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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部分

前生是谁-第13部分

小说: 前生是谁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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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些以后怎样好好生活好好工作的吉利话;他们的离开却是极快的;不过两分钟的时间再也看不到影子;美好的一切瞬间变成了记忆;我厌倦了送人;害怕离别;所以这几年不敢轻易对谁产生真感情;他是一个完全开朗的人;他所有的活动都是指向外面的;哪儿人多到哪儿;人缘特好;身边的人有一个连;年轻的帅小子都是他的哥们;不和他玩;算你没朋友;我也是一个喜聚不喜散喜热闹不喜冷清的人;我们两个在一起共事而变成朋友也是必然的事。他对任何人都是认真的;人人平等;和谁的关系都一样;我对他的感情里有三分假;因为他刚到这里就已经说明了他来的目的不是长久做下去而是要来散心的;心被女人伤透了;冰凉的心。他要把这份凉气发散发散,把她忘了就走。他的名字叫红旗。红旗的生日,在他租赁的房子里举行。菜是他亲自买的,亲自掌勺,红烧鸡肉、腊肉配大白菜,牛筋丝,大虾,熟板栗,洋芋丝,香菇,菜花,中间是火锅。我是和他学会做饭的,做饭不是困难的事,只要有作料和原料就可以做出可口的饭来。红烧肉的做法身简单:要用五花肉。每种肉都有腥味,先去味,慢火,把肉倒到锅里,加入少量的大蒜,少量料酒,没有料酒,用白酒啤酒也可以,顺便翻几下,再盛出来,往锅里倒两碗水,加入作料,十三香,八角,姜片,桂皮,再把肉倒入,把锅盖严,等把水烧去一半的时候,加入葱花,酱油,少量醋,肉烧熟的时候,水也快烧干了,如果水还多,就勾芡。完了。火锅的吃法更特别,他说,把各种作料放进去,等自己觉得味可口了就停止加料,把自己要吃的蔬菜夹进去,顺便泡一下,就可以吃,不是为了吃熟菜,而是吃表面没有细菌的菜。这种方法很实惠,一方面他不必麻烦于做菜,一方面我们又可以吃到味道不错的菜肴。

  当心中的感情萌动时,应尝试恋爱的滋味,当精血旺盛时,应尝试女人的滋味,当经历感情的挫折并懂得幸福的真谛时,才可走上婚姻的红地毯。人心中要有自己的底线,不管发生什么情况都不能越过这个底线,不高兴不至于自虐、自卑,放纵不至于无耻、伤身,只要守住自己的底线,无论和谁相处,都不会做出让别人不快乐的事。我奉行的生活原则不是以前就有的,而是生活的失败教会我的。我没有错,错就错在我看错了人。

第十章
我也不晓得我为什么会那么残忍地虐待小动物。我爱这里,因为我的童年少年是在这里度过的,这里珍藏着我的记忆,这里有我生命的一部分,怎能忘记? 

  走出家门,寻找记忆。

  家门前有一个石灰坑,农村人造房子用的石灰是自己淋的,还有几摞砖头,砖窑烧出来的,早些年,村里也有砖窑,先用制胚机制土胚,把土胚放在砖窑里烧,过一段时间砖就成了,没有砖窑之前,村里的房子四壁都是土胚,上面覆盖的是栋梁椽和芦苇编制物,再上面是暗蓝色小瓦片。现在这样的房屋再也找不到了。只有一家类似品就在我家的前面,屋子很矮,墙壁是灰蓝色上了年头的老砖,上面覆盖的是灰蓝色上了年纪的小瓦片,里面住的是一位六十余岁从教育局退休十余年的慈祥的老人,听说他在部队做过团长。我没有听说过他在教育界的名声,只听说他在我们村的声望还算不错,家境比一般人好。我没有和他谈过话,因为打小我害怕在外地工作而不常回家的人,更不要说和他们说话了。我总觉得他们相貌很凶。这里以前是一片小扬树林,夏天的时候,这里常有很多人围坐在树阴里打牌,秋天盛产蝉的幼虫,很多大人孩子会来这里捕捉它们。过了小屋就是通向村外村内的大路,往里走二百米是小卫家,他家二十余年没有什么大的改变。他家人会用自己的工具制醋,我看见的原料有发生皮。接着一家会制细粉,原料是红薯,再一家是屠夫,宰猪宰牛要有他的份,我见过他杀猪,不像别人说的那样神,几经折腾,猪才被杀死。再一家会打面粉。再一家是屠宰场,院落较大,当时不让小孩子进去看,听大人们说,宰牛是一件很辛苦很残酷的事,先用绳索绑了牛的四条腿,把它们放倒后再用刀屠宰,牛很难死,有的牛要有一个下午的死前挣扎,我吃过一条牛小腿。思绪拉回来,顺着街往前走。没有很大变化,房子高了一点,坚固一点,暖和一点,屠宰场关闭了,屠夫只杀猪,醋到代销点买,细粉到集市上买,村里面还有打面粉的。

  十字路口往南十米折向东走六十步就是我家老院了。父辈们分宅基地是按步丈量的,二十步一家,也就是说我家老院是临街南侧第四家。院落前面的土垣墙不见了,临垣墙的槐树也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一所新房子。院落里有南瓜枯藤,和层层的枯树叶,桐树还在,以前村里的桐树很多,因为它长的快,可以做梁用,现在认识到杨树长的更快且价格较高,造成桐树基本绝迹,杨树独步乡里。就是这棵桐树上,中学时在上面刻的自己的姓氏王还在上面,那时候觉得自己的字写的不好,虽然自己的字每次都被老师评为优秀。现在再看这一个字,真的很工整,横平竖直,我现在才明白老师为什么给我的字以优秀的评价,他看中的不光是我的字,还有我的认真。如果换作我,我也会给这样的字优秀的。现在的我不会再有耐性写那么多本子认真的字了。那时候自己真的是一个混合体,一个听话的乖学生,一个单纯的小伙伴,一个父母手中的乖宝宝,一个小动物的爱好者,一个花朵的护理天使,一个残害了很多动物的冷面杀手。没有一本书告诉我说要爱护动物,保护植物。除了我的祖母,也再没有人这样告戒过我。

  时间卷走了一段漫长的记忆,我站在这里,再也找不到儿童时的心情,再也不会想只是为了一起到田地里捉蛐蛐而去找哪个人。我长大了,很多人长大了就失去了对很多东西的兴趣,我明白失去了的这些东西是人生中最宝贵的,没有它们,生命变得很苍白。

  我又一次想到了刻在树上的那个王字,我想竭力回忆起刻那个字时的全部情节:工具是什么已经记不清楚了,当时我的年龄是多少也记不清楚,我的字不太好,手控制不了笔,所以,整本子的字只有一部分写的很好,笔势很弱。显然是由于老师的夸奖,我感觉我的字还算说的过去,于是想在树上刻下一个字来炫耀自己的字。肚子里没有墨水,不知道什么字古雅易写(当时我心里已经有文字能表达古雅意义的思想了)。基本上没有经过思考我就想到了写自己的姓氏王字,第一笔我写的很认真,而且写出来后觉得漂亮的超出了自己的期望,树流出了体液,我觉得自己做了件错事,不想再写下去,但是一种说不出的要完成自己作品的力量驱使着我让我不能停下手中的刀。每一笔都很认真,写完了,树上流下了很多的体液,由树的体液我又联想到琥珀,于是我想到不久的将来可以得到黄色透明的可以用来粘东西的琥珀,再看到工整的把我的水平完全发挥出来的字,我当时是很高兴的,想告诉自己的父母姐妹,让他们看看我写的这个字。还有一个写这个字的原因;是我最后才想出来的;我觉得把字刻在树上可以保留更长的时间;我想看到十几年后这个字的样子;我产生有这种想法的时候是很激动的;正是这种想法—这个隐藏很深的想法—决定了我非要写下这个字不可;我找到了原因;就像我站在这里一样真实的原因;时隔十几年;我苦苦寻觅生活的意义;原来我小时候的一个小小的愿望和我现在的经过深思后的愿望是一样的:要刻下生活的印记;不能让自己的一切像风一样轻飘。我在墙壁上寻找;找到的是歪歪扭扭的几个字;还有小时候对剥落墙面的诠释;那时侯我总会在墙面上看到一个个人头相;这也就是后来我爱好上绘画的真实原因了;我想用绘画把我在墙壁上看到的东西表达出来;在高中的时候我跟一个在绘画方面有点天赋的同学学过绘画;由于学业压力太大;只能半途而废;自己成年后的愿望不过是小时候愿望的延续。两三岁时的事我只记得一件;我用双手啪啪地拍着一个大西瓜;很想得到它;其他的就什么也不记得了。是不是婴儿时就有了成人的愿望也就无从知晓。

  我的这些愿望从何处而来;我觉得他们不是凭空产生的;它不光和老师的教导;生理的遗传,社会背景有关;还应该和父母的教育有关;而父母的教育来自于他们的老师父母和他们所处的社会环境。我的祖父。我想起了他。他把墨水倒进外面被浸黑的墨盒里,把工具箱搬到靠近院子东面墙的地方,箱子中杂乱地放着各种型号的洋钉,铆钉,小型铁锤,斧头,凿子,刨子,劈刀,小型锯。在屋子的靠里的墙根边摆放着大型铁片锯。圆木早放在靠近墙东面的地方了。他准备制作几条条凳。我是家里最有空闲的人,我的一小部分空闲时间是花费在祖父家里的,我喜欢看他制作各种家具。几乎每次都不放过。每次我都是带着很强烈的兴趣观看的,我觉得那是一件极不平凡的工作,把一些零碎的有的还很坚实的圆木用锛镢先斫成棱角和表面都显得粗糙的胚料,在用锯把弯曲没有用的地方去掉。那时我九岁,觉得自己是个大力士,有用不完的力量,当祖父第一次让我帮他锯木时,我摩拳擦掌地想,我可以大显身手了,要让祖父知道我是一个体格强壮的人,没有想到的是我握住锯把的一端使劲地拽,却怎么也拉不动,锯仿佛长进了木料中一样,那时,我感到很没有面子。祖父看到了我的窘态,他慈祥地笑了笑,让我先到树阴中玩耍,我在树阴里看他仿佛毫不费力地在做,我怎么就没有想到他也是很累的呢,只是他没有说出来。当我第一次闻到被锯开的干木块散发出来的香味后,我就永远地喜欢上了那种气味。耶稣是幸运和幸福的。当胚料做出来之后,他拿起刨子来把它们刨平滑,凸显出分明的棱角来。美丽的一条条的木块被制作出来后,地面上便堆起了一小片废弃的小木块和刨花锯末,我喜欢看到这些东西,也喜欢听到小木块撞击发出的清脆的声音,我喜欢的声音很多,北归春燕呢喃声,早晨天未亮之前麻雀的唧唧喳喳声,麻雀总是在天亮之前的那一段黑暗里歇斯底里地鸣叫,它们是在呼唤黎明吗?有一点是肯定的,那时,我是很少注意到这一点的,我或者在麻雀醒来之前起床,眼睛里里还有成块的眼眵的时候。或者在麻雀醒来之后,太阳已经喜欢上了树梢的时候。我是随着学校制定的作息时间表来调整我的起床时间的,我不喜欢那种被制定出来的生活。我注意到麻雀叫声的规律的时候已经二十四岁了。我还喜欢美丽的画眉的叫声,水流急匆匆地滑向低洼处的哗哗声,蛐蛐的叫声,肯定不是蛐蛐的叫声把我引向田野的,也不是田野的风光,尽管田野中的野草以一种近乎魔力的力量吸引着我,那时我也有收集美丽野草的嗜好,水萝卜棵,蒲草,茅草,九点灯。。。是我最喜欢的几种野草,我一直有心把它们移植到家里,还亲手专门为它们垒了一个椭圆形的三米长的花坛,里面铺了厚厚的干净的沙土。但是,邻居家的那头黑色的劣等猪却成了花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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