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蝠回到了丹海灵境,气喘吁吁的,脸色有点儿难看。 这时候,血蝠的呼吸越来越急促,好像愤怒极了的样子,他突然伸出手来,“啪”的扇了自己一嘴巴,破口大骂了起来,“操!你个傻逼!这么好的机会你不跑!你是不是虎?啊?!你留在那里帮那个臭小子有什么用啊!” 正当血蝠伸出手来,想要再抽自己一个嘴巴的时候,一只手突然伸了出来,抓住了血蝠。 血蝠转头一看,顿时脸色煞白,“你...” “嘘。”那黑衣男子不知道什么时候出现在了血蝠的身后,他嘴角挂着邪邪的笑容,看起来十分妖媚。 “你刚才的选择是对的,世间万物,终究会有七情六欲,或许你自己尚未发现,但是实际你的内心,已经被这个死脑筋的小子所征服,不然,你以为我会放你出去吗?呵呵,你好好的引导他吧,他就是我,或者他,我们二人就是他,他就是我们二人,或是全部,或是其一,我走了,你自己好好考虑吧。”...
省亲葫芦山结缘葫芦种从前有座山,名叫葫芦山;山上有座庙,名叫葫芦庙。时候正值仲夏,葫芦山来了位客人,其实也算不得客人,他本就是山下胡家村的人,名叫胡卢。胡卢原是个物理学博士,少时喜登山探险,如今投身科研工作三十余年,渐渐退居二线,便乘回乡省亲之际,有意来这葫芦山上逛一逛。夏日的气候是极热的,胡卢想登山只得起个大早,一路轻装快行,山风迎面吹来,倒也爽快。待到登上山顶,烈日已到三竿,热火似的烤得人周身一片温暖;胡卢出了些汗,觉得有些累了,知道再过片刻便温度高升,气候大炽,炎阳下无法久留。于是进了那葫芦庙避暑,寻思待到日落西山,气温下降之后,乘着夜风再下山不迟。葫芦庙不知始建何年,亦不知因何而建,便是山中老人也只有一个模模糊糊的说法儿,似乎是用来镇压蛇妖蝎怪的,大体倒和国产动画片《葫芦娃》系列有些相近。庙中即无和尚道士常驻,也无泥像神位可供,只有一个石筑的大葫芦供人参...
【作者】古龙【类别】武侠【状态】全本【更新】2011-10-27已更新至7章【本册章节】第1-7章---开始阅读---[1]第一章 风云客栈天上白玉京 五楼十二城 仙人抚我顶 结发授长生 (一)黄昏。石板大街忽然出现了九个怪人,黄麻短衫,多耳麻鞋,左耳上悬着个碗大的金环,满头乱发竟都是赤红色的,火焰般披散在肩上。这九个人有高有矮,有老有少,容貌虽不同,脸上却全都死人般木无表情,走起路来肩不动、膝不弯,也像是僵尸一样。他们慢慢的走过长街,只要是他们经过之处,所有的声音立刻全都停止,连孩子的哭声都被吓得突然停顿。大街尽头,一根三丈高的旗杆上,挑起了四盏斗大的灯笼。朱红的灯笼,漆黑的字!"风云客栈"。九个赤发黄衫的怪人,走到客栈门前,停下脚步,当先一人摘下了耳上金环,一挥手,"夺"地,钉在黑漆大门旁的石墙上。...
接到室友马雷的电话,张毅江的心情很矛盾。最近找工作四处碰壁,这个普通大学的硕士研究生似乎一点优势也没有。他后悔自己读研,他本科的同学早参加工作,现在已经有升职的了。 他甚至后悔上大学,早点开个店做个生意什么的,或许比现在能好点,起码不用愁吃饭的钱,对于他家这样艰苦的条件,学费也是一笔不小的开支。 马雷已经考上了他们县的公务员,他有亲戚在政府里当领导,还给他调了个好岗位。记得在刚考研的时候,他们还对小小县城的工作不屑一顾的,现在只要能有个公务员的饭碗竟然成了羡慕的对象。 真是今非昔比啊,好在马雷仗义和他关系又最好。正好县政府招个文书,要求是硕士、文笔好,他给领导求情,让张毅江过来。工作待遇不错,还有保险,更关键的是先有个着落,可以建立一些人脉,来年再考。...
鸿蒙未判,天地未开,世界乃是一片混沌,不分方位时间,亦无生灵存在。这是一片黑朦朦的空间,没有天,没有地,没有一丝生气。静,一切都是那么的寂静,又是那么的压抑。混沌不计年,也许是一瞬,或许是万年。一声如晴天霹雳般的暴喝,瞬间在空间中传出,顿时整个混沌暴乱气息不停四散。从此,混沌中诞生了第一位生灵,一出生便有无边法力,乃是天生大神通者,他就是将要开天辟地以无上功德证混元大道的盘古天尊。话说盘古出生后,便获便见一高约百万里的结实壮汉,双手挚巨斧,浑身散发着万丈光芒,直到混沌深处。只见,他双目怒睁,紧接着又是一声暴喝,周围的气息更加暴乱。一原本朴实无华的巨斧顿时散发着凛冽的青光。得先天至宝开天神斧和造化玉碟两件神器,是以他欲参透三千混沌大道求证混元道果。便见一高约百万里的结实壮汉,双手挚巨斧,浑身散发着万丈光芒,直到混沌深处。只见,他双目怒睁,紧接着又是一声暴喝,周围的...
他可是白虎,鸿蒙混沌之中最强大的杀戮战神白虎啊! 区区一个不知名的后生晚辈,用一件莫名其妙的宝塔状‘道器’,怎么也不可能让他感到畏惧。甚至他对万魂木都有了一丝轻蔑之意——混沌万魂木好大的名声,结果本命灵宝居然被人一家伙给捣碎了,他以后在魂主一方阵营中的地位,肯定会一落千丈。 金色宝塔带着恢弘明光当头落下,轻轻落在白虎的手上。 白虎只觉身体一阵,他比金刚石还要坚硬无数倍的手臂,居然好似脆弱的玻璃一样裂开。白色澄净的血肉炸开,一截截身体炸裂,金色宝塔势如破竹,就连砸下来的速度都丝毫未减,快若闪电的一击落在了白虎身上,将他的身体砸得稀烂。 白虎的一点真灵被金色宝塔放出的明光一扫,顷刻间就传送进了天罗地网大阵。冥河九曲,绕着白虎真灵一卷,他的所有记忆、所有因果都被洗刷得干干净净,被阴雪歌一把丢去了鸿蒙世界的轮回之中。...
一 天还未亮,七宝刚刚听见邻居家木门嘎吱响了第一声,她便迅速地从床上蹦了起来。 脸都来不及洗,便匆匆去厨房煮好了香喷喷的豆浆,将热烫的米粥倒入小碗,准备出一块雪白的醉腐乳,小心地盛在小碟里,搭配妥当,她还不忘将一片洁净的巾子放在蒸笼顶部,随时取出。 将这一切摆好,七宝松了口气,想起乳娘的吩咐,便迅速冲到井边,哗啦啦洗漱了一遍。终于顺利将早上的工程完成啦!七宝美孜孜地看着餐桌,所谓餐桌,也不过是一张只剩下三条腿,不得不再嫁接了一条勉强放平的小木桌而已,但是放在乳娘的膝盖上高度正好。 一切都在乳娘起床前准备好了。 七宝是天才,七宝捏着小拳头,眼睛笑成了一条缝。 乳娘皱了皱那本来已有不少皱纹的眉心,“七宝,我没告诉你,没有洗漱前不能碰干净的食具么,规矩都忘了?”...
“你没有理由沮丧,为了你是秋日,彷惶。你也没有理由骄矜,为了你是春天,把头仰。秋色不如春光美,春光也不比秋色强。” 任我游躺在病床上,慢慢吟诵着。这是上中学时他最喜欢的一首小诗。 想想当年吟诵这首小诗时,任我游是多么的意气风发、挥斥方遒。可是现在呢?他却是典型的废人一个。 高位截瘫——这个词在以前任我游的脑海中是那么的陌生。而现在,当他真真切切地体会到这一切的时候,却什么都晚了。 环颈椎全脱位压迫神经,除了脑袋和五官还是自己的外,脖子以下的躯体和四肢不但无法动弹,还完全没了知觉。吃喝拉撒睡全要靠别人的伺候,就连自杀都成了梦想。 任我游甚至觉得自己还不如一个植物人。最起码,那些植物人没有意识,不需要去面对亲人眼角的泪痕。而自己呢?除了接受身体病痛的折磨外,还有承受来自内心的煎熬。...
彩虹,地名,位于东方云龙大6。i。是一座不大的城市。这里三面环山,城市被一江分隔成南北两岸。北区相对繁华,是商业贸易的集中地。这里地处中原,地理优越,是历史上不少野心勃勃者的必争之地。这里的得名只因一条著名的峡谷—彩虹峡谷。那里是曾经的古战场,已经不知道是多少年前的事儿了。隋云并不在乎这些,也不想知道这些。他只知道从他记事的那天起,他就已经在这座城市中了。没有亲人,没有朋友,孤身一人。如果说还有什么人是让他惦记的,那就只有孤儿院里的院长桑女士了。一个年过半百的女人,一个抚养他长大但他却并不了解的女人。隋云并不是在孤儿院中长大的。也不知是什么原因,从上小学的那天起,桑女士就把他领回了自己的家。虽说不上是悉心照料,但也是茁壮的成长了起来。在隋云的心里,这个他并不太了解的女人可以算是他唯一的亲人了。他一直称呼她为——桑姨。...
“我们一起出生入死过,对吧?” “额……从某种情况上来说,是的。”回话的人语带迟疑。 “我们曾经把后背交给对方,一起打过架历过险,已经是非常铁的朋友了对吧?” “这么说的话,也不是不可以……”回话的人更纳闷了,这是想干什么呢? “那我们有难,你们应该帮对吧?”终于扯到了重点。 “好吧,你们又惹什么事了?”清笙算是真正看懂这些女孩子了,有求于自己就直说嘛,扯那么多干嘛…… 原来,昨晚,经过一晚上的讨论与思索,可可潇潇二人最终决定找个盟友。但是可相信的人在这三界之庠几乎没有,于是她们把眼光瞄向了这两个在花琴舞她们计划里出现的倒霉蛋。 “天伽,乾琴,花琴舞,他们联合起来了。还有一个内线,玥卓。”简单地叙述了一下此刻的状况,可可觉得他们应该毫不犹豫答应自己的联合条件了。...
作者:蜀客 没用的江小湖 提起江小湖这名字,江湖上几乎是无人不知无人不晓,其响亮度绝不亚于天下最负盛名的天水城主水风轻、刀神姬凉与盗仙金还来,这样出名的人,谁也不会忘记他,当然,他也是这些名人当中最特别的一个。 他的特别之处在于他出名的原因。 原因很简单,他很没用。 江湖上的母亲们在教育孩子不上进时,都会拿他作反面教材,“再不听话,长大了就跟那个江小湖一样”,于是,再调皮的孩子也会收敛几分,因为江小湖是最没用的人,没用透顶,没用得连自己的名字都保不住。 江小湖原本不叫江小湖。 . 二十三年前,江家老太爷喜得长孙,亲自起名为江湖。 江家赫赫有名。 是真的有名,因为江家不仅是江南首屈一指的富商,而且江家每个男人都是江湖上第一流的武林高手,祖传绝技“白日惊风剑”更是名震江湖,非长子不传,是以多年来从未有人敢上门找江家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