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然很喜欢血红大大的这句话:世间谤我、欺我、辱我、笑我、轻我、贱我、恶我、骗我、如何处治乎?只是忍他、让他、由他、避他、耐他、敬他、不要理他、再待几年你且看他作品相关 中洲队VS印洲队实力对比中洲小队:郑吒,中洲小队队长,已开启第二级基因锁,身体素质约强于普通人三到四倍,强化属性有中级气功(内力),血族子爵变异血统(血族能量),拥有技能为血族技能红炎,以极高温度烧伤敌人,同时对灵类生物特别有效,拥有器具为:高震动粒子切割匕首一把,微型冲锋枪一把,灵类子弹和实体穿甲弹若干,纳戒一枚(可以装入1。5立方体的物体,同时输入内力可以对灵类生物特别有效),护身符纸数张,止血药剂和绷带若干,黄金若干,目前特殊拥有亡灵圣经,能够使用大量亡灵黑暗类魔咒。...
天空幽暗,沙尘飞扬,隐隐透着一股压抑之气。忽然一道闪电劈来,霎时将整个世界照亮,同时响起轰隆声。 泛着绿光的庞然大物,伴随着嗡嗡声,一只,两只,三只……密密麻麻的铺满了整个天际。 闪电消失,世界忽又恢复成昏暗一片。 地上,一处天然屏蔽后,几个身穿黑色盔甲手提重枪的人凑到一起。 一人雀跃道:“希望这次能摸到怪的屁股。” “真没追求,起码也得是胸。” 第三人汗:“那是怪,别把它搞的和女人似的!” “只要百步穿雪不捣乱,你们要睡怪都没问题。”支队长沉静道。 其余人:“……” 这货才是重口味有木有-_-||| 突然几人耳麦里传来严厉的声音:“按照原定计划,左翼第一二三队冲锋,四五六队绕后包抄,右翼原地待命。听令后行动。”...
杨虎在厨房里忙个不停,案板上大堆的食材,渐渐变成香气诱人的可口佳肴。 今天刚满二十五岁的大男孩,长得浓眉大眼,高大健壮,结实的肌肉把一件蓝色体恤绷得紧紧,留了一头时下不是很流行的寸发,嘴角带着男儿的淡括笑意,满脸阳光。 杨虎从小在普城长大,高考那年,从织布厂离职的父母办了个养猪场,到外省去进一批猪苗,回来的路上却不幸出了车祸。 料理完父母的后事,他已经错过了高考。没再继续升学,守着两位老人家留下的老屋,和那家养猪场,一直在社会上打拼,这些年还过得不错。 唯一少个体贴的女朋友! 孤家寡人一个,平时他可不会做七八道菜来款待自己,今天是他二十五岁生日,早早把猪场的事情安排好,顺便邀请了几个狐朋狗友来吃喝一顿。...
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 东灵域,南有荒古妖域,北抵皑皑冰原,东临茫茫大海,西达无边荒漠。在如此浩大的地域中,群山起伏,峰峦叠嶂。 或许是因为多山的缘故,这里故老相传的歌谣中每一座山都有着与众不同的故事,尤以其中六座直入云霄的巨峰最为世人传唱。 无恒山便是这六峰之一,传说这里曾是上古六门中永恒圣门的驻地。 只是如今这里永恒不再,山中只有一座孤零零的长生观。 观中住着一个道号青云的老人,还住着两个脸蛋被山风吹的红彤彤如同秋天枝头的苹果一般的孩童。 这两个孩童是青云道人捡来的,一个道号幻海。一个名唤远天,远天没有道号,师父说他是俗家弟子,姓江,他的父母都是英雄。 江远天十二岁,从记事开始他就与师父还有长两岁的师兄相依为命,所以对于师父说的英雄父母他充满了怨恨,根本不愿承认。...
某女在某市中心的迪吧,听着震耳欲聋的音乐摇头晃脑,扭着千细的腰杆在人海里奋力拼搏,她,易依虽然埋没在人群里,但是心思早已飘远...... “抱歉,我不喜欢你,你就不能离我远点吗?”一个男性的嗓音慵懒的发出声。 “你不喜欢我,干嘛来招惹我。”易依瞪着大眼睛仿佛他再说笑话。 “别人都说你清心寡欲,难度高,挑战大,所以我才想试试。”某男嘴角划过一丝弧度,露出他的讥讽。 “所以你,你......”易依整个人气的全身都在发抖,就因为他的想试试,她以为她3年的暗恋总算开花结果,甚至把自己的第一次毫无保留的给了他,只求与他相依相偎,现在他居然跟她说,他只是为了挑战高难度? “你也不用太气愤,你不是也很享受其中嘛,大家其实互不亏欠。”某男很不要脸的说着。...
今天是个阴雨天,细如牛毛的雨丝从空中纷纷扬扬地洒落,预示着炎热的仲夏即将结束。 早就过了每日天亮的时辰,勤劳的庄稼人见雨不大,便三一群俩一伙儿地走出门,往田间地头去了,忽然,一声惊呼响起,打破了村中的宁静,引得众人全都脚步匆匆地往村口的土路上跑。 一个女人躺在潮湿的泥地上,不知是昏是睡,一头乱糟糟的青丝盖住了她大半张脸,却遮挡不住她脸上那些狰狞的疤痕,不知为何,那些大家原本看惯了的疤痕又溃破了,流出了脓血,让她的脸看起来恶心无比。 这女子身上穿的衣裳本来就又脏又破,再加上一个泥猴儿似的小孩子,在一旁连哭带叫地不断拉扯,更加变得乱七八糟一团,露出了她身上一片片如玉般的细嫩肌肤。 这样的景象难得一见,让人们,尤其是男人们,在厌恶中夹杂着难以名状的兴奋,嘤嘤嗡嗡的议论声,越来越大。...
作者:枫飘雪卷一 重生 第一章 异世重生 “……夏馨炎,你也不看看你的邋遢模样,夏家的脸都让你丢尽了,要是严大哥有什么闪失,你就算有十条命都不够赔的!” 聒噪而尖锐的声音在耳边不停地响起,比打了鸡血还要亢奋。 半躺在床上的女子闭着双眼,惨白的脸色比死人好不了多少,衣服倒也华贵,却皱皱巴巴有些脏兮兮的泥点溅在裙角,尽显邋遢。 她竟然重生了? 想不到杀人无数的她竟然还会有重生的机会,是老天的厚待吗? 夏馨炎,是伊洛城中大家族夏家的大小姐,没有了母亲的庇护,被妻妾成群的父亲忽略的可怜大小姐。 到了少女怀春的年龄,爱慕上了惊才绝艳的少城主严景守,今天得知少城主举行宴会,夏馨炎立刻捧着自己最好的礼物眼巴巴跑去,哪里知道不修边幅的她突然出现,让严景守惊怕得一脚将她踹到树上。...
相信一千年以后,梅令村还有人评说着这个故事。 相信一千年认后,梅令村还有人记得这个故事。 而且,这个故事还可以这样地流传下去,流传下来。 阴历二月廿七,是梅令村李族开族始祖崇升公忌神日,所以梅令村李族,将每年的阴历二月廿七,定为扫墓拜祖的日子。 这一天,但属梅令村李族的,不管搬迀在外的,外出工作的,参加拜祖的人就会聚梅令村,年年敲锣打鼓,烧炮舞狮,热闹非常。有久别重逢的,有初次见面的,客气寒喧,祥乐和融。 小时候就喜欢跟去扫墓,一来好玩,二来有糖吃,有炮仗烧。虽翻山越岭的,也乐此不疲。 但有一座祖墓,是规定每年秋分日拜祀的,而且是和张姓人合拜的,那就是--“明德公墓”。 “明德公墓”座落在梅令村瓦窑坪坪顶。整座墓全由砖石彻成,气势恢宏。“明德公墓”是一座李族俭德公和张姓火明公合葬墓,所以称之为“明徳公墓”,由张、李两...
赵臻最近为会试忙得焦头烂额,已经很久没在大街上闲逛了,别说逛街了,就连和展昭练武的时间都被压缩了,毕竟会试比较重要。今天难得时间充裕,赵臻忽然嘴馋想吃陈三胖糖葫芦。 从今年年初开始,陈三胖糖葫芦在汴京城横空出世,被展昭钦点为[开封最好吃的糖葫芦],赵臻被展昭带着吃了一次,自那以后赵臻就沦陷了,三千粉黛无颜色,脑海中只剩下糖葫芦凹凸有致的倩影,赵小臻对糖葫芦日思夜想、念念不忘、爱得深沉…… 卖糖葫芦的年轻人名叫陈三胖,因为在家里行三,再加上身材肥胖一个顶仨,才得了诨名[陈三胖]。陈三胖之所以那么胖,主要是因为他懒,能坐着绝不站着,能趴着绝不靠着,能宅在家里绝不出门。陈三胖做生意也是能懒则懒,经常花钱雇人帮他卖糖葫芦。...
这是一处风景绝佳的地方,苍山滴翠,碧水缓流,夕阳斜挂天际。时近傍晚,半山中升起袅袅炊烟,传来温柔溺爱的声音:“遇儿乖,别淘气了,等会儿我和你爸爸带你到溪边玩去。那儿有漂亮的鱼儿,会唱歌的鸟儿……”“真的会吗,妈妈!”这是半山腰一处占地约一亩的平地,里面红墙碧瓦的院落不过四间小屋,只见绿树环绕,房前奇花异草,树间用木篱笆连接,做为阻挡动物进出的障碍。山脚一条青石铺筑的小路延伸到院落。一个年约三十许,长得玉面朱唇的白衣文士正立于院中树下,左手持书,右手捋须,微微吟诵。偶尔端起石桌上香茗浅啜一口。院子的另外一边,一个身着粉衣的绝色**手里正牵着一个三四岁、粉雕玉琢的婴孩。一家三口独居深山,悠然自得其乐溶溶。正在这时,那被喊做遇儿的男婴忽然见到后山天上一团七彩霞光直往后山飞来,竟在一眨眼间落入山中消失不见。看得小孩目不转睛,嘴里嚷道:“好漂亮的球球,怎么不见了呢……”...
重生“哼!”颜逸影猝然惊醒,全身肌肉瞬间紧绷继而又放松,把全身要害都完全暴露出来,准备迎接新一轮刑法,然而脑中回荡的故人赐予的最后一刀,却让他有一瞬间的失神,他明明已经死了,不是么?在经受了十年的非人折磨以后,他竟然逃脱了天云霸世帮秦天王的破魂献祭,被天云楚天王一刀斩杀在祭坛上。世人都惊讶于楚天王竟然敢做出这样的公然挑衅,楚天王实力固然强悍,却终究只有一人,公然挑衅霸世帮,简直是找死。不过楚天王本身的实力到与秦天王相当,若然秦天王破魂献祭成功,修为必然突飞猛进,位临上界,更加权倾于野,世人皆谓楚天王是为了阻止秦啸天愈加无法无天的扩张,而他颜逸影,一个全身尽毁的废人也只不过是有了大运气,乘着这两王相争的顺风车,侥幸逃脱这永世不得超生的无尽苦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