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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部分

若我离去,后会无期-第8部分

小说: 若我离去,后会无期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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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抵不记得那个少年的眉眼,依稀只记得初遇时,他眼底有一种如同春风般柔软的神情,嘴角噙着笑。   

  就这样,在春风浓,枝头闹的那一年的春天,一个十七岁的少女,遇见了自己的爱情。   

  于是。   

  课堂上忽然瞥见对方时的微笑,第一次牵手时的慌乱心跳,还有少年单车后那个女孩脸红的表情……任是谁想起都会突然心疼。   

  遗憾的是,年少不经事的彼此。   

  欢笑过,执着过。情生意动后的争执,决绝,以至于后来的决裂!   

  少年不认输的表情,少女不低头的倔强。没人肯为爱情,让一步宽容的路。从此天涯,各奔东西,一句恨恨的话:老死不相往。   

  年长后,有了华服美食,只是不再有一双白球鞋会踩过自己的心尖,不再有一辆单车可以自己心跳不已。   

  那些年少时的情事,多多是不敢惦记,都说自己已经忘记。   

  是啊,有谁有勇气在物是人非的今日,将尘封了几十年的记忆再次开启?   

  只是会在暮春的时分,迎春花谢掉,蝉噪渐起的那一天,那些记忆的光影突然浮现眼底,出卖了自己——   

  那一年,春日寒,少年薄衣衫。   

  从此,只能叹一声。   

  最是少年别离时,若离去,便无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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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节:天长地久,谎言如伤(1)         

  小狮点评:   

  看这个文,有种看电影的感觉,一开始我们跟着作者绕来绕去,以为看见了故事的另一面,以为作为旁观者的我们对什么都了如指掌,可是故事的结尾,作者给了我们狠狠一击。时间最是无情,足以改变所有东西。十年时光,物也非,人也非。   

  天长地久,谎言如伤   

  文/青语   

  明宇问我:“你认识夜久么?”   

  我正低头削苹果,手一颤,果皮立时断了,一半青一半白的苹果托在手上,仿佛皇后拿去赠给白雪公主的毒药,精巧,且充满诱惑。我迟缓地问:“夜来的夜,天长地久的久?”   

  夜来是魏文帝曹丕的宠姬,据说魏文帝千金相聘,她与父母告别,泪凝如血。她去京师一路,数十里点起高烛,久久不熄;车子走过的道路尘土遮蔽了星月,时人称为“尘霄”;又筑赤土为台,台基三十丈,列膏烛于台下,远望如流星坠地。距京师十里,文帝乘雕玉的车辇来迎,远远看见,叹息说:“古人云:朝为行云,暮为行雨。今非云非雨,非朝非暮。”因此而名“夜来”。   

  阿九酷爱这个传说,自我介绍时往往以之自喻,不相干的人听了只道是截取“夜来风雨声”的前两字,但我知道不是,当然不是,阿九不喜欢白描,她一笑一颦都要浓墨重彩,集三千宠爱于一身。   

  明宇笑道:“果然是认识的,连名字的解释都一般无二。”   

  我低头继续削那只苹果,若无其事:“她是我幼时好友,后来搬家,转学,就失了音讯。”简明扼要,无一字赘言。阿九这两个字于我,便如人鱼公主的舞,旁人看只是地上的尘,只我知道,那是尖刀和锥子。   

  明宇说:“不问我为什么提她?”他说这话的时候俯了身稍稍仰面看我,灯光下眼波流转。我忽然想起张爱玲笔下的乔其,带着孩子气的小动作,葛薇龙棋差一着,于是万劫不复。   

  万劫不复。我默念这四个字,忽然心里一动,问:“她现在做平面模特吗?”明宇是摄影师,在圈子里小有名气。我们最初的相识也是因为工作,我前去采访,用文字诠释他的作品,轰动一时。   

  他说不错,夜久长了一张颓败的脸,不委屈这名字。   

  我明白他的意思,颓败也是一种风情。一朵绝艳的花,无论绽放还是颓败,甚至凋零,都是美的。我于是说:“她的气质,配古希腊的壁画,不知道好不好。”   

  波涛汹涌的爱琴海,有前仆后继的航海勇士,也有海伦般倾城绝艳的女子。悠长的时光对比青春的鲜妍,在视觉上,应该是种强烈的冲击。   

  明宇眼睛一亮:“阿环,明天到蔷薇影暗来一趟可好。”蔷薇影暗是明宇的工作室。   

  我点头说好,明早九点半,我准时。   

  第二日晨起,天气并不如何好,半透明的悒郁如江南。   

  我在衣柜里拣了半天,最后选的是素净的粉白连衣裙,上面大朵姜汁色花,单调,明净。从梳妆台里摸出唇彩,镜中的女子一脸的不知所措,眉毛和眼睛黑得有点凶,我将唇彩按在唇上,殷红,那是血的颜色。   

  抵达蔷薇影暗的时候是9:25,工作室里灯光明亮,明宇坐在电脑前。没有其他人。我问明宇:“夜久还没到么?”明宇正要说话,门口传来脚步,是阿九。   

  她穿黑色旗袍,古香缎,琵琶扣,高立领,盘髻,露一段洁白的颈,有如玉的光芒。美得端庄,端庄中又带妩媚,高贵如仕女图中走出的女子,可是活色生香又远胜之。我站在明宇身侧远远看一眼,忽然就觉得眉眼灰败,满面尘埃,活脱脱是个俗物了。   

  她急走几步到我面前,说:“阿环你终于肯见我。”   

  我笑,说我自然是想见你的,阿九,我们多久没见过了,九年,还是十年?   

  开始的时候语调还是极平静的,说到“十年”这两个字,到底没忍住鼻音。她走上来与我拥抱——曾经那样亲密的两个人,竟然会隔这这么悠远的时光么?我把头靠在她肩上,看到她身后的男子嘴角微微含笑。    

  阿九介绍说他叫段然,她的朋友。我自然知道阿九的意思,笑道:“好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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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节:天长地久,谎言如伤(2)         

  段然接口就问:“有什么好?”   

  阿九微笑:“想难倒阿环?门都没有!”   

  我缓声回答:“有种义无返顾的气势,段然,断然。”余光里瞥见他面上赞许的神气。   

  明宇在身后急得跳脚:“夜久你有点专业精神好不好,眼睛红成这样,怎么定妆?”   

  我用小指缠绕她肩上蜷曲的发丝说:“这样子……像我们念书的时候,走在树下面,一抬头,满目都是阳光。”只两句话,牵动多年来的心事,不是不惆怅的。   

  阿九的脸色微微一变,我别过脸装做没看见。   

  明宇采用我的建议带阿九前去希腊,临行问我是否同去,我笑着摇头说:“一把老骨头,折腾不起。”   

  我送他到飞机场,看见他们并肩过安检线,忽然生出无穷的不舍。我匆匆跑到最近的建筑顶层,看见飞机跑过着滑行道,然后升高,升高,到茫茫的云海里,再也看不到。我恍惚地看着头上染着金边的云,天蓝得叫人眼睛发盲,我忽然生出大势已去的感觉。   

  ——阿九那么美。   

  明宇的职业决定了她身边总围绕着各式各样的美女,或妩媚或天真。   

  他最初说爱我的时候我就问他:你对多少人说过这个字。   

  他说:喜欢是可以对很多人说的词,爱不是。他这么说的时候眼睛干净地像什么都没有经历过的少年,清澈如泉水,热烈如阳光。   

  我于是问:为什么是我。   

  他说:和你在一起,简单,而且欢愉。   

  我把手放在他的手心。我不知道是不是该相信他的话,信或者不信,其实没有意义——是我先爱上他。爱这回事,对先走一步的那个人,总是一场劫。   

  可是阿九……阿九那么美。   

  我看着碧蓝的天空,直到眼睛发涩,我低头揉眼睛,然后看到地面上大块的阴影,回头看见段然。我有些尴尬:“啊,你怎么也在这里?”他轻巧地笑:“你怎么在这里,我就怎么在这里。”我勉强道:“这样啊……”我转身要走,他跟在我后面说:“不如去楼下茶室坐坐——晒了这半天的太阳。”我想说不,可是口渴得很,便应了。   

  茶室设计得很别致,原木色壁,白木桌椅,贝壳串成风铃挂在窗口,微风到处嘤咛清响,灵秀悦耳。段然点了两杯印度大吉岭,问我要不要加牛奶,我说随便。   

  段然说常常听阿九说起你,她一直很想你。   

  我说我没什么特别的,她念旧而已。   

  一般衣锦还乡的人会特别念旧,我刻薄地想。我在重逢以后知道阿九是知名模特——全世界都知道,只我最后得知。   

  段然说念旧的不只是阿九。   

  侍者送茶上来,我低头去,茶面上隐隐约约浮着一张脸,似喜似嗔,或者是疲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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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0节:天长地久,谎言如伤(3)         

  我开始闭门写稿,写一些遥远的故事,在停笔的时候想起爱琴海沉灰色的水。那是一个古老的国度,青铜色的壁画上赤裸着上身的奴隶手执古代的兵器,眉宇间刚强和坚毅的表情。   

  我接到宝音的电话。宝音是南国都市报的记者,她央我代她出席一个记者招待会,我刚好笔下生涩,便答应了——便是先知也不能改变自己的命运,何况我等芸芸众生?我在很久以后想起那个下午,安静和悠长的时光静默,电话突兀地响起,命运按既定的轨迹运行,无数可能和也许,在最后的尘埃落定中粉碎。   

  我在招待会场看到一个背影,似是在哪见过,那人觉察,转身来,原来是段然。他看见我,点头微笑算是招呼,不久就有工作人员过来带我去前排的位置,说是段总亲自交代——我这才知道段然身份不简单,其实我早该想到,以阿九的眼高于顶,人又生得美,一般凡夫俗子怎入她法眼。   

  那一日天气十分炎热,会场人多,虽然空调开得很冷,可是仍压不住满场的焦躁和不安。那是华奕集团为拍卖得到南山的一块地开记者招待会,声称要进军房地产开发有欧洲气质的别墅群,与国际接轨云云。   

  华奕本身以药业经营为主,财大气粗,记者自然许多问题,有尖刻的,专业的,也有十分外行的。我虽然事先做足功课,可是于这些领域到底所知不多,所以更多地埋头记录,偶然抬头,段然的目光扫过来,似是问我有什么想问的。   

  我知道他是卖阿九的面子,自然是感激,原本没有准备更多的问题,可是被他看得多了,不免有些不好意思,就举手站起来——   

  西北角忽然骚动起来,人潮纷纷涌了过来,惊惶失措,仿佛有人在急切地发号施令,我先前因为隔得远听不清楚,后来人乱了,就更听不到了,什么声音都有,会场乱作一团,闪光灯此起彼伏。   

  我随着人群后退,人挤得太凶,我很快就由后端变成前端。   

  闹事的是一个年轻的男子,衣饰凌乱面孔扭曲,保安向他围了过来,他明显有些恐惧,神志更加激动了,他突然冲上前来,我退之不及,只觉颈上一凉,低头看去,刀的锋刃反射到眼中,我看见自己变形的脸,冷冷,冷冷。   

  人群将我围在当中,保安向他喊话,大概是缴械不杀一类,如晚八点肥皂剧,平日里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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