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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0部分

迈步修神路-第170部分

小说: 迈步修神路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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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气中带来了一股水气,其中一人大声道,“霹雳佣兵团这两年越来越衰了,居然让女人当团长,害得我们被暴雨淋透,真他妈的不爽快!”



金一二心中一动,脸上忽然露出诡异笑容,淡淡道,“酒也喝得差不多了,想知道风雨中骑马的滋味吗?很过瘾的,我很喜欢雨中狂奔的感觉。”



众人才吃了些酒菜,闻言都面面相觑,想要说不,却发现金一二的脸色很奇怪,沉着脸也不说话,没法子,只得苦着脸踏上了雨中浪漫之旅,冰冷的雨水让他们在风中瑟瑟发抖,又冷又困又累,苦不堪言。



金一二这回没有用多多,只是迎着扑面而来的暴雨狂风在黑夜中痛快急驰,长发早已凌乱,脚下溅起了漫天水花,顿时感觉到无比的痛快酣畅,仰头发出了爽朗大笑,右手猛然朝漆黑夜空击出一拳,一股虚无缥缈,但却有如实体般的水状波纹弥漫在风中,雨水落在上面发出了诡异妖艳的涟漪,接着爆发出震耳轰鸣声。



第十一卷众星云集(上)第二章风雨客栈(二)



众人完全不明白金一二此番是何意图,只得驾着龙马紧随其后。



行了一段路,就听见金一二大笑道,“前面就是霹雳佣兵团的总部,我决定利用暴雨做掩护前往探之,在美女佣兵团的时候就听说他们是大陆排行第三的佣兵团。现在既然是女人做团长,那不去见识下可不行!”



众人这才明白过来,原来是刚才客栈中那几人的话语勾起了他的好奇心。想到这里,众人对金一二之前的做法也能理解了,因为他们心里也有几分好奇,这个传说中很厉害的佣兵团现在换了女人做团长,还能像以前一样风光吗?



众人明白了金一二的意思,跟着大笑,一时间气氛缓和很多。大家也就兴高采烈地跟着赶路。很快,众人便到了霹雳佣兵团的总部。



虽然是雨夜,霹雳佣兵团的总部依然戒备森严。



金一二一看情况,想了想,低声对詹尼邦德、米米、金妮、威廉和约赫夫五人说道,“你们在外面把风,我们几个进去探个究竟。人太多了,行动不方便。”



米鲁多跟在金一二后面,蓝色身影如轻烟从雨丝中飘了进去,瞒过了众多护卫的眼睛。



金一二走在前面,传音道,“嘿,你小子最近修为有很大进展啊,这身形是越来越轻盈了!”



米鲁多嘿嘿笑着,“还是老大教导有方!”



狂风暴雨哗哗下着,金一二紧紧贴在霹雳堂大厅的屋顶上,告诉克罗里亚几人注意些,小心地揭开了一块瓦片。大厅中灯火辉煌,站满了人,大殿中央坐着一个蓝裙少女。



少女年纪极轻,宝蓝色的丝绸长裙拖在地面,明眸皓齿,身材丰满,艳丽照人,那长裙衬托得她那高挑而苗条的身材更加曲线。年纪约十三、四岁,生得唇红齿白柳嫩花娇,一股与其年纪不衬的妖娆直从骨髓中透出来,再一细品,间中却还夹着一种孩儿风情,既是惹人又是可人。



玲珑脸上神情柔和而妩媚,笑吟吟地环视四周一番,蓝裙少女笑道,“恺撒副团长,我大哥到底是怎么死的?”



少女脸上的笑容是盈盈的,但是看得偷窥的几人心里都是一寒,那双眼睛极不协调地充满杀意。



“恺撒副团长?”金一二极力回忆在美女佣兵团时,听说过的那些传闻。



恺撒。帝。白。阿德罗,霹雳佣兵团的副团长,魔武双修,以霹雳刀法出名,擅长雷系魔法,在大陆高手的排名上站在第五,仅次于同一佣兵团的团长——大卫。爱霍蒙。



如此看来,那少女就应该是传说中的水系和光系的天才魔导师——库娜。爱霍蒙,前霹雳佣兵团团长——大卫。爱霍蒙的妹妹。这少女在上次的大陆新秀赛中排在第一,有着和她的年纪及不相称的聪颖和狠毒。传说她和大陆排名第十的光明巫女交过手,此战后,光明巫女就消失了,大家都传言她杀了光明巫女。于是,她便在大陆的排名榜上占到了第十。这是很多人在她这样的年纪所不能想象的事!



刚想到这些,就听见恺撒恭敬道,“团长武功高强,心胸宽广,可惜竟然遭奸人诡计谋害。”



库娜皱眉道,“我听说是一个叫‘金一二’的人杀了大哥,可是金一二到底是什么人啊?根本没听说过这样一号人物啊?!”



恺撒沉声道,“金一二是个修真者,从华夏大陆过来的,本来他的实力跟团长相比,也是伯仲之间。但是那人太过卑鄙,第一次和团长交锋没有占到便宜,竟然在团长的酒里下毒,此人真是卑鄙无耻!而且,金一二最近成为天罗帝国五皇子的首席魔法师,帮助其攻城掠地,连接吞并了周遭好几个小民族,可是风光得很。”



库娜冷冷道,“小小的一个皇子的首席魔法师算什么,哪怕金一二是皇帝我也要杀了他,我们月教不会惧怕任何人!”



金一二伏在屋顶上,头忽然变大了,“月教”这个名字听起来很像是个修真门派的名字。他并不想跟修真界有什么冲突,更没想到会有人冒自己的名字杀人,让自己莫名其妙地背下黑锅。



米鲁多和克罗里亚几人自然非常吃惊,呆呆地望着金一二。



金一二皱眉摇头,传音道,“我也不知道这是怎么回事!”



这时候,恺撒微笑道,“霹雳佣兵团能够得到月教的加盟,实力大大增加,金一二迟早会是我们的囊中之物!”



金一二不停摇头叹息,最后望了一眼满脸汗霜的库娜,锐利目光停留在宝蓝色丝绸长裙上,他注意到那长裙竟然是件仙衣。



“仙衣”,顾名思义,自然不是修真界的法宝,乃是仙人才能炼制的宝物。仙衣对炼制材料的要求极为苛刻,而且对仙人的用处不大,所以,一般来说仙人是不用仙衣,而是用仙甲。这丫头竟然穿地是仙衣,那么她肯定跟某个仙人有交情,她身上沾染的淡淡的仙灵之气还是能反映这个问题的。



金一二心下一紧,暗想着那仙人和月教的来历。



这时候的暴雨越下越大,金一二没有注意到雨水从掀开瓦片的缝隙中缓慢漏了进去,一滴晶莹透明的雨珠轻柔从屋顶滴落。在这奇妙瞬间,时间仿佛凝固,晶莹剔透的雨滴在空中拉出了一条优美曲线,反射出绚丽瑰丽的光彩,刚好落在了库娜俏丽挺直的鼻端,她猛然抬头朝屋顶看去,刚好看到屋顶上一双又黑又大的眼睛。



金一二呆呆凝望库娜锐利如剑的眼光,漆黑深邃的大眼睛轻轻眨了一下,眼神中隐约透出一丝狂放笑意,然后蓦然消失了。



库娜如旋风般“砰”地踢开房门冲了出去,暴雨如晶莹珍珠哗哗倾泻,天地漆黑一片,她不顾漫天冷风雨丝,蓝色身影迅速飘到屋顶上,充满煞气的俏丽双眸冷冷凝望掀开的瓦片,绝不会忘记那双黑亮眼睛。



金一二一念隐身咒,把米鲁多几人装进混沌珠,自己却用长腿反身倒钩在屋檐下面,静静想道,“月教和那仙人身份神秘诡异,库娜的修为不弱,脾气又火暴,自然不会随便听取自己的解释,以后该如何办呢?”



他在心中不停盘算,直到库娜娇俏身影飘回大厅,他才潇洒地飘落,身影如迷蒙烟雾般轻轻飘入雨夜。



众人见金一二出来,都迎了上去,“老大,怎么回事?”



米鲁多几人已经从混沌珠里出来了,他揉着发晕的脑袋,抱怨道,“老大,下次你要把我们装进混沌珠的时候,先打个招呼好吗?每次都这么突然,搞得我头都晕呼呼的!”



“你还抱怨,若不是我反应快,我们就被人发现了!”金一二给了米鲁多一个暴栗。



“哎哟,老大,疼呢!”米鲁多叱牙裂齿地抱住头,怪叫道,“又不是我的错,干什么打我!会打笨的!明明是老大你莫名其妙地发呆,让雨落下去了,不然,我们能被人发现吗?说不定还可以多听点内幕!”



金一二一脸不爽,追着还要打。



“好了,老大,我知道错立刻,我实在是不该说实话,您大人大量就饶了我吧?!”米鲁多一边跑,一边叫道,“他们应该很想知道发生什么事了,老大,这可是关系你名声的大事,你先给他们讲讲发生什么事再打我不迟!”



金一二把众人叫到混沌珠里,把刚才探听到的情况说了一遍。



众人都听得眉头直皱,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金一二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但是他想了想,说道,“我们回风雨客栈去,我总觉得在那里可以知道些什么!”



第十一卷众星云集(上)第三章风雨客栈(三)



众人面面相觑,可又没有别的更好的办法,只得又赶回风雨客栈。



风雨渐渐停了,金一二带着众人才进门,便有迎客接住。这时候的风雨客栈跟之前却是大不相同,楼下早已满座。



唤店伙计过来,却说只有楼上还有空位了。金一二望望四周,皱眉问道,“此时已非就餐时间,怎么这客人反而多了起来?”



店伙计识得这是刚才来过的客人,毕恭毕敬答道,“几位有所不知,听说霹雳佣兵团找到了杀害前团长的凶手,广发识人帖,很多出名人物都来了,不是来看热闹,就是为霹雳佣兵团助拳哩!”



“这什么时候的事?我们离开不过一会儿,怎么这人就多起来了?”金一二继续问道。



“哦,就是您们刚离开那会儿,有霹雳佣兵团的人在这里喝酒。我听他们说,他们就是去给各个佣兵团发帖子才回来,他们几人是最后一批了。算算时间,这最早通知的人也该到了,只是他们不愿意先去霹雳佣兵团那,就在这留下了!”店伙计拍了拍脑袋,说道。



这时候,米鲁多指指那边台上,笑道,“呵,你们店主还真是会做生意,一会儿工夫,连唱曲儿的人都叫来了?!”



原来正有女子在唱曲儿,口中竟还咬着盏烛台儿,那烛火也不熄灭,几连晃动也没有,吐词咬字却是清楚悠扬,台前有客跟着摇头晃脑地哼着,或脚踏拍子如痴如醉。



店伙计干笑几声,道,“这是我们营生的手段啊,那可是我们店主的女儿!优伶客栈可比我们会做生意,唱曲儿的可都是**请来的头牌花旦!还请几位先上楼吧!”



金一二也不多说,笑道,“我们先上楼吧,之前大家也没吃痛快,这会儿给我们上些好菜吧!”



到了二楼,只见大约摆放了三、四十张雕花的紫漆桌子,墙壁四周挂满了名家书画,布置得十分典雅别致。楼上也有不少客人,只是还稍空余,店伙计讨好金一二,便将他们带到窗边预留的一张桌子。



金一二点了菜,和众人说起话来。



正说话间,店伙计托盘上菜。金一二见那些碗筷杯盘样样精致,各式菜肴更是色香味美,跟之前的菜色大有差别,不由食欲大动,招呼众人开吃。



米米还是第一次吃到这样美味的菜色,黑漆漆的眼珠子一转,用箸指着一碟菜,问道,“这是什么呢?这样好吃。”



金一二也不知道那是什么,抬头看看其他几人。



詹尼?邦德的见识最丰富,他解释道,“这叫‘炒肝儿’,最先出自帝都前门外的‘会仙居’,原叫‘白水杂碎’,是用切成段的猪肠、肝、心、肺,加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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