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鸟电子书 > 穿越古今电子书 > 回到1981 >

第27部分

回到1981-第27部分

小说: 回到1981 字数: 每页40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也就这一两秒钟的功夫,后头的警察也追了上来,利索地反手将那小偷的胳膊给拧了过来,“啪——”地一声,就将小偷给拷上了。后头追着的人们纷纷过来围观,一个劲儿地夸大嫂见义勇为,听得我实在无地自容。

不管怎么说,我个子比大嫂高,年纪看起来也比她轻,偏偏关键时候不顶事儿。虽说大家伙儿没说我什么,可我真是一张脸都没地儿搁了。

“多谢大嫂了。”那警察朝大嫂伸出手来,客气地感激道:“多亏您见义勇为,要不就被这偷儿给逃了。”这声音清脆爽朗,居然是个女的。看仔细看看,浓眉毛,大眼睛,晒得黝黑的脸,明明没见过,怎么看起来有些眼熟呢。

那女警也盯着我看,一双眼睛不怒自威,配着浓烈的眉和棱角分明的嘴唇,显得英气十足。我要是以前见过这姑娘,不至于不认识啊。

女警踢了那偷儿一脚,反手将他锁在一旁的栏杆上,把头上帽子一摘,眼睛眯起来,嘴一歪,忽然发笑,“我说你——就你!钟慧慧,是这名儿吧,以前不是挺厉害挺勇武的吗,怎么这会儿孬了。”

这……难道……我不由自主地瞪大眼,捂住嘴不敢置信。

女警嘿嘿直笑,叉着腰一副大姐大的样子,“现在知道怕了,以前动手的时候不是挺利索的吗。”古艳红嚣张又得意地拍了下我的肩膀,手掌比铁块还硬,震得我的五脏六腑都在咔咔响。

这简直太不可思议了,这还是当初矫揉造作讨人嫌的古艳红吗,怎么几年不见,跟换了个人似的。这都是送哪里去改造的呀?

“在这儿干嘛呢?”古艳红高着嗓门问我,笑呵呵的,半点也没有要寻仇的意思。

我揉了揉方才被她拍得发痛的肩膀,小声回道:“我们家娃儿在这里考试呢。”

“这里?”古艳红朝校门瞧了一眼,猛地一拍手,大笑起来,“我们家小恒也在一中,回头让他罩着你们娃儿。不过——”她眉头一皱,疑惑地问道:“你们家那孩子才几岁,怎么就念中学了。”

我搓了搓手,不好意思地道:“那个小恒,不会就是跟我们家明远打架的那位吧。”要真是那位,就凭他那身手,到时候谁罩谁还说不准呢。我们家明远虽然小两三岁,好歹也是打遍陈家庄无敌手啊。

“没错,就是他。”古艳红抬手看了下时间,猛地一拍额头,“一不留神就这时候了,还得赶去开会,都怪这小子。”她愤愤地又朝那偷儿踢了一脚,直把那小偷踢得嗷嗷直叫,罢了又朝我挥手,“回头我再找你。”一边说话,一边拽着那小偷急急忙忙地走了。

瞧着她远去的健康而利索的背影,我依旧许久未能回过神。

这个时候的我完全没想到偶尔的一次相逢能让我跟古艳红成为朋友,更没有想到的是,她的出现也会险些使我这些年来所有的努力功亏一篑……

明远他们的考试足足持续了两个半小时,直到近五点,才瞧见陆续有考生从教学楼里出来。明远一向不急不燥,所以我并没有像别的家长一样一窝蜂地挤上前,直到校门口的人群渐渐散开,这才瞧见他面无表情地从里头走出来。

瞧见我在外头,明远脸上的线条立刻变得柔和,迈开步子朝我奔过来。因天气热,才跑几步鼻子上就渗出了细汗,脸颊也一片潮红。

“别急,”我忙掏出手帕给他擦了擦汗,“先去喝点水,吃点东西,考试的事儿咱回头再说。”

明远眯了眯眼睛朝我点头,尔后盯着我的肩膀皱起眉头,忽然开口问道:“姑姑你肩膀怎么了?”

说话时,手又伸了过来,一边拍着我肩膀上的灰一边抱怨道:“姑姑,不是我说你,也太迷糊了,好好的也能弄得一身脏兮兮的。”

我低头看,肩膀上果然沾了一大片灰,想必是刚才古艳红拍我肩膀的时候弄上去的。她一路追着小偷过来,东撞西蹭的,身上比我还脏呢。不过,就算我身上真弄脏了,轮得到这小娃儿还教训我么。

于是毫不客气地在他脸上捏了一把,怒道:“你丫胆儿肥了哈,还敢教训起我来了,没大没小。”

明远叹了口气,耸肩挑眉,脸上显出无可奈何的神情。

最近他老是在我面前作出这种大人才有的样子,看得我牙痒痒,恨不得打他一顿屁股才好。你说他明明一毛都没长齐的小子,还装什么深沉。

我们在学校附近的馆子吃了顿早晚饭。所谓半大小子,吃穷老子,这话还这没错,明远现在在长个子,特别能吃饭,一顿下来,人家老板都快给吃哭了。

等吃了饭出门,一眼就瞧见刘江的小吉普停在路边,却不见他的人。他现在可牛了,出入都是小车代步,比刘爸爸的派头还大。

我们在车边等了十几分钟,才瞧见刘江从不远处的一中校门出来,一边走还一边东张西望,瞧见我们,连连摇头,责备道:“我才晚了几分钟,就瞧不见你们人影了。不是说好了在校门口等么。”

说是说好了,可早上一出门我就给全忘了。我这一尴尬,刘江就猜出到底是怎么回事了,叹了一口气,摇摇头,拉开了车门。我觉得特别对不住他,一路上使劲地道歉,刘江没说什么,可他越是这样,我心里头越是觉得不好意思。

明远见我这样,机灵地出来打圆场,主动跟刘江说话,“刘叔叔,你刚才去学校里找我们了吧。那里头真大,比我们陈家庄小学大了好多倍。”

刘江不好对他一个小孩子发火,白了我一眼,低声朝明远回道:“一中是全省最好的中学,当然会大些。以前刘叔叔就在这里念书,等明远你来这里上学,我们就成了校友了。哦,对了——”他随口问道:“你今天考得怎么样?”

明远摇摇头,“不清楚,题目倒是全都做了,不知道对不对。时间太紧了。”

我赶紧道:“没关系,你能做完就已经很了不起了,刚才考生离开的时候,我瞧见不少小娃儿哭着出来的,说是还有一大半没做完呢。”心里头却在骂出题的老师,没事儿把题目整那么难干嘛,这还是88年呢,还没奥数吧。

刘江笑道:“我刚才去学校打听过了,这次题目的确偏难,涉及了不少初中才会学到的知识,听说还考了英语。你能做完,说明准备工作做得非常充分嘛。”

明远笑笑,眼睛却朝我看过来,“都是姑姑教得好。”

其实明远一向谦虚,他如果真考砸了,肯定会一脸灰暗地跟我们老实交代,现在这种不明确的态度,反而说明这小子考得不错。我也顿时放下心来。

刘江说已经帮我找了个房子,谈得差不多了,只等我去相看相看,满意后就定下来。

于是我们一行三人就直奔那房子而去。

二十八

刘江替我们找的房子就在一中附近,吉普车开了不到五分钟就到了巷子口。

我们三个人下了车,沿着巷子往里走,这一路都是独门独院的房子。路上很安静,围墙上不时地有院子里头的花花草草探出来。有一户人家在墙头种了太阳花,绿色的藤蔓沿着墙体垂下来,点缀着红色或紫色的小花,别致而可爱。

还没到地方我就已经喜欢上了这里,等到了刘江所说的院子,我更是一步都不想走了。相比起陈家庄的大院子来,这个地方显得有些小,但被原来的主人收拾得极为精致。

小院子里栽种着各色花木,靠东边还留了一小汪水,池底有鱼,池塘边码着几块怪模怪样的石头,看着却完全不突兀。房子不算大,两间两层的小洋楼,顶上还有个木质的阁楼。想象着冬天阳光很好的午后,捧一杯茶,懒洋洋地坐在阁楼上看书。那种生活该是多么的惬意和美好。

我已经彻底地沉沦在这里了……

“这么好的地方,房东怎么舍得卖?”

刘江笑着解释道:“原来住这里的是一对老夫妻,都是大学教授。家里孩子在国外,刚得了孙子,急急忙忙地赶着出国带小孙子,这才被我捡了便宜。”他一边说话一边往屋里走,还高声招呼道:“高叔,你在吗?”

屋里有人应了一声,很快就从后头转出来一个须发皆白的老头子,穿一身灰扑扑的工作装,瞧着只怕有六七十了,脚步稳稳当当的,精神倒好,只是一身打扮看起来实在不像是大学教授。

刘江似乎看出了我的疑惑,介绍道:“这位高叔是黄教授家的朋友,暂时留在这里看房子的。我们跟他谈就是。”

我笑着跟高叔打了声招呼,明远不用我吩咐也叫了一声“爷爷好”。老人家客客气气地朝我点点头,一双慈爱的眼睛落在明远身上,笑呵呵地道:“这娃儿真乖,几岁了?”

“我十一岁了。”

“呀,十一岁就这么高了。”高叔惊讶地比划了一下,连连咋舌,“这小娃儿长大了可不得了,怕不是要去打篮球。”

明远不好意思地笑笑,不说话。

刘江赶紧把话题转到买房子的事儿上,高叔听说是我和明远两个人住,很是爽快地道:“价钱都好说,就是老黄临走前特意叮嘱我,这院子里的东西能不动就尽量不要动。那老头子还想着过个十几年再回头看看的,哎,就是不晓得他能不能活到那时候。”

不用他说,我自己也舍不得动。看得出来,这院子里的一草一木都是精心整饰的,没点儿文化修养也弄不成现在这样,不说别人,就算给我一块地,我也整饰不出这样精致可爱的院子来。

于是一口应下,之后商议了价格,第二天,我们就付了钱,这房子算是正式归在了我的名下。时代真是不同了,二十一世纪,我花了所有的积蓄最后也只按揭弄了套几十平的小公寓,没想到回一趟八十年代还能住上小洋楼——虽然不晓得到底能住几年。

之后我和明远又回了一趟陈家庄,把家里的东西收拾了一下,算是正式搬进省城。临走时最舍不得的,还是陈家庄的那些乡亲们,热情的三叔三婶,朴实的队长叔一家,还有憨厚的铁顺嫂子,以及那么多那么多曾经帮助过我们,和我们一起欢笑一起快乐的乡亲们……

车老把式叔赶着马车一直把我们送到了县城,大伙儿也都跟到了这里,临走时不忘了塞上热腾腾的鸡蛋和香喷喷的糕点,不说是我,就连一向酷酷的明远也都红了眼睛,拉着三婶的手怎么也不肯松开。

在这里我们生活了近七年,每一个人,每一寸土地,都成了我们生活中的一部分,等到了要走的时候,才发现原来割舍起来会这么难。我甚至有些痛恨自己为什么要做出离开的决定,不然,也不比面临这样难舍的分离。

回到省城后好几天,我和明远的情绪都有些低落,直到八月初一中考试的结果出来,明远以第二名的成绩考入一中,我们才终于找到了借口好好庆祝一下。

我们住的这条巷子叫做回春巷,巷子里的房子大多是二十世纪初修建的,有古色古香的,也有俄罗斯风格的,难得保存得如此之好,简直可以直接辟成博物馆供人参观了。

我陆续拜访了左邻右舍,很快与他们混了个脸熟。

左手边的这家住的也是一对老夫妻,以前在研究所工作,现在退休了就在家里头养花喂鸟,右手边的这户似乎是个大家庭,平时倒只有一对老夫妻在,一到周末就人来人往川流不息,非常热闹。

我们在这里住下后,古艳红没多久也找了过来,跟着她一起的还有她的小侄子古恒。要不是古艳红带着这娃儿过来,我还真认不出面前这黝黑精瘦的男孩居然就是当年跟明远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1 1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