趣邻记-第11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持不下去了,特别是四点的钟声一响,女老师说了一句:“今天怎么还没回来,呵呵,若是往日他早该回来了。他不叫我做饭,总提前回来。”我想起,曾经我和画家在一起的时候,除了早饭煮粥,我几乎没进过厨房,都是画家他······,他是个好男人,我的确配不上他。我收拾了自己的东西,想要在画家回来之前离开,你知道吗,当时我觉得悲痛得心都死去了,可内心却又觉得安慰:画家和这个女人在一起,他们都得到了幸福。可是她不让我走,她拉着我的胳膊,笑着,却又落了泪,她说:“谢谢你。”谢谢我?哈。
她留不住我,即便我不会对一个孕妇,特别是画家的女人,用上半分力道,但我心意已决,她能怎么样呢。四点十分,我们僵持不下,她无法,她摊开了我的手,将一枚戒指放在了我的手心,她说:“我知道,他······,你们······,他曾经爱过你,他一直没有勇气亲口对你说再见。我希望我们还能做朋友。”
曾经爱过。
朋友,你可能觉得我遭受了双重打击,我的身体和精神也不是很好,你可能已经在心里为我点燃了祈祷的蜡烛,谢谢你,但实际上我很好。毕竟有什么比“曾经爱过”还美丽呢,我的感情并没有错放,它得到了美丽的回报,那么一切,这一切,就是一个完美的结局。
我失业了,我离婚了,我决定走出过去,找一个工作,找一个恋人,好好的生活。不要笑我,我是说真的。
找工作的事情很快就有了头绪,这得感谢我亲爱的门卫大妈,我想门卫大妈可能也是喜欢我的,所以她为我这个没有工作的小子着了急,她神通广大地帮我在警察局里谋了个为局长当司机的工作。不用我说你也知道,这是一个好工作,我甚至不知道该怎样来表达我对门卫大妈的感谢,直到那天门卫大妈的猫上了树,无论如何都不肯下来,它似乎爱上了书上的某只鸟,要在上面和那只鸟共度余生,我帮了大妈的忙,虽然我拆散了一对有情人叫我愧疚,但对于大妈,我总算报答一二了。
工作很愉快,我终于可以尽情地报复红绿灯那两个狗东西了,而我的顶头上司,局长,他显然被我的技术折服了,他说我的技术放到好莱坞都少有对手。当然,开车对我来说简直易如反掌,不过有一个问题,局长有很壮观的啤酒肚,而这总让我不由自主地盯着那儿看。刚开始的时候局长的老脸都叫我看红了,不过后来我们总算达成了默契。
我有没有提过局长和他夫人就住在我楼上?为了工作,我自然回到了那个闹中取静,景色迷人的小区。好运降临,局长的夫人烧得一手好菜,我的胃渐渐得救了。
哦,看我,我忘记说了,局长的夫人是门卫大妈的女儿,她和大妈一样,是个十分有魅力的女人,局长的女儿就差一点了,她长得像局长,才十五岁就暗恋了警队里一个很邪气的小警员。我的任务是什么?简单,对局长一家的用车问题,随叫随到,而他们家几乎人人都有车,也不讨厌自己开车,所以我这个工作吧,它几乎是个闲差,除了那次叫我受了累。有两个逃犯游窜到成都境内,局长豪气突发,想在镜头前展示一番身手,我们到了乡下对两个逃犯实行了包围。我敢说,如果不是我,局长现在应该已经因公殉职了。
我救了局长,可局长的女儿可要恨死我了,她甚至在餐桌上摔碗筷,来表达对我的不满。这他妈叫什么事儿。
具体发生了什么,我就不想多说了,反正无论我是不是英勇无比的救了局长,抓了两个逃犯,我又没有得到上面派下来的奖励和证书,至于那个邪气的小警员能不能和局长的女儿成事,管我什么事呢,毕竟我自己都泥菩萨过河自身难保。
作者有话要说:
☆、第二十二章
我说了,我搬回了小区,我想你应该能够猜到这意味着什么,特别是局长受伤,导致我闲赋在家,而局长的女儿甩碗,让我再也不想去局长家用餐了。我真不知道那么优秀的局长夫人和看上去稳重的局长怎么教养出如此麻烦、且没有餐桌礼仪的女儿。
我躺在床上,我焦虑万分,我恨不能······,好吧,其实我是且喜且忧。
我说过,我房间的左边租着两个邻居女,左边的左边住着一个······,她们和他怎么样,我相信你自有判断。那么其实这次回来,我右边的空房也租出去了,两个才毕业的大学生,我猜他们才搬进来不久,他们显然不知道自己的邻居是都什么样子的。
说起这两个新室友,我真是又爱又恨,他们的精力旺盛得不得了,正忙着找工作,讲电话的声音继续要将我的神经震断了,无聊的聚会一个接一个,小小的年纪把烟抽得门卫大妈都以为咱这里失火了!我无意于和两个毛头小子计较这些小事,虽然我已经对他们公鸭一样的嗓子厌烦,但毕竟我们连面也没有对上过,不过你得相信我得判断,他们其中肯定有一个胖子,听声音就知道。
那天,美丽的局长夫人为我送来了晚餐。你不能想象那晚餐的美味,不过你只要想想,一个和玛丽莲梦露一样美丽的女人,她亲自敲响你的大门,为你送来丰盛的晚餐,光是这温柔体贴就够人用无数的语言来赞美她了,更何况她的厨艺非凡,保养得宜的纤纤十指如同带着魔法一样,每一个成果都是人间少有的美味。
隔壁小胖音洗了头,一边用电吹风吹头发,一边说起今天面试他的女面试官的可观的胸围,以及他技巧性地借着捡笔的瞬间,窥视到了她雪白的大腿根之间性感的黑色的、有蕾丝边的内裤,另一个男孩儿应该长得不错,但他也不过是个毛头小子,被这么一条真假难辨的黑内裤勾起点什么也是很正常的,所以对他声音里按捺不住的沙哑我一点也不稀奇。
不过现实总是叫人意料不及,我得说,现在的小子,他们的想法和我们那时候已经不一样了,虽然年轻总有燃放不完的精力和激情,哪怕东奔西跑和屡屡碰壁也不能对他们造成丝毫影响。
“来,我帮你吹。”别误会,吹头发。
“我们看片吧。”这个······,他们肯定不知道我们这个房子其实没他们想的那么隔音。
然后呢?你以为我在焦虑什么?隔壁电视机里男人和女人的尖叫,还是那两个男学生的和鸣?关我屁事!我才不管他们是在望梅止渴,还是在相互慰藉,是短暂性的迷失,还是即将走上一去难回的······,其实也不难回,画家就成功了不是吗?
那我在焦虑什么?当然是我听到的和我想到的!他妈的,这个房子实在是太不隔音了,连隔壁的女邻居都被勾得响起了另一种声音,还记得我提过吗?那两个女邻居!我听着这两对、四个声音,我本来应该坚持得住的,哪怕是那个谁在敲我的门。我受过这方面的训练,这对我来说并不难。但是······,他妈的,我的脑袋根本就不受我的控制,它总教我想起······
他妈的,我该为我的海绵体重拾雄风感到高兴!“滚他妈的!”我一个翻身跃到门边,开了门将他甩到床上扑了过去。
他是一个从来不在床上叫我失望的人。实际上我刚接触到他的皮肤,听到他落在我耳朵里的呼吸,就舒服得长舒了一口气。作为一个曾经因为一颗唾沫星子动了手的人,我居然迷上了他嘴唇里的一切,我掠夺着他的唇,几乎要叫他的泉眼干涸,但这更让我口干舌燥。他一如既往,从不拒绝我,他懂得什么时候该用舒服的叹息来表达满意,什么时候该往我的耳朵里吹起示意我继续,天呐,为什么他的皮肤总是叫我如此他妈的痴狂!为什么他的声音总是叫我失去了他妈的理智!
宝贝,好宝贝。我想压住他叫他不能扭动腰肢,可我又想让他坐在我腿上和我一起疯狂。别,别再用手指抓我的背,也别再用脚趾勾夹我后腰上的肌肉,我,我受不了,我会爆发的。
今夜,我不想听你的歌声,因为他们的声音不配与你合鸣,来吧,让我把你的难耐,把你的满足,你的浅吟深醉,你的绵蘼爱意都吞到肚子里去吧!那一夜,不爱出汗的我,像是被内心激烈的情欲之火烘烤着,我不能控制我蜜色的肌肉上的汗水,与他的,清泉一样,带着叫我更疯狂的香味的汁水交融。
“嗯~嗯!我爱你,赫利俄斯·枭。”我狠狠的进攻之中,他的声音如是说。
“啊!!我一直爱你!”
不,不不,不不不,收回去,把这些都吞回去,我不许你这么说!我一手捂住了他已经红肿的嘴唇,一手将他的双腿狠狠地扣在我的后腰上,我要弄死这个贱人,用他一直算计我的方式!我腹部的伤疤滚烫,脑子也轰鸣一片,我用尽了手段叫他屈服,可他如同形态最美、性能最好的的弹簧,我的每一次进攻都像是为了证明我们天生一对,属于彼此,对此我无能为力,我······我只得投降
“我爱你。”他喘息着,身体还在收缩,把我的武器紧紧包裹,挤压撕磨,叫我一阵阵眩晕,我想要落荒而逃,可他的双臂禁锢了我,尽管他的全身都没什么力气,除了······那里。我不得不住手。我搂着他一个翻身,想让他坐在我身上,可是他没了力气,扑倒在了我怀里。
“你是谁?”我问。
“我是你的歌者,月亮王子。”他漂亮的手袭上了我的眼睛和额头,声音是满足和疲累。
赫利俄斯·枭?那是谁?月亮王子?哈,去他妈的月亮王子!我承认他对我有无比的吸引力,也和他度过了几个美妙到难以描述的夜晚,甚至有些影影约约的熟悉感,但是这些话我是绝对不会买账的,特别是当我再见到了那只黑白狗。
☆、第二十三章
朋友,我相信你没有忘记那只黑白狗吧,听好了,更刺激的事情来了,那只黑白狗,他居然是那个邪气小警员的亲爹!现在你能理解我了吗?亏我还用鞋子救了他一命,想不到他爸爸居然是那个黑白狗,我发誓,如果我早知道这个事实,我绝对不会脱下鞋子扔那个逃犯,让他被那个逃犯一枪打死才好呢!
“恶心的同性恋,你去死吧!”听听,听听这个黑白狗的儿子都说了什么?!他妈的!我的朋友,你已经听了我说了这么多,我相信你应该知道我是一个什么人,其他的一切我们都先不谈,只说我会不会在意别人怎么看我这一点,难道我会因为别人知道我是同性恋而懊恼吗?不,实际上,我和所有的人一样,我希望和我的爱人得到更多的认同和祝福,我甚至还因为画家要求我成为黑暗之中的恋人而伤怀不已,是的,我是同性恋,我一直以来都是,我从不掩盖这个事实。好吧,我曾经对堕天使隐藏过这个事实。那么为什么这个小子的话引起了我的怒火呢?朋友,你得知道我是他的救命恩人,我甚至为了救他,拖下并扔了自己的两只鞋子!这他妈是多么失礼的事情,可为了救他的小命,我他妈的这样做了!
这个不知道知恩图报的小崽子,真不值得我扔了那一双好鞋。
事情是这样的,可能是我在对付两个逃犯的时候,没有怎么把握分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