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鸟电子书 > 魔法玄幻电子书 > 暗咒之血禁断 >

第60部分

暗咒之血禁断-第60部分

小说: 暗咒之血禁断 字数: 每页40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对於他的歪理论,拉齐娜无话可说,不过眼看著,凯米修斯的被烧坏的皮肤,在说话间已经开始自行修复,她也算放下心。
“公爵,接下来我们要怎办。”她问。
“对啊,主人,接下来有什麽吩咐,是马上就去救夫人吗?”本也同样很好奇凯米修斯下一步行动。
本想起当初凯米修斯,交给他任务时,了解到凯米修斯豪赌一般的疯狂的计划之後,不得不说,他被凯米修斯吓到了。
※※※※※※※※※※ ※※※※※※※※ ※※※※※※※※※ ※※※※※※※※※
三个月前的科特城堡,凯米修斯把祈,从死神的手中抢夺回来,并赋予了永生。
拉齐娜在房中,照看还没有醒来的祈。凯米修斯避开弥尔,把本秘密叫到书房壁炉後面的密室中。
本跟随凯米修斯进入密室,这是他第一次知道原来,壁炉後面还有一个房间。
密室很普通,有一个没有放满的五层书架,一张书桌,两把椅子。
从凯米修斯失控屠城,到救回祈,安顿好祈。本一直都没有机会向凯米修斯负荆请罪,现在终於有他们能够独处的机会,本当即跪在地上。
本双膝跪地,埋首道:“是小的没用,主人安排我监视夫人,我却让夫人陷入危险之中,束手无策,害得夫人受到这麽严重的伤害。请主人责罚!”
凯米修斯坐在椅子上,背靠椅背,手肘搭在扶手上,一只手揉捏鼻骨,看起来有些疲惫。
片刻,凯米修斯放下手,看著跪在他面前的本,问道:“你说,你曾经给我连续修书数封?”
“是的,察觉到神父有鬼之後,我连续给主人连续发了十几封信,可是主人的回执,我一直都没有收到。”
“是吗。”
“当然了,我怎麽可能欺骗主人,难道主人一封信都没有收到?”
凯米修斯没有回答,他已经可以肯定,是谁在从中作梗,除了弥尔,不会再有第二个人。
如果不是因为已经死去的米歇尔,弥尔现在早就死了。弥尔真的以为他不知道他是谁吗?警觉如他,怎麽可能放任一个来历不明的人,待在他身边。
如果起初他救下弥尔,只是一时兴起的话,那麽当弥尔提出要留下,最终他也同意的时候,他就已经调查出弥尔的真正身份,比安克罗.洛沙,米歇尔.洛沙的胞弟。
不管别人是否记得这个洛沙家的小少爷,他对这个洛沙老公爵的儿子还是有记忆的。
他与他的姐姐不同,起码他姐姐米歇尔是作为洛沙家族的大小姐出生,因为被老公爵宠爱的妻子那时还活著。洛沙公爵夫人原本是人类,与洛沙公爵相爱後,心甘情愿接受初拥被同化。梵卓族中,数一数二的大家族,洛沙家族族长,竟然没有娶名门之後,而是娶了人类,这对他们来说,是莫大的耻辱。不过,老公爵的爱,就是她们母女在家族中最大的靠山。
但是比安克罗就没有他姐姐那麽幸运了,洛沙公爵夫人为了保住腹中的孩子,死在驱魔人手中。承受丧妻之痛的老公爵,认为是比安克罗害死的爱妻,迁怒於襁褓中的孩子,明明是长子,却享受不到长子的待遇,甚至许多人都不知道,洛沙公爵还有一个儿子。
这个被他救下,要留下报恩,自称是弥尔的男子,真实身份是被米歇尔养的比安克罗。
凯米修斯能想到的,比安克罗接近他的唯一理由,就是,比安克罗想要报复他,为被他亲手杀掉的姐姐报仇。
既然长老给不了他姐姐公正,那麽他自己亲自来手刃仇人。
或许是因为比安克罗初生牛犊不怕虎的精神,又或许是他在比安克罗身上看到尼德拉的影子,总之凯米修斯没有戳穿比安克罗的谎言,把他当做弥尔,留在了自己的身边。
这一留就是半个多世纪。
凯米修斯觉得自己真的老了,还不到百年,他就已经忘记了弥尔的仇恨,忘记了弥尔心心念念的复仇大计,甚至连尼德拉同弥尔在私底下,秘密来往,他都不以为意。他怎麽都没想到,弥尔会和尼德拉联合,看来,是他低估了弥尔的执著。
祈会遭到生死劫难,他要负最大的责任。原本是想,做给长老那边看,将祈推开,藉以迷惑长老,保住祈,却没有料到,反而将祈推进了更深的火坑。
他又有什麽资格,去迁怒别人?本已经完成了分内的责任,他是不会为难本,“算了,你起来吧,这件事怨不得你,有人想要从中作梗的话,凭你,根本斗不过。”
本不傻,绝对算是透精百灵的少年了,不然凯米修斯也不会把监视祈的事情,交给他来做。看到公爵回避总管的态度,他隐约猜到个一二三,不过他也不敢肯定,试探性的问,“难道是弥尔总管背叛了主人?”
凯米修斯没有回答本的问题,“接下来,我有一个更重要的任务交给你。”
“主人您尽管说。”本也识相的不再追问。
“三长老绝对不会放任我和祈,唯一能够逃离三长老控制的方法就是,我去死。”
凯米修斯话一出口,著实把本吓著了,磕磕巴巴的问道:“您在说什麽?去死?您说您要去死?怎麽可以。”
与本的惊讶相比,说出惊世骇俗的言论的当事人,则淡定的很,“当你还是人类的时候,你听说过吸血鬼是蝙蝠化成的传说吗?”
“听说过,那都是人类臆想出来的吧。”
关於蝙蝠变成吸血鬼的传言,他小时候也听说过,朋友家酒窖里有一窝蝙蝠,那时候大家都说里面有吸血鬼,一群小孩子还在半夜去酒窖探险,夜晚被蝙蝠吓到,一群小孩子撞翻了一桶红酒,落荒而逃。
在其中的他也被吓到,不过,随著年纪的增长,这段恐惧也随之淡忘,当他成为吸血鬼之後,他更加相信,蝙蝠变成吸血鬼纯粹是无稽之谈,因为他变不成蝙蝠,也没见过其他吸血鬼变成蝙蝠。
看出本并不相信,凯米修斯半认真的道:“蝙蝠变成吸血鬼,吸血鬼变成蝙蝠,这种传闻,到并不是空穴来风,也不能说是人类的臆想。”
“嗯?”果然本瞪大了眼睛,一脸不可思议,“怎麽可能。”
“没什麽不可能,初代血族确实能够变成蝙蝠,准确说,他们是能够变成任何是在夜晚中活动的生物,初代血族更贴近於恶魔了吧。不过这种能力仅维持了几代而已,在世纪之战和几次圣战之後,先代的血族基本上已经消失,残存的一部分也开始沉睡。”
“那不就是说,能够变成蝙蝠的吸血鬼已经没有了吗?”
凯米修斯摇了摇头,“凡事都不是绝对的,後代血族中也存在靠近初代血族的存在,隔几代就会有返祖血族出生。”
原本表情困惑的本突然恍然大悟,“难道主人可以?”
对於本的大胆猜想,凯米修斯既没有肯定,也没有否认,而是继续道:“虽然後代血族们,能够自由变化也生物的能力已经退化消失,但是高等级的血族经过足够的训练,召唤控制这些生物的能力还是可能的。”

(25鲜币)第十九章 终局 01。

本被凯米修斯绕迷糊了,搞不清楚凯米修斯葫芦里卖的究竟是什麽药,乾脆直截了当的问,“究竟主人有什麽吩咐?无论什麽吩咐,小的都会竭尽所能。”
“我要让你在十天之内,学会召唤控制蝙蝠,并且完全掌握。你只需要告诉我,能,还是不能。”凯米修斯神情严肃的看著本。
其实凯米修斯比谁都要清楚,对於一个新生的血族,在十天内学会召唤控制生物,实在有些强人所难,可是他没有那麽长时间耽搁。他第一次感到无力,竟然会冒这麽大的风险,把他和祈的命统统交给眼前这个愣头青,可是他没有选择的馀地。
虽然很不公平,但是他确实是在拿祈和他的命豪赌,赢了,他们就自由了,输了,他们就灰飞烟灭。
把祈拖下水,本来就是个意外,一个又一个意外,让凯米修斯也无从选择,只能硬著头皮走下去,已经走到这一步,他们就像在山涧间的钢丝绳上行走,稍有不慎,直接粉身碎骨,没有任何挽回馀地。
一步走错满盘皆输,事情的发展方向,已经偏离了原本的轨道,凯米修斯也几乎控制不住,他能做的就是铤而走险。险象环生自然最好,最差的结果,於他也不算坏,毕竟他活了几百年,早就够了,他唯一愧对的是无辜的祈。
如果时间可以从新来过,那麽他宁愿没有遇见过祈,他还是那个没有感情的公爵,而祈还是那个受人尊敬的医生。
仅仅迟疑了半秒钟,本就重重的点头,十分肯定的回答,“没问题,只要是主人交给的任务,我就绝不会辜负主人的厚望。”
凯米修斯起身,走到本身边,意味深长的拍了拍他的肩膀,语重心长的道:“我相信你一定可以。”
“那主人什麽时候教我。”虽然倍感压力,不过本自己也跃跃欲试,他急不可耐的想要学会这项本领。
“方法,我只和你说一次,至於能不能办到,靠的是你自己的天赋与能力。”
说完凯米修斯凑近本的耳边,附耳低语,本则睁大了眼睛竖著耳朵,打起十二分精神在记忆。
片刻,凯米修斯离开了本耳朵,重新与本相对而站,“我再问你一遍,刚刚的话,你都记住了吗?”
“恩,主人放心,我都记住了。”
“那就出去吧,好好做你该做的事,不要辜负了我对你的信任。”
“是!”
离开密室,本暗暗发誓,一定要学会召唤控制夜生物。祈的事情,他已经觉得够对不起主人了,主人竟然还不计前嫌,再度委以重任,这回,无论如何都不能再掉链子,否则他自己都无能原谅自己,可以直接去死了。
待本将书房的门关上,凯米修斯走到书房的窗前,双臂环抱,若有所思的看向窗外中庭。
中庭的景致有些尴尬,交相呼应的两大景观如今只剩下灌木迷宫,曾经的玫瑰园因为祈的好恶,玫瑰已经被拔光,现在也不是播种的季节,即便是播下了种子,秋冬也无法生长,光秃秃的中庭显得有些萧条许多。
他希望,本不要让他的选择後悔。
其实他会把关键的任务交给本,并不是毫无理由根据的。
血族中每一个人都生来具有一种属於自己的突出能力,他是速度,尼德拉是催眠,弥尔是射击……
而本的能力还没有觉醒,凭藉他的观察,本在影响动物这方面,有著极高的天赋。如果是本的话,或许真的可以在短时间内,完成。不过关键还是要看本是否肯下功夫,结合自身天赋加上肯刻苦磨练,才是能觉醒特殊技能的根本,也就是说,虽然每个血族都有各自的天赋,但是最後能将这项天赋转化为自身技能的,并不是血族中的所有人,都能够觉醒。
他现在万事俱备,只欠东风。只要本不辜负他的期望,可以觉醒,那麽他就可以再生死一线的时候,保住心脏的“核”,变作蝙蝠在掩护下金蝉脱壳。
既可以瞒天过海,又能够逃出生天,以死亡的假象,彻底摆脱梵卓族的束缚。
由於现存的後代血族中,几乎没有谁能够拥有元祖血族的“变化”能力,变化的能力对於现在的後代血族来说,可以说已经退化,只是存在於传说中。并且完全没有人知道,被看做最接近先在血族的凯米修斯,连变化的能力都完美的承继。
所以凯米修斯敢以此作为豪赌的砝码,他赌谁都不会意识到,他会剑走偏锋置之死地而後生,他名垂一线变作蝙蝠,藉机铤而走险的尝试“复生”。
人类的推理小说中常出现,死人是最不会被嫌疑的人,死人也是最来去自由的人。将之放在血族中,一样准用。
※※※※※※※※※※ ※※※※※※※※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