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鸟电子书 > 穿越古今电子书 > 72.[腾讯vip完结]皇上,我错了 >

第98部分

72.[腾讯vip完结]皇上,我错了-第98部分

小说: 72.[腾讯vip完结]皇上,我错了 字数: 每页40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音律?”

  “是啊,不如让宫廷乐师来这里每日弹琴吹曲”

  “不好。”

  正躺在他怀里,享受着暖日呵护的我,忽而听到了他拒绝的话。记得,这该是他知道我有身孕后的第一次拒绝。

  “怎么啦?”

  “你为什么不想到我?”

  “你”

  “这是我们的孩子,音律我每日可以抚琴,为何要让别人来?”

  我差点就忘却了他自己就是一个精通音律的人,被他这么诘问,我反倒是没了话语。

  “兰儿,你的主意真好。以后,我每日给它读象经,然后弹琴,随后”

  他一股脑将着所有的安排如着胎儿教育课程一样,全列了出来。而自己则好像是这些教程中唯一的全才老师。

  对了,兰儿,还记得你以前给我唱过一个曲子。”

  “怎么了?”

  “你再给我唱唱么?”

  “我又唱的不好,干嘛叫我唱?”忆起以前的事,我和他的经历岂是能够一言道尽,而那首《月亮代表我的心》,不过是我当时借着曲子,来传递对他的情,可是那段苦,也只有我们彼此相知。

  “不是,我觉得好听。”

  “不好听。”

  “好听,快唱快唱。”

  我拗不过他,还是唱了起来,而他却很开心的样子,抱着我细细地听着。起初,我并不知他为何要我唱了三遍这个歌,待到他吩咐别人把古琴拿来的时候,我才知道,他只是想把它谱出。

  他很完美,文好,武全,音又通,只是这么几遍,他便已知晓曲子的旋律。拨弹琴弦的指毫无一丝陌生地流泻出曲调。原以为只有二十一世纪用钢琴才能奏出的曲,在他的指下,却同样流畅,只是在略带现代的调子里,不乏一丝古风的味道。

  ※※※

  夫君伴在身旁的日子确实让我格外幸福,怀孕中的女人本有的烦躁在我的身上一点儿都没有,也许如他一样的夫君,在二十一世纪几乎也难遇。我很开心,自然身子也养的不错。转眼到了七月,我的小腹已隆了起来。

  这一日,他下朝的时间要比以往晚,我多少有些担忧。腆着腹,我慢步在廊中,因着七月的日,不再温柔,所以适时的时候,我也要避开灼热。

  忽而,我听见了他与宇文宪的对话。

  “皇兄,我们不能再等了。”

  “朕可以让你们去,但朕不会去!”

  “皇兄,募兵而来的将士最想见的就是皇兄,如果皇兄不出现,那士气大落,出征齐国一定”

  “你不用说了,朕要陪兰儿。”

  “皇兄”  
[江山天下并肩看,比翼连理鸳鸯羡:第二百九十八章 兰与孩子,等君还]


  “兰儿你怎么来了?为什么没有宫女陪你?”打断了紧随其后的宇文宪进言,他几步上前到了我的身旁。

  “若兰参见”

  在有旁人的时候,我还是需要行礼的,君臣之分,帝妾之别,这一点,即使他不想,我亦要做到。

  “都说了多少次,还这么不乖,宪是自己人,你不用行礼,不顾着小的,也要顾着大的。”

  我微微一笑,他紧张的样子让我觉着他冷峻外表后的温柔。有道是不顾大的,也要顾着小的,到他口中总是颠个倒。

  “你今日下朝晚了会儿,所以我就过来看看。翎也说了,多走些路,对孩子好。”

  “那独孤翎也说了,不要走太多。”

  他扶着我略显笨拙的身子,回首道:“宪,你先下去吧。”

  宇文宪自然是暗下眼睑,本想再言,然而许是见到我隆起的腹,又不知如何狠下心让他去征伐北齐,故而只能站于远处,不再言语,听到宇文邕的逐客令,他便福身欲退。

  “宪,等等。”

  宇文宪驻了足。

  “皇上他”我侧眸而睨,身旁这个俊逸的男人其实有颗征伐天下的心,不过因为我,因为家,他才无法将这个心展示于他的臣,他的兵。也许,让这一切不再尴尬下去的只能有一个人,那就是我。

  一个笑靥后,我继续着:“他会御驾亲征。”

  “兰儿?”

  “若兰?”

  他惊愕在我为他而做的决定中。

  “我知道,一直以来你都想一统天下。如今的齐国已经到了国不将国的地步,正是你征伐的最好时候。其实,战机不是常有,你应该去把握它”

  “不,兰儿,不可以,我承诺过你,我一定要陪在你的身边。如果不能陪你生下孩子,那我怎配做你的夫君?!”

  “你已经是一个很好的夫君了,天底下没有一个夫君会如此对待他的妻子。可是我希望你还是一个好皇帝,因为天下需要一个好皇帝。”

  “兰儿。”

  “我和孩子都不想成为你的羁绊。如果我的夫君,孩子的父亲只是一个好夫君,好父亲,却不是一个好君王的话,我们同样会伤心,会难过”

  “兰儿兰儿”

  他揽过我的肩,抚着我的臂,低唤着我的名。

  “我会好好照顾自己的,孩子也会平平安安。等你凯旋回来的时候,我若还没生,你就陪我。我若生了,那就和孩子一起等你。但我相信你,你一定会在孩子生之前,就攻下齐国,是不是?”

  抬眸间,他浅褐的瞳仁中映着我红红的双眸,而他的眼睑如我一样红,谁不想自己的夫君陪在自己身旁,直到孩子诞生。可是他不一样,除了对我的责任,他的肩上还有北周的社稷,北周的江山,北周的一切。

  “兰儿,我会的,我一定会在孩子出生前回到大周,回到长安,回到你的身边相信我,我一定能做到。”

  “嗯,我相信你,你一定能做到。”   
[江山天下并肩看,比翼连理鸳鸯羡:第二百九十九章 御驾亲征,君离兰]


  次日,宇文邕下诏三日之后御驾亲征伐齐国。我知道他下这个决定很困难,很困难,但我唯一能做的就是让他放下心中的羁绊。我知道他努力了,为了我与他的孩子而努力,也为大周而努力。

  三日后的清晨,我一宿未睡,只想等他离开时,感受分别的细碎声响。我并不想让他知道我醒着,我只想默默地等,等他起身,等他为我摺被,等他更衣,等他离宫,等他从长安出发。

  他起了,也许他也一宿未眠。昨夜我们是相背而眠的,不是因为闹别扭,而是因为我们彼此都不愿,也不舍对方离开自己,害怕再望一眼,便不愿再离。

  他起了,也摺被了,只是在我的背后,他低低地语着:“兰儿,对不起,真的对不起”

  我想回他,但是我却无法这么做,久久地,我只感着身后不似匀称的呼吸

  一刻之后,他终是离了榻;一刻之后,我终是落了泪。他听到了么?或许,他听到了或许,他没有听到

  ※※※

  伐齐的队伍非常浩大,北周一共派出了十七万人,从这个数字,我亦可以看到他一举灭齐的决心。十七万人中,宇文邕亲帅了六万直指河阴,我知道很久以前北周曾经被齐国在洛阳大败过,而当时宇文邕亦参与了那场伐齐之战。洛阳邙山,我想是那个人让着周军伐齐成了梦魇。此刻,他已不在,昔日邙山大捷的辉煌亦将从齐国的身上淡褪而去。

  大军是以柱国陈王宇文纯、荥阳公司马消难、郑公达奚震为前三军总管;越王宇文盛、周昌公侯莫陈琼、赵王宇文招为后三军总管,而申公李穆帅二万于河阳道为宇文邕阻隔外援。

  宇文宪亦帅军二万黎阳,侯莫陈芮帅二万军守太行道,断去并、冀、殷、定之兵,而那个将来的隋朝开国皇帝普六茹坚也帅三万大军冲着渭水入了黄河,水路而攻。常山公于翼帅众二万出陈,汝。

  这一切,是独孤翎在每日给我把脉的时候告诉我的。他讲完之后,还告诉我这些柱国将军的战绩过去可是如此那般骄人。我知道独孤翎是不想让我担心,更不想因为我的担心而影响到孩子。

  “翎,我没事。”

  “若兰,你比我想的要坚强。”

  “是么?我很软弱么?”

  我问着他,也许,过去我真的很软弱,动不动就会落泪。可是,此时,我必须学会坚强。

  “不是。”

  “那你还说?对了,你说我的孩子是男孩还是女孩?”

  “你的面容还是那般秀美,我想大概是个公主。”

  “秀美?呵呵我还秀美?”

  “怎么啦?”

  我惊异于他的话,他则错愕于我的问。

  “没什么,我觉得好笑。”

  “看见你笑,我便放心了。对了,最近,我听说有后妃会到寝宫来。”

  他淡淡一笑后,略带警觉地问着我。

  “是啊,阿史那皇后也来过了,贺兰昭仪,丘穆陵她们几个都来过,不过每次,都是你走后才来的。怎么了?”

  “若兰,无论谁来过,亦或是给你什么,吃的也好,用的也好,不要吃,也不要用。”

  “我知道了。有你在我身旁,像个守护神一样,恐怕也无人能够下手。”

  我虽与独孤翎说着这般话,但我自己亦是有这份担忧。以往宇文邕在我身边的时候,他是不会让任何后宫的女人踏足这里半步,而他走后,似乎所有的人都已来过这里。二十一世纪电视看多了的我,自然对着不知心藏何计的后宫女人们还是有所忌惮。毕竟,我腹中的孩子也许会让她们的地位降至最低。   
[江山天下并肩看,比翼连理鸳鸯羡:第三百章 荷花之蕊,很清甜]


  八月,御花园湖中的荷花已竞相开放,娇艳欲滴的红色衬在墨绿的叶中,显得格外美丽。难得的凉风轻拂在碧波之上,吹过一丝清爽。

  停留了两刻,我望了望宛沁亭外,那夏天的日又要探出它耀人的光,怀着孩子的我,自然还是需要避开烈日的,于是便吩咐起宫女,回寝宫休息。

  “文御助这么早就走了?”

  远处,一淡紫色纱裙的女子朝我步来,身后并无宫女陪伴。随着步的靠近,我看到了那人的模样,微微点颌行礼:“若兰参见贺兰昭仪。”

  “免礼了。你现在怀着皇上的骨肉,要好好小心才对。”

  “谢谢。贺兰昭仪,怎么只有你一人?”

  “这皇宫里,每年的荷花都开得格外夺目,想着一人独赏呢。你知道的,有人相随,虽偶有关心,但终有些不便。”

  她扶着我,又回到了宛沁亭的长椅上,言语间,不乏一些伤愁。

  “你也喜欢荷花?”

  未等我开口,贺兰晴已打开了话匣。

  “还可以吧。我比较喜欢”

  我虽说不是一个馋嘴的人,但是较之荷花,其实我更喜欢的是它的花,蕊——莲蓬。生于江南的我,最喜欢的就是莲蓬里那新鲜的莲心,脆中带着清香,亦带着一丝沁肺的甜味。

  “喜欢什么?”

  “呵我喜欢吃莲蓬。”

  “呵呵呵原来文御助是喜欢吃啊?莲蓬?”

  “其实,新鲜的莲子比着御膳房用来炖膳品的莲子好吃多了,对下火应是特别有用。”

  “是么?我只道是荷花的美,却未知新鲜的莲子是何味道?”

  “可惜,我没法取得莲子。若是皇上在的话,我许是可以请皇上在荷花凋去的时候,让人采撷莲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