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界 玉玑台上,一名散发长髯的老者宽袖长袍,两个粉雕玉琢的孩童在一侧嬉闹,远处仙云叠嶂,凤鸣龙吟,九天之上,却如同生了霉菌一般,青红蓝紫,不时落下雷霆。 “天儿,云儿。”老者伸手向两个稚子招了招,慈爱道。 “爷爷!”两人身上穿着一玉一银,纹轮绣兽,皆用道蚕丝编织,袍带无风自起,纤尘不染。笑嘻嘻地来到老者身前作揖行礼。 老者脸上掠过几丝怜爱,两手落在二人头顶,轻轻摩挲,心绪却不知飘到何方,悠悠问道:“告诉爷爷,喜欢仙界吗?” 昊天挠了挠头,瞅了一眼远处翻腾的云海,恭敬答道:“仙界气象万千,青冥浩荡,霓霞生烟,上窥天道,下审黄泉,周天星宿,未敢列缺,洪荒诸界,莫不求仙。回爷爷的话,天儿喜欢这仙界。”...
月落升骄旭(穿) 作者:紫凝妖 夕夕被弃 “夕夕!为什么不接电话!!!” 电话铃声在持续不断的响了半小时后,我才慌忙接起,听筒里果然传来芦沁沁的怒吼。 我想了一会,还是尴尬的照实回答:“可是……我刚刚在大便……” “……” 听筒里沉静了一会。沁沁无奈的声音响起:“那个……”沁沁叹了一口气。声音柔和了一些:“我已经知道了。” “怎么会?!我这是第一次便秘,你就知道了?”我大惊。 “谁关心你便秘了!!!我说的是廖家铭,廖家铭!”沁沁暴走。“我刚刚怎么收到他的订婚请柬了!” “哦,那个啊,我也收到了。”我看了一眼被自己随手甩在沙发上的订婚请柬。 “那个叫梅芳芳的女人是怎么回事?前天你们不还是好好的吗?怎么今天就收到廖家铭的订婚请柬?难道是名字重了?还是女方名字打错了?”沁沁有些语无伦次。...
(一)我第一次见到勾践的时候,他还光着两只脚在田里插秧。 那是一个烈日炎炎的下午,树上的鸣蝉热得哭天喊地,空气中尽是湿热的水汽,而脚底的道路却又干燥无比。一步踏下去,就扬起老高的黄尘,即便是隔着一层鞋底,我也能感觉到大地的炽热,热得好像这个国家的百姓渴望独立的心情。 “范兄,前面就要到了。”文种抹了一把汗,指着前方的水田朝我笑了笑,汗水浸湿了他的粗布衣服,灰白的布片紧贴着他的胸口处,被汗水浸得变了颜色,看起来就像是一幅山水图。我不禁为他感到一阵悲哀,堂堂越国的大夫,竟然在这六月毒日之下免冠徒跣,踩踏着红铁一般的土地,挥汗如雨。我去拜见他的时候,他还在吃饭,不过,吃的只是粗糙的米糠,连一盘下饭的咸菜都没有。当时我看见他狼吞虎咽的样子,心中一阵疼痛——我少年的好友,如何会落到这般下场!...
鸟妈没有人类的智慧,不懂善意的谎言,只会这么朴实地告诉她结果。 而它的这个举动无疑说明了,它并没有十足的把握,但是为了任冉,它会尽量去做。 她是很想去找任歌,可是她也不想失去鸟妈啊! 无论是鸟妈还是任歌,对她来说都是不可或缺的,她又怎么可能为了任歌让鸟妈豁出命去? 泪水终于在任冉的眼眶里聚集,直到这一刻她才真正意识到,自己,似乎真的要失去任歌了,六七年来,两千多个朝夕与共的日子就这么到了尽头。 一滴又一滴,含着一丝微弱金光的泪珠滑过面颊,滑过她的前襟,跌落在地面上。任冉哭不出声,也感觉不到任何心痛,只是觉得喘不过气,还有铺天盖地而来的眩晕,眼前不知道是要发红,还是要发黑。 又或者其实是天色在改变?...
乌云蔽月,寂静的山林中是不是想起猫头鹰尖锐刺骨的叫声。.阴寒的山风带动着树叶沙沙作响,同时也将那一小簇篝火吹得东倒西歪。“海哥,那些家伙都下去那么久了,难道我们就干等着?”粗豪的嗓音打破了弥漫的死寂。被称作“海哥”的男子手持一根树枝,漫不经心地拨动着眼前的火堆:“再等等吧,我总觉得这里特别古怪,令我十分不安,我正考虑是否应该放弃!”“不是吧,海尘师傅!”秃顶男子身着褐色西装,神情有些激动:“这是我耗费了许多人力钱财才得来的消息,就这么轻言放弃太……”至于太什么,秃顶男子没有继续说下去,反正海尘也应该明白意思的。外界有不少人都知道海尘是一名风水师,但只有极少数人知道风水师仅是个表象,他真正从事的是盗墓!...
a市,冬 king俱乐部是本城最著名的会员制娱乐城,亦是城中名流聚集吃喝玩乐的所在。 这个城市流传着这样的一句话,走进king的男人都是不缺钱,不少权的;走进king的女人都是被人们所鄙夷的。 是夜,在king金碧辉煌的门口,却站了一个女孩儿,她身形瘦小,衣着单薄,朴素与king周围金碧辉煌的环境显得格格不入。 她显然是冷极了,正不停的搓着双手,试图用这样的方法获取点点的温暖。 可门口高大的保安却连一眼都懒得施舍,根本不关心她的情况,周围的人也来去匆匆,谁都不会为她停驻一秒的眼神。直到……一辆银色的劳斯莱斯停在了她的不远处。 “少爷?”林陌不了解自己主子的意思,他是要在这里就下车吗? 一般他们来king都是从地下停车场直接上顶层包间的啊。...
一。叶府初见得得得……清脆的马蹄声敲在青石板上,夹杂着辚辚的车轮声,一匹全身乌黑,只有四只蹄子雪白的骏马,拉着一辆通体乌黑的马车,从西门急驶而来,直朝镇中驶去。 此时正是仲夏时节,天刚刚放亮,凉风习习,正是夏日最舒服的时刻。 这座名叫“秦州”的小镇,地处西北,却没有一丝一毫边塞之地的荒凉苦寒,相反却是山清水秀,草长莺飞,一派江南风光。初到此地的人,恍然间会疑心到了世外桃源。由于地处“丝绸之路”必经之途,过往的客商都要在这里歇歇脚,久而久之,这里渐渐变得繁华热闹起来。然而让这座小镇名响大江南北的,则是这里青山绿水养育出的众多美女。 镇子外面北山脚下,坐落着一幢建构宏伟的宅第。此时朱漆大门紧闭,门顶匾额上写着“叶府”两个金漆大字。门前一条干净的青石板路,笔直地伸展出去。...
开创风气领风骚浅谈卧龙生的经典之作《新仙鹤神针》一、奉为经典当之无愧无论古今中外,也无分那种行业,一个人能在他从事的行业中,超越同侪,开创风气之先,就是一项了不起的成就。开了风气之先,而更能在此一行业中,久领风蚤,维系其声誉和成就不坠,就更为难得了。在近半个世纪以来,台、港武侠文坛中,拥有此风光、享有此尊荣的大概也只有金庸、卧龙生和古龙三数子而已。本篇谈的就是卧龙生和他的力作《新仙鹤神针》。卧龙生初离行伍,虽由于战乱未能接受完整教育,却是一位天才横溢的人物,蛰居台中时就替玉书出版社写了第一部处女作《惊虹一剑震江湖》,由于广受好评,遂再写《风尘侠隐》。这两部“牛”刀小试的作品,虽然是小试,但却佳评如潮,不过若论写作的艺术,则仍深受朱贞木、郑证因等前辈的影响,还保留着说书的风味。...
作者:晚歌清雅 第一卷 那山,那水,那兔子 第一章 拒绝吃草的兔子 草香香是一只很普通的小白兔,生活在灵山之上。 由于灵山是世间仙山,乃天地灵气会聚之地,山上所有飞禽走兽多是妖精,所以她也没有太多地考虑过自己的来历。只当是某一天,她在月光底下散步,忽然吸够了这天地间的灵气,突然之间实现了从量变到质变的这一飞跃,就从一只普通的兔子,变成了一只满脑子奇思异想的白兔精。 譬如,突然之间,不喜欢吃草了,觉得吃草不卫生,还有可能打过农药,会危害到身心健康。不过,后来才想起来,这“农药”到底是个什么东西,自己为什么这么畏惧,却始终是百思不得其解。 据香香最好的朋友——小麻雀吱吱所说,香香在“变异”之前,最喜欢吃草了。不仅将窝筑在了青草最为茂盛的山坡上,青草最为茂盛的树脚下,还让自己跟了“草”姓,给自己起了个名字叫香香,香喷喷的香。但是,如今香香最大的愿望,却是:我...
涂鸦之作青春之歌。青春可以透支。 青春不可以赤字。青春的脚步是懵懂与无知。青春的胸怀是坦荡与无私。青春的感情是青涩不理智。青春的代价是血泪互交织。青春的伟大是山盟与海誓青春的成长是肺裂与心撕。 青春的理想是黑发到青丝 青春的归宿是无奈的现实。 青春的我们在青春的季节放飞青春的希望。收获的是 喜悦? 是失望? 是彷徨?是迷茫?是心伤?青春的浅浅伤疤我们可以修复,但青春的刻骨铭心却要我们付出一生来弥补。。。。。。。。。 愚人 自诩垂翁破坚冰 钓线入水溅寒星 毫时未刻波纹闪 沾霉倒运来送命 尺寸长短体重轻 腰细嘴尖貌不惊 当作寻常一口菜 谁想估价田千顷 无题、 寒冬未尽天忽暖 北风挟寒雨来袭 天阴地冷人萧瑟 试问苍穹谁哭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