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故事简介】他是邵阳太子,亦是赵玄哲。他远比别人坚强,也远比别人脆弱。邵阳太子没有心,他脸上永远装饰着最温和的笑容,却没有人敢直视他冰冷的眼睛,他天生比别人更善于玩弄人心与权力,比别人更能淡漠自己的感情,比别人更适合成为大燕朝最残酷无情的君主。那么赵玄哲呢?他遗落了他的心,危险权力的泥沼中,似乎只有在那个自小就爱粘他的九弟玄钰身边,他才感觉自己是真正活着。「五哥,如果有下一世,我们还做兄弟,还在一起,但是再不要在这皇宫可好?」下一世?那么这一世呢?他第一次生出一种抛弃一切,再世为人的梦想……【第一章 逐鹿篇Ⅰ】群雄逐鹿,乱世碎了琼瑶。浮生一梦,纵情总是寂寥。沉醉,且沉醉,取弱水一瓢。风华不改,天南地北逍遥。过尽千帆,任他蓬莱摧倒。相逢,喜相逢,结千秋歌笑。...
目录 内 容 简 介第一章 投江的人第二章 多口的人第三章 贪嘴的人第四章 杀人的人第五章 藏在暗中的人第六章 失踪的人第七章 好人坏人第八章 破庙情人第九章 老妇人第十章 谁是好人 内 容 简 介 质朴纯真但又喜欢出口伤人的孙山听信苏三的玩笑话,导致“龙凤双剑”张辟邪和李青青一对爱侣反目成仇,孙山深以为疚,苏三却一力撮合孙山和李青青,闹得不可开交。 张辟邪来到歙州,是等待某人报告杀父仇人的消息,这个“某人”居然就是老好人孝廉公郝正仁。郝正仁事母至孝,有口皆碑,但孙山却发现郝母竟是七圣教教主梁悦所扮,她为得到郝家珍藏的武学秘笈,不惜扮了十三年郝母。出人意料的是,郝正仁也是假的,他就是张辟邪的父亲张功曹,张、梁二人恰巧在同一天夜里下手杀害郝氏母子,双方以假对假,历十三年而未觉,但张功曹最终找到了秘笈,它就藏在他每天给“郝母”捶背的美人拳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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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落将军听后略一沉思道:“宗主,目前我军的位置十分不利,如撤军返回国内,必须经过北海,然后回国,距离二千余里,时间至少需要三个月,蓝鸟军早就攻陷星落城了,我们回去也不赶趟了;如果我们继续攻击凌川城,然后抢占堰门关,即可从新夺回堰门,又可以截断敌人进入我国的后路,同时也击败了雪无痕的凌原城防线,一举多得,不知宗主意下如何?”星晨听后大喜道:“正是如此,只要我们占领了堰门关,就掌握了战争的主动权,况且堰门关距离此处不过五百里距离,目前凌川城内部空虚,正是我们击败雪无痕的大好机会,很好,很好!”北海国主北海无疆接过话说道:“我们全力进攻堰门关,一旦拿下就可以打通西星帝国通向中原的要道,进可攻,退可守,只是西星这回可要有所损失了,我们这么多军队,粮草可要总指挥出啊!”...
楔 子 无星,无月,伸手不见五指。 天与地浑然一体,一切的一切,全淹没在无边无际的黑暗中。只有在电芒闪耀的刹那,给大地带来瞬间的光明,雷声轰隆隆,似要把大地撕裂。 就在金蛇划空的当口,照见了荒丘蔓草,断碣残碑。也照出了一幕恐怖的景象! 残肢断体,散布了十丈方圆,数十条人影,憎、道、尼、俗俱全,在翻拣着那些狼藉的尸体。其中有七八人围着一具血肉模糊的黑衣人尸体,喋喋不休……“钟灵旒秀邙山,竟变成了屠场,真是……” “此獠一除,天下太平了!” “无量寿佛,所付的代价太高了,二十年之内,各门派难望恢复元气……” 但总算不负此行!” 想不到此獠的功力,竟然高到这等可怕的境地!” 乱窜,耀眼难睁,顷刻间,暴雨倾盆如天河倒泻,人影纷纷纵离。...
第一部:职业杀手、小商人和神秘谋杀远程来福枪上附设作为瞄准用的望远镜,通常的有效度是乘十,也就是说,可以将距离拉近十倍。望远镜的目镜上,有很细的线,交叉成为一个"十"字,只要使射击的目标固定在"十"字的中心部分,扳动枪机,子弹呼啸而去,就可以射中目标。当然,并不是说上这种远程来福枪在任何人的手中,都可以依据同样的程序射中目标,还得看握枪的人,手是不是够稳定,要是在扳动枪机的一剎那间,手稍为震动了一下,那么即使是极为轻微的震动,也足以使子弹射不中目标。根据最简单的数学计算,如果目标在三百公尺之外,枪口只要移动一公厘,子弹就会在距离目标三公尺处掠过。绝对稳定的双手,是一个远程射手所不可缺少的条件。铁轮就有这样一双绝对稳定的手。...
枫叶飘红,芦红飞白,这是个深秋的日子。 深秋季节,天气已经是寒冷了。 可是,在这吕梁山里,更令人感到已进入冬季。 吕梁山,连绵数百里,千崖万壑,沓无人迹。 奇怪!在古树苍拔之中一座古庙里,竟有一个十六七岁的少女。 她蓬头垢面,褴衣破履,面容憔悴地蜷伏在大殿一角,梦寐似地还哼着呓语。 “咦!” 古庙外,窜进一个青年,不想到里面却有一个人,不禁愕然,轻轻咦了一声。 他一定神,看出那个人还是个少女,寒瑟地呻吟着。 他两道剑眉一锁,愣了半晌,急奔出庙外不一会,抱来一堆枯柴,堆在少女身边,引火烧燃。顿时,火光熊熊,映照四壁。 少女经火一烤,全身生暖,渐渐苏醒过来,轻嘘了一口长气,挪动了一下身形,才慢慢睁开双眼。...
序言先提一个问题,这个问题极有趣。可以设想一下,假如某一天某一个人睡了一觉,醒来之后,发现自己已经到了两千年之后,那将会是一种什么样的情形?这个假想实在不能算是太新鲜,因为卫斯理的故事中,早已有了许多这样的假想,有许多例子可以信手拈来。高彩虹和王居风在时间中旅行,就曾到过几百年后;秦俑卓齿更是几觉睡了两千多年;更有离奇的,在《玩具》那个故事中,卫斯理甚至到几万年之后。还可以举出一些这样的例子来。既然已经写过如此之多诸如此类的故事,再提出这样一个问题来,似乎就是多此一举了。其实不然,假如一个几千年前的人,突然来到了我们今天的社会,他会怎么想?他会干些什么?一个乡下人进城,尚且都会觉得无所适从,何况一个古代人到了现代?...
第一章 现在,他又坐在他常来的这个地方。 这是一家小小的酒楼,陈设很简朴,风味很浮厚。如同任何一家小镇集上的酒楼相似,若说这里有什么特殊的佳处,便是那份洁净,尤其是在敖楚戈的感觉中,更有股子亲切的慰贴与熟捻的安详感。 离着正午尚有段时间,不是酒楼上座的时刻,所以。这—阵子清静得很。敖楚戈也喜欢这份清静。他有喝早酒的习惯,他认为这是—种享受。 天气有点儿闷燥,春末夏初的季节、往往都是这样子的。 敖楚戈仍坐在他的老位子——一付靠窗的座头,桌上一壶花雕,几碟小菜,他自斟自饮,颇得其乐,偶尔闲眺楼下街市风光,远望镇郊峰峦烟笼,那种韵味,便不出尘也有几分出尘的萧逸了。 一双臂儿粗细,三尺半长黝黑色的纯钢棒子便斜倚桌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