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仙李白有诗《侠客行》云:赵客缦胡缨,吴钩霜雪明。银鞍照白马,飒沓如流星。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事了拂衣去,深藏身与名。闲过信陵饮,脱剑膝前横。将炙啖朱亥,持觞劝侯嬴。三杯吐然诺,五岳倒为轻。眼花耳热后,一起素霓生。救赵挥金槌,邯郸先震惊。千秋二壮士,烜赫大梁城。纵死侠骨香,不惭世上英。谁能书阁下,白首太玄经?李白这一首《侠客行》古风,抒发了他对侠客的倾慕,对拯危济难、用世立功生活的向往。前四句从侠客的装束、兵刃、坐骑描写侠客的外貌,第二个四句写侠客高超的武术和淡泊名利的行藏。第三个四句引入信陵君和侯嬴、朱亥的故事来进一步歌颂侠客,同时也委婉地表达了自己的抱负。侠客得以结识明主,明主借助侠客的勇武谋略去成就一番事业,侠客也就功成名就了。最后四句表示,即使侠客的行动没有达到目的,但侠客的骨气依然流芳后世,并不逊色于那些功成名就的英雄,写史的人应该为他们也写上一笔...
第一章、日边新燕栖碧楼更新时间:2008-10-14 11:30:00字数:5544残春将罢,柳开鹅黄,花弄娇紫,世界一片浑然颜色。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蹒跚着走了过来。春意盎然,但他却连一眼都不看。只因他的脸上,却全是饥色。人若是饿了,就算是再好的景色,也不如一碗面好看。可惜的是,这少年已经一个多月没有吃上一碗面了。他能吃的,就是这柳树的芽和田间的各种野菜。但春夏之交,青黄不接,柳芽已老,野菜将茁,这些都不能吃了。所以他就只有挨饿。突然,就听远处有人大叫道:“王大善人放粥了!王大善人放粥了!”叫喊声一罢,就见四方的饥民全都围拢了来,向着镇子上一处高门大宅跑去。那少年也是精神一震,咕噜吞了口水,飞起步子,向那大宅奔去。远看还不觉得,这一奔近,便觉饥民真多!里三层外三层,将整个宅子围得水泄不通。就见有人用力挤出来,手中捧了碗热粥,眉花眼笑地蹲坐在一边喝了起来。那粥极稀极薄,一碗汤水中,不见几粒...
“老天爷还真是眷顾赵某人哩!”赵少弘正心里美滋滋地坐在临江楼顶楼面向大江的一间雅座里,一边品着茶,观察着江边码头上半个多时辰前刚靠岸的三条大船,一边胡思乱想着,“难怪当年师父总是说我天生贵相,当得天佑。.26dd看来此言当真不虚!据说师父他老人家就是单凭这一点才把我从一群老少叫花子中捡了回来,否则岂非玉埋深山了。”就在半个时辰前,也就在这间雅座,他无意间偷听到了隔壁的几个家伙的密谈,得知江边那两条战棹护送的官船就是大梁惠王朱友能的座船。从他们的对话中,他还获悉了惠王正要前去成都,而这几个家伙正在打惠王的主意。这真是送上门来的大礼啊!“那几个蠢货一眼望去便知是歹人。为首的两个家伙还假意走错了雅间,闯入自己这间察看。他们大概是把自己当作读书人了,浑没在意。倒是门外的那位,眼神颇有些古怪。大概到现在这帮家伙还以为神不知鬼不觉呢,却不曾想隔墙有耳。当然,寻常人是不可能隔着板壁...
欢迎来到上古世纪,请选择角色 夜风的脚一踏上这片真实的土地,脑海中便有一段文字闪现,出现了四个种族形态。 夜风明显被惊到了,讶异的挑了挑眉。 没想到位面穿梭居然真的成功了,还真被那群疯狂的科学家给做成了。 也不知道这是幸运还是不幸…… 夜风苦笑一声,揉了揉眉心。 也不庸人自扰,夜风从小就是个孤儿,心性也是极为坚强的。 既来之则安之。 夜风终是正视起了脑海中出现的怪异现象,点开四个种族的技能,聚精会神的选择起来。 他刚刚发现和他一同传送过来的人都不见了,也不知是不是分散传送的。这样的话,必须的早点落定,可没时间浪费,在这种人生地不熟的地方也不知道有没有什么危险。 这么一想,夜风的动作更是迅速,闭上眼迅速浏览过脑海中的一排排资料。...
之前修改了一下,导致断更了几天。 不过之后的更新应该会稳定下来,一般一日两更,中午12点一更,晚上8点一更,爆发另外通知。 ps:不变的爆更,推荐票5000加更,飘红加更……之前欠了2更飘红,后补!【0001】修仙无情 “顾尘,经过宗门决议,从今天开始,你不再是外院的一名弟子。”高高在上的大殿上,传来了一道冰冷无情的声音。 修行无情,顾尘现在算是深刻体会到了。 而灵墟宗——小灵界第一大宗的风范在这一刻也展露无遗。 没有事先的告知,也没有婉转的表达。直接开门见山的一句话,就好似宣判了自己的生死。 “交出宗令,退下吧!” 声音依旧冷冰冰的,站在大殿外的顾尘,内心不由得叹了口气:咎由自取么?算是吧!...
美国内华达州南部林肯郡,距拉斯维加斯市中心130公里处,有一座美丽小镇。平日里的小镇,风光秀丽,安静平和,可是今天,那来来往往、川流不息的人群打破了她的平静。小镇西北方,坐落着一栋面积极大的别墅。别墅前方,密密麻麻的停靠着各类轿车,类型之多,旁人难以想象,宛如一个轿车展览。穿越了别墅的外层空间,沿着人群的脚步,打开不知名金属做成的宽厚大门,便走进了一个巨大的地下空间。这里,就是传说中的51区。往里走,一个个精神饱满、目光警惕的战士,浑身上下挂满了武器,徘徊于地下基地的各个角落,四处巡逻。沿着蜂窝一般密集的巷道,穿过了传来砰砰砰的撞击声的训练场,越过了发出一声声惨叫的监狱区,终于到达了摆满了各类实验装备的最核心的试验区。...
得得得得、得得得得二十来乘骏马飞奔在林荫道上,蹄声如雷,扬起了大片烟尘。马上众骑士个个身着劲装,面相凶狠,不断高声吆喝,惊得两旁树林之中群鸟乱飞。好在此处道路偏僻,并无行人过往,不然叫人看见,定是以为哪一座山寨的强人下山了。行得不久,只听得带头的一个瘦身汉子大声喊道:“天色甚是不妙,怕是要下暴雨。大伙加把劲子,落雨之前赶到前面的南门镇子。”马上众人哄然应是。一时之间马鞭如雨点般落在马臀之上,群马一阵惨嘶,奔得更急了。那瘦身汉子长得尖嘴猴腮,身着褐色短衫,略显得有点猥琐。他背上负着一个长方形黄色布囊,上面残留着点点斑斑的血迹。只见他不断狠抽着座下黑马,口中吆喝着:“驾!驾!”那匹黑马口吐白沫,臀上尽是鞭痕鲜血,不断嘶嘶惨叫。那瘦汉子却是无心理会,自顾寻思:“此次立了奇功,少不得重赏一通,说不定还能混个官来当当,到时候,我陈庚生名成利就,还怕村里的小花不死心跟我。”...
书籍介绍:我十七岁那年,因阎王收错了魂魄导致早死,他为了表达自己深切的歉意将我一拍拍到了南越朝。等我醒过来时,发现自己成了一个穷家女,秉着女主皆能翻云复雨的原则,遇到了风流俊才子,接着我又安心的嫁给了小我二岁的宋家二公子……穿越文里美男泛滥果然不是吹的,只是这些个美男,不是病就是变态……更可恨的是宋家的大公子,那样一个邪魅的人跟我姐姐却有着天大的阴谋……--章节内容开始---穿到古代嫁个小丈夫 第1章:我穿了搜读网 更新时间:2010-8-20 9:12:24 本章字数:814滔滔江水澎湃出绚烂的浪花,我站在奈何桥上铮铮捧着那碗乌溜溜似酒非汤的孟婆茶正准备一饮而下时,忽然一阵狂风大作,“哐当”一声,手里的白瓷碗盏摔到地上,四散的碎片和汤汁混合着散开。...
作者:子夜月隐第一章 杀手追猎狐狸精 北宋年间岭南与中原最便捷的通路为北江,连江与北江交汇处有个古镇叫连江口,街上大小河鲜舫随便算算都有几十家。 阴天小雨,正是温酒食河鲜的好天气,家家食客满座。 近午,江边一家不起眼的河鲜舫,进来一位扎眼的客人,刹那间吸引所有的目光。 首先这是一位女客,宋代盛产正人君子和贞节牌坊,哪有妇家人家独上酒楼的! 第二打扮太伤风化:粉花罗衣露一截背还露一节腰!青楼女也不敢这等装扮。 第三靓得没天良,偏一对勾魂眼竟敢目中无人——无男人,进门就霸了一张靠窗的座头,要了壶烈酒,自斟自饮起来。 此女成功地令自己成为众矢之的,在目光撕扯中,施施然挑战男人的底线。 但,一干酒客谁也没去出头正肃民风,也没谁够胆上前拥美入怀解解渴——大伙没有见过也听说了,这一阵连江口会有如此举止的妖女只有一个,就是江湖中鼎鼎大名的玉狐杜美美,一个极难缠的...
从矿洞中走出,方尘将腰间兽皮袋中的七块低品晶石和一块中品的晶石交给了守在洞口的流萤派低级弟子。惊讶的看了一眼方尘,看了看手中晶石,流萤弟子对方尘笑道:“小子,收获不错吗?要比别人多了一倍,再这么下去,用不了多少时间,你就可以赚够娶媳妇的钱了,哈哈!”这个流莺派弟子的一句话惹起了看守矿洞的其他几个弟子一阵嘲笑。伸手接过了这个嘲笑自己的流萤派弟子递过来的几枚晶石币,一种被用过了,没有任何能量的晶石制作成的货币,在这个星球上通用。看了一眼头顶脚踩飞剑而过的流萤派中级弟子,瞥了瞥嘴,方尘什么也没说的走向了不远处的小集市,在那里,方尘需要补充一下食物等补给,虽然这个小集市也是流萤的产业。走进集市的小餐馆内,方尘要了两个菜和一杯酒,望着天上的星星,方尘露出了思念的神情。...
一、出山(一)大雪埋悲苦,温柔地焰红。牺牲谁可见?百炼有神锋。 命乖遗世界,生死又何妨?病骨聊疏放,梅花那样香! 李寻欢,又见李寻欢!上面是后人怀念那个懒散而潇洒,萧疏却沉着的多情剑客所写下的诗篇。忘不了那绝世的才华,忘不了那如火的情义,忘不了那寒梅风骨,忘不了那惊天动地的一刀!但人世间的辉煌总如天际的流星,黑夜的惊电,又如那小李飞刀,夺目一闪之后,终归于漫漫的沉寂。自从上官金虹死于李寻欢飞刀一战之后,势力蒸蒸日上,正意图掀起腥风血雨,一统江湖的金钱帮即刻间土崩瓦解,而久著威名的小李飞刀在勾栏酒肆间再度沸沸扬扬,在那茫茫江湖、芸芸众生之中,李寻欢的英雄故事被津津乐道,添油加醋,甚而至于被披之说唱,赢得那千口叫好,日甚一日。江湖豪客,匹夫妇孺无不仰首翘盼,希望一睹那神人剑仙般的李大侠的风采,但奇怪的是,舞台上已如火如荼布景开锣,主角却从此鸿飞冥冥,寂没不闻。李...
作者:唐遮言第一章 九月初一 林阳雨 我,林阳雨,关中第二大帮会“西京帮”帮主林初晓的第三个儿子,新一代剑客中的侥侥者;此刻,正坐在东都洛阳最繁华的北市口最好的酒楼“庆丰楼”上。我不是这里的游客,我希望我的余下的生命都在东都度过。 入秋以来,我的命运发生骤变。那始于一次刺杀。我是父亲最宠爱的儿子,也是最像他的一个,人们都认为我比大哥更可能成为下一任“西京帮”的帮主。我在帮中的地位的确已超过大哥,仅次于父亲。在长安没有谁敢惹我,直到这一次刺杀的发生。刺杀失败,刺客无一活口,我只受了轻伤。无需追查,我知道幕后的主使,他就是我的大哥林阳修。他不能容忍份属他的权力落入我的手中。像往常一样,我迅速反击,并大获全胜。当大哥的性命取决于我的一念间时,我始明白我终将失败,因为我无法杀他,无法割舍那份血肉相连的手足之情。于是我陷于困境,要么无休止地防备大哥的暗算,直到一次疏忽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