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初遇” 第一次遇到他是在我六岁的那时候。 炎热的夏天,在据说有妖怪们居住的山神森林里,我迷路了。我四处奔跑寻找出口,累得动弹不得。在因为寂寞和恐惧,而终于哭出来的我面前,他现身了。 “喂,小鬼。”浓密的栎树的阴影里,一个戴着猫假面的男子的声音,“你在哭什么?” 我止住眼泪,向他怀里扑去,“有人!我得救了~~” “哇。”他显然被吓了一跳,轻巧避开,任由我跌倒在松软的草地上。我忿忿注视着他,他连忙道歉,“对不起,你是人类的小孩吧?” 我才认真地打量他。洗到略微褪色的白色敞领T恤,下摆宽松地扎进黑色便裤。脚蹬木屐,左手从背后搭在右手肘部,仿佛什么也无所谓的样子。 “我被人类碰到的话就会消失。”他解释道。 ...
1顾程程来的时候我还在对着镜子一件一件的换衣服,我妈在门外扯着个嗓子喊:小雨啊,程程来接你啦,你麻利点点出来。我说你让她门口候着,我还有一会儿呢。话音刚落就听见程程温柔的如绵羊般的声音:干妈,您别催她,我在客厅等她就好了。我妈赶快陪衬着说哎呀程程呀,我们家小雨要是有你一半懂事干妈就放心了,你可要多教着她一点啊,阿姨给你切盘水果去啊。刚说完老太太就用她锤子般的铁砂掌拍我的门,外加着雷阵雨般暴躁的嗓音:你快给我出来! 顾程程从幼儿园就和我在一起,这个世界上除了我爸我妈以外就和她在一起的时间最长了,程程总说我们这是臭味相投,狼狈为奸,我妈那叫一个喜欢她,丫在外人面前表现的那叫一个知书达礼,以前见着我妈一口一个阿姨叫的老太太嘴都何不拢了,有次吃饭我妈夸她长的很有自己当年的风采,丫直接登鼻子上脸叫了声干妈,老太太高兴的脸上就差没开出一朵花来。...
第一章 第一卷要过去的总该过去,还有新鲜的等着我们迎接。 题记。 “叮叮叮” “很烦人啦,不要吵啦!坏闹钟,啊,现在几点啦?六点半钟!my god !妈妈啊,为什么不起来叫我啊!” “我已经叫你几时次了,是你自己不起床好不好,不要怪我啦!” “哎啦,总之,总之,哎不要说了啦!” “你不要吃早饭吗?”“来不及了来不及了,妈妈我不吃了。” “哦,那么就带个便当去好啦,可以课间休息吃啊。” “哦,妈妈我走啦” 我像旋风般的跑向学校,看到了学校的大门还没有开,我放慢了脚步。今天是我开学的第一天,我呼吸了一口新鲜的空气,心情很愉快,此时我觉得天空因为我的心情变得格外的蔚蓝,小草因为我的心情变得格外的油绿,一切因为我的心情变得美好。...
怀恋初冬的清晨,太阳还没起床,但天空已然清晰。在湛蓝无云天际中,悬着一片薄薄的月牙儿。 我一早就起来了。独自在整理着行李。闹钟指针停在了6点10分的位置,比平时早了30分钟。因为在前几天学校安排的面试中被录取了,今天是学校统一送人上门的日子。呵呵,感觉自己如货物般被送上门。这感觉要说有多怪就有多怪。说到录取,其实也没多大的兴奋,周围的同学中可能会有为之高兴的吧!可是对于自己来说,它只是一个借口,一个逃离的借口罢了。“同学也觉得很奇怪吧!为什么自己会去参加这样的面拭?本来按照他们看来自己应该不屑于这样的机会才对的。也许是出于对于自己的信任,也许是对于自己这两年来的学校表现。但是我去了,也被录取了。” 当点算完所有的行李,我坐在了睡了2年多的下铺。是呀!时间过的真快,一转眼,就两年多了。想着初来的时侯,那个胖胖的自己,还有那6个表情僵硬的室友,想不到短短两年多会发生这么...
夜风习习,月儿似乎也挡不住睡意,慢慢的将头枕向西边的山头,顺手扯过一片云纱罩着,朦朦胧胧隐约只剩些圆形的微光,这样一来,天空上的小星星倒显得明亮多了,照在地上,莹莹的星光倒像给大地母亲披上一层发光的外衣。当天边的启明星正亮的时候,一位少年正睡眼朦胧地望着启明星,舒服地伸了个懒腰,配上一声拖长的“啊”声,才满意地睁大眼睛喃喃道:“昨晚睡得真爽。”这时,少年背后传来一个明亮的声音:“杨成,这么早就起床啦。”杨成转身只见一个稚嫩而又显得清秀的少年向他走来,这少年头上束着一头巾,长发垂至背后,一看便是身穿土黄sè深衣,一看便是上品的绫罗绸缎所作,腰间又束着丝帛做成的腰带,上面挂着一个浅sè的玉佩,却灵光闪闪,一丝不输给上等的好玉,这少年若放在世俗中,看起穿着气质肯定是生于非富即贵之家,不过杨成的穿着亦跟他一样,这其实是清灵山底下的杂役弟子所穿,清灵山是云烟境排得上号的宗门,...
故事简介父母冤死后,龙之帮投奔了西山后素有“毒蝎子”之称的恶人陶冠,在陶冠那里当牛做马,混得一口饭吃。很小的时候他就学会了使枪,并且在一起混乱的打斗中无意打死了陶冠手下得力助手李怀中。但是并没有人知道是他不小心开的枪,陶冠很喜欢龙之帮,他用话语当龙之帮的面揭穿了真相。陶冠没有杀死龙之帮,为了避免有朝一日龙之帮遭到李怀中弟弟李怀玉的报复,陶冠让龙之帮远走他乡。 龙之帮急于报仇,在一个雨夜,他悄悄带着几个弟兄把仇人张震天的老婆和孩子一起挟持到一个小树林,将张震天的儿子和女儿杀死,把张震天的老婆割颈后裸绑在小树上。龙之帮希望张震天因此发疯,但是张震天因为找不到凶手,此事只好作罢,竟在一个月内强娶了邻村美女秦小禾。 龙之帮逃到海南,在海南遇到红颜知己陈妙棠,与陈妙棠生下一双儿女,并在海南安下家,过着穷困的生活。后来得知弟弟龙之助一直受到张震天的欺侮,龙之帮重又回到家...
相亲专业户的第一次记得伟大的爱情诗人徐志摩曾经说过:我没有别的方法,我就有爱;没有别的天才,就是爱;没有别的能力,只是爱;没有别的动力,只是爱。 我想改改:我没有别的方法,只有去相亲;没有更好的主意,只能去相亲;没有别的能力,只剩彷徨;没有别的动力,只留无奈。 提起相亲这个字眼,曾几何时,是那么顺理成章的一件大事。可是在当今崇尚自由恋爱的年代,已经渐渐被人们所淡忘了。从最近几年开始,相亲这个词似乎又不声不响的来到了我们身边,不时在我们耳边萦绕。据不完全统计,现代社会大多数人,或多或少都有过相亲的经历。不过每个人相亲的过程与境遇肯定都不一样,真可谓是“年年岁岁花相似,人人相亲各不同”。当历史的时针指向二零零六年十一月十二日这天起,本人的相亲经历也要从此展开了。...
黑道之红人1林木森6岁那年的春天,父亲染上了毒瘾,原本温馨幸福的家庭很快就垮掉了。原本柔弱的母亲,开始还想尽办法帮父亲戒毒,但所有的尝试都是徒然,最后索性放弃了,很快也成为了个瘾君子。夫妻俩一起醉生梦死,没有多久家中钱财败尽,还债台高筑。再不久父亲被高利贷追债的砍死了,母亲被他们带走。 那一年林木森只有6岁,从那个黑色的夏天开始,林木森就成了名副其实的孤儿。没有了父母,也没有的容身之处(房子被放高利贷的人拍卖),他只能一个人在A市的街头流浪,白天讨饭吃,遭尽了人们的白眼和唾打。晚上睡在公园路灯下的躺椅上,被各种各样的虫子叮咬,时间长了,他竟觉得那些虫子是自己最亲密的朋友。 林木森是一个聪明的孩子,并且善于观察。他很快就发现买菜的老太太比较心软,经常施舍他一毛两毛。再还有就是与年轻漂亮女子在一起的中年男人,一看两人就不是夫妻,一般中年男人会出手很大方,十块...
不谈离婚 人生历程过了三十二年,才发觉很多的事情我们都是无力抗争,犹如置身于喧嚣的人群没有了自己的声音。生命里不希望再有那段岁月,焦虑、后悔、漂泊,还有不停地选择。幸好我走出来了,再回忆竟也没有想象中那般刺痛了。原来,在时间的长河里,在岁月的激流中,所有的痛苦都显得幼稚和不堪一击。想起年少时那些羞涩的花开,明朗的笑容,以及青稞般的心事,心终于平静下来。保持健康的心态,为了灿烂的孩子、慈祥的父母,我们要一刻不停歇的往前走,不回头。 很欣赏《东京爱情故事》里的片断,导演安排了莉香和完治在东京的街头相遇,仍然有爱在两个人的心底涌起,却只是问候,然后道别。因为喜欢所以在安排陈静与张天翔的最后分手时,也设定他们虽心有爱却无法再重来的场景。...
从《伊芙琳娜》中读到的 全书共分三卷,跟许多作家的三部曲一样,此书可以说是伊芙琳娜的入世三部曲。第一卷描述的是出入社交圈的伊芙琳娜在上流社会里因为出色的外貌而斩头露角,以及初涉社会饱受忧患的心理历程。第二卷着重讲的就是与杜威尔夫人和布兰登家人等一些小市民近距离接触的事情,并且与第一卷中的上流社会相比较,伊芙琳娜深有感叹,并且感到一种打心底燃起的害怕。这是十分可以理解的,谁都不喜欢整天为一些琐碎的事情烦恼,跟一些蝇营狗苟之徒交流,既没意思又感压抑。第三卷作为完结篇,当然写的是伊芙琳娜如何在通往幸福的路上摸索。此时的她已经不感到害怕了,通过休养,她已经恢复了往日的平静和自信。虽然结局是公主与王子式的,但是谁不想做公主呢?《简•爱》的结局是怪物史莱克式的。但是人各有志,如果是我,我喜欢公主王子式的,再不然就顺其自然。钱财嘛,身外物,但多点总比少点好,多点的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