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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部分

新加坡LOVER秀-第3部分

小说: 新加坡LOVER秀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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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气,那歌声也不是发自喉咙,发自肺腑,而是像冬天的风扫过干枯的树枝。全场“排排唱”下来,歌星们大多都有二百元新币的红带,有的甚至有四百元的黄带,最次的也有五十元的花,而只有我一个人眼巴巴地“抱蛋”。  我狼狈地退回别人身后。在剩余的最后那点时间里,我觉得自己在角落里也快要站不住了,全身上下就像被针刺一样,恨不得找个什么洞立刻钻进去。  终于收场了,我踉踉跄跄地奔下了台,冲进卫生间,还没等关上门,眼泪就噼里啪啦地摔了一地。'返回目录'。 最好的txt下载网

告诉你麦克,我是作家(1)
听了我的话,他坐直了身子,像研究甲骨文那样把我上下看了个遍,然后便饶有兴趣地笑了起来。  厄运一天接着一天,已经连续三个晚上了,惟独我一个人场场“抱蛋”。  第四天上班,我刚打了工卡,垂头丧气地还没坐稳,老板娘就把我叫进办公室。  “像你这样可不行,每场下来只有你一个人没花。要是每个人都像你这样,我这酒廊还怎么开?”老板娘横着脸,审视着我说。“再这样下去,我看,你只有去‘海港’了。”  “可我刚来,不认识一个客人。”我垂下头,不敢再正视老板娘的目光,低声申辩了一句。我想,客人那么少,听歌的还没有唱歌的多,你让我跟谁去讨花?但我没敢说出口。  “你要主动去认识嘛!你还以为你是大家闺秀,等着男人上门去追你啊!”老板娘白了我一眼道。  说实话,像我这样“自作清高”的穷酸文人,如果可以放弃自尊委曲求全的话,早在家里丰衣足食的享受生活了,何必千里迢迢跑到这里来委屈自己呢。  “调到‘海港’,我依然做不好呢?”我迟疑着问。  “那你就只有回中国去。”老板娘斩钉截铁地回答。  “来的时候经纪人说,在这个场做不好,可以转场的。”我嗫嚅着说,给自己寻找退路。  “那是经纪人的事,你去找他啦,反正我们这里的规矩是不允许的。”老板娘毫不留情,“你在这个场做不好,到别的场就能做得好?整个新加坡都是一样,你到哪里都要主动拉客人,这点道理难道还要谁来教你吗,亏你还跑到新加坡来做歌星!”  这不是“逼良为娼”吗?我在心里嘀咕道。  “好了,你去做工吧,看你也不像是个糊涂人,我不想再多废话了。我们公司是半个月一结算的,你你来的这些天,成绩为零,你考虑一下该怎么做吧!”老板娘见我消极抵抗,便不屑再浪费口舌。  我在心里长长地叹了口气,沮丧地回到了那个属于我的角落。  不一会儿,歌星经理黄有铭过来了。且不消说她的态度比老板娘还要恶劣,只那满脸横肉疙疙瘩瘩就叫人难受。她训斥我说,既然来新加坡做歌星为什么不多学些新加坡流行的歌,反倒唱那些新加坡人听不懂的歌?客人点《小薇》我都不会唱,这么风靡新加坡的歌都不会唱,简直是开酒廊的玩笑,败坏“花样年华”的声誉。她说我每天上台不是穿黑色就是穿白色,而且都是些老套的衣服,着装没有一点色彩和时尚,连点性感也没有,甚至连头发也盘不出个好样来,如此等等,把我损了个面黄肌瘦。  她正恶眉恶眼地数落着,忽然有人喊我:  “晓枫,快过来,客人叫你!”  原来是老板娘。她像一阵风似的刮到了我的身边。  “哦?”我愕然地抬起头,一时间莫名其妙。  老板娘在我身边坐下来,十分亲热地拉起了我的手,满脸堆笑地说:“晓枫啊,十号台来了一个客人,这个客人是第一次来我们这里,我一看就知道是个有钱人。我也不知道他怎么注意到了你,我给他叫别的歌星,他一概不要,非要你过去陪他。这回好了,你的运气来了,一定要抓住他哦!”  此时此刻,尽管我知道老板娘这么“友好”的对我是看在钱的份上,尽管她的笑容那么虚伪,我还是非常感动,简直要流出眼泪,我一时感到自己还是有那么一点“价值”。  我被老板娘牵着来到了十号台,她刚要开口说什么,就被客人挡了回去。“你去忙吧,需要的话,我会再叫你。”  老板娘的脸早已乐得开了花,哪里还会嫌客人的话好不好听,她连声应着“那你们坐!你们坐!”忙着招呼别的客人去了。  我在客人身边坐下来,心里暗自思量着该怎样开口。谁知正当我低头沉思的时候,客人倒先和我搭起话来。  “你叫江晓枫是吧!”  “你怎么知道我的名字?”我心里好奇,抬头打量了一眼对方。这是一个中年男人,长的还挺帅气的,特别像香港歌星钟镇涛。  “我问了老板嘛!”  “哦!”我应了一声之后又不知该如何是好了。  “你知道我为什么来这里吗?”他看着我问道。  我心里想着你为什么来这里我怎么知道。但嘴上却应道:“为什么呢?”  “其实我本来是‘五十年代’的常客,因为今天那里的经理惹我不开心,我才顺便过来的。”他一副非常恼火的样子。  我根本不知道“五十年代”在哪里,心想可能就在这附近吧,要不然怎么会说顺便过来呢。  “你不想知道我是谁吗?”他见我不说话,笑着问我。  我这才清醒过来,连忙不好意思地问:“那请问你贵姓啊?”  “你可以叫我麦克张。”  我心想怎么又一个叫“麦克”的,我们公司的老板也叫“麦克”。  “你在大陆不是做歌星的吧?”他问。  “你真的猜对了,我不是专业歌手。”  “方便告诉我你的职业吗?”  我做什么职业跟我唱歌有什么关系?我非常不适应这种很像审问似的谈话,但他是我来新加坡认识的第一个客人,而且还是老板娘交待的贵客,我哪里敢轻易得罪,只有老实地回答道:“我在中国当过律师,业余时间搞写作。”'返回目录' 。 想看书来

告诉你麦克,我是作家(2)
“哦?”他像怀疑自己听错了,歪着头看了我半天。“这么说,你是作家喽?那你为什么不在中国写作,却跑到我们新加坡来唱歌?”  “我想来赚一点钱供我的日常生活,这样我就可以安心写书了。”我认真地回答。  “哦?”听了我的话,他坐直了身子,像研究甲骨文那样把我上下看了个遍,然后便饶有兴趣地笑了起来。  我起初被他盯的十分难为情,之后又被他笑的面红耳赤。我感觉我的自尊心受到了伤害。我沾风带气地说:“我有那么好笑吗?”  见我的神情不对,他止住了笑声,但嘴里还喃喃自语:“有意思,有意思。”说完又盯着我,好像我是个让人捉摸不透的什么古董。  我被他气得够呛,但敢怒不敢言,只有索性不理他,扭过头去看台上的演出。  他见我生气了,于是正色道:“你知道吗?你是我迄今为止见过的最有意思的女人!”  “什么意思?”我把头扭了回来。  “我走这种场所这么多年,还从来没听谁跟我说过这样的话。所有的女人都说是为了找个新加坡的老公,为了在新加坡永久定居下来才来了这里,只有你,说为了赚钱回去写书。有意思,有意思!”  这有什么值得大惊小怪的呢?我懒得和他争论,又扭回头去。  “可是,”他在我的背后带着哂笑的口气说,“就你这个样子,怎能赚到钱?”  我悄悄逡巡着四周。这时,有的歌星正在跟客人谈笑风生,有的正在兴致勃勃陪着客人饮酒,玩游戏。反正不管干什么,看得出来,都是在千方百计地讨客人的欢心。  “怎么样,你看到别人怎么陪客人了没有?”  我咬着下唇,装做专心致志的听歌,不理会他的话。  “你看谁像你这样,跟客人讲话硬邦邦的,要不就是一声不吭。你呀,幸亏是认识了我,换了别人,早就不会理你了。你知道吗,认识我,是你幸运的开始!”他说,像即将要施舍给我怎样的恩惠。  我对他居高临下的态度十分反感,但又不好反驳,依旧默不做声。  一会儿,他像想起了什么,突然问:“你什么时候唱歌?”  我看了一下表,说:“还有十分钟吧。”  “你是要挂花还是要小费?”  对他这么毫不隐讳的问话我还是吃了一惊。我说:“我们不能拿小费。公司给我们规定了每个月的花水任务,数额定得很高,我感到压力很大。”我没明说要什么,实在不好意思向一个刚认识的男人那么露骨地说我是要这还是要那。  “哦,我知道了。”他说,似乎非常理解我的心情。  轮到我上台了。对于这个客人,虽然他话里话外都给了我一种信息,可我实在没有什么把握他究竟会不会挂花,因为自始至终我没明着说要,他也没明确地说给。  出乎意料的是,第一首歌刚唱到一半,我就收到了服务生挂上来的一条红带,他告诉我是十号台的客人送的。  红带!二百元新币!相当于一千元人民币呢!出手这么大方?我受宠若惊,站在台上有些不知胳膊腿该往哪放。红带挂上来的那一瞬,所有歌星的眼睛都齐刷刷地盯到了十号台。而我 ,歌唱到最后连声“谢谢”都忘了说,就奔下台去。  我奔过去,坐在他身边,心里好个浪潮迭起,觉得此刻用什么言辞来形容我的心情都显得苍白,我只百感交集地说了声“谢谢!”便再说不出别的话。  他用意味深长的眼神看着我,以玩笑般的口吻说:“我必须马上走了,不然,等一会儿就会有一群狼扑过来,我不想理她们的。”  我顾不得细细体味他的话,只是懵懵懂懂一个劲地点头。  我积极地配合他的行动,迅速帮他买了单,送他出去。他又从钱夹里拿出三百元新币给我,对我说:“你刚来新加坡,肯定还没赚什么钱,拿去买点自己需要的东西吧。”  我默默地望着他。想不到,我碰到的第一个客人竟然如此豪气,初次见面就给了我意想不到的惊喜,使我从连续几晚“抱蛋”的尴尬狼狈境地和沉重压力中解脱出来。如果今天再像泥鳅似的光溜溜地竖在台上打挺,我真无法想象在这里我还怎么活下去。不过尽管我内心感激涕零,但我还是尽量控制自己,不想那么很没身份地表现出来,接过钱只是又说了声“谢谢”。  “我还会再来看你的!”他从他的“奔驰”里伸出头来说。  虽然来到新加坡才不过几天,但对于我来说,这几天的生活,比我在国内几年还要不容易。不管白天还是晚上,只要有少许空闲,我都会对接下来的日子感到恐惧,不知道明天的我将会面临怎样的命运。  虽然一下子挣了五百元新币,但我的兴奋和激动转瞬即逝,心里很快又蒙上了浓重的阴影。我不知道那个叫麦克张的客人是不是真的还会来,即使来了,他还会那样慷慨解囊吗?而如果他不再来呢?  昨晚,当我万分惊谔地送走了麦克张之后,就开始考虑这笔“巨款”该如何处理。我想到了十二点钟的“排排唱”。如果“排排唱”时没人给我挂花,我又将面临“抱蛋”的尴尬了。我想,我是不是应该变通一下,把麦克张送我的钱交到吧台,就说是客人订的花,这样“排排唱”时我就不会“抱蛋”了。那么,是把三百元全部交上去,还是只交一百元或者二百元?如果交二百元,排排唱时我就会有一条红带挂,那是很够荣耀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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