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月中旬的长沙已经闷得像个蒸笼,正午的时候更是热浪逼人,项锐辚一下飞机,就直奔预订的酒店,洗澡吃饭,然后躺在床上吹冷气。 虽然壮硕的体格以及过人的精力让他并不惧怕外头的烈日炎炎,但是由于刚结束了一段颇耗体力的旅行,他可没什么兴趣出去烤人肉干。 从旅行包里翻出旅游攻略,翻到“凤凰民宿”那一页,对着满篇密密麻麻的民宿简介和电话号码,项锐辚懒洋洋地掏出手机,随便挑了个名字顺眼的,打电话过去预订房间。 接电话的是个声音很清朗的少年,热情又淳朴,告诉了他最简单的乘车路线,最后还叮嘱:“我姓巫,叫巫琛,你到了虹桥就打电话给我,我去接你哦!” 由于黄金周已经过去,而暑期的学生潮还没到来,房间很好订,临江的客房任他挑。项锐辚挂断电话,想起对方不厌其烦地提醒他一定不要被拉客的私车司机骗到,他就觉得好笑,心想如果这小鬼看到他的尊容就不会这么想了。...
一片红花似火,玲珑剔透的花瓣,不见叶,只见花。花美,同时让人心悸,它让人想到血腥,和死亡。黑水滔滔,天空死寂,水边凄凄的白骨空洞的眼窝望着天空,偶尔有漂过的绿色鬼火一闪而灭。他一步步走着,这是那里?前方已无路,更多的红花仿佛要灼伤他的眼,他身子一歪,竟陷进了花海中。只听一阵喃喃的嘈杂声,似乎有很多人的声音汹涌而来,他们尖声叫着甚么却听不清,只觉得花海中生出一股大力,像陷入沼泽一般,粘稠而有力的将他拉入黑暗的地底,红花尽化作烈焰,烧得他全身疼痛无比······。他大叫着,挣扎着,却无力反抗。只觉身子被人猛烈的摇晃,一人叫道:“惜朝!惜朝!快醒醒!”他勉强睁开眼睛,迷迷蹬蹬只见黄金鳞一脸关切的看着自己,双手半扶半抱着自己的肩,自己一大半身子都靠在对方身上。不由脸上一热,推开黄金鳞坐了起来。他定定神,看向四周,正是夏日午后,天气晴好,水阁中布置精雅。紫檀床榻,绿檀小几...
“小言言,别走那么快,等等我嘛!”林希言头也没回的走出学生会办公室,花宫徵(音同止)一脸衰怨的跟着他身后。该死的花花公子,在学校里面就喜欢沾花惹草,但看自己的样子不知道哪点招惹他啦。林希言有点气愤的抬了抬架在鼻梁上的黑框眼镜,早就听说他是个标准的花花公子,而且是那种只喜欢美少年的那种,而自己这个样子相信绝对不会引起他的兴趣,却不知道他为什么老是喜欢拿自己开心。在林希言冷漠的外表下,其实心中早已暗潮凶涌。以为出了学校门就能够摆脱花宫徵的纠缠,可事与愿违,花宫徵紧紧跟在身一个大步从后面紧紧抓住林希言的手臂。“小言言,干嘛走这么快,害得人家心都一直砰砰直跳的。“花宫徵一副东施捧心的样子,令得林希言差点吐出来。花宫徵对林希言一副恶心的模样视而不见,他最喜欢看的是林希言冷漠外表下的真面反应,那样子非常好玩。而且林希言一向不爱说话,能够让他说两句话不管他是说什么、说些什么都非...
题记——浮生若梦,为欢几何。●(1)、广州9月的日头下,阮明正穿着大红的棉布裙子,光着脚丫坐在行李箱上,在被英绿荷一巴掌掀在背上之前,目光就没离开过栏杆边那翘着手皱着眉盯着人群发怔的高个儿男生。明明是愁眉苦脸烦不胜烦的样子,却生生拧出俩夸张的大酒窝,一对圆眼睛黑得什么似的,没的讨人喜欢。英绿荷气鼓鼓地抱着一大堆新生报名表、登记卡、注册簿,忍不住再猛敲一记那小妮子的脑门:“还不走?!我这累得一头大汗,你倒在这儿看帅哥!”阮明正被她唬得一惊,慌慌张张地辩解一句:“都说鞋带断掉了啦。”眼睛却还偷偷地再往那处瞟了一瞟。英绿荷叉着腰审视了一下,脆生生地扔了一句:“扮酷!”扯起阮明正咯噔咯噔就走。戚少商百无聊赖地伸完懒腰,扭头正瞧见一红一绿两个窈窕的身影掠过眼前,条件反射地吹了个呼哨,半个回眸也没捞着,也就恹恹地回转了身子。...
1的对话框一闪一闪,「喔喔」的音效此起彼落。我将MSN状态设定为忙碌,希望知趣的同学别来打扰。暑假假期即将来临,许多濒临被当的同学四处寻人求笔记,试图挽救悲惨的命运。不是我没义气,只是和我人生的第一次比起来,同学被当都算不了什么。现在,如何在升大二前终结处男这个身份,才是我当前最关心的。你说我太急?也许。但请谅解一个长期与右手为性伴侣的身心健康学子。你说是因为人我长得丑?不,甫进大学时,同学曾有人说我像某某明星,看起来清爽阳光,笑起来一口白牙,也算是女生会欣赏的对象。我之所以一直维持这个可耻的身份,完全是因为地缘性阻隔了我追求极乐春天的向往。同是Gay的话很好辨识,在你略为用暗示的眼神打量同是身为男性时,对方自会呼应你的求爱荷尔蒙。...
01“小言言,别走那么快,等等我嘛!”林希言头也没回的走出学生会办公室,花宫徵(音同止)一脸衰怨的跟着他身后。该死的花花公子,在学校里面就喜欢沾花惹草,但看自己的样子不知道哪点招惹他啦。林希言有点气愤的抬了抬架在鼻梁上的黑框眼镜,早就听说他是个标准的花花公子,而且是那种只喜欢美少年的那种,而自己这个样子相信绝对不会引起他的兴趣,却不知道他为什么老是喜欢拿自己开心。在林希言冷漠的外表下,其实心中早已暗潮凶涌。以为出了学校门就能够摆脱花宫徵的纠缠,可事与愿违,花宫徵紧紧跟在身一个大步从后面紧紧抓住林希言的手臂。“小言言,干嘛走这么快,害得人家心都一直砰砰直跳的。“花宫徵一副东施捧心的样子,令得林希言差点吐出来。花宫徵对林希言一副恶心的模样视而不见,他最喜欢看的是林希言冷漠外表下的真面反应,那样子非常好玩。而且林希言一向不爱说话,能够让他说两句话不管他是说什么、说些什么都...
过后双城寂如夜,风雨来无息。楔子他才三十多岁,便已满头银白,又极爱白衣,冬天的时候,彷佛与雪溶在一起。时间彷佛过了很久,从我看着他拜别我后,步入江湖,用他的一双手一把剑,闯出了名气。那时的他,年少气盛,少不了气焰。我一直都在暗处看着他,他是我一手一脚培养出来的,有错的时候,也当由我来纠正。那时的他,被我教训后,沮丧的跟在我身后,七尺男儿,跟在我身后,脚步发抖,彷似一只惊惶的小狗。我心软,还是把祖师爷留下来的流怜剑给了他,他笑开,又小心翼翼的偷看我的反应。又后来,我上了长白山修练,一别经年,但我从不担心,他是那么坚强,那么勇敢机智,即使没有我,我知道他也不会有事。那也许是我一生最大的错误,我不该如此把他一人放在那腥风血雨,人没心狗没肺的江湖整整六年。...
《少爷的奴才》BY 傀儡偶师1 那一年的春天,我退去蓝黑的短衫,换上灰色长衫,正式成为李府卧涛居、听雨阁、赏风斋三院主事,二少爷身边得宠的红人。毁誉参半,可我并不在乎,不是我不想在乎,实在是没有这个权力。我,不过是李家的家奴,承蒙老夫人看得起,赠名韩霜。 每天早上,四更起来,督促着三院下人打扫清理,焚香暖屋,然后,穿过曲折晦涩的回廊,在卧涛居侍候着少爷起床,跟着少爷办事,承受少爷经常性的脾气,三更才能睡觉......我这样忙碌有多少年了呢?算一算,好像是从三十两白银买断我一生那年开始吧,有十七年了。 我和其他的奴才没什么不同,一样的奴颜婢膝,一样的逆来顺受,一样的担惊受怕。自成为奴才的那天起,我的背就没有直过,脸上也没有真实的喜怒哀乐,嘴里从来不敢吐出个"我"字......不,我还不老,我只有二十一岁。其他人正是春风得意的二十一岁,而我却把自己一辈子的路都算好了。...
1。 这是关于血浓与水的故事。 我的大哥四年前死于一场事故,我的父亲现在俄亥俄洲的监狱,而我住在比弗利山上的母亲打来电话,告诉住在妻子豪宅中的我,我妹妹第三次自杀未遂。 "请你去看一下她。"母亲在电话里说着。我没有问她自己为什么不去。作为国会议员的妻子,当然有许多事情比看望自杀的女儿更加重要的。 "下次她决定自杀时,我希望她能下决心割破颈动脉。"我对着电话说。隔着遮阳伞,我看见妻子向这边看了一眼。她身上的白色大褂在阳光下显得很刺眼。电话里传来母亲的哭泣声。 "你恨我,我知道你们都恨我。"我听见她说。我则很耐心地向着她解释。 "不,亲爱的妈妈,你知道我只是个失败主义者,失败主义者是不会恨别人的最起码不会比恨自己更多。"我是想用这话让她感觉好受些,但她却哭得更加厉害了。...
迷失的爱————凛滢他想,他是迷失方向了。他当然知道自己脚下站着的是什么地方。坚硬嶙峋的悬崖,眼下是万丈深渊,只要再往前走十步,就会立刻摔得粉身碎骨。这里半山腰是军队的驻扎地,易守不易攻的地理位置,多次抵御了敌人的袭击,是他们领地引以为傲的最佳军事场所。可这一切,都在一个从朝廷派遣的大将到来后被彻底改变。多变灵活的战术,运筹帷幄的指挥能力,高强敏捷的身手,只花了不到三个月,便轻易攻陷了别人几年都无法靠近的要点,让他的军队兵败如山倒。兵败如山倒啊……倒的,又何止是军队?身份、地位、家族的声誉和荣耀,城中的繁华热闹、民生富足,还有,那心心相惜、把酒畅饮的友谊,都在他的父亲决定起兵叛变时毁于一旦。抬头看看灰蒙蒙的天空,风刮得很紧,雪片像扯破了的棉絮一样在空中飞舞,没有目的的四处飘落,周围云雾缭绕,高高低低的松枝上,都托着大大的雪团,耳边传来大雪不断降落的沙沙声和树木的...
[懒鱼一条 发表于 2006-4-1 22:01:00]第一回 浪荡子踏雪寻玉梅 苦情儿春闺被愈寒话说巴蜀地方有个叫主父堰的浪荡子,年未弱冠,生得丰神秀骨,恭美姿仪,面皮白净,友人疑其敷粉,曾以之为赌下注。时及盛夏,同啖热汤,大汗出,乃以衣袖自拭,面色皎然如旧。那帮损友有喜有哀,倒是当事者摸不着头脑。主父堰自命风流,无心仕途,爱色如命,常流连于青楼楚馆之地,朝秦暮楚,乃坊间有名的寡情负心人。其乃家中幼子,父母兄姐俱疼爱有加,祖上积蓄甚丰,自然放任不管。与之交好的,多为花魁绝美之人,主父堰放荡久了,竟看得倦了,便寻思着要静养一阵子。这日外面大雪,冷得透骨,他于房中独坐,翻了会儿书,突觉情动,满腔欲火,如烈焰般,那里按捺得住?将手摸进裤内,握住粗硬如铁的男根,那热铁肿胀起来,足有七寸半,乃是主父堰心爱之物,摸了阵,偏生泄不出,胀得痛苦至极。正苦于无处宣泄,忽抬头看兄长的小仆琴童抱着张古琴经...
01“少爷。”王头儿看着我,红黑的面皮上有两三个肿包,络腮胡子稍上汗珠摇摇欲坠。现在虽然立了秋,中午的日头丝毫不比三伏天的弱。秋蝉扯着嗓子叫,地上的热气腾得脚酸。“少爷,小的们奉少爷令在这里埋伏一上午,究竟有什么任务可待,还望少爷明示。”我捏死一只正在脸颊上喝血的蚊子,抹了一把潮汗,阴恻恻一笑。“少爷我今天要劫一个人,就从这条道上过。等车马一出现,你们蒙了脸冲出去,务必活捉。”02我本是天庭的一个自在散仙,虚受封号广虚元君。因为封号拗口,天庭上的仙都喊我宋珧元君。宋珧是我未成仙前的本名。我在凡间为人时,也是个闲散自在的人。那时候少年气盛,招摇过市徒做风流,本来和道字八竿打不到一撇。某一日,太上老君开炉取丹时不甚手滑,落了一颗金丹下界。金丹正好落入集市某面摊的汤锅,面摊老板只当是块天降的鸟屎,拿大勺子将汤锅一搅,连面带汤水盛了一碗。不幸吃面的那个客人,就是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