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幻剑天城,是兴武大陆上地处偏僻的一座小城,人口数量不过十万,就算在整个兴武地图上拿着高倍换大镜察看,也标不出具体位置。之所以称为幻剑天城,因为统领这座城池的领导集团大多都是幻剑修为境界。而幻剑天城地势奇特无比,整座城池呈一把八尺剑形耸立半空,上有连仙灵之势,下有承地茂之源,在整个兴武大陆版图上的所有城池中,当属绝无仅有。这里的所有居民都是剑道的修炼者,从最初的木剑术者开始,要经历铁剑,金剑,有形剑,无形剑,虚空剑,幻剑,最后到达神剑的过程,,对应的修为境界为剑师,剑尊,剑王,剑通,剑天,剑神。 整个幻剑天城中能够达到剑神境界的只有幻剑山庄的掌门人虚长空,就连幻剑城主无道子也只是剑天境界,万象天剑,通天拔地。幻剑城主无道子与幻剑山庄是水火不相容的关系,但坐上城主之位的并不是幻剑山庄掌门虚长空,而是这个连神剑境界也没突破的无道子,这其中缘由是...
() 我躺在地上看着昏暗的天空,确切的说,应该是我双腿已经中枪不得不躺在地上。 欠债还钱天经地义,更何况我欠的债还是人命债。杀人者偿命,这是天理谁都知道,老天让我在三十年后的今天才还,我是不是应该谢谢老天呢?可是我现在只想对老天说,滚你妈的蛋,该死的老天为什么要让我活那么久?你知道不知道这三十年我过的是多么的痛苦?为什么要让我现在才结束痛苦!老天你应该下地狱! 一个月前,我的手下死了,死的很干脆,被人一枪爆头。死一个手下对我来说那是家常便饭。我当时并没有怎么的关心,直到第七个手下死后,我才感到了不对劲。于是我发动手下五百多人去查,看到底是哪个王八蛋敢和我作对。可是我的人接二连三的死,我却任然不知道是谁干的,看着人心慌乱的手下,我知道暴风雨已经来了。...
() 三万年前,神妖魔三界之大战,使得三界崩塌尽毁,也使得神妖魔三界之大能者尽数损落。就算有个别的幸存者,也是重伤垂死,要不昏迷沉睡,要不躲在一方疗伤休养生息。 在三界的仙界崩毁之后,众生灵本已觉得长生已无望,神、妖、魔三族虽然因资源,时有小摩擦,但也算是和平相处。 然而,在平静了三万年后,世间却流传出了这样的一个传说,相传,在天地初开,混沌之时,天地间自然孕育出了一个超越神器的东西,叫长生碑,在长生碑中自成一界,神妖魔三界之灵中,那一界之灵能够寻得,并且打开,就可带着自界之灵进入其中,开辟长生之仙界。 ********************* 夜sè如墨,电闪雷鸣,狂风大作,大雨倾盆而下。 一座莽莽大山,在黑暗夜sè中若隐若现。山腰处,风雨吹拂着树木,闪现出一丝微弱的火光,靠近了,可以看到是一间破旧而要简陋的茅草屋。茅草屋里空荡荡的,只有在...
() 天水市某个街道旁。 “你右眼下方有颗青sè小痣,胸部两点杂毛乱生,手掌数条横纹挡着财运官运桃花运,哎……兄弟你正是命运多舛,喝口凉水也能塞牙缝,躲在家中亦能飞来横祸,从你的面相以及生辰八字来看,你真不应该活在这个世上。” 听到陈半仙的命理推断,张大仁嘿嘿憨笑着,心里给他判了死刑。 从出生到现在,他的rì子便是在这个和平年代趟地雷,身边发生的常人难以想象的灾难,连父母都不敢跟他生活在一起,早早把这个多灾多难的孩子送到了学校住宿,害得学校经常发生失火、断电、师生莫名摔断腿等诡异事件。这种事多了,同学给他起了个外号,叫做“柯南”。反正是每待一个地方,就要害死一堆人。 张大仁邋遢,头发一个星期才洗一次,所以发型特别像鸟巢,而且长期宅在家里,别人中年发福,他少年发胖,因此种种,所以他一直没有女朋友,把处男之身保持到现在。...
() 秦政的右手拿了块破布,沾了点猪油上去,左手拿起皮鞋使劲的擦,足足擦了十分钟,那两只半新不旧的皮鞋终于变得油光滑亮,估计连苍蝇站上去都会滑脚,他这才放下手里的皮鞋和破布。 秦政放下鞋子,解开皮带,飞快的把自己的旧衣服给脱了下来,然后他打开衣柜,从里面掏出几件新衣服给自己换上。 这几件衣服价值不菲,是秦政的爸爸送给他的生rì礼物,对秦政来说都是高档货,平时他都舍不得穿,一直放在衣柜里。 穿上新衣服和皮鞋,秦政走到镜子面前,摆了几个帅气的姿势,左看看,右看看,时不时的嘴角翘起,露出一个满意的笑容。 秦政的身材本来就很好,再换上了新衣服,整个人的变得更加jīng神了。 镜子里面的秦政,一米八五的壮硕个头,浓浓的眉毛把脸庞衬托的更加帅气,显得非常的阳光。...
写在前面:纯散心、老梗、无创意。需要创意和新鲜的请左键脱离。 想教导我怎么写作的,也请饶了我,让老太太自娱一下。我不是作家,我只是个九流说书人。管杀不管埋,谢谢合作。--浣花曲辘轳发出吱吱轧轧的声音,她吃力的转动,试着把水从深井里打上来。时值三月,虽说已经是春末,对生长在亚热带的她来说,风还是很冷的。 但太阳和劳动,却让她全身冒汗,半新不旧的棉衣当风一吹,会打冷颤。即使已经一年多了,她还是不怎么适应这样的温带气候。等吃力的把井水倒入水缸中,她松了口气,软绵绵的靠着大水缸坐下喘着,眯着眼睛看着蔚蓝的晴空。 缠着破布条的手指不断颤抖,有点黏黏的,钻心的痛,大概又蹭破了水泡。她又打了桶井水上来泡泡疼痛的手。 幸好今天的活儿大概都干完了,只剩下做晚...
第一部分 1.金陵十三钗(1)我姨妈书娟是被自己的初潮惊醒的,而不是被一九三七年十二月十二日南京城外的炮火声。她沿着昏暗的走廊往厕所跑去,以为那股浓浑的血腥气都来自她十四岁的身体。天还不亮,书娟一手拎着她白棉布睡袍的后摆,一手端着蜡烛,在走廊的石板地上匆匆走过。白色棉布裙摆上的一摊血,五分钟前还在她体内。就在她的宿舍和走廊尽头的厕所中间,蜡烛灭了。她这才真正醒来。突然哑掉的炮声太骇人了。要过很长时间,她才会从历史书里知道,她站在冰一般的地面上,手端铁质烛台的清晨有多么重大悲壮。几十万溃败大军正渡江撤离,一座座钢炮被沉入江水,逃难的人群和车泥沙俱下地堵塞了几座城门。就在她楼下的围墙外面,一名下级军官的脸给绷带缠得只露一个鼻尖,正在剥下一个男市民的褴褛长衫,要换掉他身上血污的军服。我姨妈书娟这时听见这骇人的静哑中包容的稠浊人潮。...
给正装的历史加点嘻哈 文/九月九 历史就像一场盛宴,吸引众人前往。 我们习惯了这样的场面:穿着华丽的礼服,谈着有品位的话题,以明确自己的名士地位;抑或想尽一切办法,辗转七大姑八大姨拿到请帖,希望通过宴会和上流社会来个亲密接触。 但是,也有这么一群人,他们穿T恤牛仔混进这个聚会,唱摇滚喝啤酒。像个捣蛋的孩子,打乱了高雅的氛围,却让人记忆深刻,成为整晚的亮点。 一口气读完《作秀的历史》、《PK的历史》、《恶搞的历史》,过程轻松而幽默。这是三个年轻作者打着"我就这样读历史"的口号给正装的历史增添的嘻哈风格。作秀、PK、恶搞的后现代概念被他们扛进了"之乎者也"的历史长河。 在《作秀的历史》里,我很吃惊地看到了名流的另一面:圣人孔子成了作秀大师,其经典案例早已载入史册;公子光、严遂、燕太子丹是玩煽情路线的黑社会大哥,专诸、聂政、荆轲三大古惑仔在他们的惺惺作态下走向了...
《屠城末路》作者:窃书女子内容简介: 此文可以算是我写得最不顺的文之一,前后一年多才完成。故事的蓝本是王秀楚的《扬州十日记》。此书是他本人记述自己在扬州十日逃生的经历。据说当年扬州城死了八十万人。那一场屠杀之惨烈,堪称鬼神心惊。《屠城末路》中,除了骆残霞、沈香雪、玉临风是虚构的人物之外,王秀楚、王夫人等都是真人真事。当然,他们夫妻有一些逃难的细节在《扬州十日记》中原本精彩,因《屠城》的结构所限,只好被一一省略。我读《扬州十日记》时,越读越是心惊,尤其,是乔家院子里侮辱妇女并且屠杀男子的那一场。满兵总共只有三人,而被困男女有五六十之众,居然一个接着一个引颈就戮,实在让人悲叹!而后来众人在何家坟避难,往往一个满兵便叫百十个难民跪地等死,竟无一人振臂高呼——呜呼,果然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
开篇自述 我的历史我是一八 九八年的十一月在湖南省宁乡县的乡村名叫道林炭子冲出生的。我的父亲名叫刘寿松,母亲姓鲁。他们都是以农为业。父亲虽然受过相当长时间的教育,但他很勤劳 ,仍参加并指挥生产。我们兄弟姊妹共六人,我是最小的。他们都是很勤劳的农民,在我父亲指挥下工作。我父亲有祖父遗产田地六十亩,自己耕种三十亩,出租给别人耕种三十 亩(因三十亩地离开我庄屋很远),但又在我家附近租来别人的十五亩土地耕种。不请长工,但有时雇主零工帮助。由于父兄勤劳节省的结果,家庭经济逐年有很少的剩余。我的 父亲在我十三岁时即已死去,家里的事由我哥哥管理。我家里的人从来不做坏事,对我的教育与影响是很正派的。 我小时在乡村读书,又在本县小学毕业。但因家庭贫苦,我的哥哥无力供给我升人中学。由我自己的努力奋斗及哥哥的帮助,才又在长沙的一个中学毕业。但再无力升人大学 ,便在长沙的一个军官学校(湖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