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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8部分

二十一世纪的朝日光鲜王国-第38部分

小说: 二十一世纪的朝日光鲜王国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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些上了年纪的,对过去有亲身体验的人们那里也会发生呢?

    上世纪70年代初担任《纽约时报》莫斯科新闻部主任的海德里克·史密斯(HedrickSmith)在他的《俄国人》(TheRussians,1973年)一书里,记敍了当时一些苏联人对史达林的矛盾心理:他们一方面对史达林的大清洗感到心有余悸,一方面则怀念他的“坚强领导”。1973年巴黎航空展时,发生了苏联一架图-144超音速飞机坠毁事件,一位苏联工程师对史密斯说,“要是还像以前那样有强人主政,那就绝对可以避免这样的错误”。1974年,苏联冰球队以7:2的比分输给了捷克斯洛伐克队,一位球迷也是这麽对史密斯说,“塔拉索夫(前教练)是个独裁者,他是很残酷,但他能赢球。”人们选择容忍独裁和忘记残酷,因为独裁和残酷在他们心目中是一种有效的领导形式。

    早在19世纪,俄国杰出的讽刺小说家谢德林就在《一个城市的故事》中描绘过俄国的这种强人崇拜,故事里的人叫喊,“就算把我们摞成一堆,四面放火……只要主子还在,我们就能忍受。”看来谢德林讽刺的还真不仅是那个奴性深重的沙俄时代。



………【保尔…柯察金】………

    “这是怎样的城市!这是怎样的河流啊!所有部份都是那麽和谐一致!如此美丽的建筑!如此高雅的格调!在水和建筑浑然一体中又是如此各具特色!”这是19世纪初俄国一名着名诗人巴秋什科夫对圣彼德堡的赞美。

    两百年过去了,特别是经历了七十四年“列宁格勒”的风雨,圣彼德堡依然是令人惊叹的美丽。

    即将告别圣彼德堡,旅游团的团友们对地陪导游朱军也依依不舍。这位来自中国甘肃,毕业于圣彼德堡大学文学系的导游,两天来以他的知识和热诚,让我们对圣彼德堡也满怀欣赏。

    同车团友有五十年代的大学生,有六十年代的红卫兵,也有九十年代的暴发户,有新世纪的老公仆,当然也有像我一样无官无职无党无派的老布衣。分手之际,有人提议,请已在俄罗斯生活了18年的朱军导游为我们唱一支大家都熟悉都会唱的苏联歌曲。

    面对如此请求,朱军十分为难。他说:我爱唱歌,我会唱歌,但我实在不会唱苏联歌。我来俄罗斯十八年,从大学到研究生毕业,我和我的同学们就没有人再唱苏联歌。可以说,俄罗斯人几乎都不唱苏联歌了,只有中国人还在唱苏联歌。

    全车哑然,默然。

    二

    我在纪游之二中已说过:我们这一代过来人,心底里或多或少有种俄罗斯情结,心中一直存在一个俄罗斯。

    我们的青少年时代,正处於中苏关系的密月期。那时节,史达林被**尊为慈父和导师,我堂堂大中国却甘当小弟弟尊苏联为老大哥,反苏就是**反革命,我们宣称政治外交经济文化向苏联一边倒,苏联文化就成了一代中国人的精神食粮,苏联歌曲就成了一代知识青年的流行曲。

    1949年到1958年,中国共译出俄苏文学作品3526种,印数8200万册,是同时期全部外国文学作品的2/3和3/4,超过前半个世纪介译的总量,作品被翻译的俄苏作家达千位。其印数和作家数远超过中国当代作家作品。《钢铁是怎样炼成的》、《静静的顿河》、《青年近卫军》,苏联文学对於半个世纪前的中国人来说,不仅是那个年代的精神粮食,更是承载着青春的记忆。

    那时候的青年作家王蒙先生回忆说:“如果说我的青年时代有四个关键字,它们是:革命,爱情,文学与苏联。如果说需要合并以下这四个词,那麽,我愿意将革命与苏联合并,爱情与文学合并。或者将它们都合并在一起吧,对於我青春就是革命,就是爱情,就是文学,也就是苏联。”

    当苏联已经消亡,俄罗斯己经重生之後,这位辞职後的前文化部长王蒙先生,当谈起前苏联时还无限感慨,他说:“在通向莫斯科的路上,我寻找的是自己的往日,这方面的话我已经说过太多,已经不能再说。我想起了“前苏联”一词,本来我觉得莫名其妙,谁不知道苏联已经“前”了?加一前字纯粹脱裤子放屁。但是在俄航班机上找寻歌曲的经验使我想起了那种前朝“遗老”的悲哀。我自嘲像是苏联的遗老,於是从遗老想到“前清”,不也是加“前”字的麽?”

    对於中国的一代知识份子来说,苏联到底意味着什麽?是什麽让他们在自己的青春年华对苏联倾注了那麽多的爱、迷恋和向往?又是什麽给他们的漫漫人生带来深重的迷惑、痛苦乃至恐怖?

    现在,我走在前苏联即新俄国的土地上,作为“後”王蒙一代人,我虽然同样怀着苏俄情结,却没有王蒙们的苏联遗老之感。我欣喜地看到:一个**暴虐的苏联己经消亡,一个自由民主的俄罗斯己经新生。

    古调虽自爱,今人多不弹。年轻的俄罗斯人己不再唱苏联歌。

    三

    正如王蒙先生自嘲,前苏联的遗老在咱中国。

    在莫斯科,我独自漫步于着名的阿尔巴特大街。阿尔巴特大街位於莫斯科的市中心,在历史上,这一带是贵族居住的地区。因为普希金等艺术家的存在,这里成了莫斯科最着名的一条文化街,被称为“莫斯科的精灵”,浓缩了俄罗斯悠久的历史风情,也是俄罗斯现代文化的窗户。

    在街中间的俄文旧书摊上,摆卖着不少苏联时期的旧书刊,我随便翻翻,虽不识俄文,但其精美的装祯和发黄的书页,仍回映着历史的反光。

    这时候,我看见一位年逾八十的中国老人,满头白发,满脸沧桑,在一男一女两个讲着汉语的中国青年的搀扶下,来到这旧书摊前椅中坐下,翻开一部厚重的旧书,聚精会神,两眼放光。我想,这位老人,或许上世纪五十年代在苏联留过学,或许在苏联的大工厂里学过工。今天,他在後辈的陪伴下重游旧地,看物是人非,时移世易,不知有多少兴亡之感?

    在咱中国,不仅有前苏联的遗老,还有前苏联的遗少。

    我所居住的深圳,或许在当代中国是最前卫最现代化的都市。就在前些年,在苏联已经崩溃若干年之後,苏联人己经叫俄国人或乌克兰人己经好多年之後,我们还在念念不忘苏联精神。我们的党政界文化界的一批前苏联遗少,不惜国家钜资,不远欧亚万里,不惜垫高鼻梁骨涂白黄皮肤假扮苏联人,摄制出了大型电视连续剧《钢铁是怎样炼成的》,并且在中央电视台和各地电视台隆重献播,而且还惹得好多前苏联的遗老遗少一把把鼻涕和眼泪。

    不久前,深圳世界之窗又推出“震撼钜献全新大型综艺史诗晚会”《天地浪漫》,其中一幕为《保尔·柯察金》,演绎了柯察金与冬妮娅的“纯真爱情”及其在革命烽火中各自对人生不同的抉择与历练。演出结束时,莫斯科红场上,巨型的坦克前,人们载歌载舞,盛大的阅兵式,列宁的巨幅画像,前苏联的国旗军旗,行进在队伍的行列前。

    前不久,俄国问题专家金雁女士说到《钢铁是怎样炼成的》。她说:我专门在那儿了解了这个乌克兰问题,那个奥斯特洛夫斯基他本身就是乌克兰的俄罗斯人。乌克兰人现在怎麽样看奥斯特洛夫斯基写这本书?我问乌克兰人,乌克兰人说他就是一个奸细。他说如果你们中国有人对侵略你们中国的人这样地大加歌颂的话会怎麽样。

    我们的钜资钜献,可惜不能在他的故乡献演。

    人家早就抛弃了“保尔”,我们还在“柯察金”。

    人家割弃的痈疽,成了我们的宝贝。

    人家荒弃的废墟,成了我们的家园。

    无可奈何花落去,似曾相识燕归来。



………【皇长孙】………

    (此文是华裔加拿大人JanWong的自传《RedChinaBlues》,AnchorBooks版的序言。此书被时代杂志评为1996年的十大好书。因为我觉得国内关於**後人的报导太少太不准确,所以决定将这一片段翻译成中文。此文提供了一个西方人的视角,而且作者还是华裔,曾在北大读书,在中国待了几十年。错误之处在所难免。译文不代表本人观点。)

    **的孙子毛新宇是我见过的所有中国人中最胖的。23岁的他,圆脸、下颚和弥勒佛般的身材简直跟他爷爷一摸一样。差得远的地方是**蒙娜丽莎式的狭长双眼,和让人难以捉摸的微笑。他没有跟爷爷一样,把头发後梳得平滑发亮,而是竖起来,像把刷子。

    1993年,在离**的一百岁生日还差七个星期的某一天,我溜进了位於北京的军事医院来看毛新宇。之前我已经试了几个月,想采访**的後人,但是一直没成功。接着我得到消息说毛新宇在这里。手握一束黄玫瑰,我费了很多口舌,才通过了荷枪实弹的哨兵和三个关口的检查。

    毛新宇正在他的房间里看电视。我介绍自己是加拿大GlobeandMail的记者。“进来吧,”他说,带着灿烂的笑容,好像我们是老朋友。“这是京剧,能让我把它看完麽?”

    他的房间里散发着臭袜子的气味。头发蓬乱,没刮胡子,肚子胀鼓鼓的新宇穿着医院发的条纹衣。他的裤子拉链只拉了一半,脚上穿着人字拖,所以我可以看到他灰色的尼龙袜上有几个洞。新宇遗传了他们家族不修边幅的习惯。他的爷爷**是个奇怪的人,30年代的时候,有一次爱德格·斯诺采访他,毛说着说着居然脱下裤子抓起蝨子来了。毛有了大权,搬进了金碧辉煌的北京皇宫後,从不自己洗澡,全部由侍从在晚上用热毛巾擦拭他的身体。

    新宇出生於1970年,那一年,**的声誉达到了顶峰。对他来说这一切再正常不过了:到处是“红太阳把我的心照亮”的歌声,每个人都别着**徽章,甚至有更狂热的信徒把**像刺在胸口上。虽然**不是个好爷爷,但他还是化了很多时间给自己唯一的孙子起名字。伟大舵手当然明白一个好名字有多重要。“新宇”的意思是“崭新的宇宙”,意思是**做的一切都是为了创造一个勇敢新世界。

    **还有两个孙女,但按照中国老传统,她们是不能算作继承人的。新宇是唯一一个名字非同凡响的孙子。他在北京西边一个半山腰的村庄里被养大,有一打护士、司机、厨师、保姆、贴身保镖、武官照顾和保护他。没有玩伴和其他成年人。1976年,他的爷爷死了。当邓小平开始消除毛的个人崇拜时,新宇还是个小男孩。他父亲毛岸青此时已残疾,还得了忧郁症。他的妈妈始终紧跟着党的路线。

    当新宇还在学走路的时候,她的妈妈有时溺爱他,有时又惩罚他。她有时狠狠地打他,用得棍子都打断掉了。有时她又一个劲地给他吃糖、猪肉、油炸食品,希望他能长胖。但她始终觉得新宇不够胖,为此她焦虑不已,於是让她听话的私人医生给儿子注射了激素。

    **从没有抱过他、搂过他,从没陪他玩过。但新宇却很崇拜他的爷爷,用他知道的各种方法模仿他的爷爷。他最喜欢吃的菜也是伟大舵手的最爱——红烧肉,一种用大豆酱、茴香、米酒、红糖烧的带皮的大厚块猪肉。

    几年後,新宇的体重已激增到300磅(即272斤——译者注)。为了减肥,他什麽都试,从减肥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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