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暮春三月,江南一片生气勃勃的景象。在这江南一带的小镇上,百姓生活得丰衣足食,又因为这儿地处水路要道,来来往往的人不记其数。绿水青山环绕着这些小镇,让它们成为了一个不小的世外桃源。百草堂,是在江南一带颇有名气的医馆,已经有近百年的历史了。现在百草堂的大夫不是上了年纪的老医师,而是一名年青俊美的男子。别看他只有二十出头,医术比起百草堂历代的传人可是有过之而无不及,因此,这儿的人都叫他“神医”,而他倒也乐得有此称号。这位“神医”的名字就叫方天柏。认识他的人都知道,“人不风流枉少年”这句话是他的做人宗旨。白天在医馆的他是一副“医者父母心”的模样,到了夜晚,就变成流连花丛的楚留香,但他虽风流却不下流,加上俊秀的外貌,更是让许多女子对他爱慕有加。...
珊瑚簪(原题目《怀中猫》,有修改)作 者:月色霜华等 级:纯情:无床戏描写配对类型:强攻弱受内 文:第001章1十六坐在门口晒太阳,正午的阳光照在他的干瘪的肚子上,暖热空荡荡的脏器。他白皙而清秀,乌发上插着一只闪亮的银簪,簪子上镶着几颗细小的红珊瑚组成一朵绽放的梅花,很多人见了他都以为他是个漂亮的女孩子。簪子是母亲为姐姐准备的嫁妆,母亲花了一年的时间织了一匹全城最漂亮的缎子,换来了它。还没等到姐姐长大,这座小小的边城就不安定了,城头上不时更换着旗子,米价也飞涨了起来。姐姐饿死了,她的花簪子换不到半袋米面。某天,母亲牵着他到了三叔家,换走了半袋米面。她告诉他,以后他就要留在三叔家了,然后一边哭一边把姐姐的簪子插在他头上。...
杨修远老是喋喋不休地说,他是他救命恩人。一年前气息奄奄地被他从废仓库捡回来,包扎成木乃伊调养了整整两个月才能行走自如,这的确是个无法否认的事实,不过如果有得选择的话,路非倒宁可自己当初英勇壮烈地在帮派火并中挂在现场。也好过今天被人当菲佣使唤啊!!"非非,我回来了。"玄关响起的那一把优雅男声在法庭上不知道曾经让多少人倾倒或者晕倒,听在路飞耳朵里只觉得想一脚把他踹倒。就是这个人,没错,就是他!就是穿着一尘不染的白棉袜步伐沉稳地走在客厅里,即使天气再热,剪裁精良的米色长裤和纯白手工绢制衬衫也半点汗渍都没有,全身上下清爽得不和时宜,气质绝佳得让人讨厌的这个家伙......把他路非,从一个多少有些名气的帮派小头目,当年人称苍狼的劲爆人物,变成一...
天气越来越冷,不知不觉又到冬天了。一年四季,轮回更替,谁的生活不是这样缓缓流过一年又一年光阴呢。也没有太多跌宕起伏,我们平凡的满足于彼此日复一日的廝守与拥抱。亲人,情人,朋友,无论什么方式都好,只要身边有那个人,我就能肯定我的现在是为自己而活。我姓陈,有个跟浪漫沾边的名字,但我实在很不浪漫,白白辜负了那个无数骚人墨客曾为之倾倒的“醉”字。也曾经,我不太体面的醉过几次,每次醒来都在某个人的怀抱里,那些回忆让我很有点窘迫,所以我从来不承认我喜欢那种在他怀里醒来的早晨,甚至……我从来没有对他说过那个“爱”字。我认为他并不需要那个字,但我错了,原来他很需要。他会因为我不肯说出的那个字而烦恼不安,所以到底说不说那个字也成为我烦恼的根源。这对于两个年近而立的老男人来说,实在是个哭笑不得的问题。...
深沉的河流DEEP RIVER梦里常看见那条深深的河流.我就沉没其中.无法呼吸无法逃脱.世界不是我的.生命不是我的.一无所有,全身冰凉.1、修里从梦中醒来的时候微微眯了眯眼睛,从破旧墙壁的缝隙里漏进来的阳光刺痛了他。出太阳了?披着衣服推开门,路城常年累月阴暗的天空居然是一片蔚蓝。那个散发光和热的东西高高在上地照耀着,虽然高傲,但毕竟只有它是公平的,没有因为这里无法想象的贫困就远远避开。隐约的狗吠声和少年的嬉笑传过来。修里叹了口气,喊:“拉格尔!”声音不大,却很有威严,只穿着单薄麻布衣服的少年蹦蹦跳跳跑过来,后面跟着只黑色的大狗,人和狗有着奇异的相似之处,都是高然而瘦,跑动的时候仿佛听得到骨头相碰撞的声音。...
序章李大是个樵夫,祖祖辈辈生于此长于此,靠山吃山。所到的最大的地方也不过是赶集时才到的镇子,从没见过什么大的阵仗,比如现在:树林中的小路上,横起竖八的倒着很多具尸体——其实尸体这个词不太准确,在他壮起胆子去探那些人的鼻息之前,一道黑色的身影就已经凭空出现在那些尸体旁边,把他好不容易壮起的胆子又吓了回去,他躲在树后,大气都不敢出一口。黑衣人蹲下身来在尸体身上四处翻弄,好象在找什么东西。过了好一会儿,才放弃的直起身来,恨恨的说了句什么,便又和来是一样凭空的消失了。这回李大就算在没见过世面也知道这不是自己这种寻常老百姓应该参与的事情。看到黑衣人离开,他连忙回头往家赶,可还没等走出多远,只见一张蒙着面的脸出现在他眼前。“妈呀!”李大吓得是魂飞魄散,抖着腿就往地上坐。蒙面人也不理他,制住他的|穴道就拎着他回到刚才那个地方,接着就把李大往边上一撇,径自看起地上的尸体来。陆陆续...
他是俊男,她是美女。他叫铭,她叫蝶。他们一起工作,后来同居。两房一厅,浴室很大。铭和蝶各自洗了澡,一起依偎在客厅的沙发上,眉目之间依稀仿佛亲密缠绵。蝶优美的手指缠绕住铭柔软的头发,听他讲小时候喜欢过的男孩儿。指腹微微用力按压下去,铭发出模糊而满足的叹息。后来呢……后来就长大了,再没有见面……那个男孩的腰很细,嘴唇很薄,吻下去的时候有点凉。他的瞳仁是棕褐色的,他的手心有一颗小小的红痣,他生气的时候皮肤就泛红,他的皮肤……铭的声音渐渐变了,湿暖的空气飘散开来,蝶微笑着咬住他厚实的耳朵,你可真是个小色鬼。呵呵,就算是吧。铭的表情有点羞涩,跃动的眉梢染上异样的妩媚。你呢?那个分手三次再复合三次的男人,到底是什么样的?面目身材气息肌肤……是否那般年轻英俊迷人性感?...
舅情如火+特典文案:江骄龙,亚洲第一大黑帮堂主。江湖上赫赫有名的硬汉一条。但在众人眼中勇猛无双的他,却很没出息地栽在了他的恶魔侄子手里![哼嗯······你有完没完啊?!][啊啊······死小孩,快给老子拔出来!]不管可怜的江大堂主如何挣扎抵抗,侄子那美丽的手,却总是将他推落又苦又甜的淫乱陷阱······大家喜欢的萧堂主和吉亚王子也会出来火热插花喔!正文:第一章吵杂的建筑工地里,到处可见男人挥汗如雨地工作着。[大哥,这个我来做就好,你先坐下歇会儿。]留着小平头的少年抢下了一个高大男人手里的手推车。[小斌,你干嘛什么都跟我抢着做啊?]看起来三十好几的男人抹了抹额头的汗水,不满地瞪了他一眼。...
写在前面:之前翻了上海王的原著,让我决定豪爽地不管原著……因为故事的关系,所以我调整下年代上的设定,不然等1937年抗战爆发时,阿其都48岁了。原著里的某些情节,我也会自动忽视、自动避开,(原著好多内容雷得我吐血啊……)所以,大家干脆把「勾心」,当架空看好了。(或是当原创看会更好……Orz)先说在前,请不要跟我计较历史细节跟人物角色,请让我引用下文的某句话:故事不一定是真人真事,但却反映了当时的历史真实……以上,看完之后,请思考三秒以上,再决定要不要往下看吧。最后一句,填坑速度是缓慢的…..-00这是最好的时代,这是最坏的时代;这是智慧的年代,这是无知的年代;这是信仰的新纪元,这是怀疑的新纪元;这是光明的季节,这是黑暗的季节……...
“凤羽,你要是个儿子该多好啊……”父亲长叹息着,温暖的大手覆盖在我的发辩上,轻柔的抚摸。那年我七岁,正是明白了什么,又似乎什么都琢磨不透的年岁。奶娘告诉我,我是整个卓府的宝贝,是卓老将军唯一的孩子,掌上的明珠。可是纵横沙场,令无数外族望而生畏的伟岸的父亲,他每每凝视着我时,目光流露出的是隐约的脆弱,一种对未来产生不安的脆弱……父亲没有儿子,我不能继承他的衣钵,因为我是女儿身……我也不能学木兰代父从军的潇洒,因为母亲怀我时颠簸流离,造成了我天生的虚弱,练不成武,仅仅勉强维持着健康,仅仅在闺房的方寸之地,守着读到纬编三绝的书籍,静静地,顺应本能地,活着……按捺着胸膛中快要沸腾的波涛,状似平静的,活着……不是男孩就不行吗?不是男孩就没有作为吗?!...
小彩儿穿着青色的衣衫跳跃在红色的杜鹃花丛里,手里攥满了采下的花儿,眉头紧皱着,鼓着脸颊不知在嘟囔些什么。戚少商抱臂站在一边,笑着向小彩儿喊:“丫头,不要太贪心啊。”小彩儿仰起脸笑笑。戚少商回一个笑容,抬眼看看,太阳已经炎炎的行向西天。药畔红桥,目光遥遥的望向遥远的地方。惜朝……朝朝频顾惜,夜夜不相忘……“戚哥哥!”小彩儿抱着满捧的花儿跳到戚少商眼皮底下“明天乞巧节你到底去不去红泪姐姐家?红泪姐姐说你如果不去就再也不原谅你了哦!”戚少商垂下头,息红泪,他戚少商是有负于她的,若不是当年惜朝走后自己喝醉酒后莫名其妙的把红泪当作惜朝深情告白,红泪就不会误会,就不会有那场没有新郎的闹剧婚礼……可是……戚少商伸手揉乱小彩儿的头发:“丫头,下次不要再穿青色的衣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