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因·璧月-第10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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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去后,江湖又会是一番什么模样?秋长天仰望天空,只是希望莫有大劫。
名空却移日看向船头的宁朗,碧海上,晴空下,那个穿着一身蓝衣的少年的身影是如此相衬相融。
基是能给这孩子一些时间就好了,他日必能蜚声九天。
躺一路向西,往着皇朝进发。
那些日子,天气十分的好,日日晴,没有风雨。
而在船行茫茫大海的那些晴朗悠然的日子里,兰七与明二曾经有过这么一段话。
假仙,武林在你我手中会是什么样,似乎可以一眼看到。
端看你想看到的是什么。
可是若是在宁朗那样的人手中,你说会是什么样?
哦?
你我不信仁善不信侠义,可我们并不怀疑宁朗有这样的东西,不是吗?
他是这世间的异数,少有。
我们看过太多**的东西,可是难道你不好奇他会带来什么东西?你我也曾碰到过,也人中有些无论受了多少不公多少苦难,心中依然存有希望,希望会看到美好的东西,相信着那从没见过的一天,那时,我们总笑那些人愚蠢,可是,你我此刻既然能看到他,那为什么不试试?
你很想看?
既然你我都没法杀死对方,这似乎也是一个办法,不是吗?
未尝不可,
那一日,两人轻描淡写的决定了日后的武林之主,只是那轻描淡写间也带有淡淡的遗憾,遗憾什么?却只有那两人清楚。
于是,在某一日,兰七于船头看到对面的宁朗,她淡淡支无比清晰的声传入了宁朗耳中,
宁朗,我给你五年时间,五年后你若有本事当上武林令主,那我们便放手,若你没本事当上,这武林我们便拿下了。
碧海上,晴空下,船头迎风玉立的一青一紫的身影,是如此的绮丽如画。
后来,东溟海还见证了这样的几句话。
假仙,你也给我种一株兰因譬月吧。
我为什么要种?
因为我喜欢。
不种,我要种也只种碧妖花,碧眸花,又或是碧莲花。
……………………
兰因璧月随着丰家后人归去,也永远的消失于武林,白风黑息的传说或许也将远去,武林新的传奇已经掀开了第一页。
(完)
兰因·璧月 下卷 殊途·同归
章节字数:4648 更新时间:08…08…01 16:49
殊途·同归
这是一间很大的屋,宽敞明亮。地上铺着厚厚的色彩妍丽的锦毯,那是产自织艺高超的山尤国,由商人千里迢迢运回,价值千金,由此可知此间主人非富即贵,只是再环视房中,却少见其它昂贵的摆设,触目皆是兵器。左侧一排枪矛,右侧一排刀棍,墙上悬着长短不一的宝剑,还挂着铜的、银的、金的各式长鞭,猛一看只当是入了兵器房,可屋正上方的位置却立着一面玉璧似的屏风,屏风之后则是锦帐檀床,才知这是一间卧房。
房正前方则摆有数排书架,架上堆满了书,却非圣人贤者诲人传世的经典,而满是街上坊间皆可见到的剑谱拳经及一些三流文人所编的传奇故事。书架前边靠窗的位置则摆着书桌及椅子,此刻桌前正坐着一个少年,少年的目光牢牢盯在桌面的两张纸上。
姓名:兰残音,人称“兰七少”
外号:碧妖
年龄:不详,约20~25间
容貌:美异常世,瞳眸碧绿当世独一
身份:武林六大世家之一的云州兰家当代家主
兵器:玉扇
武功:师承成谜,且从不使兰家家传武功
此人性妖异言无忌,行事恣意而为正邪不拘,人多畏之
姓名:明华严,人称“明二公子”
外号:谪仙
年龄:25
容貌:人谓仙人般清雅出尘
身份:武林六大世家之一的天州明家当代少主
兵器:无
武功:深不可测,绝技明家“无间指”
此人温文儒雅,行事有君子之风,人多敬之
“这两个人……”少年拈起桌上的纸,唇边微微勾起笑意,“只要打败了其中一个,那么爹爹就再也不会说我不如那个女人的儿子了!”
当今武林门派众多人才辈出高手如云,而最负盛名的便是一教四派六世家,一教指随教,四派指风雾、浅碧、桃落、苍云,六世家则是天州明家、云州兰家、华州秋家、月州宇文家、白州花家、兰州宁家。但自一年前东溟岛奇袭英山守令宫夺走武林圣令“兰因璧月”一事后,武林已是元气大伤,众多高手殒没。
一年前圣令被夺,武林群英于英山决议,前往那从未有人到过的东溟岛,必要踏平东溟迎回圣令一雪前耻,却不想此举正落入东溟岛的圈套,他们夺令本是投饵,旨在引群英入海。他们海上生海上长,有若鱼儿熟知大海之性,而皇朝群英却是首次涉海,不知大海的凶险莫测。他们屡番算计,终借地利及一场人力不可抗衡的海上暴风雨将群英一网打尽。数千豪杰尽为东溟阶下囚,幸得明家少主明华严、兰家家主兰残音予风雨前为救人落海被风浪卷至孤岛,其出海前又另做布置,才使得皇朝武林不至全军覆没。两人孤岛逃生后大闹东溟岛,尽挫东溟高手,将东溟掀了个天翻地覆,又与明、兰两家属下会合救出了被囚的皇朝众侠。后双方对抗、激战、周旋,互有损失伤亡,正成僵局之时,“白风黑息”后人丰夷白忽然现身,以皇朝十万大军压境相挟,终令东溟放下数百年沉怨,与皇朝暂息干戈,最后丰夷白带走了“兰因璧月”,皇朝众侠由东溟归来。
三千豪杰出海,却只得数百人归来,武林不复盛气。却唯有明华严、兰残音声名更胜从前,自风雾派掌门洺空归隐后,两人已隐然有领袖群伦之势。
是以,当今武林,最有名最令人瞩目的当为此二人!
少年的目光在“明华严、兰残音”这两个名字间游移。先去打败哪一个呢?
碧妖……谪仙……妖……仙……
“那就兰残音吧!”少年霍然起身。谪仙既然如此受人推崇,那他打败了他倒是有些予心不忍,而碧妖却素有邪名,他打败了他说不定正是为武林除恶。
“……等着吧,我会扬名武林的!”少年朗然吐语,眉间意气风发。
世间没有做不到的事,只有想不想做的事。
每个人都曾经有过这样的年华。
阳光从窗口射入,照在少年的脸上,少年有一双很好的眼睛,灿阳的映射下,那双黑眼睛仿如黑宝石般闪闪发亮。
已近三月,可地处皇朝最西的墨州依是冷风如刀寒意侵骨。
墨州往东是通往兰州的官道,两州以莒城为界,莒城依属墨州,出了莒城便是兰州地界。莒城到墨州城有两日路程,一路上零星的有着几家茶铺客栈,供路人打尖歇脚,其大小规模不一,但生意最好的却要数一家“安记客栈”。安记客栈不算很大,前后两进的院子,后院作客房,前院便是饭馆,但收拾得十分干净齐整,令人一入便生出一分安适。老板姓安,从二十来岁被人叫为小安起,到而今五十多岁人来人往都唤一声老安,三十余年便守着这家客栈,为人本份老成,不欺生不诈客,是以过往的旅人多愿到此处用饭投宿。
这日,午时刚到,前院大堂里客人已坐满了八成,生意是极好的,但老安却无喜色反是有些忧心。原因无他,只为此刻堂中一东一西坐着的两桌客人。
东边的客人是先到的。八名随从拥着一名锦衣华服的年轻公子,一看那派头便知来头不小的,所以老安亲自招呼打点,桌子擦了又擦,上了最好的茶,碗筷也是是平常收着舍不得用的景瓷银筷,洗得干干净净的才敢摆上,又吩咐厨房做菜分外用心,饶是如此,那公子眉梢眼角也没带出点喜色,到饭菜上桌,尝了一筷便停了,鄙夷的吐出一句:“这都什么东西,这么难吃!”
“嘿嘿……”老安小心翼翼的陪着笑脸不敢多一句话。
“公子若不喜,咱们再换一家?”一名随从问道。
那公子闻言却是一掌拍在了桌上,顿时碗碟砰砰作响,老安的一颗心也跟着上下砰砰跳着,其他的客人也跟着看过来,只不过不碍自己事,看了一眼自顾用饭。
“换一家?本公子跑了这么远才见着这么一家小店,谁知道下一家在哪里,你们想饿死本公子不成!”
“小人不敢。”那随从赶忙低头道,“那要不再换几样菜?”
“哼!”公子眼一斜,“这种荒野小店能有什么拿得出手的东西!都怪你们,早不准备!自出了帝都,本公子没吃过一顿称心的!”
原来是从帝都来的贵客,难怪这么大派头。老安暗想。
“是,是,都是小的错。”随从被斥了只有赶忙点头哈腰的附合着。
“知道错还不赶紧给本公子弄好吃的去!”公子一巴掌拍在随从脸上,直拍得那随从一个踉跄,那脆响令得老安也跟着抖了抖。
“是,小的马上去。”随从又一番点头哈腰,转过脸,喝叱着老安,“你!还不快吩咐厨子另做几样好菜送来!”
“是……是……”老安赶忙应着,可刚转个身又回过头颤颤的道,“给公子做的这几样就是小店……最好的招牌菜了。”
“什么?!”公子横眉怒目,“这什么鬼地方,就这样的菜本公子家的狗都不闻一下,你竟敢叫本公子吃!”
“这……小店鄙陋实是没什么拿得出手的,公子贵人,还请见谅……”老安嚅嚅的陪着笑。
公子闻言筷子一摔当场便要发作,他身旁另一名年约三旬的随从忙上前安抚道:“公子快请息怒,这里不比帝都,你便是杀了他,他也没法给你做出一顿珍肴来。”
这名随从显然说话比较有份量,那公子听得他的话瞪了一眼却到底是没有发作了,只是夹着满腹怨气的嚷了一句:“爹爹明明身居太宰之位,要给本公子安排什么地方什么官不行,偏要给弄到这穷乡辟壤的墨州来!又冷又干,连顿称口的饭都没得吃!”
老安恍然大悟,原来是太宰家的公子,那是朝官之首位尊权重,难怪……狗比人还吃得好。
“公子,大人也是为您着想。”随从见公子一脸的怒怨忙凑近了他耳边压低了声音安抚着,就怕这位小爷怨火一发不可收拾,自己跟着倒霉。“陛下此次让暐王世子赴任墨州州府,定是要对采蜚用兵,采蜚小国,以我皇朝铁骑之威定是不费吹灰之力便可拿下。您此刻虽只是骠校之位,但等拿下采蜚不就立了大功么,到时回了帝都,您还不就是大将军了!”
公子一听,火气果然消大半。
原来这公子乃当朝太宰戴明成之独子戴奚。
若是问起皇朝老百姓现今的这位太宰如何,知道戴明成这人的那都会回你一个“好”字。这戴明成为官二十余载,从一个芝麻绿豆般的小小城衙做起,一步步做到了朝官之首的太宰之位,非是其会钻营攀升,而是凭着其卓越的政绩。在城、在州,是让百姓赞誉有加的能吏,在帝都,是皇帝倚为左右手的能臣,总之一句话,戴明成是个于家国百姓有功有劳的人,偏偏这样的人却没能养出的个好儿子。
这戴奚是典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