人,谁又能说这不是莫大的幸福?十八岁的你在做些什么,有没有为青涩的初恋黯然神伤,有没有对前途举棋不定,如果有一双坚定的手,给你力量,有那么一个人给你温暖,毫无保留地去呵护你,未来是不是就会从此不同?...
《青阁》作者:黎音(现代,强攻弱受,调教系,完结,HE~) 记得第一次见到那个男人,是在我十五岁的时候。 那一年,岁末将近,父亲的建筑公司却因经营不善,提前宣布倒闭,积欠庞大债务的结果,是母亲当场想不开,从二十层的大楼顶端跳楼自杀;而父亲则是连忙通知远在维也纳学习声乐的我赶紧回国,参与母亲的丧事。 我知道家里的处境已今非昔比,但我不知道情况会严重到这种地步! 父亲寄来的支票,竟是他四处向人借钱筹措出来的。 那段时间,父亲法院家里两头跑,还得时不时应付来到家中上门讨债的债主。 那一年的年关,过得特别艰辛。而我,也毅然决然地瞒着父亲将维也纳的学业结束掉,当时,我的想法真的很单纯,只是想为父亲减轻一点压力。...
光(一)我永远是麻雀,永远都灰溜溜的 我怎么样也无法藏起心中的伤 很痛很痛 为什么总会有人来扯我的伤口 难道很好玩吗 我不是蝴蝶,不是燕尾蝶 我被密封在厚厚的蚕茧里 他们说那叫蜕变 蜕变之后我就可以飞上天空 听他们说我会蜕变成一只华丽的燕尾蝶 可是为什么直到现在 我还在蚕茧里,包围着,密封着 其实我不是 对吗光(二)听到闹钟响之后,我伸出手关了闹钟。 在床上翻来覆去了一个小时之后我才想起,昨晚和亓悦说好要我八点半去等她,当我起床看时间时,已经有九点了。我在意识到自己已经晚了半小时时,又毅然决然的去打开了电脑。 暑假快要过去了,她还在准备打车过来抄我的作业,她说,就算有一天我不要和她做朋友了,她也会没完没了的缠着我的,没有我,她就没有作业可以抄了。 “这是多么可悲的一件事了,这真是太可怕了。”我想起她的话总是很想笑。...
逆行天下作者:闫灵 第一卷 后宫三千战 一、大婚 龙旗飘展,笙鼓齐鸣,天阶之上尽铺红毯,今日是魏帝尉迟尊迎娶大金公主的日子,尽管魏国宫廷一向崇尚节俭,今日却也破了先例大肆铺张,到让不少人惊诧不已,大魏与大金此刻仍属敌对,和亲已算是件骇事,缘何还将婚礼办的如此隆重? “陛下——请陛下为千千万万的子民着想,此女乃我大魏的公敌啊!”跪倒在红毯边缘,几乎五体投地。 金云溪攥紧拳头,她一开始就明白自己的身份不会受到欢迎,如今站到了这个四面楚歌的异国,才真正感受到什么叫孤单!一只厚大的手伸过来包住了她的拳头,拉着她继续往前走,这男人就是她的丈夫,虽然并没真切地看过他,但这双手已经让人觉得安全了,起码从生理上有这种感觉。 “陛下——听老臣一句劝吧!遣走此女,大魏将会同仇敌忾啊!陛下!”所谓忠臣大多都是如此直率,虽然时机选得过于巧妙,巧妙到可以让皇帝当场下...
第一章 肖意别喝了,茗,你醉了。被一只大手抢过酒瓶,我没有反抗,只是瞪着这座城市的霓虹发呆。胃里正一阵阵翻腾,泪流了出来,也不知道是什么刺激的。“肖意,我是不是很傻?”靠在他温暖的背上,嘴里不清不楚的问着。 “别这样,墨茗,她不要你是她的损失,这个世界好女人多的是,等上大学,里面有才华有气质的女孩子多的是,你别在这一棵树上吊死了,要说—”意赶忙伸出手想搂住我将要掉下喷水池的身体,被我一手格开,“我什么时候说喝酒是为了她?分就分呗,你根本就不知道,我只是搞不懂,心里为什么空空的,本以为谈场恋爱会好点,却越来越空虚,为什么,为什么,你告诉我人到底要什么,追求什么啊——”摇着意的肩膀,脑袋正在抽搐,痛得几乎控制不了自己身体的颤抖,意说的那个女生是从高一一直追求自己,直到几个月前才答应交往的,一般情侣的亲密自己从没给过对方,只是允许她呆在身边,接受她的关心和礼物,偶尔陪...
O1随着生活条件越来越好,农民们不再把所有的思想都停顿在怎样填饱一家老小的肚皮。而是集中在如何让自己的下一代生活的更好,永远摆脱农民的烙印。 怎么说呢?人是最贪婪的动物,永远不会满足,因正因为这一点,社会才会如此快速的发展。 我是八零的最后一代,我们这一代农村的孩子到底要面临些什么呢? 首先在这个时代,公认的,最有出息的,最能摆脱农民的这个包袱的惟一途径,就是读书,上大学这条路。 读书,上大学这股飓风扫遍村庄的每一个角落,至少我们这里是这样。 我当然也不会幸免的,成了这股飓风的毒害着。从我记事开始,爸妈就在我耳边整日的念叨,要好好学习,然后像我那些堂哥们,做个有出息的人,光宗耀祖,这说的有一点夸张了,不过至少自己将来会生活的好一点。...
第一章:遗失的蔷薇蔷薇似火,看着它,如让自己心向往之。每当遇上蔷薇花开,我都会独自一人跑到那儿去欣赏,欣赏它的美丽,它的柔娇。只有在那儿,在那个季节,我才会发觉回忆能成为永久的留恋。我想,如果一夜之间蔷薇似昙花如梦般盛开,又在一夕间,如叶凋零,我会如何感觉?惋惜、心痛,唯一的答案,我想在那时,那地,那景,我已想起了远方的你。在那儿——蔷薇天堂,才是你我永恒的幸福瞬间。 五年前的3月12日,我永远忘不了那天,与‘你’相遇。 那天,我代表学校广播组跟随自然组的队员去野外远足。一个生活在大城市的女孩,偶然来到一个绿野葱茏的地方,很容易被这些自然纯生的味道给深深吸引,不经允许,放肆地爱上它。 “这儿,实在太美了,是大自然赋予我们人类最好的礼物!好美的殿堂……”我享受着这种清新洒脱的感觉,不由地发出赞叹。...
序 这也许是个需要耐看的故事,皇眷并不是个惹人讨厌的女人,但是可能要看多一点,才能发现她的可爱之处。 写一个风华绝代的男子,一个骄傲孤僻的女子,一方面的偏执,一方面的豁达,我其实在开始的时候,并不一定特别喜欢谁,但是写着写着,会觉得他们都很可爱,越写越有感情,难以割舍。原本真的最喜欢圣香,结果写完一个喜欢一个,现在已经不知道最喜欢哪个男主角了。 所有的感情,都在故事里说得很清楚了,所以在序里不必重复,大家还是看书得好,说出来就不好玩了。觉得自己写故事的本事似乎有所进步,只不过,真的越来越像武侠,我写到最后一段的时候,收不住笔,一定要把各方面的人物风采写尽,才能结束,因为我真的觉得,每一个笔下的人物,都风采宛然,我亏待了哪一个,都是我的罪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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