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外:英雄初见 孔之高注意那个叫方季北的流犯已经很久了。 其实也不会特别久。他好像是新来的,平时也在不同的犯人营,只是这一次去南疆把他分到孔之高这一队,两人才算是有了接触。 其实他们这种流犯,是不应该离开大韦的。但是颍州城守有需要,而南疆那种地方也绝不会容大韦的人混入,因此那位范城守倒也放心。 算上这次,孔之高已经是第四次出入南疆了。那方季北却是第一次。 但...... "小杰,不要走这里。"方季北拉住二十人中唯一一名才十五岁的男孩,道──其实方季北,也不过比他大三四岁的样子,是队伍里倒数第二小的。但方季北身体强壮,听说还会武,这一路上,倒是他在照顾别人。 孔之高并不需要他照顾,这时只是默默观察他,挑了下眉。 ──按说,他是第一次来这里,不该知道这一带地形啊,怎麽一直都避开危险地方呢?是有人告诉过他,还是什麽其它原因?...
第一篇雨敲残荷。秋韵以一种悲剧美的魅力,明亮的刺破不眠者的薄梦。寂院深深。静夜的薄纱里,谁在轻轻啜泣?冰凉的清醒中萦绕不倦找不到归宿的是平平仄仄的叹息。“若水,这么晚了,还没有睡呢?”一个十七八岁的少年温柔地问。他身着华美的长衫,英俊潇洒,仪态不凡。原本坐在廊下台阶上的少年急忙起身,恭敬的施礼:“少爷,若水刚刚只是歇一下,回廊尚未打扫干净,若水还不能休息。”幸好是少爷,若是老爷看到他偷懒,就不仅是挨一顿鞭子的问题了。若水轻咬下唇,身上的伤又在痛了。刚才就是因为提水时牵动了伤处,痛得他险些昏厥,他才不得不停下来休息一会儿。季定凡看着消瘦单薄的若水。他的脸色总是那样苍白,一对清亮如水的黑色眼眸透着淡淡的忧伤,唇色很淡,黑发用一根布条草草地束起,有几缕垂过脸颊,为他绝美的容颜增添了一丝不经修饰的凄美。若水这些年来真是委屈你了。若水是二娘带过来的孩子,二娘在世时父亲就待...
男主角:雀鸣 男主角:聿清 楔子 「相见时难别亦难,东风无力百花残,春蚕到死丝方尽,蜡炬成灰泪使乾,晓镜但愁云鬓改,夜吟应觉月光寒,清儿,既使要花上千年的时间,吾定将找回你…」 如梦如幻的声音悠悠的回盪在这一片迷雾之中,男子低著头的拥著已经气绝的人儿,深情的话语,任是在一旁听著的人也不禁要流泪。 聿清已经不知道多少次梦见这名男子,同样背对他的动作,同样的话语,同样的…令他感到哀伤,他曾经傻到想冲到那男子的身边叫他别伤心了,可是都无用,因为这只是一场梦呀! 温热的泪水不知不觉的流下,聿清紧抓著自己的胸口,因为好痛…好痛…他不想在梦下去了,他不想每次在梦过後都为他的痴而哭泣呀! 「清儿…你听到了吗?是雀的鸣叫声,你一直希望我带你来听的呀!清儿…你听到了吗…」男子说到最後声音有些哽咽,坚壮的背影竟显得如此寂寞与凄凉。...
这里叫“宝淑郡”,是伊东岳临近波南国的城镇,也是个有名的水乡,先皇把这里划分为五王爷的领地。此地拥有全国最大的天然湖泊——斯镜湖,还有全国风光最秀美的山峰——响水峰。这里风光宜人,民风淳朴,是避暑消闲的胜地。每逢夏日,游客就会从四面八方涌过来。而今年游人的数量更是比以往有过之而无不及,从开春到现在,游客来了一批又一批,几乎没有间断过。这是为什么?你随便抓一个路人来问一下,他都一定会回答你:“因为我们英明的皇上。”是的,自从“宓灵皇”登基之后,大力实行外交修好政策,伊东岳与过往敌对的国家都相继签署了和平条约。战事的减少当然大大促进了人民的生产力,国力也相应地稳步提高。宝淑郡位于伊东岳跟波南国的交界地,过往也是战事连连,不过在两年前,“宓灵皇”主动派遣使者到波南国和谈,经过了一番波折之后,两国终于重修旧好。于是旅游资源丰富的宝疏郡在五王爷的管治之下,不肖一年就跃升为...
南宫稚柳将包袱顶在头上,提着灯,深一脚浅一脚地在林间艰难行走,六月山中,雨说下就下,还没等他找个树洞避一避,豆大的雨点已经劈头盖脸砸了下来。他暗叫一声苦,加快了步伐,跌跌撞撞往前冲,山林中的小路蔓草丛生,借着微弱的灯火才能勉强辨识,突如其来的暴雨不仅把南宫稚柳淋成了落汤鸡,也浇透了他手上的灯笼,倾盆大雨中,伸手不见五指。像只没头苍蝇一样在山林中乱撞,南宫稚柳被淋得睁不开眼,慌不择路,一脚踩进树坑中,摔了个嘴啃泥。膝头传来阵阵锐痛,不用看也知道肯定破皮了,他呻吟一声,挣扎着坐起身,却发现自己的右脚被什么东西绊住了,陷在坑洞中拔不出来。大概是藤枝草蔓吧?他也没多想,动了动脚踝,用力一扯。缠着他脚的东西被拉断了,南宫稚柳拖泥带水地爬起来,才松了口气,只听头顶惊雷乍响,四周瞬间亮如白昼,他这才看清脚上缠的不是藤条,而是一道符,已被他拉扯之下,撕得稀烂。...
一股让人垂涎三尺的香味飘入鼻尖,即使不张眼,我也知道是隔壁街的王老三开始卖包子了。眼睛半张开一条缝,街上已熙熙攘攘,有卖油条的,有摆摊头的,还有远处包子出笼时扑出热腾腾的蒸气,深吸一口……多美好的早晨啊……于是,从自己的床——一只破旧的木桶里钻出来,赤着脚,头发蓬乱。揉了揉还睡意朦胧的双眼,舒服得伸了个懒腰,搔了瘙痒,然后开始了自己逍遥又自在的一天。先找个水塘随意抹了把脸,用衣服胡乱擦几下。然后掬起池水送了两口入肚子,蛮甜的,满足的舔了舔嘴唇,该去开工了!“狗儿,今天来晚了!”卖菜的徐大娘扯着大嗓门喊,她是个爽快人。在我没讨到东西,饿肚子时,她会豪气的塞给我两个白馒头,即使她的日子也很艰难。没错,我是个乞丐。承认这个没什么可耻的,能不依赖别人而用自己的方式活下来——我引以为傲。换个角度说……乞丐日出而作,日落...
(戚顾)于千万人中独爱你(完整版+番外) by死神(戚顾)于千万人中独爱你初春。阳光温暖,微风甜美。戚少商的心情亦好到不能再好,见到谁都笑成弥勒佛的模样,特别是在警局走廊看到息红泪后,脸上的两个酒窝更是深到可以接水。"早啊红泪……""警局第一美女"息红泪柔柔对戚少商一笑,轻声回应:"早。"戚少商凑近她耳边说:"下班之后一起吃饭。"息红泪点头,挥手离开。戚少商看着她的背影笑意更重,嘴咧得象被人咬了一大口的包子。"人都走远了!"有人在他耳边大吼一声,戚少商皱起眉头,不用回头看就知道是那个假小子阮明正。"聋了啦!"阮明正横了他一眼:"我是好心,怕你变成望妻石!"说完扭头就走。戚少商追上前,边倒退走边说:"你呀就是欠个男人管教!""大当家你………"阮明正气结。...
从今天开始要跟小叔叔一起住,爸爸妈妈由于工作调动移民到瑞士去了。为什么我不跟着去?很简单,我爱国。小叔叔的具体情况不是很清楚,只知道他今年27岁,似乎是什么设计师。这也是难怪的,以为我们只有家族聚会的时候才见得到面。说起来他的身份有一点点复杂,他跟爸爸不太像,原因是他是爸爸同父异母的弟弟。当然了,我还有其他几个伯父和叔叔也是爸爸的异母兄弟。算起来由爷爷直接传下的孩子——都是儿子!还刚好十兄弟。虽然长相没有兄弟样,不过倒全都是小白脸类型……真是家族的悲哀,男丁都长成这样!连叔公家的都不例外!莫非是因为爷爷跟叔公都是花心大萝卜?!呃……这两者之间似乎没有什么关联……不过,有一点倒是有直接联系的——小叔叔是家族中最有名的花花公子!啊,忘了说他的名字了,他叫滕颜希,我呢,叫滕逸。没错啦,拥有上亿资产的滕氏家族正是我们的本宗。...
记忆之与他,就象摔碎后又被粘起的陶瓷娃娃,只是被静静的放在那里,再也不敢动一个手指头。于是他很忙,即使在偶而的,极少数不忙的时候,他只是单纯的深切的感到自己的善感和悲伤,却从不知道从不深究这是为什么。这样,可能就会忘记他,真的,如果给他足够多的时间,他是可以忘记他的。可是他却出现了, 他听到那个记忆娃娃再次破碎的声音,而且这次是变的粉碎,在纷扬的混乱中,所有的伤心,所有的绝望, 所有的一切爱恨情仇都回来了。涌入他空空荡荡的心中,霎时间,心变的如此拥挤,好象再不找到出路,整个心就会爆裂一样。就象猎人会对猎物有一种特殊的敏感,他很快就发现了在餐厅另一角与几个人正在进餐的他。五年没见他与记忆中的不是那么的相似,至少那时的他不是那么爱笑,即使很开心也不过是浅浅的露齿轻笑。虽然离的比较远,还是可以确定他比以前爱笑了,而且好象比以前更开怀的笑。为什么,离开我,让他比以前快乐。...
1ST邱予泽最初见到苏文的时候,苏文还不是他的助理。只是在走廊里擦身而过的男孩子,很白净,细眉细眼的,温顺善良的长相。但却穿了条破破烂烂的牛仔裤,磨旧磨白了,膝盖的地方还有个大的有些惊人的洞。哪里来的装横的乖宝宝。邱予泽不禁低头笑了笑。随後就被STAFF催,"Sam快点,开工了。"邱予泽最红的时代,已经过去了。其实是有趣的事。以前努力巴结著他去上节目的PD突然都换了嘴脸,连唯唯诺诺的助理也敢对他大呼小喝。人生就像哈哈镜啊。只是站在镜子前面的人,对著这样的人生却笑不出来。那时候对朱婷说,真正的好音乐是不用包装的。那时候真的是年轻啊,被歌迷一捧,被PD一吹,就有些轻飘飘。朱婷点了点头,开口道,娱乐圈有很多个邱予泽,但只有一个Sam。邱予泽不甘过,却并没有後悔。...
作者:六朝烟雨 第一章 风流四少 “陆太医,您这边请。”陆宫山刚挎了药栊缓缓步出门外,却见内府的二管家早立在一旁,见了他便殷勤地往东厢让。 “一早四少就吩咐下来了,今天无论如何都得把您留下来。这几天一总大小的事情都赶上了,四少他实在是忙得没影儿。不过,私底下可没少过问小王爷的病情,这些天面上瞧着虽好些了,但没亲耳听您给说说终究是不放心的……”那管家一路絮絮叨叨地说着,陆宫山只曼声应着,也不去接他的话茬。 那管家倒也不介意,虽西昭举国上下清谈之风甚浓,但眼前这位陆太医的不善言辞,比之于他的医术几乎是同样出名的,然这于他的声名却丝毫无损,可见人在关乎性命的当口风雅也不是不可以权宜的。 陆宫山一路随了他往里走,不多时,迎面碰到了三个衣着颇为不俗的丫头,手里各自捧着三五样精致的物事,做工用料看来都是极讲究的。...
京城一个姓氏清田的商人娶了如花似玉的老婆,不到两年就难产死了,留下三代单传的宝贝儿子,起名信长。“信”是为天下人所信,“长”是快快活活过得长久。 清田老爷最大的愿望就是家裏出个走仕途金光大道的朝廷官员。祖辈经商,富贵有了,於是日夜盼权贵。 小信长抓周时,绕过地上堆积如山的书籍画卷不理,只往那堆被老爷藏在最裏层的刀剑细软爬去,叮铃当啷扯出一条红底碎花的绢布,原来是清田夫人生前最喜爱的下裙。 老爷勃然大怒,怕这不争气的孽畜今后走上纵情声色的不归途,当下打发了家中的丫鬟,换上清一色的毛头小子做男仆。 信长未满三岁,老爷请了满腹经纶的老学究教他识字读书、诵文吟诗,到了七岁,又送去附近有名望的私塾,从此管束是一天比一天紧,就盼著他有朝一日能考取功名,光宗耀祖。谁知这不孝儿性子顽劣,天生的聪慧没用在正途上,整日同一帮狐朋狗友厮混,躲过家仆翻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