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六朝烟雨 第一章 风流四少 “陆太医,您这边请。”陆宫山刚挎了药栊缓缓步出门外,却见内府的二管家早立在一旁,见了他便殷勤地往东厢让。 “一早四少就吩咐下来了,今天无论如何都得把您留下来。这几天一总大小的事情都赶上了,四少他实在是忙得没影儿。不过,私底下可没少过问小王爷的病情,这些天面上瞧着虽好些了,但没亲耳听您给说说终究是不放心的……”那管家一路絮絮叨叨地说着,陆宫山只曼声应着,也不去接他的话茬。 那管家倒也不介意,虽西昭举国上下清谈之风甚浓,但眼前这位陆太医的不善言辞,比之于他的医术几乎是同样出名的,然这于他的声名却丝毫无损,可见人在关乎性命的当口风雅也不是不可以权宜的。 陆宫山一路随了他往里走,不多时,迎面碰到了三个衣着颇为不俗的丫头,手里各自捧着三五样精致的物事,做工用料看来都是极讲究的。...
京城一个姓氏清田的商人娶了如花似玉的老婆,不到两年就难产死了,留下三代单传的宝贝儿子,起名信长。“信”是为天下人所信,“长”是快快活活过得长久。 清田老爷最大的愿望就是家裏出个走仕途金光大道的朝廷官员。祖辈经商,富贵有了,於是日夜盼权贵。 小信长抓周时,绕过地上堆积如山的书籍画卷不理,只往那堆被老爷藏在最裏层的刀剑细软爬去,叮铃当啷扯出一条红底碎花的绢布,原来是清田夫人生前最喜爱的下裙。 老爷勃然大怒,怕这不争气的孽畜今后走上纵情声色的不归途,当下打发了家中的丫鬟,换上清一色的毛头小子做男仆。 信长未满三岁,老爷请了满腹经纶的老学究教他识字读书、诵文吟诗,到了七岁,又送去附近有名望的私塾,从此管束是一天比一天紧,就盼著他有朝一日能考取功名,光宗耀祖。谁知这不孝儿性子顽劣,天生的聪慧没用在正途上,整日同一帮狐朋狗友厮混,躲过家仆翻墙...
1-5暮春三月,江南一片生气勃勃的景象。在这江南一带的小镇上,百姓生活得丰衣足食,又因为这儿地处水路要道,来来往往的人不记其数。绿水青山环绕着这些小镇,让它们成为了一个不小的世外桃源。百草堂,是在江南一带颇有名气的医馆,已经有近百年的历史了。现在百草堂的大夫不是上了年纪的老医师,而是一名年青俊美的男子。别看他只有二十出头,医术比起百草堂历代的传人可是有过之而无不及,因此,这儿的人都叫他“神医”,而他倒也乐得有此称号。这位“神医”的名字就叫方天柏。认识他的人都知道,“人不风流枉少年”这句话是他的做人宗旨。白天在医馆的他是一副“医者父母心”的模样,到了夜晚,就变成流连花丛的楚留香,但他虽风流却不下流,加上俊秀的外貌,更是让许多女子对他爱慕有加。...
天真无邪 BY 蓝淋天真无邪(一)your innocence“钱笙池,你给我滚进来!”主编办公室里一声雷鸣,众人都用同情的眼光看著正在桌子前面专心致志做录入的男人“笙池,快去了啦,不要再在上班时间摸鱼,小心又被雷轰到。”“哦……”钱笙池——我们故事的男主角之一,现年22岁的健康男子,长相端正(除了眼睛大得有点离谱),身材不差(除了长期营养不良导致稍微瘦削),没有任何不良嗜好(除了……爱钱,非常爱钱,爱到走火入魔无法自拔的程度),恋恋不舍放下手里正录到一半的文件(这个是外面接的私活,可以赚钱的),一步一回头地进去了。“你是猪吗?”暴龙主编姓雷,名霹雳,脾气一点也没有辜负他的名字,看准笙池一进门就准确无误把一堆稿子砸在他脸上。“就你这样也能做记者吗?猪都比你更有敏感度!这个XX星的桃色新闻早就过时了好不好?还有这条,上个礼拜XX星闻就已经报出来了,你还写?你存心想气死我是不是?”...
珊瑚簪(原题目《怀中猫》,有修改)作 者:月色霜华等 级:纯情:无床戏描写配对类型:强攻弱受内 文:第001章1十六坐在门口晒太阳,正午的阳光照在他的干瘪的肚子上,暖热空荡荡的脏器。他白皙而清秀,乌发上插着一只闪亮的银簪,簪子上镶着几颗细小的红珊瑚组成一朵绽放的梅花,很多人见了他都以为他是个漂亮的女孩子。簪子是母亲为姐姐准备的嫁妆,母亲花了一年的时间织了一匹全城最漂亮的缎子,换来了它。还没等到姐姐长大,这座小小的边城就不安定了,城头上不时更换着旗子,米价也飞涨了起来。姐姐饿死了,她的花簪子换不到半袋米面。某天,母亲牵着他到了三叔家,换走了半袋米面。她告诉他,以后他就要留在三叔家了,然后一边哭一边把姐姐的簪子插在他头上。...
(一) 北烨学园与修苑,名翌并为三大名校,能进入这三所学院的学生通常都具有各种各样的本事.而北烨学园更是以学生智商高,才艺佳,气质好的学生闻名于校园中的. 可是今年老校长退休,由他的女儿,今年刚刚二十八岁的北庭滟出任新的校长大人.新官上任三把火,北庭滟上任的第一件事就是扩大招生.北烨学园招生有一特点,不是招收富商的子弟,就是高官的后人,再不就是家事背景深远的学生.所以每年北烨学园招收的学生仅仅只有数百人. 俗话说得好,量少精多嘛!也是不错啦.可偏偏碍了北庭滟大小姐的眼了,她在董事会上以一人之力说服了众多董事扩大招生,导致会后众董事面色青紫,仿佛受了重创一般,也可看出北庭大小姐的过人之处了....
杨修远老是喋喋不休地说,他是他救命恩人。一年前气息奄奄地被他从废仓库捡回来,包扎成木乃伊调养了整整两个月才能行走自如,这的确是个无法否认的事实,不过如果有得选择的话,路非倒宁可自己当初英勇壮烈地在帮派火并中挂在现场。也好过今天被人当菲佣使唤啊!!"非非,我回来了。"玄关响起的那一把优雅男声在法庭上不知道曾经让多少人倾倒或者晕倒,听在路飞耳朵里只觉得想一脚把他踹倒。就是这个人,没错,就是他!就是穿着一尘不染的白棉袜步伐沉稳地走在客厅里,即使天气再热,剪裁精良的米色长裤和纯白手工绢制衬衫也半点汗渍都没有,全身上下清爽得不和时宜,气质绝佳得让人讨厌的这个家伙......把他路非,从一个多少有些名气的帮派小头目,当年人称苍狼的劲爆人物,变成一...
他是俊男,她是美女。他叫铭,她叫蝶。他们一起工作,后来同居。两房一厅,浴室很大。铭和蝶各自洗了澡,一起依偎在客厅的沙发上,眉目之间依稀仿佛亲密缠绵。蝶优美的手指缠绕住铭柔软的头发,听他讲小时候喜欢过的男孩儿。指腹微微用力按压下去,铭发出模糊而满足的叹息。后来呢……后来就长大了,再没有见面……那个男孩的腰很细,嘴唇很薄,吻下去的时候有点凉。他的瞳仁是棕褐色的,他的手心有一颗小小的红痣,他生气的时候皮肤就泛红,他的皮肤……铭的声音渐渐变了,湿暖的空气飘散开来,蝶微笑着咬住他厚实的耳朵,你可真是个小色鬼。呵呵,就算是吧。铭的表情有点羞涩,跃动的眉梢染上异样的妩媚。你呢?那个分手三次再复合三次的男人,到底是什么样的?面目身材气息肌肤……是否那般年轻英俊迷人性感?...
1从前有座山,山上有座庙,庙里有个小美人,他的名字叫做周玉。周玉不是和尚,周玉也不是道士,周玉是一只妖怪。他的原形是一枚周朝的玉佩,所以它给自己起名叫做周玉。周玉不吃东西,周玉不修练,他只是每天懒洋洋地存在着。有一天,周玉忽然心血来潮,想要下山游历一番,经过一百天,他为自己塑造了一具肉身,于是周玉下山了。人世间果然繁华,叫卖声,交谈声,打骂声此起彼伏。周玉张大眼睛东张西望,感到无比新奇。后来周玉遇到一个人,一个很丑的人。本来那个人是戴着纱帽的,普通人见不到他的面目,可是周玉不是人,于是他看到了那人的样子。丑,很丑,非常丑,世人难以容忍的丑。如同雨后泥土地一般的皮肤,一大一小的眼睛,以及鹰勾一般突兀耸起的鼻梁。...
写在前面:之前翻了上海王的原著,让我决定豪爽地不管原著……因为故事的关系,所以我调整下年代上的设定,不然等1937年抗战爆发时,阿其都48岁了。原著里的某些情节,我也会自动忽视、自动避开,(原著好多内容雷得我吐血啊……)所以,大家干脆把「勾心」,当架空看好了。(或是当原创看会更好……Orz)先说在前,请不要跟我计较历史细节跟人物角色,请让我引用下文的某句话:故事不一定是真人真事,但却反映了当时的历史真实……以上,看完之后,请思考三秒以上,再决定要不要往下看吧。最后一句,填坑速度是缓慢的…..-00这是最好的时代,这是最坏的时代;这是智慧的年代,这是无知的年代;这是信仰的新纪元,这是怀疑的新纪元;这是光明的季节,这是黑暗的季节……...
小毓先生祖上是在旗的满人。 他若是早生个几十年,必能同他的先人一样享受一世的荣华富贵,锦衣玉食,直至老死。 可惜他生在了民国,家族的势力与风光如同他幼年时当玩意儿的珠玉玛瑙翡翠碗,丢开手就再找不回来。 到小毓先生十五岁那年,雕梁画栋的大宅子终至败落干净,一砖一瓦也尽数变卖。失去栖身之所的人自是要各谋生路,能跑多远跑多远,省得被不识人间疾苦的大少爷缠上,平白多个累赘。 其实小毓先生并非如旁人想的那样,是个万事不能的废物。在那些衣食无忧的日子里,他学过不少本事。 他有不错的笔墨功夫,会画几笔颇有意境的设色山水,能写一手很有风骨的瘦金体,还能吟几句中规中矩的诗词。他也通些音律戏曲,能唱整出的文生戏,胡琴更是拉得极好。...
楔子巴黎郊外的一所老式公寓里,一个人坐在窗边的阴影中,避开了下午和煦的日光,像是故意将自己藏起来。老仆人过来送饭的时候,习惯性地瞥了一眼那书,忍不住笑起来:“老爷,那一页,您看了快一年了吧,还没看够吗?”隐藏在暗影中的脸笑了一下,手指摩挲着那已发黄的书页,眼神却是飘渺的,望着窗上的一点,不知道在想些什么。“罗伯特,你听过中国吗?”过了良久,他突然开腔,把侍立在一旁的管家吓了一跳。他想了想,回答:“当然听说过,您不就是从中国来的吗?”“你听说过上海吗?”罗伯特又想了想,很认真地摇了摇头:“从中国回来的马格修士只提到过广州。老爷,您为什么这么问?”“因为我想到一些当年在上海发生的事情。”上海,好久没有提起的地方,本来以为自己可以潇洒地抽身,潇洒地忘记,那一天真的来临的时候,这才发现,那个地方,那里的人,那些曾经发生的事,早已像血液一样注进身体里,流淌在每一根血管。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