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章 褐蚁已经忘记这里曾是它的家园。这段时光对于暮色中的大地和刚刚出现的 星星来说短得可以忽略不计,但对于它来说却是漫长的。 在那个已被忘却的日子里,它的世界颠覆了。泥土飞走,出现了一条又深又 宽的峡谷,然后泥土又轰隆隆地飞回来,峡谷消失了,在原来峡谷的尽头出现了 一座黑色的孤峰。其实,在这片广阔的疆域上,这种事常常发生,泥土飞走又飞 回,峡谷出现又消失,然后是孤峰降临,好像是给每次灾变打上一个醒目的标记。 褐蚁和几百个同族带着幸存的蚁后向着太阳落下的方向走了一段路,建立了新的 帝国。 这次褐蚁来到故地,只是觅食途中偶然路过而已。它来到孤峰脚下,用触须 摸了摸这顶天立地的存在,发现孤峰的表面坚硬光滑,但能爬上去,于是它向上...
比如说,当他较年轻的时候,曾经读过两遍罗勃·伯朗宁的长诗《宾·以斯拉博士》,所以当然印象深刻。虽然大部分内容已模糊不清,但是过去这几年来,开头的三句却一直徘徊不去,仿佛心脏的律动一般。 约瑟夫·史瓦兹从他熟悉的地球上永远消失之前两分钟,正在芝加哥市郊赏心悦目的街道上闲逛,心中默念着伯朗宁的诗句。 就某个角度而言,这是件颇为奇怪的事,因为在任何一位路过的行人看来,史瓦兹都不像那种会吟诵伯朗宁诗的人。他的外表与真实身份完全一致:一个退休的裁缝,从未受过当今文明人所谓的“正规教育”。然而,受到求知欲的驱策,他随兴读过许多东西。由于对知识饥不择食,他可说各种学问都稍有涉猎,且拜极佳的记忆力之赐,读过的东西都能记得一清二楚。 比如说,当他较年轻的时候,曾经读过两遍罗勃·伯朗宁的长诗《宾·以斯拉博士》,所以当然印象深刻。虽然大部分内容已模糊不清,但是过去这几年来,...
第二个苹果如果《吉尼斯世界纪录大全》中有世界冤案之最的话,朱力克的案子保准入眩他是两个月前在办公室被警察拘捕的,罪名是涉嫌杀人和走私毒品。警察随后从朱力克的家中搜出了大量毒品,10天前轰动本市的一起谋杀案的证据也从他的家中找出。朱力克从出生到被捕,从未干过哪怕是半件违法的事,他可以当之无愧地列入最守法的公民之列。有一次一家超级市场的服务员多找了他一分钱,朱力克发现后如针在背,马上给人家送了回去。不管朱力克在法庭上怎么喊冤,无奈证据确凿,法院判朱力克死刑。朱力克不服,上诉。朱力克服务的那家公司的老板龙经理对他真够意思,花了许多钱请律师为朱力克辩护,还经常到拘留所来安慰朱力克。朱力克总算体尝到人间还有一丝温暖和真情。最高法院驳回了朱力克的上诉,维持原判。...
这是三篇相互独立的小故事,各有自己的风格和自己的主人公,尤其是,各篇中关于时空旅行准则的构想也不尽相同。预先申明,希望读者不要把它们揉在一起再去寻找逻辑上的破绽……时空商人我是在回北京的路上认识任有财的。三十五六岁,中等身材,微胖,长相不是太困难,但绝对配不上轩昂、儒雅这类褒词。戴着几枚粗大的金戒,皱巴巴的廉价西服。“咱这长相和身板,穿名牌辱没了好东西。”熟稔后他对我自嘲。那天上车后他就脱下袜子抠脚趾,抠得痛快时闭上眼睛,咨牙裂嘴的。他是商人,大概经营牛皮、猪鬃等土产,旅途中手机几乎没停过,我听见他的如下一些对话:“这事你不用管,我已经摆平了。”或者:“操,告诉他七天内把欠款还清!我任有财白道黑道路路通,再耍赖...
资料收集于网上,版权归原作者所有Xinty665 免费制作 太阳巨头家族盛衰大事记 1923年(旧历) “伊万·伊万诺夫”从谢卡上飞机(至少他自己是这样吹嘘的),揣一张假葡萄牙护照抵达香港。他个头矮小,长相精瘦,粗壮的鼻子,右边眼窝里给射进一颗子弹,成了独眼。 他会讲七国语言,但讲得都不好,连自己的母语俄语也好不到哪儿去。他将随身带着的珠宝缝进自己的羔皮帽边,还说那些珠宝是沙皇留下的。他说起话来滔滔不绝,又常常把一只独眼扫来扫去,弄得他的论敌找不着北。身体恢复后,他找了个亚欧混血儿作情人,并将自己的名字改成情人的名字,叫伊万·科万。伊万·科万称,布尔什维克剥夺了他的帝王地位,他发誓要夺回来。 族长周期 77:54:03...
□ 北辰一巨大的舷窗外,是火星的巨大身影,冰冠闪闪发亮,长长的黑线条是干涸的河床,这就是战神玛尔斯,曾在地球上掀起一波又一波的火星生命遐想。但一个半世纪过去了,火星生命仍无影无踪。一想到自己和战神玛尔斯同名,玛尔斯船长不禁有些自豪。他对身边的人说:“瞧,这就是我,一个浑身染满敌人的鲜血,英勇无畏的战神玛尔斯。”人们哈哈大笑起来,哈森拍着他的肩膀说:“现在是和平时期,战神已不吃香了,你也不会成为玛尔斯,你没有他那英勇的气魄。”站在哈森身边的耐克又笑了起来。玛尔斯干笑了两声,笑得很难看,哈森和耐克似乎意识到什么,互望了一眼,相继走开。玛尔斯静静地陷入沉思中,是的,我不是战神玛尔斯,我不习惯用武力来解决问题……玛尔斯船长所肩负的是目前为止人类最为宏伟的航天计划。由于他的祖国的对手S国在火星探测方面占尽先机,所以国家首脑下定决心实施更为宏大的木卫二探测计划。半年前玛尔斯得...
汪淼拨通了丁仪的电话,对方接听后,他才想起现在已是凌晨一点多了。"我是汪淼,真对不起,这么晚打扰。""没关系,我正失眠。""我……遇到一些事,想请你帮个忙。你知道国内有观测宇宙背景辐射的机构吗?"汪淼产生了一种倾诉的欲望,但旋即觉得幽灵倒计时之事目前还是不要让更多的人知道为好。"宇宙背景辐射,你怎么对这个有雅兴?看来你真的遇到一些事了……你去看过杨冬的母亲吗?""啊真对不起,我忘了。""没关系。现在科学界,很多人都像你说的那样遇到了一些事,心不在焉的,不过你最好还是去看看她,她年纪大了,又不愿雇保姆,要是有什么费力气的事麻烦你帮着干干……哦,宇宙背景辐射的事,你正好可以去找杨冬的母亲问问,她退休前是搞天体物理专业的,与国内的这类研究机构很熟。"...
小说排行榜:/top.html 《妖魔古墓》[俄] 瓦西里·戈洛瓦切夫 李志民 李澍 译 一、小心:那凶恶的护网 24世纪末至25世纪初期,人类急切地开发银河系空间,有时会发现一些远古的、早已消失的非人类智慧生物的遗迹。而这类发观又往往会导致一些目无宇宙法规及行为准则的侦察员和旅游者的丧生。地球的边防部门不得不加强银河系边缘地带的巡逻,增派边防巡逻舰艇。 年轻傲慢的舰长贡扎列斯·达西利瓦指挥的“锐眼”号就是被增派的巡逻舰艇之一。该舰在巡逻人马座星系边区,离太阳3万光年的地方,接收到了一种微弱的讯号,舰上的智能计算机无法识别和解密,但确定出了讯号的来源——一颗不太明亮的、金色的二等小恒星。达西利瓦做出决定:改变航向,飞向该星。...
断魂曲 作者:菡蓂 第一卷 出尘篇 第一章 纸醉金迷 “快点,轩姐,下一个就轮到你了!” “雨轩啊,赶紧啊,马上就到你了,今天可来了几个重要的客人呢!” “轩姐,您要的红茶!” “轩姐,少爷送来了今天的礼服!” “轩姐,经理派人送来了鞋子!” …… 我坐在梳妆台前,看着摆在旁边的一堆东西,烦闷地挥退了化妆师,整个化妆室就留下我一个人。自己慢悠悠地对已经完美的脸上做着无谓的补充。催促的声音一个接一个来,我像没听见一样,安稳地坐着。 我叫夏雨轩,是个歌女,也是这个“纸醉金迷”的台柱,亦是老板的挂名女友。所以,没有人比我更有资格在这里肆无忌惮地安然。 “纸醉金迷”是一个地下夜总会的名字。老板严国豪是白道上左右逢迎的政客,私下里,在他的庇护下,他的儿子严俊昊开了这间夜总会。虽不是很大,但通过关系,有许多高官偷偷在这里逍遥。因为环境好,后台硬,善...
虽然自己对空气中的这股刺鼻甜味并不是很喜欢,但只要习惯之后也就没什么。 他在这块领地上绕了整整一圈。看来这里似乎没有任何敌人的样子。 他抬起头来望着一道闸门,刚才自己就是从这里出发的。虽然他看不懂门上那块牌子的文字,不过那里确实是写着‘海德伯爵城馆:帝国中最小不隆咚的贵族城馆。’他端正的坐在门前,并盼望那扇门能够马上开启。因为自己一路睡到刚刚才醒的关系,被关在门外也是不得已的。 然而,那扇门却没有任何开启的迹象。 他敲了那道闸门好几次,甚至还大声抗议了起来,可是它就是不开启。看来那个同居人似乎是不在房里的样子。 没办法,他只好再开始巡逻着自己的领土。在这里,他发现到好几处非常棒的小空间,不论是哪个地方都能让自己躲在里面悠闲的睡个午觉。...
第四卷 纵横四海第一章 十月的北京今天/我和你/要跨过这古老的门槛/不要祝福/不要再见/那些都像是表演/最好是沉默/隐藏总不算欺骗/把回想留给未来吧/就像把梦留给夜/泪留给大海/风留给帆——顾城李思明是带着对过去峥嵘岁月的回忆和对未来的期盼离开基地的他执拂地拒绝任何人的送行.独自走上了回家的路。回到了北京,正是国庆节后不久的某一天.金秋十月正是北京最美丽的季节。1981年秋天的北京.比往年多了几分让人欣喜的颜色。工人仍然有着不可动摇的社会地位.身穿一身蓝衣服,象征自己是个劳动者。身着绿军装,那绝对可以昂首挺胸走在大街上,但这并不表明他的身份是军人.尽管军装绿仍然是流行的颜色。大街上的人们的服饰变得丰富多彩起来.男孩子们标谁的形象是脚踏一双白球鞋,穿条蓝布裤.胳膊肘上套件缎面般软滑的的确良。他们理个寸头往街边上一站,就是彻头彻尾的“酷哥”一个。而正处于豆蔻年华的女孩儿家,自然也不堪...
这座城市的各个社区是以天空的形状命名的。确切地说,是以被摩天大厦的轮廓分割出来的天空形状命名的。由此你可以知道这是座什么样的城市,这不是个好地方。G-56和我一块儿到这里的时候,严肃地说:“从现在起,我可不敢跟你分开走了。” 来到这儿之前,我先去了另外两座城市。而去那两座城市是因为我犯了错误。G-56一直和我在一起,这决不是巧合。当然她也一样犯过错误。要说清这件事真得费一点工夫。 简单地说,我们就是在无数的错误中成长的。一个人不可能不犯错,重要的是他所犯错误的性质。象G-56,她的错误没有我这么严重。因为第一,她只有十六岁,算是未成年人;第二,她仅仅是在一次酒后冲突中失手弄死了一个人,然后用她青春期还没有完成变声的嗓子说:“他妈的!翘了。”据她自己说,当时喝了酒,不禁斗志昂扬,有一种战天斗地的大无畏精神,心想:“翘了就翘了,谁怕谁?”何况那人还是个杂种。这都是她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