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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部分

明清史事沉思录-第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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旎艽醋栽林校诠傩髦掷牍4悍缦阊拗嗌伲皇鞣挤滞夂臁!保25]附带说明,魏忠贤也是酷爱花卉者,他的鬓角上,经常插着鲜花。明代北京街上无厕,几乎是满街狼藉,臭气逼人。时人谢肇淛曾载谓:“今大江以北……不复作厕……京师则停沟中……其秽气不可近,人暴触之辄病。”[26]明末作家王思任,曾写《坑厕赋》,描写京中无厕之苦:“愁京邸街巷作溷,每昧爽而揽衣,不难随地宴享,极苦无处起居。光访优穆,或内逼而不可待。裨谌谋野,又路远莫致之……”[27]对比之下,宫中整洁无比,这不能不归功于那些胼手胝足的最下层宦官小火者、净军者流,每日推着净车,打扫坑厕,清洗马桶。宫中净车,五年修造一次,不少于195辆,嘉靖初年用银约2750两。[28]由此我们不难看出,宦官清洁队的人数是很多的,而他们每日之洒扫庭除,则更不待言。   
  三、宦官在故宫建设中的破坏作用   
  宦官中的多数,性甚贪鄙,在故宫的建筑、维修等过程中,往往巧立名目,从中渔利。嘉靖二年(1523)八月,修乾清宫北一府,内官监太监陈林主持其事,竟上报说现役军匠有2300多人,要求每月给米盐。这显然是虚报人头数,旨在贪污。户部研究后认为府第损坏不多,增造穿堂仪门,何需2300余人?后经嘉靖皇帝下令:“立限完报,不许妄费财力。”[29]万历三十五年(1607),工科右给事中王元翰在题为《稽积弊以裨实用》的奏疏中尖锐地指出:每一兴作,库藏发百万,朝廷只得十余万金之用。原因何在?正是在于奏请金额的是宦官,而施工时又实权在握,工部难于插手。故虚耗了的钱财,均落入宦官腰包。王元翰还揭露感恩殿等工程花费了十万余金,而实用不过二三万金,“不惟掩少为多,将恶抵美,即一木一缕具足具精,才过眼即化为乌有矣”。[30]万历时乾清宫的一扇窗槅,稍损欲修,“估价至五千金,而内珰犹未满志也”。无怪乎时人沈德符说:“天家营建,比民间加数百倍。”[31]万历时建乾清、坤宁两宫,工部主其事者是缮司郎中薛凤山。他与某些宦官斗智斗勇,竣工时仅花70万金,省下90万金,比建三大殿省下金钱无算。奥妙在何处?时人丘兆麟可谓一语道破:“夫此九十万,何以省也?是力争之中珰垂涎之余,同事染指之际者也。”并形容他是“割中珰之羶”。[32]可悲的是,对“于金穴中守介节”的薛凤山,最后仍在宦官、权要的倾轧下,被颠倒黑白,扣上“靡费贪婪”的大帽子,被罢了官。需要指出的是,修建故宫时,某些宦官的贪赃枉法,致使开支无穷,加重了人民的负担,固然其心可诛;而偷工减料,以次充好,更给一些故宫内的建筑带来不安全的因素,同样是荒唐至极的。       
◇。◇欢◇迎访◇问◇  
第16节:明代宦官与故宫(4)       
  明代宫殿火灾次数之多,焚毁的损失之大,在中国历史上是罕见的。其中的一个原因,是宦官的玩忽职守所致。有些灾变,事先往往有先兆,如万历二十五年(1597)六月十九日,三殿门楼灾,延及西省,累朝典章,焚毁过半。而在此前的十余日,“群鼠昼出,纵横满堂,层累如积,略不畏人,可以探而得之……火之先兆乃尔”。[33]但显然并未引起宦官的警觉。更有甚者,天启四年(1624)宫殿火灾,“诸内官适以是日开宴,醉饱酣卧,御前防卫仅三人”。[34]这就不可能及时去扑灭火灾了。更有甚者,有的宦官竟堕落成纵火犯。如弘治二年(1489)礼科都给事中韩重等,以灾异言四事,其中的一条,便是揭露“内官范麒麟,既盗库物,又纵火烧库”。[35]这并非是个别的例子。史载:“内府盗窃,乃其(指宦官)本等长技”,及至偷的太多,惟恐事发问罪,就干脆放火灭迹。如嘉靖四十五年(1566),供用库大管库暨盛及其同伙卢添保,谎报失火焚去香料188000余斤,后来被司礼监少监何进揭发,由给事中张岳等奉命严查,终于搞清楚所焚并非香料,而是暨盛与商人李钦等内外勾结,盗卖了香料后放火灭迹。[36]故宫历次火灾与宦官纵火犯的关系,值得我们深入研究。   
  此外,某些宦官怂恿皇帝在宫内搞违章建筑,破坏了紫禁城严谨的格局,这也是很荒谬的。最严重的当推正德时期。史载:“左右近幸献谄希恩,内起新宅、佛寺、神庙、总督府、神武营、香房、酒店”,简直是乱七八糟,直到嘉靖改元,才“拆毁改正”。[37]但是,嘉靖皇帝后来又重蹈覆辙,在宫内宫外盖了不少离宫。以西苑而论,隆庆改元后,下令将这些违章建筑统统拆毁:“空地柱础台阶皆为瓦砾。”[38]真是“兴,百姓苦,亡,百姓苦”。   
  1990年10月11日于京西八角村   
  (故宫博物院编《紫禁城营缮纪》第43—51页,   
  紫禁城出版社1992年12月版。)   
  注释:   
  [1]赵翼:《廿二史杂记》卷5。   
  [2]光绪《青浦县志》卷18,《人物二》。   
  [3]许自昌:《樗斋漫录》卷12。   
  [4]郑仲夔:《偶记》卷1。   
  [5]参见田艺蘅:《留青日札》卷21;《金瓶梅词话》第2册,第827页。   
  [6]《明通鉴》卷19。   
  [7]刘若愚:《酌中志》卷16。   
  [8]《明史?冯保传》。   
  [9][11]《酌中志》卷22。   
  [10]抱阳生:《甲申朝事小纪》初编卷10。   
  [12]申时行等修:《明会典》卷166。   
  [13]贺凤山:《冬官纪事》,第5页,见《宝颜堂秘笈》普集第七。   
  [14]《万历野获编》补遗,卷4。   
  [15]陈懋仁:《泉南杂志》卷上。   
  [16]孙承泽:《天府广记》卷5。   
  [17]朱长祚:《玉镜新谭》卷3。   
  [18]《酌中志》卷14。   
  [19]秦兰征:《明宫词》。   
  [20]《酌中志》卷17。   
  [21]《明史》卷304,阮安传。   
  [22]查继佐:《罪惟录》卷29。   
  [23]钱溥撰:《明故南京司礼监左监丞梁公寿藏铭》。(文物)   
  [24]李永通撰:《明故内官监太监陈公墓志铭》。(文物)   
  [25]秦兰征:《明宫词》。   
  [26]《五杂俎》卷3。   
  [27]《文饭小品》卷1。   
  [28]刘麟:《清惠集》卷6。   
  [29]王世贞:《弇山堂别集?中官考九》。   
  [30]王元翰:《凝翠集?稽积弊以裨实用疏》。   
  [31]沈德符:《万历野获编》卷19。   
  [32]《冬官纪事?叙》。   
  [33]孙能传辑:《剡溪漫笔》卷3。   
  [34]秦兰征:《明宫词》。   
  [35]谭希思:《明大政纂要》卷35。   
  [36]参阅拙著(与杜婉言合撰)《明朝宦官》第54页。   
  [37]郑晓:《今言》卷2。   
  [38]于慎行:《谷山笔麈》卷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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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节:明代流氓及流氓意识(1)       
  明代流氓及流氓意识   
  《金瓶梅》插图,流氓草里蛇作恶状。一般说来,流氓是游民阶层的产物,随着城市经济的发展,流氓的队伍会不断扩大。这是因为,一方面,部分游民进入城市,无正当职业,只能以歪门邪道糊口;另一方面,城居地主、权贵的增多,使某些爪牙、鹰犬之流,背后有了靠山。以明代而论,流氓闹得凶的,是成化以后,嘉靖、万历时期,更是猖獗一时。这正与明代社会经济的发展如影随形:成化以后出现了一大批城镇;嘉靖、万历时期,封建的都市经济生活更日趋繁荣。流氓及流氓意识,给明代的政治、经济、社会生活,打上了很深的烙印。   
  一   
  明代的流氓,不仅成群结队,人数众多,并且有他们自己的组织。有的以所纠党徒人数作为绰号名称,如十三太保、三十六天罡、七十二地煞;有的以手中的武器作为绰号,如棒椎、劈柴、槁子等。这些人“犯科扦罔,横行市井”,“赌博酣,告讦大抢,闾左言之,六月寒心,城中有之,日暮尘起”。[1]真是无所不为,为害一方。近代武侠小说中,经常描写明清时的丐帮,这是有历史依据的。以北京而论,时人曾谓“娼妓多于良家,乞丐多于商贾”,仅“五城坊司所辖不啻万人”。[2]这些乞丐,也是分成若干股,各有活动地盘。南方淮阳的丐帮,则宿于船中,四出活动。[3]这些乞丐“大抵游手赌博之辈,不事生产”,[4]其中的相当一部分人,干着流氓勾当。万历初年,北京城内有个流氓团伙,“结义十弟兄,号称十虎,横行各城地方”,其中的一“虎”,叫牛二,与《水浒》中横行街市的“没毛大虫”流氓牛二,同名同姓,耐人寻味。这个团伙的头子叫韩朝臣,是锦衣卫的成员。[5]在南方的杭州城内外,流氓“结党联群,内推一人为首”,[6]显然也是有组织的。万历年间,苏州还出现了专门打人的流氓组织“打行”,又名“撞六市”,“分列某处某班,肆行强横。”[7]“一人有不逞,则呼类共为抨抶,不残伤人不已。”他们打人有特殊伎俩,或击胸肋,或击腰背、下腹,中伤各有期限,或三月死,或五月死,或十月死、一年死,“刻期不爽也”。[8]其头目,今天有史可考的,有绰号“一条龙”的胡龙、绰号“地扁蛇”的朱观,“嗜枪如饴,走险若鹜”,“皆郡中(按:指松江)打行班头也”。[9]在明末清初,天下大乱之际,“打行”更是趁乱而起,在江南胡作非为,“小者呼鸡逐犬,大则借交报仇,自四乡以至肘腋间皆是也”。[10]   
  二   
  明代流氓的活动,五花八门,概言之,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打:动辄无端拳脚相加,甚至使出闷棍,是流氓的家常便饭。如杭州的流氓,一遇到人命案件,就视为奇货,或冒充死者亲属,或强作伪证,横索事主酒食财物,“稍不厌足,公行殴辱,善良被其破家者,俱可指数”。[11]又如明末苏州有个叫陆孙九的人,其妻有文化,字也写得很好,有次偶尔写了一张招租房子的租票,贴在墙上,想不到被几个流氓看见,立即撕下,满嘴下流话。陆孙九愤而找这伙人算账,竟被这些流氓“登门毁器,排闼肆殴。其妻愤甚,遂自缢死”。[12]至于前述“打行”,更是赤裸裸地突出一个打字的流氓组织。   
  抢:在明代的江南,有“假人命,真抢掳”之谣。这是因为,一些流氓“平时见有尪羸老病之人”,藏之密室,然后找巨家富室,为了寻衅挑起争端,将藏于密室者杀死,却反诬是富家所为,打着索要人命、讨还血债的幌子,纠集其党“乌合游手无籍数百人,先至其家,打抢一空,然后鸣之公庭,善良受毒,已非一朝矣”。[13]嘉靖中叶,北京城中的流氓,甚至趁俺答入寇、京师危急之际,妄图大肆抢劫。史载:“时京城诸恶少凶徒,往往群聚,言内外文武大臣家积金银数百万,虏即近城,我等放火抢诸大臣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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