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宫稚柳将包袱顶在头上,提着灯,深一脚浅一脚地在林间艰难行走,六月山中,雨说下就下,还没等他找个树洞避一避,豆大的雨点已经劈头盖脸砸了下来。他暗叫一声苦,加快了步伐,跌跌撞撞往前冲,山林中的小路蔓草丛生,借着微弱的灯火才能勉强辨识,突如其来的暴雨不仅把南宫稚柳淋成了落汤鸡,也浇透了他手上的灯笼,倾盆大雨中,伸手不见五指。像只没头苍蝇一样在山林中乱撞,南宫稚柳被淋得睁不开眼,慌不择路,一脚踩进树坑中,摔了个嘴啃泥。膝头传来阵阵锐痛,不用看也知道肯定破皮了,他呻吟一声,挣扎着坐起身,却发现自己的右脚被什么东西绊住了,陷在坑洞中拔不出来。大概是藤枝草蔓吧?他也没多想,动了动脚踝,用力一扯。缠着他脚的东西被拉断了,南宫稚柳拖泥带水地爬起来,才松了口气,只听头顶惊雷乍响,四周瞬间亮如白昼,他这才看清脚上缠的不是藤条,而是一道符,已被他拉扯之下,撕得稀烂。...
一股让人垂涎三尺的香味飘入鼻尖,即使不张眼,我也知道是隔壁街的王老三开始卖包子了。眼睛半张开一条缝,街上已熙熙攘攘,有卖油条的,有摆摊头的,还有远处包子出笼时扑出热腾腾的蒸气,深吸一口……多美好的早晨啊……于是,从自己的床——一只破旧的木桶里钻出来,赤着脚,头发蓬乱。揉了揉还睡意朦胧的双眼,舒服得伸了个懒腰,搔了瘙痒,然后开始了自己逍遥又自在的一天。先找个水塘随意抹了把脸,用衣服胡乱擦几下。然后掬起池水送了两口入肚子,蛮甜的,满足的舔了舔嘴唇,该去开工了!“狗儿,今天来晚了!”卖菜的徐大娘扯着大嗓门喊,她是个爽快人。在我没讨到东西,饿肚子时,她会豪气的塞给我两个白馒头,即使她的日子也很艰难。没错,我是个乞丐。承认这个没什么可耻的,能不依赖别人而用自己的方式活下来——我引以为傲。换个角度说……乞丐日出而作,日落...
(戚顾)于千万人中独爱你(完整版+番外) by死神(戚顾)于千万人中独爱你初春。阳光温暖,微风甜美。戚少商的心情亦好到不能再好,见到谁都笑成弥勒佛的模样,特别是在警局走廊看到息红泪后,脸上的两个酒窝更是深到可以接水。"早啊红泪……""警局第一美女"息红泪柔柔对戚少商一笑,轻声回应:"早。"戚少商凑近她耳边说:"下班之后一起吃饭。"息红泪点头,挥手离开。戚少商看着她的背影笑意更重,嘴咧得象被人咬了一大口的包子。"人都走远了!"有人在他耳边大吼一声,戚少商皱起眉头,不用回头看就知道是那个假小子阮明正。"聋了啦!"阮明正横了他一眼:"我是好心,怕你变成望妻石!"说完扭头就走。戚少商追上前,边倒退走边说:"你呀就是欠个男人管教!""大当家你………"阮明正气结。...
文/词牌名 整理/秋之屋 一 江南六月,又是一季梅雨。碧湖镇的人家墙隅篱下,已有栀子花悄然绽放,不经意间染得人一身馨香,如影随行。 镇外山路上两人行色匆匆,均不过十六七岁年纪,素衣淡衫,各背粗花土布包袱。正走着,身材高挑的少年渐渐放慢脚步,只顾贪看山间景致。忽然略矮些的少年在前面回过身兴奋地喊道:“师兄!到了!”声音里满满的尽是掩饰不住的喜悦。高挑少年微微一笑,紧走了几步。只见前面山路蜿蜒,一个急转后视野豁然开朗,坡下人烟喧闹,不由得笑道:“大隐隐于朝,中隐隐于市,小隐隐于野。师兄果然选得好个所在。”矮个少年已急不可待地大叫:“什么大饮小饮,师兄你若口渴还不快些着,我都要饿死了。” 迟倦无可奈何地摇头,眼中却不见愠意,只是跟着前面的师弟岳敏行一起向山下市镇走去。...
作者:六朝烟雨 第一章 风流四少 “陆太医,您这边请。”陆宫山刚挎了药栊缓缓步出门外,却见内府的二管家早立在一旁,见了他便殷勤地往东厢让。 “一早四少就吩咐下来了,今天无论如何都得把您留下来。这几天一总大小的事情都赶上了,四少他实在是忙得没影儿。不过,私底下可没少过问小王爷的病情,这些天面上瞧着虽好些了,但没亲耳听您给说说终究是不放心的……”那管家一路絮絮叨叨地说着,陆宫山只曼声应着,也不去接他的话茬。 那管家倒也不介意,虽西昭举国上下清谈之风甚浓,但眼前这位陆太医的不善言辞,比之于他的医术几乎是同样出名的,然这于他的声名却丝毫无损,可见人在关乎性命的当口风雅也不是不可以权宜的。 陆宫山一路随了他往里走,不多时,迎面碰到了三个衣着颇为不俗的丫头,手里各自捧着三五样精致的物事,做工用料看来都是极讲究的。...
京城一个姓氏清田的商人娶了如花似玉的老婆,不到两年就难产死了,留下三代单传的宝贝儿子,起名信长。“信”是为天下人所信,“长”是快快活活过得长久。 清田老爷最大的愿望就是家裏出个走仕途金光大道的朝廷官员。祖辈经商,富贵有了,於是日夜盼权贵。 小信长抓周时,绕过地上堆积如山的书籍画卷不理,只往那堆被老爷藏在最裏层的刀剑细软爬去,叮铃当啷扯出一条红底碎花的绢布,原来是清田夫人生前最喜爱的下裙。 老爷勃然大怒,怕这不争气的孽畜今后走上纵情声色的不归途,当下打发了家中的丫鬟,换上清一色的毛头小子做男仆。 信长未满三岁,老爷请了满腹经纶的老学究教他识字读书、诵文吟诗,到了七岁,又送去附近有名望的私塾,从此管束是一天比一天紧,就盼著他有朝一日能考取功名,光宗耀祖。谁知这不孝儿性子顽劣,天生的聪慧没用在正途上,整日同一帮狐朋狗友厮混,躲过家仆翻墙...
1 流年·砂 by草本精华我没有想过,我会再一次踏进这个家,正如我没有想到,佟闵静会自杀一样。接到苏家的电话时,我正在露丝玛丽的床上。房东太太很凶地在楼下吼叫道:“Joe Tong,your call!”我懒洋洋地躺着,不想动,玛丽吻了我一下,把我推下床。穿上睡袍,我边用手指梳着长发,边往楼下走,木制的楼梯散发着微微腐味,原本光亮的色泽也变得黯淡无比。房东太太虚胖的脸,在晨光中分外醒目,醒目得有点反胃。我拿起听筒,心不在焉地凑近耳边,说:“Hello?”对方沉默了一下,然后,我听到了久违的声音,母亲在那一头说:“闵清,小静死了。”我站在电话旁边,很久都没有回答,因为嘴巴不听使唤,一直在颤抖。大概过了好久,也可能只有几秒钟,我听到我单调机械的声音,非常冷静地说:“怎么死的?”...
珊瑚簪(原题目《怀中猫》,有修改)作 者:月色霜华等 级:纯情:无床戏描写配对类型:强攻弱受内 文:第001章1十六坐在门口晒太阳,正午的阳光照在他的干瘪的肚子上,暖热空荡荡的脏器。他白皙而清秀,乌发上插着一只闪亮的银簪,簪子上镶着几颗细小的红珊瑚组成一朵绽放的梅花,很多人见了他都以为他是个漂亮的女孩子。簪子是母亲为姐姐准备的嫁妆,母亲花了一年的时间织了一匹全城最漂亮的缎子,换来了它。还没等到姐姐长大,这座小小的边城就不安定了,城头上不时更换着旗子,米价也飞涨了起来。姐姐饿死了,她的花簪子换不到半袋米面。某天,母亲牵着他到了三叔家,换走了半袋米面。她告诉他,以后他就要留在三叔家了,然后一边哭一边把姐姐的簪子插在他头上。...
王帐里静的出奇,修长的手指不安分的描绘着地毯的纹理,戾绝垂眸沉思,狼王则显示出不同凡响的耐心,安然闭目养神。不知过了多久,戾绝突然开口:"狼王哈多恩·契尔卡迪利亚......给我狼隐徽章。"张开眼睛,狼王毫不迟疑道:"可以。"狼隐徽章狼族魔器之一。事实上,这枚用于隐匿的徽章,仅仅勉强算的上魔器,若非名字形状都沾了个狼字,恐怕会被完全无视掉。这玩应送人狼王都觉得礼太轻,当下扯掉皮带上的狼形装饰扔给戾绝,感情这位王把狼隐徽章当皮带扣用了。把玩着巴掌大小的狼形徽章,戾绝呵呵笑着站起身,神色自若道:"谢了!我要去趟梵蒂冈,等我活着回来,狼人一族有意奉我为主,我绝不推辞。""什么?!"狼王惊吓得暴吼着跳起,激动得叫嚷:"梵蒂冈...你要去梵蒂冈?你疯了!这是自杀,是给教廷送功绩!三位陛下绝不会允许,我也不会允许!想去就踩着我的尸体离开!!!"...
愤怒,愤怒言季不懂自己对他的眷恋!化不开、搅不散的眷恋,唯有将对方压制在身下,让他再也挣不开掌握时,这种眷恋才能化为实际的感受,深深镌刻在彼此的心上。「……我不让你逃的……我不让你回到那个人的身边……」喃喃地,秦钧说,酒意催生着疯狂,这些话要成为教条、成为规范,让言季记得,永远不得忘记!只能是我的,所有的,他眼神所有的依归,他喜怒哀乐的情绪,就是我的,绝不容他人染指!必需去与他肌肤相亲,要在他身上烙下属于自己的印记,让两个人的气味交融在一起,所有烧灼起来的欲望,只能发泄在他身上,让对方察觉唯有自己、叫秦钧的这个人,才是对他饥渴到无药可救的那个人。不准逃,这两片唇!也不准避开,这不安的躯体──为什么要拒绝?过去不是已经共享过那么多的夜晚,为什么要推辞?再等一下,一定会让你回忆起两人曾经水||||乳交融的时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