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夜,雨声淅淅沥沥,天空一片漆黑。 坕|镒桊褃 小镇东街一栋两层楼房的二楼窗口,透出昏暗的灯光。 }?FN飌?R繆?WX?臗 如有人*近窗台细听,可听得屋内传出吱吱哑哑和哼哼唧唧的声音。 蔱杳嶿石?>B?+: 屋内只一盏床头灯,虽不太明亮,室内的家什却可一目了然。这显然是一间中学生的卧室,墙上贴了一些男孩喜爱的体育图片,椅上乱堆着几件衣服。窗下是一张小书桌,左侧有一张写字台,台后有一张单人床,*床头的一半被写字台挡住,只能看到近床尾的一半。床帷低垂,帷帐在幌动。 窯$噏w噇R?? “喔,不……别这样,不要………”寻声看去,只见床沿上伸出四条腿,在上的那两条粗壮多毛,在下的那两条细腻光滑细腻的那个微弱地挣扎,多毛的那个便莽撞地按压,四条腿不断地来回磨蹭。 F葶*I=蕐?}...
在这个公司里,亚斯已经工作了两年了,除去开始时他还自己在公司不远处租房外,在这几个月他成为老板余至磊的秘密情人后,就被强制性的带到余至磊的位于市郊的别墅去住了。亚斯是个孤儿,从小就因为他过于柔美的外表给他惹来许多麻烦,在自己终于边打工边学习下修完学业,毕业后就进入余至磊的公司算算他也快二十五了,公司倒有不少人想 为他作媒,但基于他与余至磊的关系,都让他给推了。到现在亚斯都不能明白,当初余至磊并没有对自己有什么特别的,而且他的情人也不计其数从来都不缺的,为什么会在几个月前对自己感兴趣呢?也拜他所赐,亚斯才了解到自己也并不是没有找到喜欢的女人,而是对女人不感兴趣。亚斯才知道自己是个同性恋者。住到余至磊家后,为了避人耳目他们并不同时进公司,也不同时下班回去。而且由于自己还很生嫩,两人也并没有做过几次,所以在亚斯看来自己不过是换了个住处并无多大改变。...
一 陷空岛 (1) 夜色清凉,天空中冷月如钩,湖面上波光和月光的摇曳中升腾起一层白色的水气,云雾般缭绕着湖中的孤岛。岛上道路崎岖山势险恶,在夜色中也辩不出方向。突然,一叶扁舟自雾中穿出,径奔岛上而来。舟头昂首伫立着一个青年,剑眉深锁虎目含威,穿一身枣红色的侍卫服,头带黑帽,脚穿官靴,铁臂环抱的胸前,斜靠着一把乌鞘长剑,鲜红的剑穗在夜风中飘荡,正是南侠展昭。扁舟破浪前进,陷空岛逐渐的逼近眼前,如同一只巨兽般向下俯视着。虽然感觉到了一阵阴森险恶的煞气,可展昭丝毫不为所动,依然挺立船头。田太守畏惧白玉堂的恶名,没有派来一兵一卒,但展昭英雄盖世,即便陷空岛是龙潭虎||||穴,他也毫不在意。世人都欺善怕恶,可南侠却深信邪不胜正,一腔热血沸腾,他甚至等不及天亮,毅然孤身闯入陷空岛来。...
广告词说得好,“我选择,我喜欢”,我想,像我们这样生活在社会不同层面的人,更是需要一种勇气,能够坚定自己的选择,做自己爱做的事。我在大学时爱做的事,就是和男人Zuo爱,和我喜欢的英俊的男人Zuo爱。只不过,这都是几年前的事情了,现在的我,已经开始选择退出那种狂乱的生活,开始喜欢一种淡定的生活。对于那些过往,记忆里无法全部将其抹起,偶尔在夜里或是落寞的时候,回味一下,也不失为一种异样的快乐。(1)舍友我们住在一个宿舍,是同班同学。那是一个暑假,我们都留下来打工。他是为了在学校里准备考研,我是为了找乐子。我在一家通讯公司找了一份策划宣传性质的工作,他在一家书店找了份相比来说比较轻闲的零工。我比较忙,早出晚归,需要出点子做文案,浪费脑细胞,对于我来说是个挑战。每天晚上回来的时候,他都已经在宿舍里一会儿了。...
其实这篇是因为在之前的某次事件中有人写了篇《喊狼来了的孩子》才一时激动动笔的(不过拖拖拉拉一直写到现在)……充分证明了我是个BT且8CJ的人……基本上可以算作是纯H。原本看到短篇大赛还以为可以参加一下呢……虽然说情节我也有很用心的在写(-____-那东西真的存在么)……狼来了润水骑在领头的老绵羊身上,看着山坡上高高的一片草,心中忍不住有些害怕。他今年刚刚10岁,个子还是矮矮的,脸色不像一般的孩子那样黝黑,反倒是粉嫩嫩的,像城里大户人家的孩子。村子里人生得好看是远近闻名的,润水又特别秀气,村里老人都说润水长了副女娃脸。这话说得没错,他那一双水灵灵的大眼睛跟小鹿似的,眼睫毛也长,细细的浓眉毛弯起来,简直看不出是个男孩。尤其是一张红嘟嘟的小嘴,看着都感觉是甜的,叫人总想尝一尝。村里确实有人忍不住尝过了,趁他还小不懂事连哄带骗把他全身上下都尝了一遍,因为看他太小怕伤到他没敢太使劲,结...
进入少年期的磊磊今年14岁,是位身材娇好,性格柔弱的美丽男孩。他皮肤白皙细嫩,一头黝黑的头发略微卷曲,美丽的双眼皮下是一双羚羊般媚人的眼睛,鹅蛋型的脸庞白里透红,一只精巧的鼻子调皮的微微上翘着,嘴唇柔嫩水灵,透着漂亮的玫瑰红色。如果化个少女妆,真能以假乱真,迷倒千万少年郎。实际上,从幼儿园到中学,磊磊一直在演出中充当女孩角色,家里又有四位貌若天仙、爱他如命的姐姐嗬护,这使他形成了如贾宝玉般的性格和外貌。磊磊到了少年期,开始蒙蒙胧胧知道了一点男女方面的事,他发现自己对四位姐姐有一种说不出的依赖性和亲近感,爱听她们的声音,爱看她们的身姿,爱闻她们身上散发的幽香,爱看她们或妖艳或清纯的化妆,而姐姐看自己的眼神也一天天异样起来。他更发现自己的鸡鸡头子膨大了,阴囊上钻出了黑毛毛,有时夜里在和姐姐欢娱的梦中舒服的醒来,鸡鸡会不停的抽动,并从口口里涌出一股白色的液体。...
百度首页 | 登录新闻 网页 贴吧 知道 MP3 图片 百科 吧内搜索 | 帮助进入贴吧 贴子搜索 按作者搜索百度贴吧 > 草本精华吧 > 浏览贴子 吧主:浅殿的浅浅 鲨鱼的伤心泪1 恋尸癖 by草本精华收尸人 莲花看二胡走过,跟见鬼似的,脸都绿了,向地上吐了口唾沫,一溜烟跑开了。他娘的,个个都不是东西!都瘟死了才好!二胡狠狠地抽了口烟,把肩上的麻袋向上提了提,继续走,路上没再碰到那些人。转过山头,就到义庄了,连个鬼影都没见着。进到义庄,空棺材里传出的鼾声,响得震天。二胡走近一看,老王喝得醉醺醺的,歪在里面睡。他把麻袋扔在地上,踢了脚棺材,那老鬼嘟囔了几声,又睡死了。二胡劈手拿过放在旁边棺材顶的劣酒,泼了他满头。他这才手忙脚乱地爬起来,胡子连着花白头发,乱糟糟一团。...
残暴的和弦 邪恶的饰物 欲望的主歌 束缚的变奏 暴虐的行板曾经认识一群玩音乐的少年,这个系列里所有的歌词部分都是那个时候大家一起写出来的。夹叉在SM的故事里,虽然有些不伦不类,但却是对往日的一份纪念。歌声虐影系列之一残暴的和弦黑蝎子一宋凯的手指疯魔般的舞动,吉他的弦铿锵颤抖,节奏和旋律让人癫狂,凌乱的长发遮掩了他的面目,浓黑的眉毛皱着,闭着双眼,嘴角不羁的叼着一只燃着的香烟。他穿着一件黑色的T恤,宽大的裤子上一条银色的链子闪闪发光。声音回旋,他的长发癫狂着,邵晓东拿着麦克风怔怔的看着他。邵晓东的身体被狂暴的节奏侵犯着,被愤怒的音乐充满,剧烈回旋的声音如同利刃穿透他敞开着衬衫的胸膛,并将他火热的肉体深深的切开。...
序:"哇哇"随着一声婴儿的啼哭,古家内外乱成了一团。素有小气气死鬼之称的古老爷紧忙问到。"生了?2夫人那?男孩女孩?""恭喜老爷得了位小少爷。""啊!又是个秃小子,女儿我还好收个聘礼,儿子还要指着我给他吃,给他穿,给他娶老婆,我得赔到什么日子算个完?那那个不争气的女人哪?死没死?没死赶紧找个地方我好脱手。""老爷,那个夫人大出血死了。""啊!还要我准备棺材吗?找个席子裹一下埋了埋了。""老爷,您看一眼小少爷给起个名吧。"这时一个小丫鬟把新生儿抱到了古老爷面前。"跟他娘似的,瘦瘦小小的,还是个男孩,张的道是还不赖可惜这亲生的儿子又不能卖,唉!算我倒霉,你们看着办吧!记住一天只许喂两顿。"就这样一个本不受欢迎的孩子降生了,因为他爹的吩咐他从小就缺衣少穿的凑活活着,照顾他的人都叫他小小的少爷。...
《清风伴西陵》1.消息:清风为了谢西陵离开天涯杜款飞接到消息的时候,天涯已经追杀他的结拜大哥谢西陵一个月有余。“为什么?”他问送消息的人。“因为清风。”送消息的人回答他。“清风?”“天涯的清风。”“天涯的清风?”他忍不住又问了一句,“关天涯的清风什么事?”“因为天涯的清风为了你的大哥谢西陵离开了天涯,所以天涯决定追杀他们两个。”“……追杀他们的人是谁?”“是天涯的烟波、斜柳、寒霜和冷泉。”杜款飞开始沉默。背叛者,死。离开者,死。不听号令者,死。自相残杀者,死。这是天涯的规矩。所有的江湖人都知道。清风离开天涯就要死,清风为了谢西陵离开天涯谢西陵也要死。这是天涯铁打不动的规矩里的规矩。“传令下去,寻找我大哥,帮助他离开天涯的追杀。”...
神侯府里,知不足阁,一群人正壁垒分明的或站或坐,为首的两人,一个骄矜中透出,一个冷傲里,他们,当然就是京城里的两大巨头—方应看,无情。至于为什么方应看会出现在神侯府?这个原因嘛,说起来是非常简单的。话说今日一早,方应看就带着任怨,八大刀王和一群侍卫,抬着十七八个大箱子,浩浩荡荡的开到了神侯府。早在方小侯出门的时候,就已经惊动了京师里各方面的力量,于是,在方应看的人马到达神侯府的同时,其他很多人,也到了。他们是:金风细雨楼的军师杨无邪,他坐在马上,很舒服的走了过来,他是第一个赶到的人。却不是唯一的第一,与他同时赶到的,自然是六分半堂的大堂主—狄飞惊。狄飞惊是坐着轿子被抬来的,然后,在方应看吩咐任怨把拜帖递进去的时候,刑部老总朱月明,代表蔡京的黑光上人也都来了,纷纷猜测着到底这位神秘莫测,高深难料的方小侯,今日是打算干什么?难道,他打算挑战诸葛先生?那也不用这么兴师...
●1、回家的路“嗯,我挺好的。晚晴你一个人在外面要注意安全,上山一定让小玉跟着……中秋节过了才能回来?没关系,我买了月饼去车站接你。……去忙吧,别太累了。”顾惜朝合上手机,匆匆赶去图书馆占座。女友晚晴念的是临床医学,现在已经是实习医生,经常跟着导师的医疗援助小组去西南山区行医。晚晴是富家小姐,家里一直反对她与自己这个穷酸小子交往。顾惜朝毕业时考取了法学院的研究生,努力想要在这个冷漠的城市找到属于自己的位子,这样才配得上晚晴。秋天据说是北京最美的季节,却偶尔狂风乍起,提醒着人们寒冬迫近,萧瑟的气息像极了这个城市里艰难挣扎的人生。顾惜朝在图书馆前的林荫路旁忽然停住,秋天似乎真的是适合重逢的季节,他居然看见对面站着一个熟悉的身影,戚少商!失去联系两年的戚少商!过肩的头发随意地扎在脑后,简单随意的黑色T恤,洗得发白的牛仔裤,半旧的耐克鞋,左手手腕上缠着粗犷的西藏天珠。帅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