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年初刚转换跑道进入了一家媒体科技公司,大概因为我一脸书卷气外加孩子气吧!说真的其实外表看起来我是相当年轻的,大概是这个缘故!所以上至老板下至一般职员很快的都成为我相当好的工作伙伴,再加上我的工作关系~系统工程师,常常必须协助解决同事使用计算机上的问题,很快的就打成了一片,所以工作可说是相当愉快!可是说也奇怪就是有一位男同事对我特别的照顾;起初我也不以为意,可是到后来….真的、真的对我太关心了;每当我帮他处理计算机相关问题时,他总是会如是问:我可以坐你的旁边看你处理吗?当然可以!~我一向这么说…大概因为我回答的太干脆了,很快的他就坐在我身旁,因为椅子只有一张,所以两个人就勉强挤在一起…其实我是很专心的!就在此时,不晓得他是不小心还是故意?他的手肘竟…竟然就这么刚好…放在我的荫茎上;而可能是坐太久的缘故吧!此时我的荫茎正巧处于勃起状态!!有点尴尬说…可是此时只听到他在...
序如果可以重新来过,你将如何选择你的人生道路?是一如既往的闯荡同志圈,还是改头换面,过上违心的日子?或许是上天的眷顾,我拥有了选择的机会。二十四岁的我,因车祸死亡后,灵魂进入了一个十二岁的少年,一个富家的少爷。我拥有了新的身份,新的环境,新的起点,但我的心却从未改变,我依然是一个彻彻底底的同志。虽然在我临死前,我刚和唯一的亲人吵架,刚被唯一的亲人赶出家门,但是我仍不愿意改变初衷。如果变了,我不再是我,活着还有什么意义?变成一个十二岁的少年,或许是天注定,或许是偶然,但无论如何,我依旧将同志路程进行到底。这就是我的选择!少年名叫王动,王浩的第二个儿子。王浩是市里有名的企业家,恒天集团的懂事长王雷的弟弟。恒天集团是市里的支柱企业,在市里拥有很大的影响力。...
序二名警察,在警卫厅一办公大楼内,一边吃外卖寿司,一边观在一严重伤害他人身体案的证物"DVD录像光盘"警员甲道:"海胆寿司~~!棒~~!我的最爱."筷子快速的将铺满一伙伙橙黄|色海胆的寿司夹着,放进口内细尝.海胆寿司慢慢在咀中溶化,味蕾充满了海胆的鲜味.寿司仍在口中的,满足道:"这海胆很鲜美."警员乙手中的筷子,夹着一片象拔蚌刺身,放进口中道:"象拔蚌刺身更新鲜爽口,尝点儿吧."警员甲立即起筷,将一片象拔蚌刺身放进口里,嚷道:"很棒~~好味道."墙上的等离子电视.播着一双血腥的手,在破裂的卵状器官处挤出卵黄|色的膏状物.警员呆呆的看着等离子电视.筷中的刺身不自觉的掉下.口中的刺身原本的鲜味,立即浮现一股腥臭.反胃呕吐的感觉大作,手掩口跑离辨公室,直奔往洗手间去.洗手间内传出呕吐的嘈杂声....
(一)“快说!你们两个!对飞儿做了什麽?”赵栎的脾气可是不好的!所以此刻看上去,似是只要吃人的野兽,而且还是负伤的那一种。而其他人,表情也好不到哪儿去。雷劲虎目生威,龙逍额上青筋直跳,南宫墨手里转著玉箫,司空惊云的折扇收起来像是一把待出鞘的冷剑,莫如归双手负背一幅平时要跟人干架前的姿势。公孙函只是在笑——笑得很邪,北辰远也在笑——令人发麻地寒笑。东方默比较正常,只比平常更沈默。至於慕容随风,暗器落地金钱,早已在手心抛来抛去,只等肇事者回答不满意,就让他人头落地。两个肇事者,对,就是段微和唐肆,还是第一次看众人如此架势,额际不由微冒冷汗。没法子,平常众人虽经常干架,但远比眼下气势平和。“那个,真的不能怪我……我只是想试试新的媚药,对飞儿有没有用……哪知道……”首先交代犯罪罪行的唐肆,说到半截便将目光转向段微,而後咬牙道,“被某些无良的人,做了手脚!”...
住在大厦的好处,就是周围开放空间宽敞、休闲施设多、视野辽阔。这就是我当初在选择小窝时,所考虑的优点。虽然每月要分摊的公共施设费用,将近要数千元以上,但是下班之后,回到家里,可以直接往地下室的游泳池、三温暖、健身中心去舒展身体,让我一想到,就觉得白天的疲劳或不愉快的事都可以丢到九宵云外去,顿时感觉到全身就来劲。其实还有一个好处,是我当初没有想到,竟然可以在此,看到形形色色的男男女女,尤其是从楼上往中庭一看,就有很多人川流不息地走过;早上有很多中年人穿着西装裤去上班,也有年轻人穿着牛仔裤去上班;到了傍晚,他们都换上了短裤或运动裤,都让我大饱眼福。你知道吗?一个男人就好看的地方,就在腰部以下,不仅前面的那一坨鼓起来的模样,还有后面翘起来的两片肉,再加上大腿的粗壮,和小腿的饱满,更有浓密的体毛布满下半身,这样的男人才是真正的让人心动啊!...
#1我和隔壁的胡叔(一)从小就住在眷村,在老式建筑的眷村一家挨着一家的日式建筑,几乎除了窗帘外相邻的房间没有隔音效果的土墙,隔壁有任何较重的声响都很自然的传进耳根,因为家里在卖馒头,每晚9点以后父母都忙着鳗头的制作,我总要等到深夜烤箱馒头做好时吃了刚出炉的豆沙包才上床睡觉,家里的电视我都要在9点以后才能看,父亲的要求很严,平常的家庭作业都比学校的多出五六倍,因为家还要作馒头,我晚上都会在隔壁大叔家作功课,因为和兄愕哪昙投加?岁以上的差距,所以一切都要自己来,隔壁大叔家儿女都住校,所以书房空着也变成我的个人工作室,因为大叔和父亲是老战友,所以我在晚餐后就都在胡大叔家写功课,9点以后才回家,在国小6年级以前,晚上的时间很自然的都在胡大叔家度过。胡大叔是河南人,身高1米8几,瘦高的身材相当帅气,最迷我的是他那大大的鹰勾鼻,每天作业写好时我会偷偷的跑到客厅和胡叔胡阿姨一起看电视,...
“朱利安少爷……求你……快停止,好痛啊……!”娇小可爱的脸蛋,柔软的微卷的棕发,一个看上去就像是天主教堂彩绘圆顶上的天使般柔美的男孩正无助地蜷缩著身体,趴在一个衣著华丽的年纪比他要稍大些的少年膝盖上──“少罗嗦!”不悦地抬高男孩稚嫩圆润的俏臀,朱利安毫不留情地将戴著戒指的手指塞进颤抖的小||||穴,狠狠地捣弄抠挖一番後,又塞进了另一根手指:“你若再敢把屁股绷这麽紧的话,小心我赏你一顿鞭子!!”“呜!”右手大力地扳开男孩的臀瓣,朱利安塞进窄||||穴的手指已增加到了四根,但他还是不满足,插入的手指一边恶意地刮蹭著男孩的肉壁,一边缓缓的张开,想要撑大男孩的||||穴口好再加入手指。“好痛!少爷……求求你……放过我吧!”男孩哭泣著,倒挂著垂到羊毛地毯上的棕色脑袋拼命地摇晃,早上才刚被大少爷希诺用漏斗硬灌了一整钵麦片粥的後庭此刻又被二少爷朱利安蹂躏,男孩青涩狭窄的菊||||穴,快要被整...
龙阳风月——肉蒲团徐府是上餘县的大户人家,在此地有钱有势。这天,徐老爷和夫人在在大听上閒聊著。「夫人,咱们贤儿今年有都十六岁了,我想送他到书院读书,你想如何?」徐老爷说道。「也好,不过该送他去那间书院呢…」徐夫人问道。「前些日子我听赵员外说县郊的『及第书院』似乎不错,他儿子去那之后学识猛进,还常念著要在回去。」徐老爷说道。「那不如便把贤儿送到那吧!」徐夫人点点头。隔天一早,徐家二老便带著儿子和二个家丁来到及第书院。徐家的小少爷名仲贤,虽说是十六岁而已,但却生得俊秀英挺,剑眉星目,鼻挺唇丰。家丁上前敲了敲门,跟著走出一名俊美斯文,肌白肤嫩的年轻男子,全身散著一股重重的书卷气息。「您是上官先生了?」徐老爷礼貌的问道,在他要来之前,早已向赵员外探听过一切,知这书院的先生虽年纪轻轻但满腹文学。...
流川枫带着一众小弟,刚跨进五刀会红堂大门,就见宫城屁滚尿流扑上来,结结巴巴说:“老,老大,不,不好了,那,那……”跟在流川身后的三井抬脚就把他踹了一跟头:“你他妈说什么鸟语呢,有屁就放,老大时间宝贵得很,还等着去总堂跟安叔报账。”宫城喘了口气,说:“老大,赶巧了,安叔也正找你,总堂派了人下来,说叛徒找到了,是我们红堂的人,两个,已经被抓了,安叔很看重此事,要亲自处理。”流川皱了皱眉。上个月跟高桥组交易,是笔大买卖,五堂出动了三堂,结果刚一接头就被警察围剿,紫堂老大牧绅一身中数枪,当场死亡,折了几十个弟兄,货没了,还差点被端掉老巢,可算是五刀会建会一百多年来最大的一次失误。事后警察署顺藤摸瓜,全歼了规模较小的高桥组,好在五刀会是东京第一大黑帮,底厚壳硬,火拼了几场逃过一劫。交货那天风声紧,明明临时更改了时间地点,条子却立刻得到消息,将他们逮个正着。帮会里有卧底是无...
希望剧情:在炎炎夏日中,3D那五人一起去游泳池,在春宫无线滴游泳池中,露落出白皙的身躯和其它三人嬉戏,神经大条的龙连被那三人吃豆腐都浑然为知...一旁的准人看了火气很大 ,再加上龙不经意的惹火动作...于是准人把龙强行拖到盥洗间狠狠地甜甜滴疯狂滴H起来...因为龙一直不叫出声来,so准人拿出他刚买的按摩棒来增加刺激.....因为太刺激了,龙在第二回的高潮中昏了过去,于是准人就抱龙回家......在家休息一会,龙慢慢滴醒了,露出迷蒙的眼神...刚刚才要了两次的准人看到这一慕,当然是欲火难耐滴铺了上去,但龙不肯就范so准人就用绳子将他的手绑起来.拿出 刚刚才使用过的按摩棒和在家使用的跳蛋双管齐下 ...........接下来就请大大接下去啰.....谢谢!!◆◆◆◆◆◆◆◆◆◆◆◆◆◆◆◆◆◆◆◆◆◆◆◆◆◆◆◆◆◆◆...
孟婆已经很老了。连她自己也记不清,究竟在奈何桥边已经守了几千年,还是几万年。只是每日每日,看着一个又一个的魂魄经过,毫无例外地给他们一碗汤,然后他们便会走过奈何桥,将前世的记忆留在忘川水下,去经历又一次的生命轮转。有些神仙认为孟婆的生活十分无趣,但她其实还算自得其乐,因为遇到的魂魄各有不同,他们在面对着传说中的“孟婆汤”时总有着各种各样的反应。转世的魂魄太多了,有一些孟婆会记得,在他们下一次来到奈何桥前时能够认出来,大多数则都在岁月的流逝中很快遗忘。但不管是几千年还是几万年,这样的一个魂魄她却是第一次遇到。那个人,不,也许该叫他作“鬼”,自从几天前起就一直坐在奈何桥的另一端,他只是坐着,不言也不语,仿佛要与看来残破不堪的奈何桥成为一体。...
《读你》BY 满座衣冠胜雪1童阅初见凌毅的时候,一点也没想到自己的一生会因为这个人而彻底改变。那一年,他二十五岁,在首都医科大学生物研究所工作,研究领域是分子生物学。他是少年大学生,从小到大的学习成绩都极为优异,十五岁时便在化学奥林匹克大赛上获得金牌,有好几所闻名遐迩的重点大学来找他,打算提前录取他。他最后选择了首都医科大学,立志做一个最优秀的医生。自从北京医科大学与首都医科大学合并以后,这所大学已成为国内首屈一指的医学院。在这里苦读八年后,他不但拿到了博士学位,而且有了不小的名声,在国内外的权威医学杂志上发表的好几篇论文都颇有份量,引起了不少的震动。他参与甚至领导开发的一些基因类新药对攻克某些绝症有着极好的效果,挽救了许许多多濒死的生命。因他长相秀美,气质优雅,举止斯文,遂被国内医学界称为“白衣秀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