侠肝义胆 第一回指腹为婚南宋理宗年间,连年征战,百姓苦不堪言。 “端平入洛”失败,南宋损失惨重,国库空虚,蒙古借机进攻大宋。 痛心疾首的理宗雄心壮志消磨殆尽,终日沉迷于声色犬马之中,朝廷和后宫出现一大批窃威弄权之徒。内侍董宋臣,宰相丁大全勾结阎贵妃、马天骥作威作福为祸朝野,令得民情激愤,怨声载道。 宝祐四年,公元1256年四月,绵绵春雨下了一个多月,致使庄稼颗粒无收,民房倒塌不计其数,饿殍遍野。而国库空虚,贪官污吏不顾民生疾苦,恣情享乐。 是夜,月黑风高,大雨渐渐止住哭泣。一位黑衣蒙面人在朝堂上写下八个大字:“阎马丁当,国势将亡”,意在警告理宗再用奸佞,国势堪忧。直指阎贵妃、马天骥、丁大全、董宋臣狼狈为奸,祸国殃民!...
夜色迷蒙,月光如同水银倾泄,整个天地都浮动着波光粼粼的银光。 大厅内。 广陵来得算是及时又不算不上及时,因为局面还在他控制的范围之内,并没有恶化下去,但是二当家杨洒成为安平计划中第一个牺牲的人。 就算广陵点了他的穴道,止住他的血,也无济于事,因为刚才一刺已经严重重伤了他的五脏六腑,而且杨洒被下药,内力完全丧失,这就连最后一丝生机都不剩下。 安沫哭得一塌糊涂,紧紧抱着因为失血过多而显得神智不清的杨洒,对着广陵哽咽问道:“广大哥,杨叔叔他……” 广陵神色凝重摇了摇头。 杨洒的死对安沫来说无疑是最大的打击,自小杨洒待她如同亲生女儿,宠溺着她,陪伴她一路成长。不得不说杨洒对于安沫来说是她生命中尤为重要的一人。况且最让她接受不了的是一直疼爱她的安大哥居然会背叛地坤镖局还杀害了杨洒,这无疑是对她脆弱的心灵又是一道强烈的冲击,几近将...
北有琉国,戈壁草原,虽处苦寒之地,然兵强马壮,名将辈出。 南有洵国,民喜安逸,其富饶使人垂涎,无奈有遥遥沼泽相隔。 泱国自内战平定,由李氏一脉励精图治,南域北疆各设一外姓藩王,镇守一方,如此百多年基业造就今日繁荣。 南域,秋。 天高云淡,灿烂的阳光洒在绵延百里的丘陵茶园之上。此时正是秋游绝好时光,采茶小径上散着三五成群的游人。 秋茶采收刚过,不少茶农在低头忙碌之余抬首观望。来客中不乏衣饰华丽,一看便是富贵人家子弟出游的,想是厌倦了城里膏肥酒浓的夜夜笙歌避来散心的吧? 这到是应了:“千峰待逋客,香茗复丛生。采摘知深处,烟霞羡独行。”的景儿。 一个青年茶农直起腰倚着锄头歇息,用搭在脖子上的布巾擦了擦汗。南域天气炎热,即便是秋季,到了正午,骄阳之下依旧酷热难当。...
第一回昔日黄鹤惹人愁1-33页码]秋风萧杀,肆虐那秃颓的小山岭,干松的泥土中斜插了几株干枯的木丫,狂风吹起阵阵夹带残叶的黄沙,象要将枯树也连根拔起。如果看山岭上呆立的两个人,才会觉得这里毕竟还有点气味─那是人味!杀气!两个葛袍老者的衣袍被风吹得猎猎作响。年纪已届六十开外,一位生得阔嘴粗髯,鼓鼓的怒目中闪出阵阵令人心怵的精光,另一个面貌清奇,一头白发极有条理地反梳向后,眸子中露出圆润的光芒,嘴边带有一丝亲善的笑意,仿佛两人相互对持并非为了比武决斗,而是在随便闲话家常,前者穿黑色衣袍,后者穿青色长袍,青衣老者每迈近一步,黑衣老者神情便紧张一分,二丈……一丈!泥尘弥漫,夹带残叶黄沙的大风悠然止了,残叶被卷起后又无力地飘落到两人的衣襟上。青衣老者嘴边的笑意更浓了,似是遇到失散多年的老朋友突然重逢恨不行将对方一把抱住诉说衷肠一般,唯一令人不解的是刹那之间,距离的拉近令两人的衣...
《鹰刀》座谈会 《鹰刀》 座谈会蒙彩衣:各位读者大家好,已经很久很久没有召开座谈会了,这次突然重新开始想必大家都觉得很意外吧?其实,大家也不用这么意外,因为我们的编剧老香最近受到出版商和市场的压力,正在为后续的剧情和时间赛跑,脑袋都快写锈掉了,他希望能多听听读者们的意见,来活跃活跃脑细胞,刺激一下他写作的yu望,故而特别召开了这次座谈会。当然,在主持人的人选上,老香还是考虑了很久,最后选定由我和杨四先生担负此次重任。杨四:选我来担任主持人是一件非常容易理解的事,毕竟我是男二号。说起来也真是悲哀,为什么每次吃力不讨好的事都由我来做?难道身为男二号,就注定要当义工的角色?漂亮的MM全部被鹰刀那个贱人收入私房,连个丫鬟也不分我一个。老香还真是一个不入流的狗屁编剧……...
南方的六月酷热难耐,太阳像个复仇的无赖发疯般的抽打着大地上的每件事物,当然也没放过鲍震黑油油的脊背。鲍震是北方人,来这南方沿海省份不过几个月,十分不习惯这里的湿热气候。尤其是最近,整个莽龙山像是掉进了一个巨大的蒸笼,躁得人发狂,所以他这两天总是对着手下唠叨:“老子要是后羿,就他娘的把十个鸟太阳都射下来!”湿热的天气已经让他十分不爽了,这会趴在草地上就更别提多难受了。地上更加湿热,却是蚊子和臭虫的天堂。它们在这里称霸已经不是一天两天的事了,无论你是什么样的盖世英雄只要是在他们的地盘上,只有坐着挨宰的份。这会儿人见人怕的黑面阎罗,在虫儿们的眼里也不过是一顿美味的大餐而已。大约等了半个时辰,也没见到半个人影,更别说是鲍震苦等的“主顾”了。早已忍无可忍的鲍震气的直骂娘:“王八蛋,哪个混蛋放的暗号!老子回去非剥了他的皮不可。”...
第一天,她被人堵在办公室里,骂得狗血淋头。她什么反应都没有,只是低着头,让人看不出表情。 第二天,当所有人都以为她不会再来学校的时候,她又早早的出现在办公室,神情冷淡,不是平日里的微笑。 面对所有人的指指点点,议论纷纷,她只装作听不见,径直走到她的办公桌前,冷冷的看着坐在她座位上的神情倨傲的妖艳女人。 “好早!今天你又想做什么?” 起这么一大早就为了来办公室等她,江夏真是感觉承受不起。 “嗯!你也挺早!我说过不希望再在这个学校看见你,江老师你是没有听见,还是本身听力就有问题?你今天竟然还敢来学校,看来是昨天的教训不够,没能让你长长记性!” 随意的拨弄着江夏办公桌上的东西,女人依旧是神情高傲,话语之中挑衅意味十足。...
乡野的小路,宁静而美丽,又是暮春三月,暖风和煦,曲折而绵长的小路钻出许多生命,远远望去,星星点点的嫩绿与碧色的天空合二为一,传达着悠悠的清旷。突然,轻微的脚步声打破了小路的静谧,他停住脚步,感受春天的气息,此时此刻,春风化入云层,飘起一阵小雨,他撑开伞,走向路边不远处的大树休息片刻,因为雨中的小路湿滑而不便行走。雨没有停,越下越大,看看远方的烟雨朦胧,只有在此静默等待。 他四处张望着,不远处的白色小花映入眼帘,仔细一瞧,小花白色的花瓣,黄色的花蕊,虽然叫不出花的名称,却让他一见倾心。雨越下越大,硕大的雨滴落在花瓣上,小花承受不住这样的大雨,在风雨中摇曳着,显得那样孤独无助,于是他走到小花身边,用伞为小花遮风挡雨,这一刻,小花与他同在伞下,他呵护着小花,小花也对他笑脸相迎,虽然他看不懂花的表情。...
01 流落凡间七年前,萧野还在襁褓中,不知何故掉进了乌萝河,其时正值夏天,一个姓萧的落魄秀才把他从水里捞了出来。那时萧野胸前挂着一块紫色的玉佩,左手腕戴了个粉色的玉镯,右手掌心有一颗鲜红的痣。据当时在场的算命先生杜三爷说,萧野虽然天庭饱满,耳垂肉厚,命大富大,但满面黑点,却又生了张克父克母的相,可能这就是他被人扔掉的原因。 一晃七年过去后,萧野长成了半大男孩,恍眼看去,象个小姑娘一样,身子瘦弱,肤色微黑,脸上的黑癍越发增多,惟有眼睛如宝石一般,亮如星辰。这些年,萧秀才夫妻二人想尽了办法为孩子增补营养,却依旧无法养胖萧野,所幸孩子并无大碍,精神倒也挺好,在萧秀才的细心培养下,萧野竟读完了家里三百多册藏书,并且过目不忘,年仅八岁就能作诗呤唱,十分可爱。...
李二狗这个名字如果出现在六七十年前或是更早的时候似乎没有什么不妥即使是四五十年前一个农村人取这两个字作小名也是很正常的。可这个名字偏偏出现在一个二十一世纪的学生身上。李二狗本不叫这么二狗这个名字他本名李二苟。只因为他他出身农村父母偏生是个文盲。也不知道从哪里找到这一丝不苟的苟字。为了买弄学问于是乎他大哥叫做李不苟依照排行行二的他也就得了二苟这个名字。也许是因为名字的关系李二苟的长相实在龌龊——看完第一眼一辈子忘不了因为做噩梦的时候总是出现。体重又实在惊人而且和个头成反比——一米六的个头近一百八十斤的体重。李二狗是个男人而且是一个正常的男人他有着所有正常男人的通病——好色而且这个家伙不是一般的好色因为个人原因属于闷骚型。...
第一章.花面刺客深夜,匈奴国都,布达城。 一名身材壮硕、衣着朴实的男人,默默地站在全城最高的塔楼上,眺望着遥远的西方。他的眼神深邃无比,就像是一匹潜伏于冰天雪地中的白狼,正目不转睛地盯着孱弱的猎物。 十二岁时,他被送往西罗马帝国的首都拉文纳作为交换人质。在那里,他看尽了罗马人的繁华奢糜以及败坏沉沦。在他的眼中,西罗马帝国就如同一座看似雄伟壮观,其实里头的每一根梁柱都已经腐朽的宫殿。只要有人轻轻一碰,这座殿堂便会轰然倾倒,化作滚滚的烟尘以及废墟......。 二十七岁时,他率军攻打波斯人,而且几乎征服了他们。尽管最终功亏一瞶,可是他大胆沉着的指挥才华,以及万夫莫敌的英雄气概,已经令战场上的敌人为之震撼。他们相信,这一时的挫折,只会让这位年轻的统帅变得更加成熟可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