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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部分

孤独的狂欢-数字时代的交往-第14部分

小说: 孤独的狂欢-数字时代的交往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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脑。他们当中最杰出的代表是被称为“天才神童”的史蒂夫?乔布斯。他是一个地地道道的嘻皮士,“犯规”是他的生活方式。他在里德学院因为不守校规而被开除后,与另一个不仅气味相投而且名字也相同的年轻人(史蒂夫?沃茨涅克)联手胡作非为。他在21岁的时候,创办了如今是世界上最著名的电脑企业之一的苹果公司。

    苹果公司的图形标志就颇有嘻皮士色彩——一个被咬掉一口的苹果。据乔布斯本人解释,他这所以选定这个标志,是因为只有被咬掉一口的苹果才表示苹果公司是一家电脑公司而不是别的什么公司——“咬”的英文是bite,与“字节”(byte,即字符串,8个比特构成一个字符串)谐音近形。这个细节透露出PC文化的顽童气质。

    乔布斯的反社会、反常规的性格导致了苹果公司的产生,也正是他的这种性格使他在1985年被迫离开他自己创办的苹果公司。颇有意思的是,1997年年初他又重返苹果公司,最近他又重新成为苹果公司的总裁。第三代电脑黑客出现于80年代,他们的贡献在于使个人电脑的力量更强大,使信息从玩偶之家“出走”后找到独立的空间——为个人电脑设计了许许多多应用、教育和娱乐软件,使个人电脑大规模地进入社会的各个领域。

    在他们当中,米奇?卡帕尔最为典型。他设计出 Lotus1-2-3 软件,确保了IBM仿苹果的个人电脑的成功。(PC本来是一种技术品牌,专指IBM

    PC,在IBM

    PC广泛行销之前,供个人使用的电脑被称为“微型计算机”,汉语简称为“微机”。)

    80年代中期至今的电脑黑客是第四代黑客。他们对于PC产业和PC文化的最大贡献是使PC成为网络化的PC。勃兰德说:“他们仍然受惠于黑客伦理。这成千上万的网络高手已经创造出无数的电脑告示牌(BBS)以及被称为 Usenet 的非等级性连接系统。同时他们已经把美国国防部创办的ARPA网转化成环全球性的数字流行风潮(digitalepidemic),即众所周知的Internet。今天的Internet的使用者在数量上有几千万,其平均年龄大约是30岁。如同个人电脑塑造了80年代,网络将塑造90年代。”纵观这四代黑客,我们很容易发现,他们之间的最大的相同之处是年龄。他们几乎全是青少年,平均年龄在30岁以下,在20岁左右(上大学的年龄)的年龄上人数最为密集,年龄的下限大概是15岁。单就此而论,把他们称为“技术牛仔”是相当准确的。他们像当年美国西部的牛仔一样在电脑领域里闯荡,战斗。冒险、战斗是西部牛仔的主要的生活内容,但“牛仔”并不同于以战作战为职业的“士兵”。他们之间最根本的差异是他们遵循的伦理准则的差异。

    士兵所遵循的最高准则是服从,他需要别人来告诉他怎样行动,他的生活都是由别人安排好的——有军需官来为他提供给养,有司令官来为他下达命令。总之,他遵循的是“依靠他人”的伦理。而牛仔既是自己的“司令官”和“军需官”,又是自己的“士兵”,他的伦理是彻底的“自我依靠”伦理。这两种不同的伦理决定了牛仔是自己的主人,而士兵是别人手中的工具,他作为一个完整的人的力量无法发挥出来,他只是服兵役而已。

    在《自我依靠》中,爱默生这样说道:“我们以为战争的艺术得以进步靠的是科学的发展,然而拿破伦征服欧洲时靠的是军队的风餐露宿,这里只有对地地道道的勇敢的依赖和对任何外来借助的摒弃。拉?卡塞这样写道:拿破伦坚持认为,‘如果不废除我们的武器、军械库、军需官和军需车,直到我们的军队学着罗马军队的样子,让士兵们自己去寻找谷物,再用手磨谷物磨成粉,为自己烤出面包来’,我们就不能建立一个骁勇善战的军队。”

    当牛仔闯入一个地界的时候,他没有同伴,没有向导,没有地图,也没有通讯工具,在杀机四伏的地界上,只能靠自己的判断力和对于险情的敏感和反应能力。他是一个孤立无助的探险者,恰似我们科学幻想小说中常常见到的只身在“地心”,在“海底”,在“月球”上从事科学控险的勇士。勃兰德在谈到黑客和嘻皮士的关系时,谈到了科幻小说,并且认为“我们的自我依靠伦理(ethics of self-reliance)部分地来自科幻小说。”他说:我们读罗伯特?海因雷的史诗《陌生土地上的陌生人》和他的自由主义的长篇小说《月球是一个粗野的情妇》。嘻皮士和怪客作为同一类人出现在海因雷的小说中,他们显示出对于中心化权威的极端蔑视。就当今的情况来看,电脑科学家和技术专家几乎普遍是科幻小说迷。自从50年代以来,出于我们不能理解的原因,科幻小说从整体面貌上来看几乎普遍是自由主义的。由于勃兰德未能对嘻皮士、黑客的文化气质作深入的考察,他简单地把科幻小说看作是嘻皮士和电脑黑客的价值源头之一:这就好比因为一个人另一个人长相相似就断定他们是父子关系,而实际上他们是兄弟关系。无论是科幻小说中的主人公还是麦尔维尔(《白鲸》的作者)、杰克?伦敦、海明威等人小说中的主人公,他们与嘻皮士和黑客有着共同的文化血缘,他们都是美国精神的体现者,至于他们是捕鲸人、拳击手、还是电脑黑客,只是他们所处的历史时期不同,他们所从事的职业不同。他们在本质上是同一类人。科幻小说、嘻皮士文化和黑客现象之间不存在派生关系,尽管他们在时间上先后之别,如同兄弟姐妹的出生日期不可能相同一样。

    “把一切都归功于嘻皮士”这一主张出于一个错误的前提。尽管勃兰德在很多局部问题上表现出独到的见解,但在解释电脑革命的整个过程时他不就不能自圆其说了。他自己注意到:“当然并非电脑国度里的每个人都认同60年代的反文化根基。你很难把麻省理工学院媒体实验室的创办人尼葛洛庞蒂,把微软的总裁比尔?盖茨称为‘嘻皮士’。”

    其实,无论是比尔?盖茨,还是尼葛洛庞蒂,他们都以反权威、反成规的自我依靠伦理作为自己技术活动的行为规则。他们的技术成果是由他们的“创造性破坏”(creativedestructure)的行为方式决定的,换言之,他们的成果本身就是对既有的技术形态和水准的“创造性破坏”。他们与嘻皮士出身的电脑革命者的不同只是他们反权威、反成规的方式相对温和一些。但在科班出身的人看来,他们的技术探索都是“野路子”,所不同的是“野”的方式和程度。

    代替“我们把一切者应归功于嘻皮士”说法应该是:我们把一切都归功于七月四日。在那一天,与美国一起诞生的,是一种个人的独立性或个人的自我依靠的伦理。没有“自我依靠”精神,就不可能有个人电脑。

    当尼葛洛庞蒂在1985年创办MIT媒体实验实时,在正统计算机科学界看来,他纠集的是一群乌合之众,一群不懂得这个学科的基本规矩的外行。在这些人当中,除了少数计算机专家(也是在正统计算机科学界受排挤的)外,更多的是音乐家、视觉艺术家、建筑学家(尼氏本人就是学建筑出身)、物理学家、数学家、心理学家和传媒学者。“就像1863年巴黎艺术界的当权派拒绝让印象派画家参与正式的美术展一样,媒体实验室的这群被正统人士拒之门外的创始研究人员也就自立门户,成立了自己的‘落选者沙龙’。这些人中有些在学术界眼中太过激进,有些人的研究不见容于自己的系所,有些人则根本无处容身。”然而他们相对于正统计算机专家的劣势恰恰是他们的优势——正因为他们对于某些“常规”的无知或漠然,他们才敢于异想天开。他们能够在技术上取得如此重大的突破,主要在于他们对于计算和计算机的看法不同于就事论事的正统计算机界。他们相信计算机不会永远是一种辅助性设备,不会永远停留在人从事某种工作时充当助手(尽管是相能干的助手)的水平。尼氏把自己的媒体实验室称为“离经叛道者的沙龙”。他这样写道:媒体实验室最初的想法是把人性化界面和人工智能的研究带向新的方向。这种新的方向是指通过信息系统的内容、消费性应用的需求和艺术思维的本质来塑造人性化界面和人工智能。我们向广播电视、出版和电脑界大力推销这一想法,因为它将影像的感官丰富性、出版的信息深度,以及电脑的内在互动性集于一炉。这个概念今天听起来十分合乎逻辑,但当时在众人眼中却愚不可及。根据《纽约时报》的报道,麻省理工学院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资深教授认为,所有和这个项目有关和的人都是“江湖骗子”。这些被人称为“江湖骗子”的研究人员聚集在一起,形成了电脑科学界的一支非主流文化。经过近十年的努力,如今再也没有人说他们是“江湖骗子”了,“媒体实验室已经成为主流”。从尼氏的“媒体实验室”的历史中,我们又一次看到到“正统”与“异端”的辩证转换。由此看来,尼葛洛庞蒂等人的行为和思想方式的根本特点就是“离经叛道”。而正是在“离经叛道”这一点上,他们与嘻皮士出身的电脑黑客是相通的。正是因为有了形形色色的离经叛道者,才有了数字时代。如果听任那些循规蹈矩“资深教授”们颐指气使,计算机科学界很可能仍然在程序设计语言、操作系统等方面纠缠不休,就像如果对巴黎美术界的当权派们唯命是从,现代艺术就不会出现,至少,现代艺术不是现在这个样子。

    电脑技术的当权派们没有勇气对既有的技术时代说“不”,他们只追求一种能臣式而非开国者式的成功,他们乐于使电脑为大众时代(在产业和文化上分别表现为工业时代和电视时代)服务,想象不到或不敢想象电脑能瓦解工业时代,开辟属于自己的时代,即数字时代。甚至在数字时代已经来临的美国,也有人仍然遵循着把电脑作为服务、优化工业设施和电视设施的工具来使用的思路,从而导致重大的经济和文化战略的失误。这种思路体现的是一种与离经叛道、闯荡江湖的技术牛仔心态绝然对立的,循规蹈矩、归化正统、寻求安居乐业的技术官僚心态。

    4.2 “男孩革命家”

    朗登?温勒(Longdon Winner)在《从赛柏空间里我们是谁》(Who

    We Are in Cyberspace)一文中指出:“从长远的历史眼光看,我们美国人必定在某些时候强制性地使自己陷入不安宁的状态,我们持续不断地再度更新(invent,亦可译为“再度发明”)我们自己。这种追求个人和社会的再度再新的传统一直可以追溯到美国历史的初期。”

    与其说美国是一个“发明的民族”(彼德?雷登),还不如说美国是一个“再度发明的民族”。他们的发明从来都不是一劳永逸、固步自封的发明,而是不断重新开始的发明,他们从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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