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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部分

岁月是朵两生花-第3部分

小说: 岁月是朵两生花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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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乔坐在我跟前,穿着V字领的黑羊绒毛衣,右手握了支笔镇静地看着我,金丝眼镜后边的一双眼睛黑而沉默。    
  我曾经特别迷恋他这双眼睛。    
  我和他展开了如下对话。    
  他说:“听说朗朗遗精了?”    
  我说:“妈的你以为我们家颜朗是超人生的啊,你们家孩子才八岁就遗精呢。”    
  他抬了抬眼镜:“不是说他性早熟么?”    
  我说:“妈的你才性早熟呢。”    
  他皱了皱眉:“你就不能好好跟我说话吗?”    
  我说:“妈的是你先耍流氓的。”    
  他叹了口气:“朗朗究竟怎么了?”    
  我说:“关你鸟事。”    
  他手里的笔啪一声断成两截:“颜宋,我们得好好谈一谈。”    
  我说:“对不起我很忙我要去补轮胎。”    
  然后转身骑上车呼地就消失在了操场的地平线上。    
  这让我意识到了自行车之于奔驰宝马奥迪等豪华轿车不可比拟的优越性:不管爆胎还是没爆胎,只要有个钢圈,自行车依然可以滚得虎虎生风。    
  不知道林乔想和我谈什么,但我实在没什么好和他谈的。    
  我那年被我妈,也就是我养母的车撞坏了脑子,除了颜朗确实是我儿子这个事实无法抹杀外,其余不管该不该抹的全被杀了,就连撞车以前我钱包里到底还有多少钱这个特别重要的事情也未能幸免。    
  而世上的事情就是有这么凑巧。头年开春时,我妈的独生女恰好飞机失事死了。我妈看我脑子坏了,镇上的公安机关一时半会儿又没办法验证我的身份,于是滥用她一镇之长的职权,走了点关系把我和颜朗一起收养了。    
  据说她死的那个女儿就叫颜宋,所以给我起名叫颜宋。后来我多方探查了下她是不是还有什么死了的直系亲属叫颜朗的,探查了半年多,未果。    
  颜朗满一岁的时候,我妈觉得我得去读点书,做个有文化的人。于是再次走了点关系,把我弄进了镇中心小学念一年级。但她明显低估了我的智商。    
  半个星期之后,我的班主任老师哭着到她办公室找她,说教不了我,我实在太聪明了。我妈大惊,立刻出了一道小学二年级的算术题给我做,我一下子就做出来了。于是她又给我出了道小学三年级的,我又一下子做出来了,以此类推,直到我做完一道小学六年级的、必须用反比例方法才解得出来的、高难度的奥数应用题时,我妈震惊了。    
  第二天,她仔细梳理了一下自己的关系网,跨越了地级城市和省会城市的鸿沟,找到了省里一个给省委书记开车的远房亲戚,企图把我弄进省城一所国家级重点中学念高中。    
  据说那位亲戚是我妈的表姐的情敌的生意合伙人的秘书的弟弟,我和外婆都认为机会渺茫,但可怕的是她竟然取得了成功。于是我不得不离开刚满一岁的小颜朗和这个风景如画的边陲小镇,到相距三百多公里的省城去深造。    
  就是在这个省城的国家级重点高中里,我认识了苏祈和林乔。多年后回忆往事,还总是会令我情不自禁爆出两句粗口,妈的真是一场孽缘啊孽缘。    
  居里夫人说,女人一旦生了孩子总是特别容易健忘。于是我从十六岁开始,就变得和所有生了孩子的女人一样健忘。    
  现在我已经忘记了当年是怎么稀里糊涂跟苏祈变成好朋友的,但我依然清晰地记得,自己是怎么一步一步对林乔日久生情的,就像清可见底的小溪,溪里边的鱼一动不动,从色彩到种类都能辨识得清。可见有健忘症的女人,他们的记忆力通常是十分可怕的。因为能记住的东西实在不多,所以弥足珍贵。不到万不得已,他们一定不愿意轻易放弃这些好不容易才记住的东西。    
  我妈的妈,也就是我外婆,特别爱看琼瑶小说。我坐月子的时候,没有其他娱乐活动,于是她自告奋勇地天天来给我念琼瑶小说。从《梅花三弄》到《碧云天》到《一帘幽梦》,她妄图使我坚信,每个女人都是天使,且不管你在认识男主之前有没生过孩子,只要你是女主,你就能得到幸福;但要成为女主,你必须得首先成为一个爱在雨中漫步的文艺女青年。    
  那时我只有十六岁,正是可塑性最强的年纪,况且少女情怀总是诗,立刻便被这些小说征服,解放了自己的个性,燃起了为小颜朗找个后爹的强烈愿望。但我所在的这个边陲小镇其实有点民生凋敝,十五岁到二十五岁的男青年屈指可数。不到半个月,我便发现为小颜朗找个英俊漂亮开着保时捷有点忧郁症的继父是那么的难以实现。我一度陷入了否定宇宙否定自我否定所有言情小说的人生低潮。这个低潮辐射范围虽不广大,但持续时间相当长久。    
  林乔在这个低潮期闯入了我的生活。    
  因为我妈在我的教育问题上先是犯了保守主义错误,紧接着立刻又犯了冒进主义错误,致使我在相当长一段时间内跟不上这个国家级重点高中二年级学生的学习步伐,拖了同学们的后腿。    
  尽管我有那么硬的后台关系,班主任也不得不让我留级。但就算是留级也无法阻挡我拖所在班级后腿的脚步。为了避免将我由高中部留到初中部这种惨剧发生,我留级后的班主任立刻安排了班上一个三好学生来辅导我的功课。    
  这个三好学生就是林乔。    
  据说林乔是这所国家级重点高中建校以来长得最好看的男生。而这所国家级重点高中已经有104年的历史。他的美貌甚至感动了兄弟学校,已经有不只一个兄弟学校的怀春少女宣布,愿意在佛前求五百年,求佛让她和林乔结一段尘缘……    
  林乔总是白衣服黑长裤或黑衣服米色长裤,七年以来,我只看他穿过这三种颜色。那时我撞坏了脑子,人也变得格外淳朴,根本不晓得品牌和品位是什么东西,还一相情愿地觉得可能林乔他们家比较穷,买不起花布给他做衣服。他免费帮我补习功课,我很感激他,中午吃午饭的时候就从饭盒里分他些猪肉,因为那时我觉得,买不起花布做衣服的家庭必然也是吃不起猪肉的。    
  还记得我第一次分林乔猪肉时,他瞪大了眼睛,显得很不能置信。我怕伤了他的自尊心,于是假装很讨厌吃猪肉,说:“这个东西太难吃了,倒了吧又浪费,不如你帮我吃点吧。不吃就是看不起我啊,吃,吃。”    
  于是他不得不用实际行动证明他并没有看不起我,皱着眉头把我拨给他的猪肉全吃了。我流着口水看他把猪肉吃完,有一种帮助了人之后,人生价值得到升华的满足感。    
  可直到高三毕业之后我才晓得,林乔的饭盒里之所以从来只有蔬菜没有肉,是因为他严重挑食。可想而知,三年以来他为了表示看得起我,吃了我那么多猪肉,该有多么痛苦,多么难受。    
  在这样的朝夕相处中,我不喜欢上林乔简直是一项不可能完成的任务。    
  他长得那么好看,而且我不会的应用题以及解析几何题他全部都会,简直是色艺双全。我深深为他所折服。    
  有一天下午,他偏头给我讲物理题时,正好有一束阳光透过窗户打在他的侧面上。他的手指修长,右手食指关节微微发力,我的五块五角钱的同心牌圆珠笔立刻在他的大拇指上行云流水地转起圈圈来。于是,一种文艺女青年的忧思瞬间击中了我。    
  就是在这天下午,我觉得我对林乔的喜欢,经过一系列的光学反应,成功地升华成了爱情。    
  我爱上了林乔。    
  我决定写一封情书向林乔表白。于是当天晚上,我回去熟读了由译林出版社出版的《百年情书大全》。这本书收录了近两百年来欧洲数十位名人的近百封情书,一封比一封直击人的灵魂,非常具有参考价值。并且,最好的一点是这本书的每一封情书都附有中英文对照。    
  我直觉地认为,光直击林乔的灵魂是没有用的。作为一个男人,也许他更喜欢击中女人的灵魂而不是被女人击中灵魂。但关于这一点,我其实也不能完全肯定。所以我决定加个双保险,写一封全英文的情书,如果他不喜欢我的言辞直击了他的灵魂,那作为班长兼英语科代表,他至少会对我的英语水平竟然已经到达能写情书这样一个巅峰表示赞许。    
  但冒充有文化的人是一件很困难的事,我必须先对这近百封情书的中文译稿进行解体组合,然后再根据这篇组合后的译稿寻找英语原文。这项工作一直持续到凌晨四点。    
  我抱着这封来之不易的英文情书,热血沸腾地躺在床上,眼睁睁等到东方翻鱼肚白。    
  这封情书最后并没有到达林乔的手中。因为在我还没有踏进教室的时候,苏祈兴高采烈地跑来跟我说,她刚跟林乔确立了关系,他们是男女朋友了。    
  对了,苏祈,这段往事中不可或缺的第三个元素。我一直力求在回忆中忽视她的存在。这样就能制造出一种“其实高中时代我和林乔曾单独相处过很长时间”的错觉了。然而事实却是,自从我把苏祈拉进我和林乔的学习小组以来,我再也没有和林乔单独相处过。    
  呃,其实也有单独相处过一次。    
  高三毕业的那个夏天。    
  我喝了酒,脑袋不清醒,错得离谱。    
  为此我付出了巨大的代价,那代价实在太过沉重,不得不让我学乖了。    
  作者有话要说:这文就是写来博各位童鞋一笑的,所以千万别深究逻辑或者人物性格什么的,压根就没逻辑,人物也没性格,而且大部分是我在胡言乱语。。。。关于韩梅梅那个名字,确实是借用英语书上的。因为我是个起名字的废柴。。如果以后还有新角色的加入,说不定我真会考虑是不是用一下李雷。。。。    
  第三章    
  寒流滚滚来袭,冬天到了。    
  我的导师由于星期天去农家乐打麻将少穿了衣服,身先士卒不幸伤风。他收入门下的四个聪明伶俐的弟子,会打麻将的三个全被安排去医院陪床了,唯一不会打麻将的一个倒霉蛋被安排去帮他带大一新生的现代汉语课。那个倒霉蛋就是我。这个故事深深地教育了我们,在这个知人知面不知心的社会里,学会打麻将是非常重要的。    
  从新校区代完课回来已经六点四十了。    
  小区楼底下那只刚修好的路灯旁边站了个小伙子,左手拿着一张稿笺纸,右手握着一只高音喇叭,正以四十五度角仰望天空,声情并茂地朗诵一首英文诗。喇叭将他的声音无限放大,放大。楼上不时有啤酒瓶丢下来落在不远处,劈里啪啦地,间或混杂几声大喝:“妈的吵什么吵,打扰老子看新白娘子传奇”。    
  虽然形势是这么的严峻,但这位念英文诗的小伙子根本不为所动,表情一直神圣又庄重。    
  我在旁边听了一会儿,没听懂,于是走过去问他在念什么。小伙子转过头来凄美一笑:“我在向我心爱的姑娘表白,雪莱的,see;themountainskisshighheaven;andthewavesclasponeanother。浪漫么?”    
  我说:“浪漫,浪漫。”    
  他再次凄美一笑:“既然一个陌生人都觉得浪漫,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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