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莲长卷-第6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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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到底是怎么一个状况!?”我撇撇嘴,还是要把黑衣人唤醒才能搞清楚一切。可是他伤势这么重——我泯泯嘴,一般这种人身上应该都自带金创药一类的东西吧!不管了,先搜搜再说。
手忙脚乱地给他抹上了药,药水总是被血冲散,我急得跟热锅上的蚂蚁似的。胡乱的包裹了一下。
“呃——”黑衣人动了动,我赶紧凑过去:“你怎么样了?”
“您别管我,从这个山洞出去,然后您就可以自由了。”黑衣人勉强撑起半个身子,咬牙道:“主人让我告诉您,自今日以后世上再也没有九阿哥的侧福晋,也没有萧袖蕊了。按照自己的意愿继续生活下去。”
“你家主人到底是什么人?”我摇摇头,一来我不可能放任他一个人,再者,我实在是想要知道到底是谁如此帮我。我实在想不出来。
“主上的名讳属下不敢随便称呼。”黑衣人从腰间的衣袋里面掏出一个瓶子,取出几粒药吞下:“属下送您出去吧!”
“你的伤——不要乱动,等你好了再说吧!”我赶紧拦下他,他就这样还想要带我走出山洞?
“对了,能给我一件您随身的东西吗?比如手镯或是簪子之类的。”黑衣人靠着一棵树,人有些喘。
我把之前那支带血的簪子递给黑衣人,看着血淋淋的,我微微蹙眉,有些不好意思。
“有血更好。”黑衣人似乎没有注意到我的窘状,冷冷地说:“请您再撕一点衣角下来。”
虽然不解,我也都照办了,黑衣人强撑着走到悬崖边,我赶紧跟过去,担心他会掉下去。只见他把碎布给挂在崖边的石头上,随便扔到崖边上,淡然道:“好了,这样就算有人下来找也不会怀疑了。”
一切都安排的这么完美,每一个细节都考虑到了,心思能细到如此境界的人,实在是不多啊!
等做好了一切的工作,我总算是松了口气,刚想要扶着黑衣人离开,就觉得之前撞倒的那个地方开始疼痛欲裂,我禁低下身去捂着额头。
我最后看到的一个影像就是一袭翩翩白衣从洞内向我这里走来,脚步匆匆。我来不及分辨那是谁,就迷迷噔噔地软了下去。
可是,那个白衣佳公子究竟到底是什么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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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作者有话说
第一卷:满眼春风百事非 第四十八章 蜀中
“夫人,刘员外府上派人来拿花了。”沈伯站在花圃外面,对着正拿着大剪子在百花从中忙个不停地我叫了一声。
我忙得应了一声,指间随着自己游走在各式各样的花卉之中,最后抱起一盆春兰,细细地轻抚了一下,略有些舍不得。看着梅瓣型的兰花悠然自得地绽放在风中,墨绿色叶瓣坚韧而不显锋利。春兰以荷、梅、水仙、蝶的瓣型为上品,为了养活我手上这盆梅型的我可是没有少花心思。
沈伯接过花,笑了笑说:“这花养的这般好,卖了还真是可惜了。”
“怕就怕他们不会养,平白糟蹋了这好好的花。”我撇撇嘴,无奈地摇摇头。
“城里面的郁芳姑娘说想买一盆冠世墨玉,我只应承了她看看花圃里面有没有,要不要卖,还看夫人的意思。”沈伯跟了我快两年了,也知晓不少我这些花花草草的价值,冠世墨玉是黑牡丹的一种品种,在四川这边也是颇为难养活的,自然是价值非凡。
“现在花刚快开了,你告诉郁芳姑娘,过些日子就送到她那里。”郁芳是成都城里的清倌,才艺双全,这花配她倒是也贴切,说实话,若非是她,我还真是舍不得送呢!
来四川快两年了,在成都的城郊买了一处宅子,自称夫家本是花匠,却去世了,所以我从北方前来投奔亲戚,我也恢复了自己在现代的本名,叫楚袖。沈伯和伺候我的丫头小金,也是沈伯乡下的外甥女,都唤我作‘楚夫人’。我妈妈是个家庭主妇型的女人,平时最大的爱好便是折腾一些花花草草,我也深得她老人家的真传,对于格式的花卉也有些了解,如今出宫了,闲来无聊,便索性做起了花圃的行当,不光种植一些名贵的花草,有时候也让沈伯想办法从航海而来的外国人手上买一些外国花卉的种子,这两年的生活倒是也算修身养性安然自得。
起初两年还是有人来找,看来他们也并不怎么相信我已经死去,康熙的人,胤禟的人,十三的人,都来过了,我只能整日画上浓妆掩盖原本的容貌,好在他们也并没有抱着什么大希望,随便看看便罢了。后来便彻底没了动静。至于我,偶尔也会打听一些京城里的情形,九阿哥的侧福晋在一年多以前病重去世了,也就是说世上再也没有萧袖蕊这个人了。
而完颜和十四已经大婚了,听说完颜都已经是做额娘的人了。不禁打心底为她高兴起来。
本来是想要绕道广州那边的,结果一件很凑巧的事情让我留在了蜀中。有位老婆婆说我长得很像康熙二十四年的时候来过这里的一位夫人,我细细一算,讶然发现这是美丽娘亲和死鬼老爸私奔的时候,莫非——!?所以我才决定住下去,说不定能够知道些什么往事。
“夫人,孩子们都来了。”小金抱着一摞纸站在我身边,甜甜道:“都等着您呢!”
除了种花种草,我还多了一项义务工作,就是教城郊住得一些孩子认字读书。这是源于某次我躺在院子里面的美人榻上看书,一个小女孩眨巴着眼睛,楚楚可怜地站在门口看着我,满眼充满了渴望。我见她衣衫褴褛,以为是饿了的孩子来要吃的,便把她召唤了进来。没想到她第一句话就是:“大姐姐,你教我读书写字好不好!?”
我当时就愣住了,小金叹口气便在一旁解释:“这穷人家,都只想着把女儿早早嫁出去,拿一份嫁妆补贴家用便成了,这些孩子都是斗大个字不识的。更何况,女子无才便是德,不光她,这一带好多女孩子都不识字呢!”
我随即就沉默下去了,没错,女孩子在这个年代是没有办法考取功名,可是难道她们就没有认字的权利吗?不说能熟读古籍,至少也应该能识字啊!总不能彻彻底底的当一个大文盲吧!?
我便让那小姑娘召集了附近所有愿意识字的女孩子,我虽然不是什么私塾先生,也没有读过什么四书五经的,不过教她们认几个字还是容易的。
“夫人好。”见我到了,坐着的女孩子们都站起来,毕恭毕敬地躬身行礼。我让她们叫我姐姐或者是老师,可是她们却执意随小金叫我夫人,我也无可奈何。
“都坐吧!小金,把诗稿都给她们。”那些诗稿都是我手抄的,虽然字体不怎样,但是应付一下还是绰绰有余的。
老规矩,先抽人起来背诗。她们跟了我半年了,大部分的简单字也都会认会写了。于是我半个月前开始教她们念诗,她们也很好学,都学的很好。
默写完前两天教的《春晓》,我满意地点点头,对自己的教学成果表示欣慰。“都跟我读!”我冲她们笑了笑,念道下一首诗:“床前明月光——”
那些小孩子都用脆生生的声音跟着我一遍又一遍的读着,我全部捡的是一些很易懂的诗词交给她们。
“这首诗呢,是说诗人思念故乡的。看见床头撒满了零碎的月光,犹疑着究竟是真有皎洁的月光还是只是地上结了霜,抬头望向漆黑的天空,只有一轮明月高悬,再次低下头的时候,脑中却浮起了遥远的故乡。”我简单的解释了一下,又说“好了,你们自己再读几遍。然后临摹着我写的写几遍,记住,写的时候要记得你们写的那些字一个个都读什么,是什么意思。”我见她们基本上都会读了,便让她们自己读写,看着她们默写着《静夜思》我自己却幽幽地叹口气,低头思故乡,我的故乡在三百年后了,真的只能思念了。也不知道他们在那边都好不好。
“夫人,这个我不会!”小怜可怜巴巴地叫了一声,我笑着走过去。
“哦,是‘舉頭’两个字啊!来,我教你。”我手把手地一笔一划的写着该死的繁体字,这两个字真的是很麻烦啊!还是再次感慨简体字的便利性啊!
以前我并不是很喜欢小孩子,尤其是现代的小孩儿,因为都是独生子女,一个个越来越没有礼貌,都被家长宠坏了。可是这帮女孩子真的让我感觉很窝心,她们不仅都很善良,而且都很听话,也许是穷人家的孩子早当家,她们也都很能干,见我每天都给她们上课,还不计酬劳,几个女孩子就非要帮我照看花圃,我推搪了几次,却坳不过她们一个个那双倔强而又清明的眸子,只能让小金给她们找点轻松的活干。
这样简单的却无处不充满了馨香的气息的生活让我的心平复了很多,渐渐的似乎能够把以前都沉淀下来了。没有京城让人喘不过气来的压抑,没有和阿哥们的纠葛缠绵,仿佛一切都已经隔了一个轮回了。田园生活让我身体的衰竭减缓了很多,至少这两年没有怎么毒发,只是身体越来越怕冷了,而且特别怕生病,一旦咳嗽起来不咳到咯血就止不住。
“夫人,我明天不能来上课了。”小怜拉拉我的衣袖,怯生生地说:“明天城里总督府听说要来什么大人物,怕伺候的人手不够,阿妈说要我去当短工,补给家用。”
看着才十二岁的孩子就要出去做工赚钱了,心里很不是滋味儿。可是即使我这次帮了她,也还会有下次,我不可能永远都能帮着她们,我悲哀的叹息着。
“你去吧!回来我单独给你讲课。”我安抚着她的不安,冲她笑笑说:“在大府里面做事要谨慎些,省的被罚了。”
小怜腼腆地红着脸点点头,说:“谢谢夫人。”
不知道是什么大人物要来蜀中。我心里咯噔了一下,应该不会这么凑巧是我认识的人。看来这段时日还是不要出门为妙。
“沈伯,你去查查,看近来成都府要来什么人?”我越想越觉得不安,这两年都从来没有这么不安过。
次日大清早,刚懒洋洋的起身,便听见了敲门声。沈伯去城里的花店看店去了,小金忙放下手上的梳子,急匆匆的去开门。
“夫人,是城里的总督府的人。说想见您。”
我心里有些不安,却也不好拒绝。只得让小金引来人如大厅里面,我换了一身素净的,又命小金把厅里的纱帘放下,方才出去,只是坐在纱帘之后,含笑道:“大人见谅,民妇寡居于此处,不便见男子。”
“是在下唐突了,楚夫人见谅。在下姓章佳,单名一个羽字,只是总督府上的一名小小幕僚,不是什么大人。”来人竟是一名二十多岁的年轻人,嘴角一直含着温和的笑意,一副彬彬有礼的样子,最让我吃惊的是他的眉目指间竟然有几分熟稔。章佳?难道他和敏妃一族也有什么牵扯?他的眉目之间真有几分像十三啊!
“章佳公子说笑了,小金,还不看茶,别失了礼数。”我敛起自己的惊诧,微微颔首道:“不知道公子今日前来有何贵干?”
“是来请夫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