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球,燕京市。 作为地球联邦内唯一一座自公元保存下来的城市,燕京市有着极其悠久的历史和极其严格的规定来保护这座城市。 在城市内,土地不准买卖,除非你持有公元时代中国政府的有效证件,城市内不允许有任何飞行器,不得离地飞行,违者一次警告,二次直接击毙。 燕京市的城市范围自第二纪元起就被联邦政府所正式划定,大半个北半球的面积,横跨亚非欧拉四个大洲,远远超过公元时代的任何一个国家,也是联邦内为数不多的城市范围包括海洋的城市之一。 但这依旧满足不了四面八方各个星系想要移民或长期居住在燕京市的权贵们,高楼大厦和快要临近岩浆层的地下世界证明着燕京这个古老的城市将每一寸土地都用到了极致。 在联邦一直有一句戏言广为流传,在自己星球上拥有庄园和大片土地别墅的权贵们卖了所有东西扛着一麻袋的钱跑到燕京市才发现,自己原来穷的连一个地下室都租不起。...
俗话说,“说者无心,听者有意”,晚星的一句话,久久在小丹头脑中盘旋。将晚星的话与那双眼睛联系在一起,小丹不禁感到阵阵寒冷。她知道,自己太在乎这件事了。想着,想着,便睡了过去。 梦境 “这里是哪,楼?”“怎么,又回到了那个梦。”此时,小丹的脚下出现了一具尸体,周围有着殷红的鲜血,“没错,是梦,又是那个奇怪的梦。”“怎么这次没有声音呢?”“怎么没有看见那双眼睛呢?”正当小丹疑惑的时候,她的眼前渐渐的浮现了一双眼睛,对,是那双灰色的眼睛。然而这次小丹并没有醒来。 “你来了。”小丹看着灰色眼睛,这句话便进了她的头脑。 “嗯。”小丹没有抗拒,便回答了,她自己并没有意识到正一步步靠近死亡。 “跟我来吧!”小丹便跟着眼睛来到了梦中的楼顶。...
我母亲开车载我去机场,车窗开着。25c,天龙城,天空是澄澈的,不带一丝云影的湛蓝。我穿着我最喜欢的衬衫——无袖,带着白色的网眼蕾丝。我穿着它,作为一种告别的仪式。我随身携带的物品只是一件皮夹克。 在华盛顿州西北部的奥林匹亚山脉,有个永远笼罩在阴霾里的名叫维多尼亚的小镇。这里的雨水多得不可思议,比美国的其他任何地方都要多。就是从这个小镇,我母亲带着我逃出来,逃离那里充斥着的压抑的阴霾,那时我才几个月大。就在这个小镇,每个响我都被逼着去那里过上一个月,直到我十四岁那年。那年我终于坚定表明了我并不想去。而后的几个响,我的父亲,查克,只好带我去加利福尼亚度过两周的假期作为替代。 现在,我把自己放逐到了维多尼亚——这是一个我自认为十分崇高的举动。我讨厌维多尼亚。...
万里无云,月明星稀。 在这晴朗的夜空之下,微风带着些许凉意卷过路边的丛林,差不多有半人高的野草和茂密到足以遮挡光线的树叶顺着风,小幅度地舞动了起来,发出窸窸窣窣的脆响声,一切的一切都显得那样的真实和恬静。 然而与这片恬静不符的是,就在道路旁一个不起眼的草丛中,有一个人藏在了里面。 确实是一个人,身着以暗色为主调紧身服的他整个人伏在草丛之中,黑色的斗篷则是掩盖了其真实的面容,只露出两只恰似黑洞般的眼睛,直勾勾地盯着估摸百码开外的一个城门口。 背上的大量落叶证明他隐藏,或者说潜伏在这个草丛之中已经不是一两分钟的事情了,但他仍旧纹丝不动,犹如一尊亘古已久的雕塑,再加上野草和阴影的掩护,不注意的话根本不可能被察觉。...
惊鸿仙子——杨艳[sp=/refer/j289kdiw79fjcylsojgopa../v.swf]卡,卡,卡文了~~~!对着电脑坐了三个小时了,一片空白~~~~第一章 穿越时时有,这次轮到我 7月份的皖城的天气热的闹心,某专科院校毕业的李冲达在毕业证到手后的一个多月里依旧没有找到工作,提着自己的背包在街上转悠着。杂乱的发型,白色的衬衫,低下的头,塑造了一个沧桑感十足的画面,只有和他同寝室的几个哥们才知道这货根本就是低下头看过往穿着清凉的mm的大腿。 路过一家彩票店的时候,李冲达毫不犹豫的走了进去,每天一票已经是他一种习惯,我们达哥始终坚信——总有一天上帝会眷顾自己,到时候房子,车子,妹子,票子大大的有。 兜里揣着两张随机号码的彩票,李冲达去了古玩街,每个人都想捡漏,都想着横财,总想着自己人品爆发的李冲达也不例外。但是我们达哥有一个优点,不管什么东西只要他看上的,他就会和老板磨价,磨的老板欲仙欲死...
洪奕很喜欢仰望星空,深邃的夜和璀璨的星光,可以让人暂时忘却烦恼,还可以幻想你想要但又得不到的东西,或者回忆从前的美好,不过思绪飞的再远,也有回归现实的时候。 人,最重要的是脚踏实地的活着,向前看。 这是洪奕总结出来的生存经验,他从天空收回目光,然后继续在堆积如山臭气熏天的垃圾堆里寻找有用的物资。 现在是新纪元历73年,七十多年前的人类世界遭受到一场前所未有的浩劫,某一天夜里,无数从天而降的陨石打破了人类原本平静的生活,陨石击碎了城市,道路、桥梁,而这只是真正恐怖灾难的开始。 陨石携带了某种东西,某种病毒,人类感染之后身体发生突变,会变成另外一些东西,一些原本只存在于人类想象当中和神话故事当中的生物,它们残忍、嗜血、已经丧失原本意识,而这就是大灾难的根源。...
公元2086年,在一个不起眼的小镇上,夜色的月高挂天空,一个即将去世的老人在一个不大的房间里回忆起自己年轻的事迹,在他那满脸的皱纹上不时的出现包涵着人类身上数十种不同的面孔,有着遗憾,有着心痛,有着对时间的流逝的无奈,他好像记起了什么却两眼昏花,慢慢的闭上了自己的眼睛。 “我死了吗?”这是他睁开眼第一句话,他醒来的时候,他看见旁边有两个穿的一黑一白的衣服,不,是西装的两个掉着舌头的人说。只是他看见那两人的时候只是在旁吓了下而没有做什么样的动作。 “是的,你死了”其中的一个穿着白色西装的长舌人对那老人说。 “是吗?那你知道我是怎么死的吗?你又是谁,为啥在我旁边,你身边那位又是谁。”老人看了他一眼,对他说了一大堆话,慢慢的起身,眯着眼,望着身边的两个来历不明的人,心中想到“奇怪,我不是死了吗?怎么又活过来了。”...
贺小明出身在广州的一个工人家庭,他的父亲贺天赐年轻的时候的志向很大,但是自己读书不多、工作又不懂拍领导的马屁、家里的经济状况又不怎么样,所以最后沦落成为了一名光荣的普通工人。贺小明的母亲在市图书馆工作,典型的知识分子、有名的贤妻良母。 贺天赐非常痛爱自己的儿子,因为他觉得自己不能够实现的梦想,只好把它寄托在下一代身上。贺小明也没有让父亲失望,一生出就会笑,一岁就会走路,二岁就会拿起筷子敲盘打鼓,三岁的时候就会唱歌。明太太每次见儿子调皮就打他屁股,但是贺小明还是只笑不哭。父亲贺天赐认为自己的儿子以后就算不是歌唱家也会是音乐家,所以立即打电话到北流陶瓷公司,叫他们每月送几百个碗碟过来。北流陶瓷公司的业务员一接到电话,以为是个大客户,立即开他那辆光棍四轮来到贺天赐家的楼下,手把车钥匙一拔,拿着一叠厚厚的样单就往贺天赐家十八楼冲,当业务员气喘冲冲进入贺天赐...
“我呸!” “洛天枫,你这懒蛤蟆也想要吃天鹅肉,真是异想天开!” “咦?这不是高三五班的洛天枫吗?他手拿着一支玫瑰在做什么?该不会是在对女生表白吧?” “滚吧!真是丢尽了我们男人的脸!我同为男人,我以你为耻!” “哈哈……” “洛天枫整个一大**,也不撒泡尿看一下他长得个什么熊样,也敢向我们的校花宋梦嫣表白?简直就是自找不自在!” …… 洛天枫耳边不断传来各种冷眼嘲讽,捏着一支玫瑰的手越来越紧,连玫瑰花上的刺扎进肉里也不察觉。 表白? 没错,洛天枫他刚刚的确是在表白! 不过洛天枫所表白的对象绝对不是宋梦嫣,而是他苦苦追求了近一年的同班同学,陈丽。起初洛天枫他也没这么大勇气,想到要去表白的。只是经不住室友华志祥的再三怂恿,再又有想到距离高考只有不到一个月的时间,洛天枫他决定不管如何,都要拼一把。不然...
我出生在河南省的一个小村庄,我出生的时候没有什么惊天动地的事情发生,就是在晚上11点多平静的出生在这个小村庄里。 那个时候,国家刚刚开始计划生育,所以有人家生个孩子也引起不了别人的注意,不像现在,生个孩子轰轰烈烈的。虽然那时候家里穷,我还有个姐姐在上学,但家里一切还算过得去,唯一一点就是我小时候体弱多病,虽然每次都不严重,但通常都好不了一个星期。这可急坏了我的母亲。 虽然每次都不是啥大病,但对于一个小孩子来说时间长了也不行啊!在那个时候,很多人还是比较迷信的,包括我的母亲,她认为我是因为啥邪病引起的,要不然为啥三天两头病,所谓病急乱投医,于是她就找来了一个人,我这一生都无法忘记,一生都要感恩的人——我的舅爷。 听说他前些年不知道在哪里游荡,谁也不知道在他身上发生了什么,知道的只是几年前村里突然来了个疯老头,后来才知道他也是村里的,叫刘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