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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5部分

空之境界-第95部分

小说: 空之境界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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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受不了一直闻到自己的体臭。

“好,今天不睡在街头了。”

我说出这句话后,听起来感觉还算蛮令人高兴的,我因此露出了一周不见的笑容。



两仪式——是我的名字。

我有两仪这个“二分太极之意”的姓,还有“式”这个正如其意一般的名字。

是一般人口中超乎常识的人。

以前在我体内,有另一个被压抑住杀人冲动、名为“织”的人格。跟我有一样“SHIHI”

发音的他,我认为那就是我心中的恶。

对他来说,“杀害”这念头是对所有事物第一个冒出的情感。总之,他总是要杀光所有

认识的人,因此我一次又一次在心里杀害他。

这不是指一个人在一个人格下压抑自己的欲望,我是真的杀害了跟我一样的我。

但这并非因为我讨厌杀人这个行为只是为了让两仪式能勉强存在于常识中,控制织那

种非道德行为而已。

“杀人”这件事——对身为式的我来说是难以抗拒的诱惑,是一直威胁我的阴影。

我认为,一定是祖父所说的话束缚住这样的我。

我的父亲虽然出身两仪一族,却没有双重人格,所以他才会因为我这拥有血统之人的诞

生而高兴,并把普通人的哥哥给踢下继承人位置。

…我从出生开始就是特别的存在。

总是一个人、被周围孤立,这是理所当然的。

但这并不让我寂寞,因为在我之中还有一个名为织的人格在。

小时候的两仪式,名义上是只有一个。我们能够做自己想做的事,对杀人也没什么罪恶

感。一直到我六岁,身体变得只要有道具什么都能杀的时候,祖父过世了。

祖父跟我一样是异常的人,在体内拥有不同人格的祖父,就是因为让自己痛苦、破坏自

己、否定自己,最后让自己变成混沌的人。

好久一段时间,被关在地牢里将近二十年的祖父,在死前找我过去,对我说出遗言。

丧失了心智数十年的老人,在死前清醒过来并留下了遗言,而他的遗言,是对身为式的

我所说的。

我片刻不忘那句话,在被教导杀人相当重要的熏陶下长大成人。

…我能活到十六岁而不杀人,应该就是祖父遗言的关系。

式与织为了守护彼此而握手,顺利地融入常识里。

直到遇见那个名叫黑桐干也的人为止。

认识了干也后,我就变得奇怪了。

因为我知道,我只是融入常识,而不是活在常识中。

…如果不知道的话就好了,明明我就不想知道,世界上还有那种我得不到的温暖。

我很想要那个东西,即使想要那个将意味我的毁灭。

因为我是个不管怎么找借口,都是在体内饲养杀人鬼的SHIKI。

然后,我就得被逼迫去按受自己明显异常的事实。

我好想回到否定那个的自己,那个什么痛苦都没有的自己。

从那时候起,我与织就出现了差异。

明明之前都能完全把握织的行动,但他的行动却开始变得难以了解了。

四年前,高一时所发生的连续杀人事件是织的记忆,我并不知情,式在事件上只能算是

外人。

但我的网膜却记得这件事,我记得我总是站在杀人现场,看着沾满鲜血的尸体微笑。

后来我在现场被干也目击到,在知道干也即使目击也不相信我是杀人犯时,我下定了决

心。

不能再让自己继续异常下去了。

得不到的幸福,无法实现的梦想,这些我都不需要。

如果我不让自己过分点解决掉那个幸福的男人,我一定会受不了的。

…接下来我发生了意外,持续昏睡了两年。

从昏睡中醒过来的我,已经不是以前的式了。

织因意外而死去,我连身为式的记忆都像是他人之物般无法体会,只能当一个空虚的人

偶。

那样的我之所以现在能够存在,是因为织消失所造成的空洞被填满了。

而讽刺的是,填补空洞的对象竟然是当初让我崩溃的人。

是的,我已经不是空虚的人偶了,但是那段已成为过去的罪孽碎片,却让我感到相当痛

苦。

…从昏睡中清醒的我,忘掉一段很重要的记忆,那不是像织的记忆一般因为死去而消失。

身为式的我所体验的记忆,并没有丧失。

式只不过是刻意把不该想起来的记忆给忘掉而已。

但到头来,那个多事的魔术师却强迫我想起那些记忆。

……没错,我想起来了。

三年前想杀害黑桐干也的是自已;总是站在杀人现场、不道德的自己;每晚在街上游荡,

寻找杀害猎物的自己。

…说实话,我不知道杀人鬼是谁,如果要问是不是我,应该只有肯定的答案。因为过去

的我,即使变成那种人也不奇怪。

而现在的我跟四年前一样,无法活在日常生活里,理由很简单,因为我妒嫉那个杀人魔,

所以打算把他给找出来。

如果真有杀人鬼,也就能确定四年前的犯人并不是织——更何况这种对象相当值得我跟

他一战。

我察觉到了。

四年前的我,是因为织所以才嗜好杀人。

但现在的我已经没有织了,可是却还继续追求杀人。

真是的,为什么不早点发现呢。

真是的,为什么这么早就发现呢。

织是因为他只懂得杀人,但嗜好杀人的,并不是别人而正是我自己,就是这样一个简单

的方程式。



我所住的旅馆是由机械来负责柜台事物的爱情宾馆。

我想起干也曾说过,要隐藏行踪时找这种旅馆最好。的确,这种不需证明身份的系统,

的确让我省下很多不必要的麻烦。

将身体沐浴干净后,我躺到床铺上。虽然没有睡眠的打算,但回过神时已经是半夜二点

了。

由于进房时间是下午六点,看来我睡了六小时已上。

而现在就算我醒过来,周遭还是空无一人。

这是到目前为止都十分理所当然的起床风景。

但我情绪却非常糟,有如在发泄般地换好衣服。

明明不过独处了七天,我是在不高兴什么?或着说…这七天其实并不短,而是漫长得令

人难以忍受?

“…不可能有那种事的。”

我有如说给自己听一般,说完后便离开旅馆。

时间刚过半夜两点。

在草木都沉睡的深夜里,我一个人走在巷弄中。

由于这几天的杀人事件,普通道路全因为有警察在巡逻而无法使用。

不过这对杀人鬼来说并没有什么差别,而我也跟他一样,在有如蜘蛛网般复杂的大楼缝

隙间穿梭着。

没有什么特定的目的。

我只是赌上运气徘徊在深夜的街头而已。

…所以,也会引来这种麻烦事。

“想要的话就去其他地方吧!”

虽然我停下脚步这么说着,但对方却没有反应。

这里是巷子与巷子交叉的十字路口。

在那里,四个人影有如要包围我般站在那里。

不论那个出口都被他们挡住,在他们眼里全没有理性的光泽。

他们应该正用非法药物进行精神改造吧,但这些人似乎是改造过头了啊。

“…就算我说话也听不见了吗?”

人影有如在表达意思般地面向着我。

我将手伸到皮衣口袋里握住短刀后,叹了一口气。

“也好,我正无聊呢。你们想要刺激是吧?…好,那就如你们所愿让你们舒服吧!”

人影往我这边靠了过来。

他们的目的,只是毫无意义的暴力而已。

我没有拒绝他们。

相反的,我甚至觉得兴奋。

我那股无处发泄的焦躁,在心中粘腻的激荡着。

所以…

今晚,我想要HIGH到忘我的境界。

2

时间是五月。

说说有关她的事吧。

到了现在,我一看到她还是会陷入忘我的境界。

有如一见钟情般全身感到麻痹,连呼吸都忘了。

虽然只是看着她而已,我就完全为她疯狂。这样下去,搞不好哪天我会因为缺氧而死。

我的日常生活正被侵蚀着,被这同一间高中里,有如奇迹般的女学生。

我大概是爱上她了吧。

那个不曾交谈过,也不曾听过她声音的女孩。

这股思念一天比一天严重,严重到令人害怕的地步。



——第二天,二月九日。

我昨晚观察杀人现场直到深夜,最后在朋友公寓借住了一晚。然后一直睁眼等待天亮。

“…喔,早啊干也!要不要帮你做份早餐呢?”

学人刚从床上起来,边揉眼边在我眼前说道。当然,我毫不客气的吐槽了回去。

“学人啊,一个冰箱里只有啤酒的人,可不能随口说出这种话喔!”

“哈哈。那我去跟邻居要些吃的好了。”

身材高大的好友边抓头边回答道。

突然,他像是看到鬼一样看着我。

“喂,你的脸很苍白喔,身体没有不舒服吗?”

被他这么一说,我去照了一下镜子。果然,脸色像蜡像一样带着土色。

“没问题,已经开始恢复了。药效是服用十分钟后开始发作的速效性,持续时间大概四

小时左右。比起幻觉,各种感觉的增强还比较明显。”

“…你真是怪人,你试了最近在流通的那种药?”

学人用眼角瞄着桌上那些邮票大小的纸张还有烟草。

我点点头,随即站了起来。

“那个烟草拜托你处理掉啰,至于LSD因为无害,如果你缺乏娱乐的话就用看看吧?绝

对比去什么游乐园之类的地方还要快乐喔!”

我捡起丢到地上的大衣并穿上它。

时间是早上七点,街上差不多也该出现活力了。

我想我也已经没有继续这样悠闲的余裕。

“什么啊,你要走了吗?再多待一下吧!你的脚可一直在发抖耶。”

“嗯,是这样没错。但现在不是休息的时候。”

学人侧着头,一脸疑惑的表情。

我指指关掉的电视,告诉他我刚才看到的新闻内容。

“今天、不对,昨天又出现牺牲者了。不是有个叫做‘巴比利翁’的高价有名旅馆吗?

杀人鬼好像又出现在那附近的巷弄里,而且这次还一口气杀了四个人。”

学人“喔”的应一声后便打开了电视。

这个时间带全都在报导新闻节目,许多频道都重复播放杀人鬼的新闻。

内容都和我刚才说的相同,如果要说加进什么新消息,那就是——

“喂,搞什么啊,犯人好像穿着和服耶。”

我没有回答学人,脊髓往玄关走去。

我一边受困于因药物而失常的平衡感,一边穿上鞋子。

这时,学人像在窥视位在玄关的我一样探出头来,并拿出我放在桌上的两种药物。

“干也,我忘记问了。这两种东西如果一起使用会怎么样?”

“我不太推荐你这么做。那只会让你感到不舒服而已。”

说完,我便离开了友人的公寓。

…没错,若说我的脸色有如病人一样,我认为一定是那种感觉的缘故。因为我为了要拼

命压抑那股食欲,一晚就吃光学人房内所有能吃的东西。



今早的新闻所报导的杀人现场,位在从学人公寓走路不用一小时的地方。

当然,现场因为有警察看守而无法靠近,我便有如看热闹一般远远眺望着。

现场位在巷弄中继地点的十字路口,从我所在的大路完全看不到里面。

待太久除了浪费时间又被警察狠瞪,于是我便走回大马路上。

虽然我打算去附近那间“巴比利翁”旅馆看看,但后来打消了念头。

那里不但没有负责站柜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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