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舍得:中国人的文化与生活(选载) 作者:贾平凹生活一种 梦如前世生活,或行善,或凶杀,或作乐,或受苦,记其迹体验心境以察现实,以我观我而我自知,自知乃于嚣烦尘世则自立。 院再小也要栽柳,柳必垂。晓起推窗如见仙人曳裙待立,月升中天,又是仙人临镜梳发;蓬屋常伴仙人,不以门前未留小车辙印而憾。能明灭荧火,能观风行。三月生绒花,数朵过墙头,好静收过路女儿争捉之笑。 吃酒只备小盅,小盅浅醉,能推开人事,生计,狗咬,索账之恼。能行乐,吟东坡“上可以陪玉皇大帝,下可以陪卑田院乞儿”,以残墙补远山,以水盆盛太阳,敲之熟铜声。能嘿嘿笑,笑到无声时已袒胸睡卧柳下,小儿知趣,待半小时后以唾液蘸其双|乳,凉透心臆即醒,自不误了上班。 出游踏无名山水,省却门票,不看人亦不被人看。脚往哪儿,路往哪儿,喜瞧{A1}岩勾心斗角,倾听风前鸟叫声硬。云在山头登上山头云却更远了。遂吸清新空气,意尽...
! 损友 牧羊少年 他真不知道自己走了什么运,相交多年的死党突然对他Come out! 这也就算了,但这个家伙居然还抢了他的床来睡!天啊,他会不会有贞操危险?不过看他暗恋失败又哭得一脸凄惨,贺晓恒还是压抑著害怕跟排斥,好心地安慰这家伙。 唉!虽然自己是可以接受好朋友是个Gay,但他也不该大模大样地来占据自己家吧?偏偏极度悲惨的,自己对这个厚脸皮但有时又很单纯的家伙产生了不该有的感情。 可这家伙!明明是个Gay,却躲得比他这个异性恋还快?! 他好不容易面对现实了,那家伙却不知怕什么地逃得远远去了。 自己的爱情路,真是波折重重。 没想到误交损友的下场,连自己的一生都赔进去了! 前言 大家好,初次见面!啊啊,好感动啊,这是我第一次写这么长的东西,我这个懒人,终于也有一篇七万字的文了!自己先撒一把鲜花。...
楔子两部电子花车陆续开进圣母庙广场,康乐晚会的舞台早已布置好了,舞台四周也早有摊贩在营业。今晚是圣母圣诞千秋的正日,三点开始就有布袋戏团、歌仔戏团进场,锣鼓喧天,好不热闹。入夜后,真正的好戏才开始上常离圣母庙广场最远的角落,五花八门的照明设备,这时已陆续的打开,把整个黑暗的夜空照得比白天还灿烂辉煌。康乐台上,醋哥指示灯光打暗,故意装着很猪哥的声音介绍:"要看幼齿的就在这里,纯种土鸡,包君满意。"经麦克风一放送,果然吸引了一些在场看热闹的观众走过去。一位穿着薄薄的、只有三片舞衣的女子,配合着探戈的音乐,从后台扭着腰舞了出来。女子在舞台上不时旋转,隐隐约约地露出裙子里面镶有亮片的红色底裤,挑逗着舞台下口水快流出来的猪哥们。...
喜欢一个人是什么感觉呢? 有点酸、有点甜,还有……更多的怒火! 胡小蛮抿着粉嫩的唇瓣,艳若桃李的小脸凝着一抹冷怒,雪白的纤指握着狼毫笔,使力的在纸张上留下清秀的字迹。 若不是还有一丝克制,手上的狼毫笔恐怕已被她折断了。 想她胡小蛮身为胡国的公主,自小要风得风,要雨得雨,先不论她尊贵的身分,单凭娇艳的长相就让一群男人拜倒在石榴裙下—— 除了一个人。 想到那个人,玉指更加用力,字迹微微扭曲。 喜欢是什么感觉? 她喜欢那男人整整十年,崇拜他,爱慕他,把他当成自己心中的神,他是她的天,她的地。 她口口声声说要嫁他,可那男人开口闭口,总说只把她当成妹妹看待。 去死吧!谁要当他的妹妹?!她上头就有七个哥哥了,不需要再多他一个,她只缺丈夫而已。...
**Chapter.1.“熙媛啊,你今天傍晚是不是就要去新东家那里了?”惠美边照着镜子打扮边对着我说着话,“听说那家人的要求很奇怪呢,那怎么就被你给符合了呢?”“谁知道啊!”我扁了下嘴巴,“必须是女生,但是不能是漂亮的,眼睛要近视,度数越高越好。白天必须戴眼镜,但是一旦到家之后就必须摘掉!”郁闷呢!真是把缺点来当作要求了,呜呜。这么一来,虽然被雇去当保镖,但是是间接证明我既不漂亮又高度近视!“唉,反正是好事啦!”惠美看到我低落的样子,安慰似的拍着我的背,“我们学校里唯一没有被雇用过的保镖江熙媛终于出山咯!”“你可恶啊!这又不是我能控制的。”说到这我就来气。从小就接受一些武术训练,高中便来了首尔唯一的保镖学校,两年来这学校里就只有我没有被雇用过了,真是!人人都用怪异的眼光看我。可恶啊!!...
**浮世浮城 (出书版手打完结)作者:辛夷坞【编辑推荐】 辛夷坞“后青春时代”最大胆情感力作 青春之后,锦年之前。 他双手奉上,全部的自己,只要她愿意。 可有时,拥抱一个人,比走进一座城更需要勇气。 我们都曾经渴望这样一种感情:有一个天之骄子,他近乎疯狂地对你用尽了所有的算计,只为了最后能够将你紧紧地拥在自己怀中。对爱幻想的女人来说,这是极端的浪漫,但对于把平静生活当成人生终极目标的赵旬旬来说,这种强大的情感侵袭,带来的只有恐惧。只是,人生如此漫长,倘若始终如一滩死水,不起半分波浪,又何尝不是一种遗憾?那么,你敢赌吗?是选择在在沙漠跋涉的途中,最后仍相信前方有尽头;还是逗留海市蜃楼,在喝干最后一滴水前,都安心住在你的城池?...
更多好书欢迎您访问www.ok-.com◆◇◆◇◆◇◆◇◆◇◆◇◆◇◆◇◆◇◆◇◆◇◆◇◆◇◢总裁的不伦情人 (1)唐宛瑜坐在迎娶她的娇车上,踏在车垫的足踝不安地,虽有过重婚纱裙摆压制,仍控制不了显露於外的心绪,戴著白手套的双手略微发抖,紧紧交握绞缠。宋氏的大宅就在眼前,车轮飞快往大门驰抵,而她身边却没有那位熟稔的丈夫相伴。就算稍早在教堂结婚时,也是由一位陌生男人顶替,在红地毯那一端,从她父亲依依不舍的臂弯中将她接了过来。她知道,这是一场交易式的婚礼。因为父亲公司欠下银行一笔庞大债款,发不出员工薪水面临倒闭,所以向企业龙头“宋氏集团”求助。她大学一毕业便赶忙安排她相亲,对象是“宋氏集团”首脑的亲人之一。她仍记得,在相亲桌上,各位婆婆、阿姨争相抿嘴介绍她的对象。宋仁庆坐在她对面,一身西装笔挺,面容略微苍白,是位年纪相当轻的青年才俊。...
新喜剧之王 作者:黯然销魂新喜剧之王(1)第一章 不爽你,我走 “越哥,你过来看看,这个妆该怎么化!” 一个二十余岁的瘦弱青年奔进房间来叫嚷不止,神色间又是恼火又是沮丧。房间里还有两个人,一个是常在新闻杂志上见到的男明星,另一人模样清朗,虽不及明星来得英俊帅气,却有独特的气质。 为眼前这个叫郑群的男明星化妆的青年叫楚越,他正在沉溺于工作中,被冲进来的青年惊醒,顿时皱了皱眉头,放下了手中价值不菲的化妆工具,向郑群飒然一笑:“群哥,看来你只能稍等一下了!” 当下也不去问究竟是发生了什么事,只是与这瘦弱青年一起去了。这瘦弱青年叫龙家豪,是楚越的助手,也算是楚越的半个师弟。 隔壁的化妆间中衣架上挂着多款多式的服装,化妆台上更是有着形形色色的化妆工具,更像是某个舞台后的化妆间。不过,舞台化妆间通常都是多人共用,而这个房间里则作为了女主角的私人化妆间。...
第一章 女人香1疲惫的身体若绸缎般滑。粘稠湿漉的欲望在蛇一般扭曲的床单上弥漫着腥味。房间里的一切在隐隐绰绰中像要浮起来。宁愿深深地叹口气,推开正若只八爪鱼缠绕着自己的女人。女人轻声呢喃,翻过身,又睡着了。没听清她在说什么。女人微微的鼾声与正在墙壁上滴滴嗒嗒响的钟声,奇异地交织在一起,有着说不出来的味道,又似根羽毛,轻轻挠着宁愿的鼻子,有些痒。宁愿弯腰下床。月光从窗外片片飞来,汇成一汪轻轻漾动的水,微颤,水面泛起清光。这个世界只在此时才会有点儿清澈。宁愿从床头摸起包烟,撕开,抽出一支,咬住,扬手把烟盒扔出窗外。烟盒落在屋檐下,生命不能承受之轻,若是石头,应该可以砸坏那些在街道上默哀,面孔黝黑的花花草草。宁愿无声地笑,点燃烟,猛吸上一口,让烟雾在肺里打上个圈,再慢慢地吐出。呼吸,再呼,再吸……胸膛随之鼓起瘪下,这就是生命。有些滑稽。在这一呼一吸中,看不见的鼓槌猛地敲...
诺贝尔文学奖唯一黑人女作家得主作品:宠儿 作者:[美]托妮·莫里森宠儿 序言(1)1983年,我丢掉了工作——或者说辞去了工作。或丢掉,或辞去,其实两者兼有。无论如何,我改做兼职已经有一阵子了,一周去一次出版社,部分工作内容是写信、打电话和开会;其余时间则在家里编稿子。 第二个理由没有第一个那么暧昧。我编辑的图书没有挣到大钱,尽管那时候的“大钱”和今天的大钱不是一个概念。我的作者阵容在我看来十分壮观:才华横溢的作家(托尼·凯德·班巴拉[Toni Cade Bambara]、朱恩·乔丹[June Jordan]、盖尔·琼斯[Gayle Jones]、露西尔·克利夫顿[Lucille Clifton]、亨利·仲马[Henry Dumas]、列昂·福雷斯特[Leon Forrest]);有独到见解、掌握第一手研究资料的学者(威廉·辛顿[William Hinton]的《神幡》[Shen Fan]、伊凡·范塞蒂玛[Ivan Van Sertima]的《他们在哥伦布之前到来》[They Came Before ...
【橘园制作bbs..com欢迎来访】如需jar附件的会员,请至此处定制bbs..com/thread.php?fid=11她爱他,爱到心骨里了!却为了顾全他的一切选择忍痛默默离开五年後再度相遇他的眼里没有一点残爱瞬变为凶猛恶兽以复仇为名义残忍地将她啃噬殆尽他爱她,爱到心骨里了!却就在他付出一切承诺守护她的时刻她竟在结婚仪式上缺席!从此他的心里没有爱五年後再度相遇她居然还装出一副楚楚可怜模样他不会再相信她他,不会放过她!「殘愛無情(限)」一 淡水河边一对对情侣浓情,曲幻蓉和应栩东只是其中一对,灰暗光线下并不引人注目。 「蓉蓉,你愿意嫁给我吗?」应栩东拿出一只铁戒,上面刻着简单花纹,细细的戒环是女生款式。 「我愿意!」曲幻蓉感动得热泪盈眶,她伸出手让他为她套上铁戒。她爱恋地抚摸着它,她感动因为这不仅仅是只90元台币的铁戒,它还代表着他无价的爱……身为豪门第二代的他身价不斐,却为了她甘愿平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