桑浦山,是潮汕的名山。其山怪石嶙峋,林木繁茂,遍布巨石悬复的岩洞和千姿百态的石林。那天傍晚,夕阳寂寞地把黄色淡光洒落于大地。一个年约二十的年轻人倚靠在一棵松树,汗水湿透了他的上身,显然是爬了太久的山,运动过度。那人剑眉星目,面部轮廓分明,眼神坚定而动人,散发出一种高雅尊贵的气质。他闭着双眼,想静静休息一下。这后生叫林俊宝,是汕头韩江派的一个弟子。韩江派的掌门辛韩江四十五岁,在汕头武林中名誉不俗,一手“韩江千变剑法”更是令人起敬。林俊宝每隔十天都会来这里进行激烈地爬山运动,上山下山重复近百次,增加自己的功力。当然,他年纪尚浅,一切处于起步阶段。此时东面一阵凉风吹过,扑面生爽,让人甚感舒畅。林俊宝抖荡着衣服,享受着阵阵凉风带来的快乐。...
现在,柳捷敏在享受自己的猎物。 这就像钓鱼一般,钓到多少鱼并不重要,重要的是钓鱼的过程。现在,柳捷敏正在享受过程。 这个时候,柳捷敏可以说是兴奋到了极点,他的兴奋,不仅仅是来源于万灵儿这娇嫩的玉体,还有外面守候的明月和明日,想到两个俏尼姑正在外面给他放哨,他就莫名的兴奋。 柳捷敏甚至于希望两个尼姑突然撞进来看到他在巫山**。 万灵儿的衣服一件一件被解掉。 作为一个男人,为女人脱衣本就是极度刺激的事情,何况,是给一个美艳不可方物的女人脱衣。 每脱下一件衣服,柳捷敏都要放在鼻子边嗅一下,感受着少女那馨人的体香。 正如明日所说,他有的是时间,哪怕是那赵原回来,也有两个俏尼姑给他挡着。当然,哪怕是没有两个尼姑给他放哨,他也完全不惧,那个未曾见面的赵原,只是一个普通人而已,他可以随时秒杀对方。...
章节一 遇险天有些阴沉沉的,像是个立马要哭的孩子一样。周围的树木也是一片死寂,看起来,要多灾多灾了…… “请你不要再迷恋姐,姐只是个传说,虽然我舍不得,可是我还是要说……”某人竟然自以为是的改了歌唱家陈旭的歌词,把“哥”改成了“姐”。还歌唱带动作,旁边听着的人正头疼着。 “又来了又来了,大哥啊,有没有耳塞?我不行了!!快让她别唱了!”一个穿着酷似古惑仔的男生,正对着旁边正在整理道具的男生抱怨着。 “柒瑶……我说柒瑶啊。”古惑仔一把将那个叫柒瑶的女生从台阶上拉了下来。 “唔?!!”嘴巴被人用力地给捂住了。 “拜托啊,你安静点吧,就算是明天的演唱会,可你不一定会被选上啊!干吗把希望报在我们的‘痛苦’之上内??你真是太无可救药了,喜欢唱歌就这样伤害我那无辜的耳朵?你也太没良心了吧!”古惑仔放开柒瑶,一副脑要炸掉的样子。...
烈日炎炎,在匆匆行走的人群之中,有一个长相普通的女人拿着一大包的东西往前赶,“不好意思,不好意思,让让,让让……”“谢谢,谢谢……” 等到她冲过了层层关卡,终于到了公司的时候,“呼~~,终于到了!” 进了办公室,同事们已经热情的围了过来。 “唐七,终于回来了啊!辛苦了!”办公室里的同事们可算盼回了唐七,恩~~买的下午茶——来祭奠自己的五脏庙。 “嘿嘿……前辈,不辛苦,我是刚来的,这点跑腿的小事本来就是我应该做的。”唐七擦着头上的汗水,笑着说。 “有前途啊!” “谢谢前辈夸奖。我会继续努力的” …… 忙碌了一天后,唐七一回到自己租的小窝,就立马全身陷进了软软的小床上,抱起旁边小小的毛绒黑猫玩具说:“阿七,我回来了!啊~~工作了一天我好累啊!现在不想动啊!让我休息一会会儿吧!恩恩,就十分钟,十分钟后我一定会起的!一定会的,会的~~……呼呼~~”不一会儿可怜的...
楔子西风烈,长空雁叫霜晨月。 霜晨月,马蹄声碎,喇叭声咽。 雄关漫到真如铁,而今迈步从头越。 从头越,苍山如海,残阳如血! 金黄色的大漠一望无际,起伏跌宕。西风烈烈,黄沙漫漫。沙靠沙,坡连坡。 血色残阳下,远处的沙丘上,站着一个手持长剑的七尺汉子,他给人的感觉凄凉悲壮,迈着沉重的步伐,朝下面走来。在这寂寞的大漠中,他那有力的双脚每走一步,都发出一阵轰鸣的响沙声。走的累了,便靠在沙漠里特有的树木,一颗古老的胡杨木身上。这棵胡杨的大半躯干已枯萎,但仍有一些小枝叶顽强地生长着,且郁郁葱葱,生命力及其旺盛。 他气宇轩昂,却一副饱经沧桑,有着北国大汉特有的棱角分明古铜色脸盘,剑眉大眼。但见他眼望前方,口叹长气,从腰间取出一个小巧的葫芦,里面装着浓郁的马奶酒,他拔开瓶塞,仰头咕噜咕噜喝了几口,然后擦擦嘴角,把瓶塞盖上,看着渐渐下到山后面的金色太阳,忽然一阵仰头长...
贞观九年,长安城。是夜,天空一片明朗,月亮高挂。突然。天上圆月慢慢变小,瞬间消失在天空中。“天狗食月!”所有人都齐声惊道,慌忙拿起瓷物敲打,以趋赶天狗。人们处于慌乱之中,人心惶惶,喧哗之声不断。片刻,满月又从新出现,人们奔走向告。随着满月的出现,北方天空又出现了七星连珠之象,令人们惊奇不已。却不料七星连珠,妖魔必出之道理。七星连珠还没退去,又出现了牛郎星与织女星跨越银河相聚的奇怪现象,人们为之惊叹,接着又出现南天玄石星坠落的奇观。位于长安城不远的天仙观,其观主天仙道人正在凝神观察这天空中的一系列变化。身后站着一个绝色美女,此女十八、九岁,一身紫衣打扮,正在一脸凝重地看着天仙道人,不清楚究竟生何事,竟然能让自己这个如神仙般的师伯如此着急。...
前话 (选载作品) 夕阳西下。 落日的余辉,将天畔映影得多彩而绚丽,无人的山道上,一辆四骑的马车不紧不慢的向前行进着,四匹英拔的骏马,也被这秋日的晚霞,映影得格外威武雄壮。 没有炊烟,因为这里并没有依着山麓而结庐的人家,大地是寂静的,甚至还有些沉重的意味。 车上传来了一阵剧烈的咳嗽声,似乎咳嗽的人已经病入膏肓,奄奄一息。 车前偻叟的老车夫面带忧色,回头撩起吊帘,关切的问道:“侯爷,您没事吧。” 车厢内很宽阔,足足有三米长,两米宽,中间摆着一个精巧的八仙桌。里面铺满了柔软的貂裘,这本是价值千金的奢侈品,却被车里的人当成了毯子,铺垫在车厢内。 车上躺着两个男人,一个四十多岁的男人,身着锦袍,头戴玉冠,一看就知道不是个特别有钱的就是个特别有身份的人。虽然脸色苍白,毫无血色,但脸上仍透着一股英气,那张布满病态的脸,虽然已不再年轻,但仍十分的英俊,非常有男...
作者:妒风流潇浪虽然只有二十岁但做采药师却已经做了五年了,采药师要做的就是将山人采集到的零散药材收拢,然后卖到各个药材公司去。所赚取的就是中间的差价,运气好的话收来的药材价低就可以得到很高的差价。潇浪的师傅叫杜山、同时还有两个师兄和一个师弟,对于辨别药材的用途和好坏就是从杜山身上学来的。半个月前两个师兄先后出师,现在留下的就只有他和师弟了。师弟对辨别药材还不大懂,需要潇浪带上一段时间才能有所成就,所以潇浪的任务就是帮师傅带师弟了。泰华山,自古以来就是名人雅士逗留隐世之地,虽然现今时代不同,但这泰华山也不时会传出有仙人出没的消息。然而在这没有信仰的末法年代,传言最终也不过是传言而已。泰华山气势俊伟震人心神,风景优美如梦如画,世人眼中泰华山乃天下众山之首,但在潇浪这些采药师的眼中却是一座名副其实的宝山。泰华山大小山峰连绵百座,越到深处山势就越陡峭,但游人游览观赏的山...
鸿蒙初破,洪荒初开之时,鸿钧未现,巫妖具无,天下以异兽为尊,乃分为走兽,飞禽,鳞,甲,其中走兽以麒麟为尊,飞禽以凤凰为尊,鳞甲以龙族为尊,除此外亦有些洪荒异兽不入三类其中。--------《西海龙族密卷一卷》“烈哥,缅甸军队来了,快走!”,极富泰国风味的紫檀木门被一脚踢开,一个手拿ak74的壮汉冲了进来大吼着。“铁臂,你带着货和兄弟们冲进林子去,我自有办法出去。”坐在紫檀木椅上全身着白色西服的青年淡然的吩咐着。同样坐在旁边的三名缅甸人惊恐的表情中却透漏着点点兴奋与开心。大汉嗯了一声转身冲了出去,长久以来在烈哥的带领下的成功经历让他不会怀疑烈哥的任何决定。待到壮汉冲出千米后,白色西服青年从胸前掏出一把消声手枪对准三个缅甸人,毫不犹豫的三枪连,待到三人的血泊蔓延开后,青年从桌上的雪茄盒中拿出根雪茄点上,站在窗前看着百米外匍匐过来的缅甸特种部队,默默的微笑着,脑海浮现的许...
天下风云出我辈一入江湖岁月摧鸿图霸业谈笑间不胜人生一场醉日出东方唯不败踏雪寻葵否极来冒天下之大不韪走马看花遥自在十三岁时,我还在沙漠一家荒僻的驿站茶楼当小二。.26dd老板是个举止袅娜的女子,整天在店门前招蜂引蝶,惹得那些过路的商旅与侠客神魂颠倒~也正是这样,我们才得以维持下生计。酒阁旁的一张小木凳是我的天堂,坐在这里我观遍了武林中各种恩怨情仇,剑光镖影…无数的侠士来了,打了,败了,逃了,胜了,疯了。他们把那我所未知的世界——江湖的影子带进了我还稚嫩的心中,使我也有了出外一闯的向往……“开门!开门……再不开门我们就砸进来了!”店门木板突然被敲得砰砰作响,我慌忙放下手中正在削磨的小木剑,起身挪起一扇门板。...
PS求推荐票传说混沌之中天地未开之时,无尽的虚空如一鸡子,充斥着灰蒙蒙的玄黄之气。WenXueMi。com时间似乎是静止又似乎是流动,转瞬已不知年月。在年月的流失中,混沌中的玄黄之气日益浓厚,在某些地方竟凝结成一固体。时光的堆积让某些固体越来越大。一日,混沌突变,寂静的混沌之中刮起了一阵剧烈的旋风,仿佛整个混沌的玄黄灵气随着旋风被刮到了旋风中心——一个固体附近。那固体并不像寻常固体形状那般没有规则,而是圆圆扁扁的像是一个碟子。那碟子如黑洞一般吞噬着刮来的那无边无尽的玄黄灵气。时间不知持续了多久,混沌一生爆响,竟有一人从那碟子破壳而出。只见那人龙首蛇身,皂白分明,隆准海口,大耳有轮,望之俨然,可谓形神尽善,妙绝尘寰。又见他嘘为风雨,吹为雷电,开目为昼,闭目为夜。...
第一章 意外横财A市,人潮涌动的大街上,石头身背着很旧的背包,左手拿着矿泉水瓶,右手捏着一叠报纸,按报纸上的信息沿街寻找着工作。 石头今年二十三岁了,一米七八的个头,浓眉大眼生的很端正,皮肤略黑。他的出身很普通,一个土里刨食的农民家庭,家乡的水土与农民的血脉给了他健壮的体魄和纯朴的心灵。 石头自小学习一般,运气却不错,念完初中时意外的分数很高,竟考上了县重点高中。在伙伴们纷纷弃学务农时,父亲满怀希望的送他上了高中,艰难的供他念完了高中,他费尽心力只考上了一所普通大学。失望中不想父亲再劳累困苦,打算放弃不念,可父亲不答应,硬是举债送他上了大学。 大学四年的在校生活非常平淡,寒酸的他在物欲横流的大城市里饱尝艰辛。为了减轻父母的负担,四年来勤工俭学的自挣了一半读书费用,只要能挣钱什么工作都干,最多的是力工和脏苦活,缺少文气外貌的他很少揽到俏皮的工作。他很孤独,基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