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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部分

半池烟花 一卷飘零-第3部分

小说: 半池烟花 一卷飘零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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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样的方法超越的。

  
  

  
  人的本质是孤独的,就如同无奈的宿命。我们试图去阐解,于是就有了写作者。

  写作者精神深处的恐惧与渴望一般强烈,因为他的恐惧来自于他的与生俱来的敏锐所预知是未来的苦难和命运的不幸。当这些都在外人无可预知的潜伏期时,作为写作者,他对于这一切而充满惊悚。写作者的想象力如期膨胀,他对那遥远的悲剧感到巨大的恐惧,他渴望回到母体,回到原始,只有那里才可以容纳一切写作者的才情、孤寂与高傲。而他们却不排斥这种与生俱来的敏锐,而是借用孤独的外形来存活,他们渴望生命的孤独,他们用孤独来探寻世界的未知。当他们的智慧与日俱增,而终将感到过多的未知和世俗时,写作者就感到无可名状的痛苦。因为他们在虚无与孤独之间选择了孤独,他们要体验这种奇异的悲凉和同样奇异的快乐,并将这种快乐注入到悲凉中,这就是创作的状态所在,也是诉说的动力之源。

  
  

  
  写作者一直对语言保持着某种自己审美观念下的兴趣,对世间的事物保持尽可能多的好奇,那样才有激情去体味广义的生活,才会对人类的处境保持某种同情。他们会经常想文体和风格以及修辞之外的美妙,用活跃的心智把想象力从兴奋变得安静,再运用自己的创造力恰当地用智性表露出来。作为一个写作者,寂寞是一种必须付出的代价。当他的内心遭受极大痛苦时,他的精神就有极大的救赎,正是在这种寂寞的催生之下,他的内心才不会依赖于世俗而自由地成长,世俗对于写作者来说是一种束缚,它将一个人的生命情感局限于内,世俗天生与写作者相隔离,不然写作者就不会成为真正的写作者。而这一切又都是在一种不断追索不断寻求爱之中,要学会去爱,一个真正会爱的人,他其实就懂得了艺术。苦难的岁月,写作者的心中只有惟一的希望之路,这种依恋之情很简单,称为爱,人类的一切智慧都蕴藏在爱之中。故而当一个写作者懂得了爱也就成为了真正为内心写作的人。

  
  

  
  写作的孤独是写作者缺少了孤独而无法进行写作,而孤独永远没有参照物,就如同婴儿刚刚出世一般。孤独总是以疯狂为伴,而这种疯狂的始终是未知数,因为写作者还未处在写作状态之中,在这时写作者十分清醒,只是仅仅预感到那种疯狂,这种疯狂是沉默是无声的喊叫,写作者好像触得到又好像触不到。正是因为如此,才值得去写,如果写作者知道自己所写的是什么,那么写作者是永远也不会去写的。写作者试图知道先写什么,却发现只是荒芜一片,只是在创作当中,才知道为什么去写而又不知道怎样能停止写作,一直沉浸在刺激性的写作状态中,直到一部作品完成。

  
  
  

  
  世界上没有一条道路是重复的,也没有一个人生是可以替代的。写作者的人生具有不可模仿性,他们的经历一般是在杜撰真实,他们按照自己设置的生活方式进行生活,大多数是一群在路上的人,他们不习惯长久地处在特定的生活方式里,所以他们总是在漂泊游离。也是因为如此,他们的人生总是在以外和巧合里上演一段一段的故事,这使他们有了别人难以企及的人格和无可培养的博大才情,有了善良的本性和孤傲的外性,致使他们有了孤闭和隐归的潜在意识,而这种意识一直与世俗相对抗,一触即发的苦闷和巨大的摧毁性,世俗的入侵,使他们感到很难维系内心的孤傲。他们拒绝所有人,拒绝性与爱,拒绝浮躁,他们压抑自己,用这种手段来保留残存的内心孤独,不为别的,因为他们是一旦开始就无法结束的文学圣徒。写作者的生活是可以预知的,他们总在安排自己的生活,他们在别人没接近一步时,总是马上树起一道篱笆而阻挡别人向自己的内心靠近,他们只因为内心异常脆弱而使自己变得异常强大,所有人都接近不了他们的内心,他们的内心永远是封闭了倒数第二层,又在后面筑起一层,永远不可打开,只为自己留着。

  
  

  
  才华可以成就一个人,也可以随时毁了一个人。文学讲究一个缘字,如果写作者是个天才,可他生不逢时,创造的思想不合当代,作为天才,他的使命与天性促使他疯狂地坚持自己,那么他就是当代最优秀而被才华毁掉的人,他会衣不蔽体,食不果腹,露宿街头。他最终会成为精神的乞丐,而与自己初衷完全相悖。但他完全不需要常人去同情,因为他没有毁掉思想,只是被疯狂毁掉了生活而已,他完成了自我,他的其他一切都无需追索,他得到的比任何人都多,他从来没有后悔。没有任何人能像他一样按自己的理想而生活。还有,假如一个人根本不具备文学思想的素质,却总在苦苦追寻,那其实是很悲凉的事情。他总是不愿放弃但又想解脱。他是在等一位大师告诉他一句,你不适合文学。而他听到的总是加以时日,你会有所作为。被期望和搪塞所蒙蔽,他最终会毁掉,完完全全地毁掉,他的结果无非就是挑着两个箩筐,一个箩筐是硕大的土豆,另一个箩筐是艰涩的手稿。

  
  
  

  
  写作者大都是有目的的开始写作,比如金钱、名誉、女人,而最终都是为了诉说自己的某种思想,这样就回到了原始本质的目的,诉说传递表达大多都是如此目的。当他们怀着某种目的陷入这个城池时,不论是走在路上,还是走过这条路,都会留下一个梦,这种经历是一种无形的财富,它不仅完善了人格还使有这个梦的人变得有了健全的人品,他们都不会去违背善的本性,而且用报答了美好愿望存留在这个世界上,对世间充满了美好的恐惧,他们淡薄自然,最终是很纯粹的人,精神上不再有污点,不再肮脏。而他们也是害怕的,害怕一切没有秩序,一切都没有按美与净的原则来,所以他们一次次表达美好,又一次次被一切出格或肮脏的世界所推翻,正是这种竞争,所以写作者也在不断诉说善与美。在写作者心中,一切都是干净的,就像处子一般,一旦这个境界被污点所沾染,他们会陷入绝望,想脱离一切,一切的血腥、暴力、污垢,他们甚至不再适应世间的幸福与安宁。写作者可以构筑污垢,却不能容忍污尘。

  
  
  
  

  
  在写作者心中,除了死亡,没有其他可以阻挡他们的写作,他们有权力在任何时候杀了自己,却从来不浪费思考和体味的时间,生怕自然死亡的降临。他们有时颠倒白天黑夜,混乱作息时间疯狂到坚持写完一部作品的最后一个字而离开这个世界。没有时间观念却把时间看得如同生命。

  
  
  

  
  写作者是一群高歌的圣徒,他们无比虔诚,无比忠实,而他们没有一本约束他们的法则,还有让他们每天诵读的经书,以及以为膜拜的至尊。写作者是自我成长的群族,他们的内心在跋涉成长中变得纯粹,企望回归,渴望永恒。写作者在残余的世界中让负担压迫自己,而绝不遗弃负担,在人生悲剧中产生平淡,在用语言表达最震撼人心的东西。他们从不天真的媚俗,更不狂妄的表现,而是自愿背离命运。真正的孤独不仅要远离群体尤其要彻底的分离,由此而断绝一切关系交流。他们处在一个没有界限的世界里,任何界限都能被否定,被超越。写作者永远在路上,不愿停留也不能停留。书 包 网 txt小说上传分享

我的成长篇
我的成长篇

  ……苏旭东

  引子

  总会有那么一天,岁月会化作眼角的纹里,被冠以沧桑的名义,在闲着闹心时静看破败的世事迁走,如烟,万劫不复。

  
  我们最终都会被捣腾成乘风借事,有奶便是娘的主,然后个顶个地在喧嚣与浮躁之中习惯木偶般被别人摆弄的生活,整个一中秋节的月饼模子,活到最后也只能是一块板砖的硬度,无非就是被火烤上了颜色。生活这池子水有多深,就由自个儿趟吧!

  
  年岁篇

  在西北的农村里,能长到在星期六和哥们结伙去邻村的孙家渠的水坝里捞泥鳅,那一 度成为我们每个人心中最最男子汉的事,认为那比抽烟喝酒打架流血当老大还爷们,也是标榜我们比那些小骚娘们强的地方。我们总是偷偷的去,在这之前听了好多那里死了人的事,两天一个大人,一天一个小孩。愈是如此,愈是能激起我们的欲望,可总是被大人们用赶猪的方法打得鼻青脸肿地赶回来。手里还捏着自己捞的两个快要涸死比蚂蚁王大不了多少的泥鳅。

  像这样的经历似烙在我们成长的轻狂无知而又旺盛风靡的记忆里。

  1岁时,我忙于吃奶光顾着尿床,这好像很专业,并不要怎么学习,而且乐此不疲。

  2岁时,我会站着撒尿了,但还是弄不明白这东西应不应该尿在床上,没有理论依据。

  3岁时,其他人去一个叫幼儿园的地方,我学会了抓蚂蚁玩,也知道蚂蚁其实也不好惹,会咬人的。

  4岁时,把邻家小妹的辫子揪了,人家家长找上了我家长。

  5岁时,把一小子的头和石头搁一块,知道血是红的。

  6岁时,写数学写到99时,不知道下一个是多少,哭了,技不如人,江郎在99时才尽了。

  7岁时,爷爷带着去学校报名,校长说是太小了,明年再来。一个人跑出学校,硬是没有哭。

  8岁时,考了全班第一名,戴上了红领巾,但很讨厌每周一的升旗仪式,很同情在国旗下听校长讲三个小时不准上厕所的同学们。

  9岁时,知道女孩也上厕所,但和我不在一个房间,知道她们也有时打人,说脏话。

  10岁时,立志要成为数学家,因为我考了两年时间的数学满分。

  11岁时,收到一个女孩的信,上面的字写的一点也不好看,我扔到垃圾箱里了。起初想随手扔到地上的,可怕老师看见了,要我打扫一个礼拜的卫生。

  12岁时,考上了一个初中,知道除了数学,语文还要学很多跟吃饭睡觉没有关系但一定要学好的科目。

  13岁时,第一次考试不及格,以后就再也没有及格过,不用说英语,my god!

  14岁时,看上了一个女孩,很漂亮,思量很久,写了一封情书,到现在还放在我的抽屉里。

  15岁时,梦见自己和一看不清脸的女生睡在一起,第二天起床发现内裤湿了,马上去找当村医的堂哥,他说以后会很多的。

  16岁时,第一次喝了一瓶酒,后来又抽了一支烟,从此一发不可收拾。

  17岁时,考上县重点高级中学,家里人比我还高兴。然后硬是凑了一首情诗,后来觉得自己更适合当诗人。

  18岁时,选择了别人认为没有用的文科,有了三个理想;农民、乞丐、和尚,并且变态到认为这三种人都很幸福,发誓此生不娶。

  19岁时,得了很多奖,开始写小说了,因为小说能写很多自己想说的话,而且小说艺术是世界上最伟大的艺术。交了个女友,后来才发现,喜欢自己的人还不少,只是我不知道。她们怎么也不早说,非等到我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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