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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部分

西风不识字-第10部分

小说: 西风不识字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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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物之神
在《艺术作品的本源》一文中,海德格尔这样分析凡高画的《农妇的鞋》:“在鞋具磨损的内部,那黑洞洞的敞口中,凝聚着劳动步履的艰辛。聚积在硬邦邦、沉甸甸的破旧农鞋里的,是那永远在料峭寒风中、在一望无际的单调田垄上坚韧而滞缓迈动的步履。鞋帮上沾着湿润而肥沃的泥土。暮色降临,这双鞋底在田野小径上踽踽而行。在这鞋具里,回响着大地的无声召唤,显示着大地对成熟谷物的宁静馈赠,表征着大地在冬闲的荒芜田野里朦胧的冬眠。这器具浸透着对面包的稳靠性无怨无艾的焦虑,以及那战胜了贫困的无言喜悦,隐含着分娩阵痛时的哆嗦,死亡逼近时的战栗。”画中的鞋子这样一种普通的日常生活用品显示了人在世界上的存在。
  在雪莉?特克(Sherry Turkle)主编的文集《激发思考的物品》中有一篇芭蕾舞鞋的故事。主人公麦迪娜在她的故事的开头说,她曾经是一名年轻的芭蕾舞演员:自我沉浸,以自我为中心,自我欣赏,迷恋自己的外貌和动作。到了故事的中间,她认为自己永远也成不了世界一流的舞蹈演员,她就收起了自己的舞鞋。至此这个故事还很普通,但故事的结尾发生了一个转折。成年后,麦迪娜觉得自己仍然喜欢跳舞,但她已经不再满脑子想着自己,她又穿上了舞鞋,这次纯粹是为了舞动、音乐和艺术带来的乐趣。她的舞鞋让她看清了自己。
  雪莉?特克是麻省理工学院(MIT)的社会学教授,近20年来,一直在MIT进行科技文化的相关研究,由于同时具有社会学及临床心理学的训练背景,使得她的研究结合了心理学的方法以及社会、文化的观察,著有《屏幕上的生活:网络时代的认同》和《第二个自我:电脑和人的精神》等书。这本文集是她的学术讨论班的成果之一,她要研究日常用品和人的心理。她认为这个角度让她找到了使一个功利主义社会显得更加有思想性的方法:不是聚焦于缺少什么,而是聚焦于事物本身。“我们据以思考的东西”指那些会激发人的联想和回忆的很普通的东西。在一个人们难得有机会停下来思考的社会,她的这个想法非常好:治愈没有灵魂的消费主义的办法正是事物本身,“倡导冥想的人要他们的徒弟什么也不想,这种做法也许是大错特错。那些想像宇宙整体或白墙上的十字架的人可以转而训练自己盯住一些寻常的东西”。
  这样的物品包括一根擀面杖、一台吸尘器、一辆1964年产的福特轿车等。特克说:“束缚思想的并非这些东西的日常性,而是这些事物周围发展出来的文化,这种文化说思考寻常的事物没意思。问题是人们忘记了他们的经历的丰富性,但当他们盯住一个寻常的东西时,就有机会搜寻他的生活,对过去的知觉变得更加丰富,更能了解自己。”
  比起这些对影响了自己的情感和生活的小物品的记述,杜克大学民用工程学教授亨利?佩特罗斯基(Henry Petroski)关于牙签的433页的巨著就好像不过是精力过剩的产物。他写过一系列关于铅笔、手电筒、门把手、厨房的水槽的书,“赞美了日常生活中的天才、优美的功用和无处不在的浪漫。但牙签虽然稍微比订书钉、索引卡片和洗衣机有趣些,可是肯定不及氢弹、半导体和细菌那样令人兴奋。订书机缺少男性假发、女人的裙撑的人类学意味,缺少胸甲的光芒和气概以及马镫和鞋带的历史影响”。
  自16世纪起葡萄牙人就开始用橙木制造牙签销售了。南美人随后学会了这种做法。3个世纪之后,波士顿一位簿记员在访问巴西时发现当地人的牙齿都非常漂亮。他认为这要归功于当地人使用牙签。传说查尔斯?福斯特回国时带回75箱牙签。在进口了一批之后,他想如果能解决如下两个问题的话他一定能挣到很多钱:想出如何用机器高效地生产牙签,还要说服美国人去购买,因为很多美国人觉得拉美人在就餐时使用牙签很不礼貌。到19世纪60年代中期,福斯特和他的同事们造出了生产牙签的设备。传说他雇佣哈佛大学的学者,让他们在餐馆吃完饭之后高声地索要牙签,这是一个很管用的市场策略。
  

扑克玩家
2006年第5期《纽约书评》介绍了两本关于扑克的书。一本叫《独一无二:最杰出的扑克玩家安格尔的兴衰》,另一本是《教授、银行家和自杀天王:揭秘赌注最大的游戏》。
  托克维尔认为,美国作为开放的民主社会,跟欧洲封闭的等级社会的一大区别是,前者相信运气。在美国,阶级之间是流动的,从小木屋踏入白宫并不是做白日梦。“生活在民主的波动中,他们总能看到运气的身影,于是希望无论干什么的时候都有运气相助。”托克维尔说这话时候,扑克还只是流行于在美国内河上的赌博游戏,渐渐就流传到北部和西部。到19世纪初,扑克已经成了美国全国性的游戏,成了美国人心灵中内在的东西,就像国际象棋之于俄罗斯人、板球之于英国人、赛车之于意大利人。沃尔特?马修说:“扑克放大了成就了我们伟大的资本主义最糟糕的一面。”他的意思是扑克是社会达尔文主义最纯粹、最残酷的形式:弱者破产,适者凭借计算、洞察力、自制力、欺骗和对冤大头绝不客气的决心幸存下来。
  过去的职业扑克玩家喜欢戴大礼帽、白手套,穿黑色上衣。现在他们喜欢穿短夹克,戴棒球帽。但是他们的运气观是一致的,都认为玩扑克跟下象棋一样,靠的是技艺,长远来看水平更高的人终将获胜。职业玩家认为自己跟艺术家一样,游荡在体制之外,不需要听命于老板,没有时间表的约束,完全靠自己的天赋吃饭。
  安格尔就是一个公认的扑克天才。他父亲经常赌马、放高利贷,在纽约下东区开有一家酒吧,是小混混经常光顾的地方。安格尔出生于1953年,从一年级开始,每天放学后安格尔就跟姐姐一起去酒吧玩。他聪明好胜,不喜欢上学,但是对数字很有天赋,智商高达185,读六年级的时候就帮不识字的父亲记账。他对传记作者说:“从7岁开始,我就看我妈打扑克,帮我爸做账。还不能自己系鞋带的时候,我就懂让分赛了。”如果他父亲活着的话,可能会让他好好上学,但是安格尔14岁的时候他死了。辍学后安格尔进了一个非法赌场工作,很快就所向无敌。
  他打牌很有心眼,但是不懂潜规则。别的职业玩家不但会玩牌,风度也好。业余玩牌的之所以明知会输还找他们玩,就是因为他们有意识地让那些人感觉输了更有面子,显得他们很有钱或者很大度。而安格尔一旦开始赌,竞争的本能就盖过了常理,发怒时候还撕牌甚至出手打人。他不仅一辈子没学会使用刀叉,还从来都没有自己的银行账户和信用卡。1980年第一次赢得世界扑克大赛的时候,他因为没有社会保障卡而无法及时领到奖金。第二年他又获胜的时候,“格里芬秀”请他上节目,得到400美元的报酬,他自豪地说:“这可是我一生中领到的全部薪水。”
  16年后,安格尔第三次在世界扑克大赛中夺冠,但他的生活已经一团糟。厌倦了扑克的时候,他就去赌球、赌马,当玩的是52张牌的时候他能算得很准,但当赌的是有血有肉的马和足球运动员的时候,胜败的机会就很难预计了。在纽约他债台高筑,遂迁往拉斯维加斯。在那里赌博是合法的,因而可能不如在东部时刺激,于是他开始吸毒。到1997年,由于吸毒过度,他的一只鼻子都塌了,就像被刺破的轮胎。他的身体彻底垮掉了,差点没能说服别人借他1万美元的比赛入场费。这次夺冠他赢得了100万美元,一半归了赞助他的人,余下的几个月就被他挥霍完了。6个月后,他被发现死在拉斯维加斯市区一家破烂的宾馆里,年仅45岁。安格尔一生中赢了3000万美元,到最后他的朋友还要在他的葬礼上集资帮助他的寡妻和女儿。
  安德鲁?比利是一位银行家,还是一位自学成才的数学家,研究过费马大定理,他觉得自己虽然在经验和本能上比不上职业扑克选手,但是很想靠自己的才智和决断力跟他们过过招。第一次去赌城,他赢了10万美元,职业玩家认为是好事,自觉运气好的他肯定还会再来的。回去之后比利自己编了计算机程序,反复演练,相信通过完美的计算能够战胜职业玩家。可是拉斯维加斯不是他的家乡,他在那里从没睡过好觉,而且“恶虎难敌群狼”,时间久了计算能力就会降低,最后他输了大概有几百万美元。但是他也曾赢过1200万美元,对一个业余人士来说已经很了不起了。
  

拉丁语的妙用
为什么学习拉丁语的人增多是好事呢?会拉丁语就能体察到埋藏在西方世界表层下的古罗马地层,等待你的将是500年的西方文学,以及数千年的拉丁语诗歌和散文。
  英国记者哈利?芒特(Harry Mount)小时候学过拉丁语,他写了一本关于拉丁语的普及读物,去年在英国首版,副标题叫“如何爱上拉丁语”,日前推出的美国版的书名是《抓住今天:在生活中用一点拉丁语》(Carpe Diem: Put a Little Latin in Your Life)。
  《纽约客》的文章说,36岁的哈利?芒特毕业于牛津大学,9岁起在学校学习拉丁语,他深深体会到了懂拉丁语的好处,“懂拉丁语就像戴了一副X光眼镜,无论到哪儿,都能体会到知识带来的乐趣”。
  比如在参观大都会博物馆的古希腊罗马艺术馆新馆时,他对着一根爱奥尼亚式立柱沉思道:“记住dick这个词很有用,如果你能原谅它的粗俗的话。多利安式、爱奥尼亚式、科林斯式、复合式的首字母缩写是DICC。爱奥尼亚式是一种很女性化的风格,就像女孩子的卷发。”
  托克维尔在《论美国的民主》中专有一章解释“为什么在民主社会里研究希腊和拉丁文字学特别有用”,因为古代文学可以有效地抵消民主社会特有的缺点,“古人在情节的描写上有令人佩服的技巧和匠心。他们的作品没有匆忙或随意下笔的痕迹,所有的作品都是写给行家看的,字里行间都是对于纯美的追求”。
  杰斐逊9岁起在弗吉尼亚一位苏格兰教士开办的学校里学习拉丁语和希腊语。留存至今的杰斐逊藏书中他看得最勤的是维吉尔的《埃涅阿斯纪》。他认为高中生应该学习拉丁语、希腊语和法语,学习语法,练习阅读和翻译,背诵一些名篇。
  杰斐逊之后的40位总统中有31位学习过拉丁语,其中很多位水平还很高。西奥多?罗斯福在哈佛学的是古典学。尼克松对拉丁语挺有天赋,在高中时考过第二名。克林顿高中4年学习拉丁语时最爱读的是恺撒的《高卢战记》。布什父子在同一所高中学过拉丁语,该校的校训是“Non Sibi”(不为自己) 和“Finis Origine Pendet”(结局系于开端)。
  布什赶上了美国古典传统的末班车。自从他1964年高中毕业之后,学习拉丁语的人在美国大幅度减少。1905年,56%的高中生学习拉丁语,1977年只有6000人参加全国拉丁语考试。目前呼声很高的美国总统选举候选人的专业都不是拉丁语。希拉里?克林顿和奥巴马学的是政治学。这跟美国国父那一代大为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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