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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部分

再见了,诺顿-第4部分

小说: 再见了,诺顿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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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位于法国区内小巧、老旧的雅致旅馆;而在我们出发前的一个礼拜左右,我又另立了一项年度惯例,就是我和旅馆经理之间的冗长电话交谈——努力想说服她允许一只猫和其他宾客一起入住。在未来几年里,偶尔在电话那头的旅馆职员会说:“哦,当然可以,我们喜欢猫,没问题。”不过大多数得到的回答是:“绝对不行。我们这里不准携带宠物,那是不可能的。”然后我便会向他们保证,我愿意支付任何可能的损害或清洁费用(虽然这两种情况都从未发生过。诺顿不但整洁,而且还很尊重他人的物品)。我也提议要替这位附带的客人支付额外费用(虽然诺顿并不需要自己专属的房间、床、毛巾或食物。它最多只需要两个可以放在浴室里的小碗,一个装水、另一个装猫食)。假使以上的方法都不奏效,那么我就会使出我的终极绝招:告诉对方诺顿的名字。如此一来,百分之九十九的状况都可以摆平,而电话那头会传来:“喔,诺顿啊——诺顿的话就另当别论了。”
  在新奥尔良的首度春季旅行中,旅馆方面勉强答应让我的猫随行,不过依然很清楚地表明不赞同的意思。可是只和它相处了一个周末,他们的语气就全然不同了;这变化如此显著,甚至在几年后,当珍妮丝和我打算再次回到新奥尔良,拨电话到同一家旅馆订房时,旅馆经理竟恳求我带诺顿一起去。“我们直到现在都还提到它,”她说,“如果它肯光临敝店,我们会感到非常荣幸的。”
  每个和我们一起去新奥尔良的人,对诺顿都有相同的看法。那个周末好玩得不得了。更棒的一点是,无论走到哪里,几乎都有我那发出呼噜声的伙伴随行。就因为我们全都很高兴可以像猪一样地猛吃(尤其是在艾默若餐馆里,那时候我还在想,诺顿可能会在吃着鲑鱼吉士蛋糕时因兴奋过度而昏倒)、去拜访南北战争前的庄园、啜饮菊苣口味的咖啡,并参观巫毒博物馆……因此决定在来年春天再来体验一次。这次去的是南卡罗来纳州的查尔斯顿。
  启程之前,我和我们想住的那家小旅馆员工,又进行了另一段长谈。这个人比上次那个还要难缠。最后他让步了,不过当我们出现时,旅馆的人看起来还是非常担心,同时也不太高兴。在我们办理入住手续时,他们还特地告诫我们一番,说诺顿一定要确实待在它的房间里,不可以出来。这个嘛——我只能说我们全都很喜欢查尔斯顿——我们参加了花园和房屋的浏览行程、吃得很好、享受走在世界上真正迷人的城市之一的街道上……不过,真正的重头戏显然仍是发生在旅馆里的好事。当我们第一次在旅馆吃早餐时,诺顿偷偷溜下楼,想和我们一起用餐。经理进来想把它赶出去,一看到它正安静地坐在自己的椅子上,也就摸了摸它,随后并认定它非常适合当早餐的座上嘉宾。当晚,在我们外出吃晚餐之前,所有的旅行者——包括那只猫——都齐聚在旅馆大厅里喝饮料。到了该出发去餐厅的时候,我准备将诺顿带回楼上的房间(它很累了,而且那家餐厅不喜欢享受让猫在室内用餐的乐趣)。就在我踏上第一阶楼梯之前,柜台的人阻止了我,支支吾吾了好一阵子才开口说,假如我想把猫留在楼下,他会很乐意帮我照顾它一会儿。那个“一会儿”后来变成了整个晚上。当我们吃完晚餐回来,只看到诺顿坐在柜台上,不但被柜台的人轻抚着,还外加其他几个旅馆员工和房客。柜台的人解释说,因为诺顿真的很乖,要是真把它关在楼上就太不近人情了,于是旅馆职员便同意它留下来,直到我们回来为止。我们在那里的第三天和最后一天,诺顿根本没和我们一起观光。它整天都待在柜台,迎接新到的客人并陪伴旅馆职员们。我猜想在我们打包北上回家时,不舍落泪的人应该很多吧!

4。更多的旅行(2)
后来几年,我们这群人里出现了几个新成员,也有几个旧成员离开——有的人退出,有的人因结婚而脱离,有的人纯粹是生活中的仪式已经多得没有剩余的空闲——这同样一群人的足迹遍及旧金山以及那帕酒乡、宾夕法尼亚州的布兰迪万河区、马里兰州东岸、萨瓦纳、乔治亚州和西礁岛。诺顿几乎都和我们在一起,不仅为旅程增添更多乐趣,也将这份愉悦和一路上所认识的人分享,并让更多人认识它。
  其中一个对人和猫来说,都算是最棒的周末之一,就发生在宾夕法尼亚州,布兰迪万河区一个叫做甜水农庄的美妙宾馆里。
  珍妮丝和我决定开车过去,因为那家民宿距离纽约只要一个半小时左右的车程。同车的一共有五个:我、珍妮丝、我妈和贝儿阿姨(她们俩都为了我的生日而去了新奥尔良,并从此变成这类旅行中特别受欢迎的常客),还有诺顿。
  贝儿当时八十岁,是个有趣又特别的人:聪明、风趣、言词犀利、极度慷慨、非常非常强悍,而且坦率得吓死人(有一次我们在谈论我妈的一个熟人,我想尽量说得委婉些,所以就说她人还不错。贝儿回答:“是啊,假如你觉得愚蠢、懒惰和丑陋都还不错的话。”我瞪着她,有点吓呆了,虽然她形容得一点儿也没错。然后她接着说:“我都这么老了,没必要再拐弯抹角了。”)她烟抽得很凶,而她那深沉、沙哑的老烟枪嗓音,听起来就像喉咙里塞满了小石子似的。因为她从来记不得任何人的名字,于是索性用一声粗哑的“你好!亲爱的”跟每个人打招呼。我想我把她形容得有点像是戴了假发的喜剧演员威廉?德马尔斯特;现在再仔细想想,其实这形容也不会和现实差太远。第一年在新奥尔良,我们在艾默若餐馆用周六晚餐时,大家轮流在一条餐巾上签名并写些巧妙的生日祝词。贝儿写道:“很高兴到此一游。以我这把年纪来说,到哪儿都很高兴。”这句话马上变成了那次和所有这类旅行的口号;我们甚至还为来年的旅行准备了由贝儿的照片和这句话合印成的小徽章。
  新奥尔良的周末结束后,我妈回到洛杉矶的家;住在纽约的贝儿和她一起回去,继续她的假期。我在她们回家后两或三天打电话回去报告说,我那些朋友们全都觉得——大部分的人都是在南方才认识贝儿的——能和她们俩一起旅行真是太棒了。他们最讶异的是,贝儿竟然能和我们一样晚睡、走很长的路、做同样的活动,尤其令人印象深刻的是:我们喝多少她都照喝不误(贝儿每日的生活重心,就是她的下午一杯——正确地说,应该是几杯——苏格兰威士忌。我们没有一个人喝得过她,而整个周末就是这么喝过去的;新奥尔良流行一种叫“暴风雨”的酒:混合了果汁、兰姆酒和天知道还有什么东西的危险饮料。贝儿在某间酒吧里决定要试试这个东西,不过她问吧台酒保能不能帮她调杯“苏格兰威士忌暴风雨”。吧台酒保显然不太确定这么做好不好,但还是照她的吩咐调了一杯。后来贝儿宣称这种混合液好喝极了——而且喝了两杯)。我妈向她的姐姐转述了来自东岸的赞美,我可以听到贝儿在远处,对这恭维与其说是欣喜,倒不如说是愤愤不平地说:“有啥大不了的?他们以为我有多老?九十吗?!”。 最好的txt下载网

4。更多的旅行(3)
贝儿是我妈在娘家最亲近的家人;虽然她当时已经快七十岁了,贝儿还是把她当作需要保护的小妹妹;事实上,贝儿是那个家庭的保护者,也是那层将他们粘在一起的黏胶。这得从她的出生背景谈起。她是经济大萧条时期出生的孩子,六个小孩当中的老四,也是那个总是运气不佳的人。她有个哥哥,因为他是男孩,所以受到不错的待遇;两个姐姐,一个长得美若天仙,所以就算杀了人也没关系;另一个很聪明,所以有许多好事发生在她身上。然后就是贝儿了:因为经济大萧条的冲击,她成了家中唯一一个没上过大学、被迫提早就业,且必须不断工作的人。等到我妈和她的小弟出生时,这中间已经隔了好几年,而这个国家的艰苦时期也已结束、生活回复正常,所以家中这两个“小的”,也得以逃过大部分贝儿所必须承担的那些磨难。于是在时机、时代,以及贝儿这一生中所做的某些抉择的影响下,到了八十岁时,她不仅强悍、独立、极端地愤世嫉俗,还几乎什么都不怕。
  我说“几乎”是因为,她只对一样东西怕得要命。
  你猜对了……
  就是猫。
  这也就是说,当她得知在前往甜水农庄的车程中,不只会有个猫砂盆摆在她的脚旁,还有一只近在咫尺的猫——这简直吓坏她了。她之前曾和诺顿相处过,但总是保持着相当的距离。从来没有像这次这样接近。
  一开始是贝儿和我妈坐在后座,我开车,珍妮丝坐在前方的乘客座上,诺顿则坐在她的腿上。正常情况下,诺顿会很高兴可以坐在前座(这通常是被禁止的,因为珍妮丝规定——她觉得这样太危险了。至于我的话,当然是想愈靠近它愈好。诺顿知道这一点,所以若是车上只有我们三个,它会等到珍妮丝睡着了,再偷溜到前座、坐到我的腿上,或是它更喜欢的座位:我的肩膀)。然而在这趟旅程中,诺顿从车内的某处感应到了些许敌意。这个挑战实在让它无法抗拒,所以它一直想挪到后座去,以便坐在挡风玻璃内侧的置物板上,并试着把贝儿从敌人变成朋友。前半个小时,诺顿把大部分的时间花在耐心等待珍妮丝放松抱着它的手、然后快速溜到后座;接着是贝儿惊慌失措、我妈捉住它,然后它被送回前座,而珍妮丝则努力想说服它乖乖待着。
  后半个小时,诺顿安卧在后座的置物板上。贝儿看到它想接近她的决心是如此坚定,于是同意让它坐在附近——只要不必碰到它就好。我妈则密切地注意着猫:它可以靠近没错,但不能太近。
  一个小时的车程过去,我们停在巴克斯郡的黑鲈客栈吃午餐;这是东岸最棒的地方之一,它的历史可回溯到1700年左右。除了那个现代化的餐厅——想象一下超大型的窗子,再加上超大型的错误设计——之外,这里仍保有美国独立战争时期客栈的特色。它就建在水道旁,冬季时会有裹着围巾的小孩从这里溜冰到另一个城镇去,好像会在无意中遇到《主教之妻》②里的洛丽泰?扬、吉米?葛里森,和由卡莱?葛伦所饰演的天使杜德利。我们五个进去吃饭。当贝儿说诺顿可以坐到她旁边的椅子上时,我发现情况可能有好转的趋势;她尴尬地咳了一声——不大情愿被看出有丝毫让步的迹象——并喃喃地说,既然它这么乖,坐哪儿都无所谓。

4。更多的旅行(4)
午餐算是平安无事地过去了——除了事实上我们都看到的:贝儿在吃完午餐之前,曾偷偷递了一小块鸡胸肉给诺顿。
  最后半小时的车程里,诺顿占据了三分之一的后座,舒服地蜷伏在贝儿身旁。我妈一定觉得座位变挤了点,但我想她知道就算抱怨也没用吧。
  我们在甜水农场,也就是宾夕法尼亚州的格伦米尔斯镇上的那个周末,过得真是精彩万分;那儿由一对名唤瑞克与葛丽丝的夫妇共同经营,他们买下这一大片农场,里面包括一个迷死人的1934年农舍,以及被他们改建成额外房间或套房的、各式各样的附属建筑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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