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说,千果山之上,妖魔纷现,祸害人类,不少人上山采yao或打猎,都被妖怪挖眼掏心,扒皮喝血,横尸荒野,nong得人人心慌,终日不敢上山,而其中,就以狐狸精一族最为猖獗。”万hua城里,一家叫‘味香饭馆’的酒楼里面,一个儒雅书生侃侃而讲!书生的面前或站或坐,挤满人群,显然都在听他说故事。凡尘大6,妖魔祸1uan,危害人类,虽然有一些除魔卫道的小门小派出来斩妖除魔,保卫世间和平!但是道高一尺魔高一丈,虽然人类总是说邪不胜正,但是真正能和妖魔抗衡的却寥寥无几。凡尘大6,山灵水秀,土地féi沃,风景优美,气候宜人,乃人类上古圣人源的人类家园。白面书生娓娓道来:“大概在一万年前……曾经的凡尘大6人兽hún杂,人兽大战频繁爆,整个大6一片生灵涂炭、哀鸿遍野、血流成河,直至八千年前,凡尘大6出了一个惊才yanyan之辈,姓屠名龙,屠龙前辈杀戮好血,一生屠杀神龙过千,最后平息了兽妖之1uan,还将妖兽bī赶到...
在大陆中部一望无际的赤色平原上,千百年来没有停歇过的狂风,一如既往地在平原上呼啸。在如此强劲的风力下,平原上无数细小的砂粒,变得如锋利的刀锋一般可怕。事实上在这狂风肆虐的平原上,就是最坚硬的岩石,也无法存在太长时间。只需要短短几十年的时间,挟带着细沙的狂风,就能把最巨大的岩石变成细密的砂砾。不过就在这号称死亡禁地的赤色平原中央,却矗立着一座高塔。虽然周围的狂风足以掀掉屋顶,吹垮最坚固的石头房子。但这座高塔却象是丝毫不受影响,还是稳稳地站在狂风中,甚至连一点最微弱的摇摆都不曾出现。很显然,这座高塔绝对不只是普通的建筑物。事实上这里是全大陆魔法师心中的圣地,其重要性就连位于自由自由港的魔法师工会都无法比拟。因为这座高塔的主人,正是大陆上拥有法神称号时间最长、同时也是年纪最长,并且是全大陆公认的第一强者——索恩amp;#8226;罗金斯!...
你用自己的姓氏为这苍莽的大陆命名而你的荣耀,无法名状——戈兰塞这不是诗人戈兰塞最优美的诗句,却注定千古流传。因为这首名为《永恒之王》的诗歌,致敬的对象是云步大陆史上最光辉的名字:云步战。百年来,大陆无数少年为这名字而热血激荡,毅然踏上征途。或许,他们中的绝大部分最终并未能建立不世的功勋,他们的名字亦只是随硝烟飘散,从不曾出现在诗人的吟唱,但他们的青春,就此有了一段足以让自己骄傲的**燃烧的时光。在村口教孩童练剑的某个迟暮老人,他潦倒、糊涂,却或许可以在某次酣醉时为你讲述一段传说,关于某一场著名的战役。他曾经追随云步战的血色长刀勇往直前;他曾经迎着云步战的长刀决死冲锋。他们,都足以自豪。******************************...
“你也知道,那是她的孩子!”太后怒,真是恨不得给这不孝子一巴掌,一个残花败柳究竟是哪儿来的魅力,将她这不争气的儿子迷得七晕八素。那贱人的孩子,跟他狐王,哪能扯上半点关系? “母后莫要动怒。”一旁的狐后赶紧扶住太后,而后十分幽怨的看了狐王一眼,眸中闪着几分光,竟是委屈的泪。 “这么多人看着,母子两为了一个人族公主大动干戈,会被人笑话的。”狐后强压住心中的酸涩,在太后耳旁小声的说。 “哀家倒是要看,今日谁敢多嘴多舌,哀家就拔了他的舌头,废去一身灵力,生不如死!”太后在气头上,哪里管那么多,手一推,差点将狐后推倒在地。 狐王伸手,一把抓住狐后的胳膊,将其稳住,眸光扫了周围一眼,冷声说道,“你们都退下,今日之事,本王不想听到半字闲言碎语。”...
当薄文接到彭涛的死讯之时,所有头发都快竖起来了。∷頂∷点∷小∷说,.. “是的,死的跟蔺老师一样,没有了头。” 来报告的执法队成员战战兢兢,生怕一个不小心,受到教导主任的迁怒。 “岂有此理!”薄文重重地砸着桌子。 到目前为止,事情发展的跟慕雨思说的一样,他两个徒弟全死了! “去,把慕老师给我请过来!”薄文激动地大叫。 “哪个慕老师?” “还能哪个,最年轻的那个!” 慕雨思此时正在收拾行装,她要回家,而且不是一个人回,与她一起走的还有王小明一家。 “恩恩,恩恩!”一个男人的声音从楼下传来,让慕雨思忍不住将头伸出窗外。 “恩恩,早!” 校队的队长,黄金一代中最优秀的成员来绍元,在楼下用力地挥着手,冲慕雨思一笑。...
我现在正忙着设置陷阱,主要还是以预警为主,先用细绳将整个营地里里外外围了好几圈,绳上面挂满了铃铛,这是我为自己旅行而准备的小东西,数量远远不够,后来只能使用木板之类会发出响声的东西代替,一连设置了几圈警戒线,我这才放心下来。 接着我又设下了许多小型捕猎陷阱,而且还在陷阱旁边插满警示用的木板,示意这里有陷阱。 因为营地有不少孩子,没敢设置有杀伤力的陷阱,都是以捕捉为主,像在地上铺一张大网,只要猎物接近,就会被网包起来吊在半空,还有一些简易绳套和一些利用地形设置的小型落穴等等。 这里是猎户村村民狩猎的范围,周围危险的野兽早就被狩猎得一干二净,连最普通的独角兔也难得一见,相信不会有什么危险。 在忙里偷闲的时候,我给自己做了一个面罩。...
1.迎亲《马踏飞雁》 许庆禄著 引 子 公元前117年,西汉名将骠骑将军霍去病去世.入葬那一天,曾伴随他四次征伐匈奴出生入死,立下赫赫战功的骏马,在它墓前哭泣之后,就神不知鬼不觉地消失了。汉武帝刘彻一听说,就派大军寻找.寻找数日,没能发现它的踪迹。 一天夜里,汉武帝做了一个梦,梦见这匹马前身凌空,后蹄踏着飞翔的大雁,它昂首阔胸,就在天上飞。他上天去抓,没能抓住。玉皇大帝就告诉他,这马不是马,是放在人间平祸祈福的神。 梦一醒来,汉武帝就命铸造大师塑了一尊金马.人们俗称,就说是金马驹。先说它是神马,后又称作是马神。刘彻就给它取了个名字,尊称它“飙驹”. 第一章 1、 迎 亲 一天夜里,太爷许本点上一柱香,香火在金马驹面前一缭绕,就刮起了一股风.风一吹,门窗就呼呼啦啦响.门窗一响,爷爷就害怕了.他躺在凤竹怀里,就高一声低一声哀求:你千万不要离开我...
刺目的光带着凛冽从天庭洒下,落在泛着金彩的庭院却略显晦暗,因为那阳光都被金色吞噬,无从比攀。 铺设均匀的纯金打造的广场上,四十八名身着黑色劲装,腰系金束带的少男少女,相隔一米分成十二列,背负双手一动不动,似乎已经站立了很久。 细腻的观察,每名少年身上隐隐泛起殷红的微芒,努力的抵抗着四周金光的侵染,似是在修行。 细看周边环境,十二根雕满奇异图案的一米半直径金柱冲天而立,分三根森列在广场四周,隐有诡异的力量波动,让广场内的金光不至于外散。 广场正北,氤氲青烟袅袅飘扬,遮挡住了一所看起来极其宏伟的城堡。 大门外,两名蓝纱蒙面,金红色华服裹身的青年男女衣袂飘飘,超脱凡俗般淡然的扫视着眼前面色通红竭力忍耐的少年们,面色冷飒,还带有几分不屑。...
“我这是要死了么?” 躺在医院的白色病床上,叶枫在心中暗暗叫苦,身体已经不听使唤了,但意识还算清楚。怎么会这样,自己明明身体很好,就算被疾驰的汽车撞倒也是爬起来一拍屁股啥事儿没有,现在竟然因为饭吃多了而跟植物人似得倒在病床上一动不能动! 在大学迎新自助餐会上,不就是因为一高兴多吃了几只龙虾么,结果脑袋忽然一阵眩晕,紧接着就觉得身子一软,整个人就瘫了下去。虽然身体无法动弹,但意识还算清醒。迷迷糊糊可以看见母亲伏在床边哭泣,父亲在一旁安慰,而医生则在一旁说什么危险期之类的。 运动神经倍儿棒,记忆力超强,iq直赶谢尔顿,轻松考上华夏第一名牌大学,正准备双臂迎接玫瑰色的大学生活,却即将这样莫名其妙的死在了开学第一天的自助餐会上,这说出去都是个笑话!...
“当,当,当”宁静的小村庄突然响起急促的敲锣声。村里的民兵敲打着锣鼓,站在一处倒塌断墙上大喊:“乡亲们,快转移啊。小鬼子就要进咱们村子了”村里顿时鸡飞狗跳。幸好村民们不是第一次面对这样的情况。鬼子进村扫荡的次数多了,大家平时就把粮食藏了起来。只要民兵发现有鬼子进村,大家就可以立刻躲避到山里去。家畜来不及带走,村民们也顾不得那么多了。小鬼子进村烧杀抢夺,谁还敢在家里多呆一会呢?不一会,村里的男女老少都向山里跑去。小鬼子刚到村口,就看见转移到远处山坡上的村民。村民们进了山,再多十倍的小鬼子也把村民们找不出来。小鬼子知道已经追赶不上了,气得鬼子小队长暴跳如雷,“哇哇”大叫。明明知道今天又没什么收获了,可他不想这样空手回去。于是命了鬼子兵和伪军挨家挨户的搜。就算找不到粮食,鸡呀鸭呀也要全部抢走。...
鱼公子石滩村是海边的一个小渔村,村民们多是为逃避战祸而迁来此处。上百年来,往日逃难的流民已在此地生了根,祖祖辈辈的住了下来。生活虽然贫苦,倒也安稳。“水娃子,你爹病好点没?”一身着粗布衣衫,肩处还补着补丁的妇人正坐在自家屋前补网,见一黑瘦的小孩跑过,不禁动问。“阿爹昨夜咳止了些,椿婶儿,谢谢你给我的鱼!”“那没啥儿,你爹病着,不能出海。婶子这儿还有些紫菜,你也那去,给你爹熬些汤喝!”椿婶儿已显风霜的脸上露着慈和的笑容。水娃连声道谢的接过紫菜,飞跑回他的家。水娃是土生土长在石滩村的孩子,他家已三代居住在此。村角那已有些破陋的木板小屋就是他的家。在屋外就听见了不断的咳声。水娃心急,推门而入,江老汉已伏在床上直喘气。水娃忙上前为其抚背顺气。又咳出了血水,江老汉总算缓过气来,抬身见水娃小脸上满是担忧,圆眼中擒着水花,微微笑道:“阿爹没事儿!过两天就可下床捕鱼去了!”水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