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云云众*丝中的一员,叶息觉得自己很苦逼。 从小父母感情就不好,到了小学三年级,他爸因为找小三跟他妈离了。打那儿以后,老妈就常年陷入苦情怨妇模式。 小小的叶息自认有让母亲开心的责任,所以拼了小命学习,只为在拿到成绩通知单和三好学生奖状的时刻,可以看到母亲的笑容。可惜母亲的笑容从来不长久,很快愁云又会笼罩她的容颜,于是他又得更加努力、更加玩命儿。书山题海和破碎的家庭便他童年最深刻的记忆。 学霸当到高中,他终于当不动了,伴随着母亲罹患癌症去世,支持他学习唯一的动力也消失了。他的成绩一落千丈,朝夕间由学霸变为学渣,速度之快,落得之彻底,也算是一段令众老师惋惜而费解的传奇——当然是反面的。 丧母的打击固然沉痛,但他倒下去就没打算再起来。就好比上等的瓷器坏了一道小口,修补修补好歹也算二等品,可他不但不修补,还以此为借口直接把瓷器给摔成了渣渣...
--------------------------------------------------------------落蝶雨声剑作者:无间有嗳卷一 狼 第一节 狼更新时间:2010-8-7 12:18:50 字数:3011 嘶!!!!!嘶!!!!!!!!嘶!!!!!! 马光剑影。黑暗的夜里,一束剑光射过自己的双眼,眼花缭乱,有些惊恐/双手有些颤抖。“你是谁?”那人很是害怕。因为自己看见的是一把剑突然的出现在了自己的颈项之前,那冰冷的剑。 “狼!”一声。静静的冰冷。是那样的没有感觉。透露冷若冰霜般。那种声间似寒气的冬天般,让自己掉进了冰冻的冷冻般。那个窒息着不让让自己呼吸的感觉,心灵的震慑。久久的看着狼。睁着双眼发现自己已经没有知觉。 只感觉到颈项上一凉,双眼轻轻的一睁,全身便没有了知觉。呼,似轻风一过,狼消失在了黑夜之中。一切又恢复常态,黑夜宁静,似轻风般,没有什么事发生。这一切都是那样的静静的悄然。直到第二天。...
作者:黄易《大剑师传奇》卷一 魔女国第一章 逃出帝国我拼命奔跑,直至奔进参天盖地的树林里,再也支援不住,先是双膝脆倒,跟着往前仆去,脸孔枕着冰冷湿润的泥士。不过暂时是安全的。听不到追兵的声音,这使我心理上好受一点;虽然他们追上只是迟早的事,但逃走总有一线生机,坐以待毙并非我兰特的性格。急促的呼吸使肺中的空气似被抽空.一阵阵晕眩袭击着我的神经,我以无比的毅力和意志支撑着。我不想被人像捉只猪那样子手到擒来,拿回去见大元首:那个视人命如草芥的暴君。轻微的脚步声随着吹来的风送进耳里,还有恶犬的吠声,心中一震,自然伸手到背后握着背着那长剑的剑柄,若是单对单,他们没有一个是我的对手,包括被誉为我父兰陵之下最好剑手的「黑寡妇」连丽君在内,虽然我和她从未交过手,但我有那样的自信,一个好剑手的自信。...
作者:写字板★★严正声明:请不要使用在商业用途,如果您觉得我们侵犯了您的权益,请联系我们,我们会尽快去掉您认为侵权的书籍,谢谢支持!!第1章 小胖道士在无尽苍茫山里,有数百个大大小小的修真门派,玄天别院便是其中一个势力庞大的大型门派。虽然玄天别院全加起来也就几千人,可是却占据了周围方圆上万里的地盘,在这里,所有的一切都是他们的,他们就是此地当之无愧的主人,任何敢于在这里撒野的修士都会毫不留情的遭到杀戮。而玄天别院的威名就是建立在无数外地修士的尸体上的。这一天黄昏时分,当玄天别院里的修士大多数都去吃晚饭或者修炼的时候。一个年级十六七的小道士却忽然出现在各个分院中。这个小道士身体微胖,外面罩着一身脏兮兮的青色道袍,眉目间虽有几分秀气,可是那一双猥琐的小眼睛,却完全破坏了他努力营造的仙人气质,使得他看起来根本不像是个修士,到好似是不学无术的纨绔子弟一样。另外,他还有一个...
作品相关人物介绍(6.10)已出场人物来个简单介绍,出来一个写一个。单钰莹:女,身高约170CM,体重不会超过50KG,三围不详,容貌极美,19岁。浙江布政使单定坤唯一的女儿,刁蛮成性,偏偏又遇上一个很好的师傅,本身又极聪明,一身武功极高,黄羽翔就是想花心,也得惦量着一二。得意技:“九转玄冥神功”,其实很多读者已经猜到了,“九转”就是魔教的“红日照天下”大法。神功一出,六亲不认,所以黄羽翔根本不敢惹翻她。试想,打不过她就是死路一条;打得赢她又不好出重手伤她,烦啊!张梦心:女,身高167CM,体重约45KG,三围也不详,最美的女子之一(还之一?),19岁。老爸是中原第一高手,本身却因为身怀“三阴绝脉”,不能修习内功。自从得了魔教圣物之后,腰也不酸了,腿也不抽了,可能可以一跃成为高手。这妮子要么不爱,爱了就不会后悔,就是黄羽翔成了杀人魔王,烂情成了花痴,也不会移情别恋,心生误会,至死靡他,决无...
作者:秋日狂风第一章 天谴人祸郁郁葱葱的卧虎山,绵延一百多里,就象一只百兽之王俯卧在中原大地上一样。那重重叠叠、连绵不断的山峰,长满了青松翠柏和各种中原大地上应该生长的植物,让人很少能够看到峭壁林立的岩石。真的是群山吐翠,百花争艳,好一处人间胜境。在整座山脉的偏中间,有一个葫芦谷,三面都是高有千仞的悬崖绝壁,只有正东方靠近谷口处才有几十米的缓坡,可以上山。而谷口处宽也不过五六丈,是这个山谷的惟一出口。山下就有一条官道,往南一百八十里,就是平原府城。往北通向帝都。谷口的对面,是蜿蜒起伏的丘陵地带,林家堡就座落在这个葫芦谷口上。提起林家堡,在武林界可是无人不知,无人不晓。当代的堡主林之轩更是人人景仰的英雄人物,手中一把青锋剑不知斩杀了多少恶人头。其武功出神入化,已经成了武林界的泰山北斗,林家堡也成了四堡三庄七大门派之首。...
━━━━━━━━━━━━━━━━━━━━━━━━━━━━━━━━━谁是大英雄作者:金童一、话南荒 异迹溯金鳝 在云南的西部,宋末元初之时,有一个南诏国,国王段氏,以大理为首府,世代相传,说到南诏这一个国,是我国古史上,云贵边疆少数民族建立的唯一国家,她的前身是六诏国,五代残唐时候,兵威盛极一时,后来国内生变,闹出分裂,大臣段氏带了族人,逃亡滇边,另外建立了南诏国,传到宋朝孝宗时候,南诏国王名叫段盛,一般臣民叫他做“老皇爷”,这位段老皇爷是个有雄才大略的国王,精明能干,励精图治,把小小一个南诏国,统治得国富民安,路不拾遗,夜不闭户,仿佛大同世界一样,段氏老皇爷年逾半百,后宫粉黛群雌粥粥,只生下一个太子来,这太子取名段锦,自小便顽皮好动,头角峥嵘,这一位小太子,就是后来五老中的“南帝”。...
《真武圣尊》作者:成逸正文1. 第001章:天才废物天空如洗,万里无云。此刻正是午时,刺目的焦阳当空而现,射下无比灼热的阳光,一队二十来人,两辆马车的车队在羊肠小道上缓缓行驶着,小道两侧种着一排排白杨,路边偶尔有着那么几个下田的农夫路过,无不是大汗淋漓,纷纷咒骂这该死的天气。而令人惊奇的是,这一行数十人个个身着戎装,手持兵戟。但却没有丝毫焦虑之色,脸色淡然平静,额头上更是不见半滴汗珠,似乎这毒辣的阳光对他们来说根本就不存在一样。“爷爷,秀儿说什么都不会嫁给那个废物的。”一道清脆宛如天籁般的声音在车队的第一辆马车中响起。“放肆,废物?你有资格说人家是废物吗?还不都是因为你,哼,你就嫁也得嫁,不嫁也得嫁。”紧接着,马车上又传出了一道怒斥声,声音显得有些沙哑,但却很是宏亮,威严十足。...
第一章 吹牛被罚在这座四面环山美丽繁华的小城市里,市中心小学传来“叮铃...”一声清脆的电铃响起六年级二班的同学们欢呼着争先恐后的冲出教室朝那块他们上课都想着玩的操场冲去。只有班主任一个劲的在后面喊:“你们慢点,慢点别急、摔着了可不好....”说完嘴角微笑着摇头把课本拿在手里出了教室,很显然这个老师对同学们的关心不压于对自己的孩子,这时脑海里又浮现出整个六年级老师对自己的嫉妒,羡慕。想想自己这帮学生在学校里可没少为自己长脸,每年在全校各个方面都是第一,这样自己很欣慰了,教书这么多年唯一一个让自己感到骄傲的班级,不知道下一届的学生能不能像他们一样出色?玩是孩子们的天性,才几分钟,操场上到处都能看见他们欢快的身影。此时,六二班教室里还有一个人没有出去,正趴在桌子上做他的春秋大梦呢,或许在跟周公下棋也说不定。而被他压着的那个作业本封面已被他的口水糟蹋的不像样了...
第一章(1)庚午年十一月初三,午夜。隐身于群山大壑之中的云梦谷正静静沉睡在浓雾之中。清寒四溢,湿冷的潮气凝成水珠,从门廊上的檐顶上滴落下来,仿佛下雨般地滴哒作响。蔡宣从自己的诊室走到庭中,伸了伸懒腰,忽然吟了一句:“风静夜潮满,山高寒气昏。”脑后立即有个人“嗤”地一声笑了起来,道:“老弟近来频频改诗,这‘城’字几时变成了‘山’字?”不用猜身后的那个人便是陈策。“这里哪里有城?明明只有山嘛。”蔡宣打了几下拳,伸了伸胳臂,道:“连你也出来了,谁在里面顶着?”“还有谁?当然是先生。他叫我出来转一转。你晓得,那一屋子难闻的气味,从昨晚开始我就觉得头昏脑涨,差一点接错了一根经脉。”“吴大夫大约还守在那里。”蔡宣踢了踢腿,道。...
他,一个孤儿。唐山大地震时,只有5个月左右。被抗震救灾部队从一个女人怀中救出时,还安静地睡着。随即,小孤儿被救灾护士林瑞雪照顾,取名为林厚福,虽然变“后”为“厚”,但依然可觅“大难不死,必有后福”的影子。6个月后,林瑞雪离开唐山时,小厚福被送到邢台育红学校。后来,民政部门查知,小厚福的父母是唐山水泥厂的技术干部,其父确实姓林,父母及别的亲人皆在地震中遇难。鉴于小厚福的父母生前对国家作出的贡献,于是林厚福被送入石家庄育红学校学习与生活。在石家庄育红学校,语文老师林平步,认为“厚福”扎眼逆耳,该名字因果于人类灾难,颇有建厚福于众多死难之上的意思,享之心难安,遂替小厚福改名为林抱元。“抱元”者,坚守根源不忘本,吃水不忘挖井人;“抱元”者,把握大势抓主干,不被细枝末节扰乱心神,不会买椟还珠,不会“一叶障目、不见泰山”;“抱元”者,为善为吉也,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
飞龙一族本来住在希望大陆上,是当地最强大、最受尊重的种族。当地除了他们还有矮人、精灵、人类和半人类等种族,各族相处十分和谐。而大陆的另一面因为角度和自转、公转速度方面的复杂原因,是永远无法受到阳光照射的,只有亡灵和黑暗生物才能生存。 在大陆正反两面之间有一道空间错位形成的通道,每隔数百年空间变动到了一个特定的角度,通道便会打开,不死生物就会沿着通道入侵大陆,将大陆正面的生物化为他们的奴仆和食粮。而在这种时候,希望大陆各种族的战士也会联合起来保卫大陆,他们龙族就曾是其中最重要的一支力量。 “我的高祖,金龙佩兰和当时的人皇阿方索签订了龙骑协议,成了他的坐骑。他们在那次战争中一同杀死了巫妖王洛克萨斯,是大陆历史上最著名的十二英雄之中的两位。他的大女儿特蕾沙嫁给了宝石森林的黑龙沃森,二女儿嫁给了绿胸伯纳,生了十七个儿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